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恐怖灵异 > 港综:开局劝大佬跑路 > 第10章 第10章
    这种日进斗金的生意若没有靠山,早被地头蛇抽成抽垮了。

    顾正义心里有数——敢让靓坤散货的绝不会是正经商人。

    既然对方不守规矩,自己也无需客气。

    "伤得重不重?"顾正义接过火豹递来的烟,打发走经理后并肩坐下。

    "靓坤手下那些粉佬软手软脚,砍人都没力气!不影响晚上传宗接代!"

    说笑间烟雾缭绕,顾正义转入正题:"靓坤原来的场子你负责对接。

    每月规费按原标准收,交两成给字头。

    每月十五号准时让会计做好账目送去。

    "

    “为什么是15号?”

    火豹不太明白。

    他们以前没有自己的地盘,也没向字头交过钱,不清楚这其中的规矩。

    “15号交钱,我们手里就能多留半个月的钱。

    你看那些大公司,不都是15号发工资吗?学学那些大老板,总不会错的!”

    顾正义随口解释。

    以前他也很讨厌老板拖到15号发工资,可轮到自己做主时,却发现这事……真不能全怪老板。

    要怪只能怪这资本主义太罪恶。

    “还有,让手下的人都守规矩,不该拿的别拿,不该要的别要。

    该给他们的,我自然会给。

    跟着我们两兄弟,不会少他们钱花。”

    “最重要一点——我们的场子,绝对不准碰粉!听清楚没有?谁要是犯了,你可别来找我求情!”

    说到最后,顾正义严肃地盯着火豹,语气没有一点玩笑的意思。

    他再三强调,就是怕以后有小弟忍不住想私下捞钱、偷碰毒品,惹来警察注意。

    现在把话说绝,以后谁明知故犯,就别怪他手下不留情。

    “我懂!你都讲了多少年啦,谁不知道你正义哥跟DD势不两立?放心,我明白!”

    “哈哈哈!所以说一世两兄弟,还是豹哥懂我!走了!”

    顾正义大笑着拍了拍火豹的后背。

    “去哪?一起吃晚饭啊!”

    “不了,刚在和联胜开大会,在富乐酒楼吃了叉烧。

    我现在去找蒋天生,把他搞定,免得夜长梦多。

    搞定了洪兴,铜锣湾才能真正算我们说了算!”

    顾正义摆摆手,走过一个卡座时,瞥见两个熟悉的面孔,停下脚步仔细一看,乐了。

    这不是苍蝇哥和他大哥阿华吗?他们怎么会在这里?

    “喂,你们两个新来的?没见过?”

    “义哥!”

    “义哥!”

    卡座里的小弟纷纷站起来打招呼。

    火豹的头马混血仔——他有六国血统,所以得了这个外号——起身解释:“义哥,阿华是我表哥。

    豹哥说我们打下铜锣湾后会缺人手,我就想让我表哥阿华和他小弟苍蝇过档来帮我们。”

    “是啊,阿义,这两个小子不错,我很喜欢。

    等会儿带他们吃完饭,就去见长乐的黑骨,包个红包,让他们正式过档过来。”

    “义哥!”

    “义哥!”

    阿华和苍蝇也赶紧点头问好。

    他们在长乐一直混得不好,大哥也是个没本事的,只会围着学校球场收学生的钱。

    听说和联胜最近出了个狠角色,不仅干掉了洪兴的老大靓坤,还在铜锣湾插了旗。

    借着表哥这层关系,阿华自然不肯错过机会,带着苍蝇一起跳了过来。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出来混的,谁不想上位、捞大钱、泡靓妹、开豪车?这些不就是古惑仔拼命的理由吗?

    苍蝇一见真正的话事人顾正义,整个人激动得浑身发颤,原地晃来晃去。

    “安分点!”

    阿华低声喝斥。

    对这小弟,他一直头疼——忠心是忠心,可总想一步登天,跑没学会就急着跨栏,每次摔得鼻青脸肿,还得阿华帮着擦屁股。

    这次转投和联胜,一部分就是因为苍蝇惹事的本事越来越强,长乐那夕阳社团的名号,已经罩不住了。

    “没事,阿华,苍蝇是吧?不错!”

    顾正义笑道,“出来混,最重要的是跟对大佬。

    火豹讲义气,又能打,跟他好好混,不出几年,想不出头都难!”

    “千万别像我这么惨,跟了大航十几年,吃串鱼蛋还要自己掏钱,真是扑街啊!大北!”

    顾正义一伸手,大北默契地从西装内袋掏出两卷港币递过去。

    顾正义接过来,直接抛给阿华:“拿去换身行头,像他们一样。”

    他指了指自己身后清一色西装衬衫、皮鞋锃亮的小弟。

    “人靠衣装马靠鞍,靓仔就要配好衫。

    古惑仔就像打麻将——穿得破烂像鸡胡,喊再大声也没人服你;穿得靓,那就是天胡,牌一摊,不用开口就吓死对面。”

    阿华和苍蝇第一次见顾正义手下时,就觉得他们和一般古惑仔不同。

    现在才明白,差别在气质——那种自信、那股精神气、眼里有光的样子,完全不是混一天算一天的烂仔能比的。

    “我们虽然是出来混的,但不能只会打打杀杀。

    这年头,就算你是矮骡子,穿得体面,别人也得叫你一声靓仔。

    想被人看得起,自己先要收拾得像样。”

