风竹小说 > 都市言情 > 捞尸人 > 第129章
从太爷房门前经过,领着她进了自己房间。

    走到床边,小黄莺松开了抓着少年的手,自己躺上了床。

    她躺得很规整,双手叠于胸前,面容苍白如抹了厚厚的脂粉,双唇红艳渗人。

    要是把这一身过于招艳的黑色紧身旗袍,换成一件庄重点的衣服,那自己这张床,就是一个标准的停尸位。

    李追远站在床边,看着水珠从床角不断滴落下来。

    他指了指床上方也就是床顶的那块板,示意她可以上去。

    你这样把床整个弄得湿漉漉的,自己还真没法睡。

    小黄莺闭着眼,不为所动。

    李追远点点头,干脆将书桌后的椅子拉出来,摆在床边,自己坐上椅子,身子往后斜靠,然后。

    “啪!”

    打了一记响指。

    本着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的原则,这是一个新梦。

    宽广的舞台,巨大的横幅,下方如同礼堂般坐满了衣衫得体的观众。

    后方,还有伴舞出场,昂贵的音响设备也随之开动。

    李追远把记忆里,小时候父母带自己去看单位联欢晚会的会场,给挪到了这里。

    没办法,他记忆力好,所以能还原所有的陈设布局。

    兼之,他早已掌握魏正道黑皮书里的功法。

    所以现在,相当于李追远在改变小黄莺的记忆。

    只不过这次,不是为了操控她。

    因为想叫她做什么,都不用操控,她对自己也不设防。

    魏正道要是知道自己把他的自创绝学拿出来这般用,估计就算他真的死了,也可能会被气得踹开棺材板,诈尸化身死倒来与自己拼命。

    不过,

    以他的性格,还真说不准。

    也有可能诈尸后,会主动凑过来,与自己一起听这场演唱会,甚至说不定会主动上台与小黄莺合唱。

    此时,小黄莺站在台上,对着话筒架子。

    梦里的她,完全恢复了活着时候的模样。

    她开始哭泣,不停用手揩去眼角眼泪。

    她以前擦眼泪,可不是这种方式,用手背或者手指直接擦就是了,但现在这里毕竟是大舞台了,她开始变得矜持。

    她开始唱歌,身体也跟着韵律摆动。

    跳舞的动作幅度没那么大了,她开始收着,歌声也开始讲究腔调,有时候自己知道到要唱不上去快到破音处时,还知道把话筒递给台下的观众。

    她有些不适应这个舞台,但她很享受这个舞台。

    李追远就坐在下面,低着头。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把记忆中的那个画面,给复刻得太过精细了。

    所以此刻,自己右侧坐着的,是李兰。

    李追远不想看到她,挥了挥手,旁边座位就空着了。

    至于左侧,

    李追远扭头看过去,那里坐着一个,斯文英俊的男人,他正在对着舞台上的表演鼓着掌。

    这是自己的爸爸。

    他总是那么温暖善良,身上没有丝毫大院子弟的毛病,待人接物温润如玉。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些特质,李兰才选择了他。

    当然,肯定也是他疯狂追求的李兰。

    但李追远很清楚,他在追求之前,李兰早就定下了他。

    他太清楚自己了,也就太清楚李兰,自己母子二人,想让一个外人喜欢,真的很简单。

    在人际交往中,绝大部分时候,他们母子俩,其实就相当于在开卷考试,而且是对着答案的那种。

    李追远多看了一眼自己的爸爸,他现在还很年轻,李兰的病情还未完全恶化,至少还能绷得住脸上的人皮。

    按照看这场表演的时间线,再过一年半,李兰就彻底装不下去了。

    然后这个男人,就被折磨得不像样子,胡子拉渣,双眼泛红,精神上浑浑噩噩,是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的常态。

    他太爱李兰了,而李兰又太懂得如何伤害他了。

    普通家庭里的顶级冷暴力,在自己家里,简直低级到上不得台面。

    所以,对于自己爸爸离婚后加入地质勘测队,至今未来联络自己这件事,李追远是一点怨恨都没有。

    得亏是自己这个父亲骨子里还继承了点北爷爷的坚毅,换做正常男人,压根就承受不住这种精神折磨与打击。

    这时,小黄莺一曲结束。

    男人站起来欢呼鼓掌,带动了附近一片人起身,为舞台上的演艺工作者投以热情与致意。

    他真的像一轮小太阳,身上在绽放着柔白色的光。

    和记忆里的那天一样,他还低下头,看向自己。

    “小远,好听不?”

