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冽一边脱衣服,一边道:“就是问你,做什么职业。”
姜芬芳讲这句话标上中文:沃特,读,油……
“怎么想起学英文了?”王冽问。
他其实没有想姜芬芳会回答,这几个月,他们来的对话少到近乎没有。
没想到的是,姜芬芳一边写,一边道:“我想学点什么,心里就没那么空落落了。”
她写字的样子,很笨拙,也很认真。
王冽只觉得心被什么东西戳了一下,又柔软,又酸涩。
他咳了一声,道:“好,我可以教你。”
姜芬芳摇摇头,她就是一时兴起,她道:“等我好一点了,你还教我剪头发吧。”
她可以去其他理发店打工,继续当洗头妹,然后成为跟王冽一样的发型师。
但她想成为发型师吗?
她不知道,她只觉得城市的一切都让她茫然。
王冽道:“没必要。”
他又说:“如果你想学点什么,就去考大学好了。”
姜芬芳抬起头,道:“什么?”
这个人怎么……净说胡话呢?
整个奉还山,十年多年来,只出过阿姐一个专科生,她?考大学?
王冽道:“我是说真的,都是学东西,但,念个大学,你以后的人生就不一样了。”
他的眼睛从未有过的明亮,就好像在希望着什么一样。
“我……可以教你,学费也不用担心,我会负责的。”
那时候姜芬芳已经隐隐约约知道,这是什么级别的承诺。
她歪着头看了王冽许久,才道:“老板?”
“嗯?”
“你想跟我结婚吗?”
在奉还山,一个男人全心全意的为一个女人付出,就说明,他想“嫁”到姜家了。
王冽笑了起来,他笑的时候很好看,如同此时窗外清朗的春月。
“我不想。”他干脆利落的回答。
又道:“我有我的私心。”
但无法宣之于口,他想要的,远比男女之欢更多,欲望庞然而贪婪,昼夜煎熬。
那一天,因为姜芬芳的好转,王冽心情好了多。
等她睡下后,他出门散了一会步,春天的夜晚,白玉兰开放,带着旺盛而美丽的生命力。
回来的时候,正看见隔壁屋的小胖,穿着流氓兔的睡衣,对着他们的卧室探头探脑。
“有事么?”王冽问。
小胖挠挠头,小声道:“我下午看见姐姐了,一个老外同她说话来着。”
“嗯,然后呢?”
“我以为,老外是想跟她交朋友,但是……”他手忙脚乱举起手里的英文字典,上面写着一个单词:unfriendly adj.不友好的;不祥之兆;
“我回来查字典,才想明白,那个老外是在讲……有一个不友好的人,从公交车开始,就一直跟着她……”
姑苏夜·搬离(修文)
春天的夜里,空气里浮动着花粉和柳絮,楼下的野猫发出婴孩般的哭声。
黑暗中,姜芬芳看着天花板,哄着自己睡觉,隔着一层轻薄的布帘,王冽躺在一拳之远的地方。
他们夜里从来不说话,甚至连呼吸都放得很轻很轻,尽可能的,将彼此的存在感降低。
可王冽突然开口了,他道:“房东说,那间小一点的房子退租了,我想租下来,让杠头和阿柚搬过来,怎么样?”
这个屋子一共有三个房间,小胖母子,姜芬芳王冽,还有一间房小一点,经常换人住。
姜芬芳已经快睡着了,闻言侧过头,看向布帘上王冽的影子。
王冽对杠头和阿柚一向不算热络,主动让他们搬进来,有些突然。
“这样住总归不是办法,早晚要再租一间房子的。”王冽道:“不如帮帮他们,我不在家时,你们也能有个照应。”
阿柚跟杠头,各自有各自的毛病,后来打工,总是磕磕绊绊的,现在能有个房子住,还是跟姜芬芳住在一起,是天大的好消息。
“老大,我们一家人又在一起了!”
