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都市言情 > 重回82:从捕鱼猎狼到万元户 > 第2章 盗墓疑云,终获野猪

第2章 盗墓疑云,终获野猪

    王仁洪重重叹了口气:“你弟弟那倔脾气,你还不清楚?要是他在厂里干不好,丢的可是你这个当大哥的脸。”

    说着拍了拍大儿子的肩膀,“这些年辛苦你了,既要顾着自己两个孩子,还得照应王恒和丽娟。”

    王建国张了张嘴,最终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

    一旁的大嫂李红英不停地往这边看,欲言又止。

    等公公一走,她立刻摔了抹布:“没良心的东西!你费多大劲给他弄的名额,说让就让了?”

    王建国连忙把妻子拉到里屋,打发两个孩子去睡觉:“算了,机会本来就是给他的,他不要就随他去吧。”

    屋里,十二岁的王彩霞正哄着八岁的弟弟王海涛睡觉。

    小男孩揉着眼睛问:“姐,三叔不去厂里,是不是就吃不上白面馍了?”

    “娘,我想吃肉......”王海涛扒着门框小声嘟囔,“苞谷糊糊刺嗓子......”

    “吃吃吃!就知道吃!”李红英一肚子火正没处撒,“赶紧给我睡觉去!”

    另一边,大伯王仁富家里却是喜气洋洋。

    “嘿,没想到王恒这小子居然主动放弃食品厂名额,真是太好了!”王仁富拍着大腿,笑得合不拢嘴。

    他家两个儿子,大儿子王安国已经成家立业,唯独二儿子王安民二十好几了还游手好闲。

    这下可好,二儿子马上就能去镇上当工人,说不定还能在镇上安家落户。

    到时候自己去儿子家住几天,在村里人面前该多有面子!

    下沙村本来就没多大,村民干完活后,基本没事干就聚在一起八卦聊天。

    王恒用入厂名额换枪的事,没一会儿就人尽皆知了,同时大家也知道王仁富家的二流子王安民要去厂里上班了!

    王安民得知这个消息,当晚就迫不及待地出门炫耀。他特意换了身干净衣裳,趾高气扬地往村口走去,找他的那几个狐朋狗友们一起喝酒。

    “哟,这不是安民哥吗?听说要去镇上当工人了?”几个酒友酸溜溜地打招呼。

    王安民大喇喇地坐下,故意把工装外套搭在椅背上:“哎,也就是个临时工,先干着呗!“那语气看似毫不在意,其实满是炫耀。

    其余几人心中略带鄙夷,但脸上仍是笑呵呵的。

    酒过三巡,王安民摇摇晃晃去解手。月光下,他隐约看见不远处有个熟悉的身影,肩上似乎还扛着什么东西。

    “王恒?”他眯着醉眼嘀咕,“大半夜的扛着枪瞎转悠?”

    王安民摇摇头,心想肯定是喝多了眼花,转身又跑回了酒桌上。

    .......

    王恒背着56式半自动步枪,踏着月色向深山进发。

    出门前他特意观察过天象,月明星稀,正是狩猎的好时机。

    八十年代初的乡村,尚未被工业污染侵蚀,皎洁的月光足以照亮山间小路。

    这片山林对王恒来说再熟悉不过。前世几十年的狩猎经验告诉他,夜晚才是真正的猎扬。

    他沿着村后那条被踩得发亮的泥土小径,不紧不慢地向大山外围走去。

    夏夜的山林格外热闹。蝉鸣、蛙叫、夜枭的低吟。

    王恒轻车熟路地选了一处缓坡,身形很快隐没在茂密的灌木丛中。

    枪膛里的子弹早已上满。

    途中偶有几只野鸡野兔惊起,但在夜色掩护下都难以捕捉。

    王恒的目标可不是这些小东西。

    夜晚,才是猎杀野猪的最佳时机。

    在山间穿行约莫半个时辰后,王恒突然蹲下身来。

    借着月光,他清晰地辨认出一串新鲜的野猪蹄印。手指轻触泥土,还能感受到些许湿润。这畜生刚过去不久!

    王恒立刻放轻脚步,沿着蹄印追踪。

    他深知野猪的凶性——这些长着獠牙的猛兽一旦被激怒,在这荒山野岭夺人性命简直易如反掌。

    脚印越来越清晰,王恒的心跳也随之加快。

    他悄无声息地打开保险,手指轻轻搭在扳机上。

    在一处突出的山岩旁,王恒突然停住。月光下,一头体型硕大的野猪正蜷在灌木丛中休息。

    王恒稳稳端起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黝黑的枪口在月光下泛着冷光,精准地锁定了野猪。

    “砰!”

    枪声在山谷中炸响,子弹呼啸而出,正中野猪肺部。

    那畜生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竟还踉踉跄跄地往前冲了几步。

    王恒没有贸然追击,而是冷静地站在原地。

    他知道,这一枪已经打穿了肺部,野猪跑不了多远,必死!