    “咱们以后会越做越大,不能做一辈子矮骡子。

    你们踏实跟着阿豹,总有出位的一天。

    有空多读书看报,没坏处的。”

    阿华心里触动。

    还没正式过档,一见面就直接给钱的大佬,他真是头一次见。

    阿华在道上混久了,手指一捻那卷港币就知道数目不小。

    他嘴上还在推辞,心里却清楚——这叠钞票少说也有一万港币。

    苍蝇激动得手脚发颤,结结巴巴只会说“我…我…”

    。

    他一直渴望干番事业,苦无门路,如今跟了这位气派的大哥,只觉得终于等到了腾达的时机。

    火豹豪爽地扬手:“收下!阿华,混血仔提过你,我很欣赏。

    这钱是给你们添行头的,每个入门兄弟都有份。

    吃完饭去找黑骨,正式带你过档!”

    他虽然缠着绷带,气势却丝毫不减。

    这些年跟着阿义虽不缺钱,却总在夜市摆摊卖内衣裤和仿牌衣服,活得像个商贩多过江湖人。

    火豹始终觉得憋屈,如今阿义终于“重回正途”

    ,插旗铜锣湾,他才找回混社团的快意。

    晚间八点,蒋天生公司的会议室灯火通明。

    顾正义等了近半小时才被引进去,只见洪兴十二堂主齐聚一堂——除了已死的靓坤。

    这里俨然成了洪兴忠义堂。

    蒋天生笑着坐在主位:“阿义,刚在开会,坐。”

    顾正义环视全场,意外看见幸存的大B哥——因他提前解决靓坤,竟让大B逃过灭门之劫。

    所有座位已满,他只得走到蒋天生对面的空位坐下。

    秘书扭着腰肢端来茶水,顾正义毫不避讳地目送她离去,直到会议室门关上。

    空气凝固了两分钟,最终由见风使舵的基哥打破沉默。

    他仗着在场大哥多,决心摆足前辈架子,好在铜锣湾利益争夺中多分一杯羹。

    “A货义!你够威啊!昨晚连我们洪兴龙头都敢动,今天还敢来蒋先生公司,真够胆!”

    顾正义慢悠悠摸出烟,点上火,随手把万宝路烟盒和打火机丢在桌上,吐出一口烟圈。

    “基哥!论胆量我哪比得上你啊!你才够威!听说靓坤篡位蒋先生的时候,你还投赞成票,现在还敢来蒋先生这儿,这才叫真够胆!”

    “你什么意思!”

    基哥原本就红的脸一下子涨得更红。

    “好了阿基,阿义来者是客,少说两句。”

    蒋天生心里其实挺乐见基哥被怼。

    这种墙头草,要不是仗着资历老和他死去的父亲蒋震有点交情,蒋天生怎么可能让他安安稳稳坐在堂口大哥的位置上?

    顾正义笑着抿了口热茶。

    “还是蒋先生大气。

    不过我得说清楚,基哥刚才说的我不认。

    说靓坤是洪兴龙头?那蒋先生算什么?在我眼里,洪兴龙头从来只有蒋先生一个!”

    “洪兴是蒋震先生一手创立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洪兴永远都是蒋家的洪兴!”

    “靓坤那个扑街,不讲江湖道义,以下犯上。

    他的龙头位置,你们认吗?”

    “这……”

    在场的陈耀、大B、韩斌、太子、十三妹等人脸色都变了。

    当初靓坤篡位时,他们要么默许要么弃权,都没明确支持蒋天生。

    这次靓坤被顾正  决后,他们原本要在总舵忠义堂开会,结果从下午等到晚上都不见蒋天生来主持大局。

    他们明白这是蒋天生在给下马威。

    没办法,十几个人只好灰溜溜地到蒋天生公司堵人,直接把会议室当成了忠义堂。

    顾正义来之前,他们明明已经和蒋天生谈妥,请他回来继续当洪兴龙头。

    没想到现在旧事又被顾正义翻出来说。

    靓坤真是个扑街!早知道他这么短命,当初就不该跟他混!现在搞得里外不是人,之前从靓坤那儿拿的好处还没捂热就吐出来给蒋天生赔罪,最后什么便宜都没占到,反倒把蒋天生得罪了!

    靓坤!你个正扑街!

    蒋天生面带微笑。

    不知是不是他们这些靠脑子吃饭的话事人都喜欢在人前装出一副儒雅随和的样子。

    让别人猜不透心思,也算是上位者的必备技能吧。

    在顾正义眼中,蒋天生和林怀乐根本是一路货色,更巧的是两人样貌极为相似。

    要不是早就知道自己穿越到这个港片混合的时空,每次单独见到他们中的一个,顾正义几乎要以为自己在同时面对两个人。

    他甚至忍不住胡思乱想:这两人碰面的时候,蒋天生会不会怀疑林怀乐是自己失散多年的亲弟弟?

    “我顾正义最讲江湖规矩!靓坤以下犯上、谋权篡位,我看不过眼!”

    “反正你们也知道,我平时在夜市摆摊卖内衣,手下一帮兄弟闲着也是闲着,就顺手帮你们洪兴清理门户喽!”

    “不用谢啦!”

    顾正义满脸堆笑,说得理直气壮。

    可这番话落在洪兴一众大佬耳里,简直恨不得当场把他揍成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