阿柚兴奋的抱着姜芬芳亲了一口。
哪怕她现在木木的、不再那么聪明、强大、有办法,他们还是愿意同她待在一起,有她在,心里头就暖洋洋的,就好像有个主心骨一样。
姜芬芳很愿意跟他们住在一起,她只是没弄明白,王冽为什么突然做了这个决定。
直觉告诉她,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她忽略了,可是,大概是吃了太多精神类药物的原因,她脑袋一片混沌,怎么想也想不清楚。
阿柚跟杠头就这样搬了进来,阿柚跟姜芬芳住原来的房间,杠头跟王冽一同住新租的那间。
理发店的那个“家”,竟然就这样重新聚拢起来。
杠头的工作,是在一个仓库当保安,夜里去上班,白天回来补觉。而阿柚在一间超市当收银员,三班倒。
这样王冽不管多晚回来,家里一直有人在。
那段时间,姜芬芳的状态时好时坏。
好的时候,她情绪稳定,逻辑正常,还能打扫卫生、给上班的三个人做饭、翻小胖子的英文书解闷。
不好的时候,她又看见那些阴森的鬼影,总能听见有人说话,她努力的,不让自己陷入到某些荒诞的逻辑里,可是中间还是发了一次病。
发病时,她是完全失忆的,只知道清醒过来的时候,家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还好杠头在,虽然被吓得直哭,但拦着她没有让她造成更大的伤害。
王冽回家之后,对她道:“一定要按时吃药,如果觉得不舒服,千万不要出门。”
姜芬芳抱着膝盖,木然的听着,外面是阳春三月,明媚灿烂。
而她从心口到手脚,都冷透了。
她好像被关起来了,周身笼罩在一片密不透风的灰色玻璃罩里。她不想说话,所有的感知都被隔绝在外面,钝钝的。
王冽静静地看着她,并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几天后,他下班时搬了一台二手电视和DVD回来,他租了一沓碟片,都是英文原声的光碟。
“你可以先练习一下英文的语感。”他说,就好像她真的能考大学一样。
姜芬芳在那个小小的屋子里,看了《罗马假日》、《乱世佳人》、《阿甘正传》……
那天王冽下班的时候,她突然开口对王冽说:“老板。”
“嗯?”
“我觉得讲英文,你跟他们很像。”
具体怎么像,她说不明白,只是总觉得小胖子的英语,和王冽的英语有不一样的地方。
王冽看了一眼屏幕,上面是英伦的庄园,女主长裙拖曳,美丽得像个梦,是新上映的,《傲慢与偏见》。
王冽道:“英语有英式发音和美式发音的区别,可能我小时候学的,偏英式发音。”
什么样的人,会专门学英式发音呢?
姜芬芳越来越觉得,王冽像是受过某种很好的教育。他的英文很好,能流畅顺利读英文书给她听,偶尔他们租到了没有字幕的碟片,他就一句一句的翻译给他听。
更重要的是,从第一次见面,她就觉察出他身上有种不一样的气质,自律、聪明、低调不张扬。像是那种,读了许多书的人。
可这样的人,为什么会当理发师呢?
……又是为什么,会杀人呢?
姜芬芳想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经过彭欢那件事之后,她说话变得非常吃力,再也找不到曾经伶牙俐齿的感觉。
舌头好像绑了一块石头,让她对跟人交流产生了一种没来由的疲惫感和恐惧感。就算是跟阿柚住在一起,她们也能一天不说一句话。
王冽准备晚饭,让她来厨房帮忙。
他一边择菜,一边同她说话:“Are you enjoying the vie?”
她点点头。
“Do you like the protagonist of a vie?”
她道:“No。”
她不喜欢冷漠的、高高在上的人,她也没看明白,为什么女主角会突然间的爱上男主。
不过,她又道:“but he is handso。”
王冽一边切菜,一边笑了一下。
很奇怪,用英文对话的时候,那种紧张感就不会出现。
因此那段时间,王冽每天都会同她进行一些简单的英文对话,就像重新教会她学说话一样。
杠头和阿柚对此毫无兴趣,小胖子妈妈倒是很高兴,每次听见了,就推着小胖子一同加入。
她也是专科毕业,现在辞了工作专职陪读,当然能听得出来,王冽发音又标准,又有耐心。
她还偷偷问过王冽:“小王,你是哪里人啊?读书时成绩很好吧?”