    果然,不出三十步,那庞然大物轰然倒地。

    王恒快步上前,从腰间抽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对准野猪的颈动脉狠狠一划。

    温热的猪血顿时喷涌而出。

    待血流尽,王恒这才仔细打量起自己的战利品。

    这头野猪体型中等,约莫一米长。

    “今晚的收获不错。”他喃喃自语,估算着时间,已经在山里待了三个多小时。夜风渐凉,幸好出门时多披了件外套。

    王恒利落地用麻绳将野猪四蹄捆好,拖着它缓缓往山下走。

    突然,前方树林间隐约透出一丝火光。

    王恒停下脚步,警觉地放下手里的野猪,悄无声息地摸了过去。这深更半夜的,怎会有人在山里生火?

    借着灌木丛的掩护,王恒发现了一处简陋的营地。

    一小堆篝火,周围散落着几个尿素袋子和布包裹。更令人意外的是,一枚古旧的圆形方孔铜钱正静静地躺在泥土上。

    这一幕让王恒猛然想起前世的一则新闻:1982年底,镇上派出所曾破获一起盗墓案...

    据他所知,那批盗墓贼不仅挖出了上千枚铜钱,还盗走了不少珍贵文物。看来那座古墓,就在这片山里!

    王恒心头一紧自己这是撞上盗墓贼的老巢了?

    他警惕地环顾四周,确认无人后,迅速捡起地上那枚铜钱,拖着野猪转身就走。

    这些亡命之徒往往结伙作案,要是被他们发现,说不定会被杀人灭口。

    当务之急,还是先把这头野猪弄回家。

    想起前世多年未尝的苞谷糊糊,王恒不禁有些怀念。

    但更让他惦记的,是那久违的肉香。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吃肉可是件奢侈事,猪肉一块钱一斤,而大哥在村里干一天活才挣几毛钱。

    就算是镇上工人,一个月三十多块的工资,也只有在发薪日才舍得多买点肉吃,平日里可不敢顿顿吃肉。

    至于白米饭,更是稀罕物,平日里都是粗粮果腹。

    东方泛起鱼肚白时,王恒终于拖着野猪回到了村口。

    夏日的渝川天亮得早,村民们已经扛着农具准备下地。自从分田到户后,大家的干劲明显足了。

    “快看!那不是王恒吗?”

    “天爷!他真打着野猪了!”

    村民们的惊呼此起彼伏,整个村子顿时沸腾起来。

    王恒先敲响了自家大门,又转身去叫大哥。

    作为长子,王建国选择留在村里照顾父母,房子就盖在父母家旁边,走两步就到。

    “吱呀”一声,木门打开。王仁洪揉着惺忪的睡眼,待看清门口躺着的野猪时,顿时瞪大了眼睛:“这...这是...“

    王仁洪的目光在野猪和儿子之间来回游移,当他看到王恒背着枪走向大儿子家时。

    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他已经记不清上次吃肉是什么时候了,那油汪汪的肉香仿佛还萦绕在记忆里。

    “咚咚咚”的敲门声惊醒了王建国。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打开门,发现是弟弟站在门外。

    “这么早?”王建国声音里还带着睡意。昨晚妻子李红英在床上絮絮叨叨数落王恒的不是,让他辗转难眠。

    望着大哥熟悉的面容,王恒心头涌起复杂的情绪。

    前世大哥虽然带着母亲离开了村子,但始终没忘记这个弟弟,连侄子侄女结婚都特意来邀请他。

    可惜那时的自己实在没脸去见他们,这成了永远的遗憾。

    “大哥,我打了头野猪,你来帮忙处理下吧。“王恒指了指院里的猎物,“给彩霞他们带些肉回去。“

    “野猪?!“王建国瞬间清醒了,声音因激动而颤抖。

    他快步冲出房门,连鞋都穿反了。

    王仁洪正蹲在野猪旁仔细端详,见两个儿子过来,招手示意他们靠近。

    粗糙的手掌抚过野猪身子时,他的指尖触到了那个精准的弹孔,眼神顿时变得深邃起来。

    这么准一枪打进肺里!

    夜间打猎本就视野受限,野猪又格外警觉。

    王仁洪盯着那侧面打入野猪肺部的弹孔,眉头微皱:这小子到底是运气好,还是真有这本事?

    正思索间,王恒已经带着王建国走了过来。

    “爹,您和大哥把野猪处理下。“王恒打了个哈欠,指了指猪肚,“这玩意儿是药材,留着我去镇上卖钱。其他肉两家平分,我先去补个觉。”

    说完转身就往屋里走,留下父子俩围着野猪大眼瞪小眼。

    “三哥!”扎着麻花辫的王丽娟从屋里蹦出来,红扑扑的脸蛋上写满好奇,“你昨晚就是去打野猪啦?”

    王恒笑着揉了揉妹妹的脑袋。十八岁的姑娘像只小鹿,被他摸头后立刻跳开:“今晚加餐!记得把猪肚单独放好。”

    “知道啦~”王丽娟拖着长音,一溜烟跑到院门口,踮着脚张望,“爹!让我也看看三哥打的野猪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