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店对面的小摊上买的,便也想去尝尝。没想到走近一看,竟是林窈的摊子,“林小娘子,今日卖的是什么?”

    林窈听到声音,赶忙抬起头。眼前这位可是她的大恩人兼重要合作伙伴,在她眼里,许之珩简直就是个行走的“钱袋子”,恨不得把他供起来。她满脸堆笑,“许公子!今儿个卖的是盒饭,量大管饱。只是公子来得稍迟了些,现在就剩蚂蚁上树和干煸包菜了,可来要一份?”

    “无妨,给我来一份!”许之珩就是冲着“蚂蚁上树”来的,正巧可以尝一尝。当林窈端来一大碗水晶粉时,他明显愣了一下,“竟是用水晶粉做的,可这道菜为何叫‘蚂蚁上树’?”

    “公子您瞧,这肉末紧紧贴在粉丝上,远远看去,形似蚂蚁爬在树枝上,因此得名‘蚂蚁上树’。”当然,还有另一种说法,林窈没说。据说这道菜与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有关,窦娥的婆婆生病,家中只剩一小块猪肉,窦娥便将肉切成末,和粉丝一起炒制。婆婆眼花,误以为粉丝上的黑点是蚂蚁于是这道菜被称为“蚂蚁上树”①。

    许之珩没想到缘由如此直白,不禁赞叹:“林小娘子好巧思!”他夹起一筷子水晶粉送入口中,辛辣的味道在舌尖蔓延,让原本有些疲惫的他精神一振。他向来偏爱辛辣口味,只是到了南方后,饮食多为甜口,他也就入乡随俗了。今日难得吃到合心意的饭菜,登时胃口大开。

    林窈卖完最后一份饭时,许之珩也吃完了碗里的饭菜。他把碗筷递给一旁的刘旭,“林小娘子,这个月十五,擒虎武行要去府城参加比武大赛,不知能否请娘子负责这一趟的餐食?”

    这突如其来的大单子,让林窈一时没反应过来。这许之珩简直就是她的活财神啊!她连忙应道:“好嘞!不知公子需要多少人份的餐食?在吃食方面可有什么要求?”

    许之珩略微思忖,这一趟去的大多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又是去比武,体力消耗大,自然是油水越足越好,“我们一行十八人,按三菜一汤准备,两荤一素就行,肉菜分量要足些。我们照价付钱,这是五两银子作为定金。”放下定金后,许之珩目光一转,又道:“只是我的那份……”

    林窈见状,有些哭笑不得,这人可真是该省省该花花。她连忙说道:“公子的那份自然是不收钱的。”

    许之珩爽朗一笑,“我就知道林小娘子最是守信。”

    ~

    三人回到林家,林诚和黎婶子早已从码头归家。黎婶子正在帮忙磨红薯浆,林窈赶忙上前,“黎婶子,怎么不歇会儿?”她给黎婶子开的工钱,只是支付在码头出摊的活儿,可没要求她额外帮忙家里的事。家中这些磨浆之类的活,本是大壮哥和林诚负责的。如今这般,林窈感觉自己像二十一世纪的黑心老板,让员工拿一份工资干几个人的活。

    但黎婶子可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在码头食摊上干的都是些简单活儿,对不起林窈开给她八文钱一月的工钱,心里过意不去,只能多帮着做些活,心里才踏实些。她说道:“都是些小活儿,回家也是无事可做,你开给我的工钱那样高,我做点这些是应该的。”

    林窈还想再劝,刘旭在一旁开口了:“阿窈妹妹,你就让我娘在这儿帮你做点事吧。阿娘在这,我也放心。”

    听刘旭这么说,林窈不好再坚持。她心里明白,刘旭这话一是为了让她宽心,二也是实情。如今村里都知道刘大叔没了,家里就剩孤儿寡母。黎婶子性子绵软,要是让人知道刘旭白天大半时间都不在家,保不准有人会起坏心思。

    林窈把东西拾掇好,便给刘旭和黎婶子结算了今日工钱。走出林家,刘旭看着手心里躺着的十个大铜板,简直不敢置信,一天竟真挣了十个铜板!他又看看阿娘手里的八个铜板,他惦记着家里的主要要用光了,“阿娘,我去割一斤猪板油,炼完猪油,剩下的猪油渣还能拌饭吃!”