    “嗯,好听。”

    记忆里,接下来,自己会学着爸爸的样子,站起来,欢呼鼓掌叫好。

    而旁观坐着的李兰,则用一种疑惑晦涩的目光,盯着自己。

    现在挺好,少了一道败兴的目光。

    李追远站起身,跟着男人一起,向着舞台上的小黄莺鼓掌。

    小黄莺鞠躬致谢,掌声此起彼伏,她对着下方各个方向,鞠了好几次躬。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带来一首……《难忘今宵》。”

    大家继续热烈鼓掌,李追远这次也鼓得更热烈了许多。

    既然都《难忘今宵》了,所以小黄莺这次打算早早结束。

    那自己,就能睡一个好觉了。

    伴奏声响起时,会场陷入安静,李追远坐了回来。

    “难忘今宵,难忘今宵,不论天涯与海角,神州万里同怀抱……”

    事实证明,是李追远想多了。

    小黄莺唱这首歌,不是为了示意晚会结束可以散场,而是因为她可能最擅长的,就是这几首歌。

    《难忘今宵》结束后,小黄莺继续表演节目,除了唱歌外,还有她的独舞。

    一个节目接着一个节目,不知疲倦,看不见结束,仿佛要把生前的所有遗憾,在今晚的这个舞台上,进行填补。

    李追远坐在下面,手扶着额头,低着头:

    “唉,头疼……”

    ……

    早上,大家都在坝子上吃早饭。

    其他人都在,就李追远没下来。

    李三江自责道:“唉,我昨晚不该拉小远侯说那么久的话的,我自个儿都不晓得自个儿是啥时候睡着的。”

    谭文彬笑道:“应该是家里的床睡得太舒服太香了,所以小远赖床了。”

    李三江听了这话,也跟着笑了起来:“那是,肯定家里睡得最舒服嘛。”

    谭文彬哄完李大爷后,就快速扒拉好碗里的粥,放下碗筷,就往楼上走去。

    小远哥会赖床?

    小远哥的作息有多强大他是知道的,哪怕早上五点睡的,五点半天边微微泛白,小远哥也是说起床就起床了。

    这连续两天的晚起,没跟大家一起吃早饭,谭文彬还真担心小远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刚走到小远哥房间门口,就看见小远哥推开门走出来。

    “小远哥,你没事吧?”

    “没事。”李追远感觉脑子嗡嗡的,也木木的。

    他近期和邪祟交手时,都没透支得这么厉害过。

    “小远哥,你要不要再休息休息?”

    “不用。”

    “那李大爷待会儿带我们去抓螃蟹,小远哥你去不去?”

    “去。”

    虽然他现在不太想动,但考虑到明天就要回校了,他不愿意放弃这段和太爷的相处时间。

    洗漱,下楼,吃了早饭。

    李追远刻意让谭文彬帮自己多带了几瓶饮料路上喝。

    这螃蟹不是大闸蟹,但个头也不小了。

    而且抓的方法也很简单,沿着沟渠,看着那些到处都是的螃蟹洞,就可以掏挖了。

    这螃蟹不是纯野生,也是有主人的,不过李三江事先打过招呼。

    村里头亲朋之间,到了季节,互送一桶螃蟹,也不算什么稀奇事,就是想卖,也不是那么方便。

    李三江先做了示范,接下来就是小伙子们动手。

    李追远就站在李三江旁边看着,偶尔鼓个掌就好。

    润生抓螃蟹的效率最高,看来以前跟着山大爷断顿时,天上飞的水里游的没少针对。

    阴萌和谭文彬掏得也可以,各自桶里也都装了不少。

    效率最低的就是林书友,他那敏捷的身手在此时没能发挥出什么作用,反而好几次被螃蟹夹到了手,疼得眼睛瞪起,差点起乩。

    李三江在旁边看得于心不忍:“要不你还是算了,等蒸好了你专注吃吧,你这都疼得又起斗鸡眼儿了。”

    抓完了螃蟹,李三江又带着大家去村民家鱼塘里抓鱼。

    主家一家人,笑呵呵地在旁边看着,李三江谈起钱时,对方忙摆手说不要,说三江叔这是打自个儿脸呢!

    李三江也只是客气客气,倒也没真掏钱。

    同住一个村儿的,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称,人情往来也不见得非得走现钱。

    因为没到放水收鱼的时候,主家原本想自己布网后穿雨裤下去帮忙赶鱼,但被李三江拒绝了。

    他拍了拍润生:“润生侯,上!”

    润生脱去衣服鞋子,一个猛子跳下了鱼塘,很快就又浮出水面上来,两只手各自抓着一条又大又肥的鱼。

    “李大爷,够不够?”

    “够了够了,喝鱼汤的,谁叫你抓得这么快。”

    孩子们都回来了,他是想带着孩子们搞点娱乐活动的,谁知润生抓螃蟹快,抓鱼也快,难道这么早就得收工回家?