王冽没有回答,她继续道:“唉,是家里穷吧?唉,要说你爸爸妈妈也是眼光不行的,考上大学,当家教也有一个小时五十块了,熬一熬就过来了。”
她一向自豪自己对儿子的教育,因而沾沾自喜起来。
王冽继续切着菜,许久之后,才嗯了一声。
而姜芬芳数着日子,发现自己的状态终于稳定下来之后,某个午后,她又出门了。
杠头在隔壁房间补觉,她没有打扰到他。
虽然王冽总是嘱咐她,不要出门,不要出门,但是……有些事,她必须去看看。
她找到了野猪那个亲戚家门口,是他们收养了朱砂。
姜朱砂,他是姜家的孩子。
那里距离观水街不远,是一处回迁房的底层,野猪的亲戚办了一个自行车棚,专门帮人存放自行车。
姜芬芳以为要打听很久,她没想到的是,她居然刚走到,就看见了朱砂。
小孩子,一般都是一天一个模样的长大,可是一年不见,他还是那个样子,精瘦,眼睛大大的,像只小猴子。
他穿了一件脏兮兮的毛衣,明显是成年穿剩下来的,袖子拖得很长,两条腿却在地下光着,正蹲在地上,吃着什么东西。
走近了,姜芬芳才看清,他在吃……香蕉皮。
里面的香蕉已经被人吃掉了,他用指尖刮皮上白瓤送进嘴里,吃相贪婪。
有那么一个瞬间,姜芬芳同他对视了。
她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她很怕这个孩子还记得,她跟他爸爸的死有关系。
可是他只是看了她一眼,就继续吃着,曾经的灵气荡然无存,只有死气沉沉的贪婪。
有人推着自行车从他身边过,嫌他挡路,也不说话,一脚将他拨到一边去。
他踉跄了一下,似乎想哭,但是没有哭,自己到角落里继续吃着香蕉皮。
那个角度,竟然很像阿姐,阿姐低头翻检药草时,也是这样子,微微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
眼泪涌上来,姜芬芳转头就走。
走了几步,她又停住了。
她去小卖部买了一箱方便面,一箱牛奶,又买了一个口罩。
钱是阿柚塞给她的,阿柚自己的工资都不够花,还总是悄悄的塞钱给她,道:“老大,这个给你买好吃的。”
姜芬芳带着口罩,把东西递给朱砂。
“吃吧,我是……你妈妈的朋友。”
朱砂伸出黢黑的小手,又怯怯的藏在身后。
姜芬芳心里更加难过,她拿了一包方便面,拆开来给他。
朱砂接过来,小声问道:“妈妈什么时候回来?他们说爸爸死了,姨婆扭我,使劲扭……”
他仍然还记得妈妈。
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记得姜美丽了。
姜芬芳没有说话,她怕一开口带着哭腔,节外生枝,她只是把方便面塞给他,让他吃完。
说什么呢?问这家人对你好不好?
这不是废话吗?对他好,他怎么会是这个模样呢?
甚至,她心里很清楚,现在买的这些东西,多半都到不了他肚子里去。
可她能做什么呢?
既然什么都做不了,就不要多问什么,给这孩子徒增希望。
她花了许多时间,克制住情绪,才开口问道:“你记不记得这个人?”
她拿了一张彭欢的照片,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她想最后确认一下,阿姐到底跟彭欢有没有关系——这是她此行最重要的目的。
小孩一般都不怎么记人,可是没想到,朱砂看了一眼,就道:“我知道他,他来找过我妈妈!”
姑苏夜·烤肉
姜芬芳浑身一震,她虽然没有证据,但在心里几乎已经确定了,彭欢和阿姐的事情,有隐情。
但朱砂的话,似乎又推翻了她的猜测。
“你确定吗?他来找过妈妈吗?”
朱砂点点头,又补充了一句:“他对妈妈很好!”
姜芬芳愣住了,她记得之前问过朱砂类似的问题,朱砂明明说过,那些男人都打过妈妈,没人对妈妈好。
但……当时在场的人当中,的确没有彭欢。
他是不是只有看到彭欢的照片,才想起来有这么一个人?
姜芬芳心里动摇起来,难道阿姐恋爱的人,就是彭欢?真相就是调查的那样,是她想多了。
那是谁送阿姐的骨灰回奉还山的?
总不可能,是野猪本人吧!
这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野猪差点在奉还山被拆骨剥皮,好不容易逃出来,他不太可能会回去自投罗网。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如果是野猪将骨灰送回来,他临死前为什么一个字也没提?
但是姜芬芳还是尝试着问了:“你记不记得,妈妈走之后,爸爸出过门吗?”
她其实没有抱希望,毕竟时间太久了,而他又太小了。
可是他非常干脆利落的说:“爸爸出门找妈妈,找了好多天。过年都没有在家”
……时间竟然对上了。
姜芬芳陷入了巨大的混乱,难道真的是野猪将阿姐的骨灰送回来的么?不可能啊!但真的会这么巧吗?
就在她恍惚的时候,自行车棚里突然探出一个老太太的头来,喊:“朱砂!你跟谁说话呢!”
朱砂顿时慌了,提着姜芬芳给他买的东西,连滚带爬的往回跑,一边道:“没有谁!没有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