    黎氏看着儿子满脸的喜悦,心中酸涩。儿子跟着自己受苦了,许久都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她把自己的八文钱也放到儿子手里,“阿旭,你再去打半壶浊酒,一会儿跟我上山去看看你阿爹。咱们遇到好人了,让他安心,别再牵挂我们,早点投胎轮回。”

    刘旭紧紧握着还带着余温的铜板,用力点了点头,朝镇上的方向走去。自从阿爹死后,阿娘就对生活没了盼头,常常对着阿爹留下的水壶、弓箭落泪,一天比一天消沉。他刚刚瞧着,阿娘虽说还念着阿爹,但不像从前那般毫无生气,眼里有了生的希望。刘旭的脚步越来越快,最后跑了起来。如今有了这份活计,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他一定要代替阿爹照顾好阿娘。

    ~

    林窈从怀里掏出捂了许久的五两银子,放在桌上。虽说这一个月小食摊没少挣钱,可来光顾的大多是平头百姓,结账用的都是铜板,故而林诚平日里很少见到银子。这会儿见林窈只是出了一天摊,竟带回来三两银子,不禁大为惊讶:“阿窈,镇上的人出手这么阔绰?一天就能挣五两?!”

    林窈按住一旁想伸手摸银子的林崧,捏了捏他的小肉手,笑着解释:“想什么呢?今日带的吃食在镇上卖了七百三十文,这五两是许公子给的定金。”

    林诚把桌上的银钱挪到林崧够不到的地方,“定金?”

    林窈点点头,说道:“许公子的武行这个月十五要去镇上打擂台,我们负责这一趟二十八人的饭食,两荤一素,再加一个汤。”

    林诚没想到妹妹去镇上一趟,竟能接下这么大的单子,激动不已:“阿窈,你想好做什么菜了吗?”

    “那自然。”说着,林窈把在镇上跑了好几个猪肉摊才卖到的买的十只大猪蹄拿了出来。许之珩一行人是去打架的,同行的又都是青壮年,食量肯定不小,得做些硬菜,红烧猪蹄再合适不过。只是这猪蹄着实贵,一斤猪肉十八文,一只猪蹄差不多五斤,十只猪蹄花了就一两多银子。

    放下猪蹄,林窈从五两银子里拿出一两。一只鸡大概四十文,十只就是四百文。她对林诚说:“阿兄,明日你和大壮哥去镇上买十只鸡,从后山绕路回来。莫要叫人瞧见了。”

    “好,我这就去找大壮哥说这事。”林诚放下手里的活,往刘大壮家去了。

    林窈从背篓里拿出在路上就开始浸泡的糯米和白米,她打算自制粉蒸肉。粉蒸肉,最重要的就是裹在肉上的粉。以前都是买现成的,好在这粉做起来不算难,林窈决定自己试试。

    她先把糯米、白米、花椒、八角、茱萸、香叶一股脑倒入铁锅,开小火慢慢烘炒。灶膛里的火苗轻轻舔舐着锅底,发出轻微的噼啪声。随着林窈不断翻炒,米香渐渐弥漫开来,香料的味道也充分释放,丝丝缕缕钻进人的鼻腔,引得人忍不住深吸几口。

    约莫一刻钟后,原本洁白的米粒渐渐泛起微黄。林窈拿起一粒放在指尖揉搓,感觉微微粗糙了些,知道火候差不多了。她把炒好的米盛出来,等晾凉后,倒入石臼里研磨成粉。要是有五香粉或者十三香,味道肯定更绝,可现在显然没有这些调味品,只能做个简易版粉蒸肉了。

    林窈把五花肉清洗干净,切成大小均匀的方块,放入大碗中。她往碗里倒入少许酒去腥,撒上少量盐调味。每次到这时候,林窈就无比想念酱油,要是能加些酱油,这道菜才真正算得上色香味俱全。可眼下也只能想想,她可买不起。

    随后,林窈把腌制好的肉块静置一旁,让其充分入味。趁着这空当,她把洗净的荷叶铺在蒸笼底部,荷叶清新的香气随着蒸汽在灶房里蔓延。荷叶是林窈回家路上摘的,如今夏末初秋,荷花早已凋谢,好在荷叶还不少。林窈拿起先前自制的米粉,慢慢倒入装有肉块的盆中,轻轻翻动肉块,让米粉与肉块充分融合,直到每一块肉都被裹得严严实实。