    不过,在润生穿衣服时,李三江好奇地凑到跟前,仔细瞧着润生身上的一个个圈圈印记。

    “润生,你是拔火罐哩?”

    “昂,去去湿气。”

    “那你早说啊,刚拔完火罐没几天,不好下凉水的,容易进寒气。”

    “不碍事的,李大爷。”

    润生当初身上曾被钉过十六根棺材钉,取下后伤口其实已经恢复了,但那圆形的印记,暂时还消不掉。

    有这些气门在,润生别说下鱼塘摸鱼了,就是让他去江里盖房子,他都能操持起来。

    接下来,李三江带大家伙去另一户人家家里抓鸡。

    李三江家里是不养家禽的,他嫌臭,而且也没人手打理,反正有赚钱的买卖,想吃时直接去买就是了,村里这些东西也不贵。

    润生再次主动上前,李三江将他推了回去,禁止大骡子继续动手。

    李三江:“斗鸡眼,你去抓鸡。”

    林书友还在观望,到底谁叫“斗鸡眼”。

    等发现大家都在看着自己时,他才意识到原来斗鸡眼竟是我自己。

    这些鸡是用大围栏半散养的,跑得快,也会啄人,普通人还真不太好抓。

    不过林书友这次倒是对得起自己的身手,只见他还没等主人家开栏杆给他网兜,他就飞身一跃跳入其中,箭步奔袭之下,双手对着那惊跑中的鸡脖子一扣一个。

    很快,他就抓着两只鸡回来了。

    李三江看了看日头,再看看那两只鸡,只能无奈地点点头。

    他是没活动了,家里就这么多口人,总不能现在跑去人家家里,提前买一头猪杀年猪吧?

    而且,他隐约发现这些孩子去金陵回来后,好像真的长大和变化了许多。

    真让他们杀猪的话,似乎也不会费多少事。

    带着收获回去后,所有人都参与了食材处理环节,帮忙烧火做饭,除了阴萌。

    就连李追远,也拿起毛刷,坐在井口边给螃蟹刷了刷泥。

    大菜相继端上桌,大家开始大快朵颐。

    一个个的,到最后都吃撑了,连润生都拍了拍肚皮,示意吃不下去了。

    下午,大家就都围坐在坝子上一边消食一边聊天。

    因为其他人李三江都熟悉了,就专门找林书友问话,林书友就开始介绍起自己的家乡故事。

    温暖的太阳和煦的风,再搭配慵懒的人和一个嘴里“叭叭”说个不停的小伙子,此情此景,确实惬意。

    有路过的村民传来消息,说镇上空地上在搭幕布,晚上要放电影。

    大家中午吃得太撑,晚饭都没什么胃口,就都没吃早早地提着板凳,跑去占位置。

    李三江和周围的村民们聊着天,开口闭口都是:“这不是我家小远侯回来了嘛。”

    后头的小商贩来了不少,阴萌选了些头绳,林书友则买了个泡泡壶,对着谭文彬的后脑勺使劲吹泡泡,把谭文彬的后脑勺都打湿了。

    李追远中途,以出去上厕所的名义,去小商贩那里买了两个泡泡壶,精心挑选了几个小饰品。

    阿璃什么都不缺,以柳奶奶生气起来就砸碎一上等官窑的习惯,你送再贵重的东西都没意义。

    所以这时候,礼物送的就不是珍贵,而是回忆。

    李追远记得自己以前和阿璃来看电影时,阿璃坐在自己旁边,喜欢吹这个泡泡玩。

    看完电影后,大家沿着马路,步行回家,走得稀稀落落,没什么人说话,走在最前头的李三江,嘴里的烟头忽明忽灭。

    村镇上没什么吃夜宵的地方,到家后,李三江就把林书友买的礼品拿出来,给大家分了吃,垫垫饥。

    晚上,李追远想再找李三江聊聊天听听故事,却被李三江拒绝了:“小远侯啊,早点睡,明儿还得早起回学校呢。”

    等到深夜,李追远又听到了风声。

    他走出房间门,来到露台,下方坝子外,小黄莺又出现在了那里。

    夜幕下,她长发湿漉漉的垂落,一身黑色的旗袍让其脚上的红色高跟鞋显得分外诡异。

    不过,正当李追远打算下去接她上来时,她却只是抬头看了看李追远。

    然后,双臂轻垂在两侧,转身,隐没进了黑暗中。

    过去两晚,在回忆里,她已经尽兴。

    所以今晚,她是特意来与李追远做告别的。

    明天,等李追远他们一走,萧莺莺就会处理好家里的事,回到李三江家,继续上班。

    李追远抬头看了看天上那残缺的月亮,回屋休息。

    翌日一早,大家吃过早饭,进行告别。

    李维汉将花生、脆饼、香肠等东西,往车里塞。

    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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