    一切准备就绪,林窈把裹好米粉的肉块整齐码放在铺着荷叶的蒸笼里,肉块在蒸笼里排列得整整齐齐。她把蒸笼放在炉灶上,往灶膛里添了几把柴,火势熊熊,热气迅速在蒸笼内升腾起来。一盏茶的工夫,灶房里便弥漫起粉蒸肉那浓郁的香气,糯米粉的清香、五花肉的脂香与荷叶的清新交织在一起,引得林崧丢下阿兄编的蚂蚱,守在灶台边眼巴巴等着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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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章 红烧猪蹄

    “林小娘子,今日怎么收摊这么早?”吴镖头押完镖返程,心心念念着那口卤猪下水,一路紧赶慢赶,硬是比往常提早了半日回到清泉镇,赶在林窈收摊前,买了两碗卤猪下水粉和一大碗红烧肉。

    林窈一边手脚麻利地收拾桌子,一边回应:“是哩,今日得早点回家准备食材,擒虎武行的许师傅在我们这儿订了饭食。”

    吴镖头一听,顿时来了兴致,“擒虎武行莫不是要去参加府城的擂台赛?”吴镖头刚从府城回来,在江临城时就听闻过几日有擂台赛。当时还遗憾自己来得不巧,要是晚几日去押镖,便能留在江临看完擂台赛再回来。

    林窈倒也不奇怪吴镖头会知道,走镖的人向来消息灵通,“正是,吴镖头也去观赛?”

    吴镖头摇了摇头,略带遗憾地说:“不好说,镖局里事儿多,还得看那几日有没有往府城去的货。”

    “原来如此,挣钱要紧呐。我那日也得去府城卖几个新琢磨出来的菜式呢!”林窈心里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各种小吃在脑海里层出不穷,她正琢磨着,得挑个做起来简便、利润又高的。

    吴镖头点头赞同:“谁说不是呢。”

    ~

    林家。

    林窈三人回到家时,林诚和黎婶子已经从码头回来了,就连刘大壮今日也没出去忙活。几人赶忙把驴车上的东西卸下来,今日不仅要准备明日擒虎武行的饭食,更重要的是,得着手准备炸串的食材。

    没错,林窈决定但府城卖炸串!

    许之珩来找她那天,林窈就动起了心思。古代可没有手机,像这种大型活动,必然是人流量巨大,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她怎会轻易放过?正好趁着擂台赛那日大赚一笔。这几日,她一直在琢磨,哪种街边小吃利润高又出餐快,思来想去,还是炸串最划算。素菜所需的蔬菜,村里到处都是,至于肉菜,林窈选了五花肉和排骨,毕竟没人能抵挡住焦香的五花肉和酥脆的排骨的诱惑。

    炸串用竹签串起来,炸好后顾客拿了就能走,特别适合这种比赛场合。只是所需竹签数量巨大。这几日,林窈让刘大壮暂停制作水晶粉,专心把竹签备好。刘大壮从小就和这些活计打交道,削竹子、做陷阱这类事没少干,削竹签对他来说,简单得如同家常便饭。才两日时间,就做出了满满一大筐竹签,少说也有六百多根。

    林窈瞧着堆在院子里的包菜、韭菜、小火菇①、茄子,开始分配任务:刘旭和林诚洗菜,黎氏和梁氏切菜,刘大壮洗肉和切肉。这个朝代还有许多食材尚未出现,为了丰富素菜的种类,林窈决定自制豆皮。

    林崧在一旁目光灼灼地盯着,林窈话音刚落,他就蹦到林窈面前,“二姐我呢我呢?崧儿要做什么?”

    林窈思索片刻,给他找了个活儿打发时间,“崧儿去给磨加黄豆,盯着小灰磨黄豆,不可叫它懈怠!”

    “好!我一定好好瞧着!”小家伙得了令,觉得自己也是家里的帮手了,屁颠屁颠地去看毛驴拉磨。

    林窈带着王小鱼进了灶房,她们得把明日早起要用的食材以及炸串需要的调料准备妥当。头一件事,便是做红烧猪蹄。猪蹄炖得软糯入味才好吃,可这得花不少时间,明天早上时间紧迫,现做肯定来不及。

    今日要处理十一只猪蹄,原本林窈只买了十只猪蹄,可想着第二日大家大清早就要忙活,大半日只能看着不能吃,实在煎熬,于是今日便自己掏钱又买了一只,等干完活,大家也能好好吃顿好的。

    林窈先给王小鱼打了个样,她把猪蹄放在案板上,抄起菜刀,顺着猪蹄的关节,利落地将猪蹄剁成几小块。一旁的王小鱼依葫芦画瓢,跟着剁猪蹄,两人没一会儿就切出了一大盆。

    剁好的猪蹄块被林窈放进一个装满水的大盆。没过多久,血水便渗了出来,把水染红。林窈开始换水,边换边解释:“泡猪蹄就是为了把血水浸出来,不然炖出来会有腥味。”

    约莫过了一刻钟,林窈再次换水,这次泡出的水血色淡了许多。她把猪蹄捞出来,沥干水分。接着,在铁锅里倒满水,丢进去几段葱段、几片姜片,又倒了些许酒,往灶膛里添了几把柴。大火把水烧开后,林窈将一盆猪蹄倒了进去。沸腾的锅里冒出许多白色浮沫,林窈拿起锅铲,熟练地把浮沫撇去,“焯水能进一步去腥,这浮沫不仅是腥味的来源还影响卖相,得撇掉。”

    林窈把焯完水的猪蹄捞出来,放在一旁。她把铁锅刷洗干净,往里舀了满满一碗猪油,看着和平时吃饭用的碗一般大小。王小鱼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这么一大碗油,他们家能吃一个月呢。林窈这次放的猪油比往常多,她解释道:“往后做这道菜,不用放这么多油。明日武行的人要去打擂台,油水得给足了。”

    锅中猪油加热至微微冒烟,林窈抓了几把冰糖放进去。冰糖在油里迅速融化,变成了诱人的焦糖色,甜香味也随之飘散开来。林窈赶紧把猪蹄倒进去,不停地翻炒,让每块猪蹄都均匀地沾上焦糖色。此时的猪蹄,色泽诱人,香气扑鼻。

    接着,林窈又往锅里加了八角、桂皮、香叶、花椒、茱萸,没有生抽、老抽、蚝油,就只能多加点盐。林窈使劲搅拌,让味道匀乎。最后,林窈盖上锅盖,小火慢炖,“红烧猪蹄炖的时间得够长,猪蹄才能炖得软糯,入味好吃。今晚就让它在这儿小火炖着,明早起来,猪蹄就能出锅了。”

    林崧扒着灶房的门框,露出一个小脑袋,冲着林窈喊:“二姐!小灰拉完啦!”

    林窈一时有些无奈,伸手捏了捏林崧日渐红润的小脸,纠正他,“以后要说小灰拉完磨了。”

    林崧挠了挠头,他觉得自己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呀,不过二姐说什么他就听什么,“噢!”

    院里此是弥漫着蔬菜的清香和豆香,林窈看到石磨下是满满一大盆豆浆,泛着白沫。不过此豆浆非彼豆浆,现在这只是磨成浆液形态的豆子,还混杂着豆渣,得经过过滤、煮沸后,才是能喝的豆浆。接下来过滤的活是个难题,这次做的量太大,要是单靠人力过滤,怕是要把人累瘫。

    林窈打算做个滤袋。她从屋里取出一大块干净的白纱布,又找来两根竹棍。她把竹棍交叉放置,用长绳在交点处固定好,又在交点绑上一根粗绳,等会儿可以用这根绳子把滤袋挂起来。接着,林窈把白纱布的四个角分别与竹棍的四边绑紧,这样,一个简易滤袋就做成了。林窈把滤袋固定在院子里那棵歪脖子枣树上,试着往里面加了点豆浆,豆浆顺着滤袋的缝隙缓缓渗出,发出细微的滴答声。

    王小鱼在一旁看得惊叹不已,她本想着这么一大盆豆浆要过滤,今日怕是得忙活到深夜,没想到师父捣鼓了几下,就做出了这么好用的工具,她看向林窈的目光里的崇拜更甚。

    林窈把水瓢递给王小鱼,叮嘱道:“阿鱼,你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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