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冷气充足的办公室,姜芬芳开完了最后一个会议,终于疲倦的躺在沙发椅上。
同事们都走了,只有朱砂不安的站在那里,小声道:“其实化妆包什么时候发布都可以,不着急的,如果周佛亭曝光你怎么办?毕竟……”
他没有说下去,只是不安的看着姜芬芳。
“他不会的。”姜芬芳疲倦道:“我的名声就是他的名声,他再想报复我,也不会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
她又道:“另外,他啊,也承担不起我的报复。”
周佛亭知道她杀人的真相又如何,她也掌握了他最难以启齿的秘密——从这方面来讲,他们没有白做夫妻。
朱砂抬起头,突然非常突兀的说:“如果他杀了你呢?”
下午三点的阳光,映亮了他年轻好看的面孔,以及琥珀色的眼睛。
他是姜家唯一的后代。
他爸爸死后,他被朱家一个远房亲戚收养,她每年都会寄钱过去,直到五年后,她在美国站稳脚跟,就把他接了过来。
那时候她的经济状况也没有那么好,但是,始终让他读最好的学校,穿最好的名牌。
如今的他,阳光、帅气、目光澄澈,谁能想到,他出生在阴暗潮湿的小巷,在乌烟瘴气的地下网吧里,饿得跟人乞食呢?
但无论怎么样改变,他身上,始终流着一半那个畜生的血。
姜芬芳静静地看着他,问:“你为什么会这么想?”
朱砂没有躲闪,他很认真的说:“那个人还没有抓住,不是么?害你和柚姨的那个人。现在刺激到他,说不定会有危险。”
“不是请了保镖么?二十四小时跟着我,谁敢?”
姜芬芳直接躺在了椅背上,长叹了一口气,道:“别说了,我很累,浑身酸疼。”
朱砂坐到她身边,把她小腿放在膝盖上,很认真帮她按摩,年轻男孩的手指清瘦有力。
这还是姜芬芳教给他的,据说厉害的姜家人能搁着皮肉卸下骨头,而他的水平,也就只能帮人放松一下小腿的肌肉。
“我就是觉得太冒险了。”朱砂低声道:“我不想你有危险。”
“是啊,太冒险了。”
姜芬芳叹了口气,道:“可是如果不是冒险,我可能在奉还山里种地,孩子生了五个,而你,你可能早早辍学,一边干着体力活,一边被逼着把工资转给你爸。”
朱砂一怔,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
姜芬芳打断他,道:“朱砂,你得知道,这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事情,有钱人都比穷人做的出色,只有一种时候,穷人有机会赢,你知道是什么吗?”
她兀自一笑,道:“就是冒险的时候,富人输不起,可穷人本来就一无所有。”
朱砂道:“可是你,我们现在,不算是一无所有吧。”
姜芬芳惨淡一笑,道:“当然算。”
她所拥有的,是她随时可以抛下的。
她想要得到的,却始终没有得到。
欲望好像一个永远无法用食物填满的胃,永远焦灼的、抽搐的疼。
姜芬芳的香草美人系列的化妆包,还是按照原计划准时发布了。
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有人觉得她从困境中站起,是女性力量的典范。
有人觉得这所有的一切都是炒作,网友们又被耍了。
一时之间,姜芬芳的账号下,又被铺天盖地的差评攻陷了。
姜芬芳没有解释,反正有人夸她,就有人骂她,一来二去,她就火了。
挨骂是虚无,流量是真金白银。
她最焦虑的,反而是另外一种声音:“有没有人觉得,维多利亚在模仿Kelly?”
化妆包的确是Kelly先发布的,两人的风格本来就相似,姜芬芳居然紧跟在Kelly后面发布同样的产品,这感觉太微妙了。
姜芬芳不怕别人骂她抄袭。
但是,Kelly将她原来那款包的目标受众,定义为年轻爱美的小女生,因此质量平平,价格也低廉。
但是姜芬芳不一样。
她从头到尾想做的,就是高端品牌,这是她选择做化妆包的原因,化妆包正好是美妆和奢侈品之的交叉点。
万万不能跟Kelly扯上关系,沾了一点“便宜”、“低端”、“学生党。”的边,她就算白干了。
就是这么巧,这时候,她一直苦心维护的关系,终于有了回应。
《July》的主编简,要举办一个时尚慈善晚宴,象征性的颁个奖,她其中一个奖,留给姜芬芳。
到时候,姜芬芳跟她的化妆包,会跟无数社会名流一同出现在直播镜头里,还有比这个,更好的宣传吗?
得知消息之后,姜芬芳反而有了一种做梦般的不真实感。
不过短短一个月,一夕走投无路,一夕风光无限。
“人生就是这样。”
乔琪回来了,他绝口不提,在姜芬芳倒霉的时候,他走得远远的这件事,嚷嚷着要以专业的时尚眼光,帮她挑礼服。
姜芬芳试了很多套礼服,进入终选区的是两件礼服,一件洁白梦幻,就像一簇最新鲜的雪,一件黑如墨色,剪裁大胆。
姜芬芳看不了镜子,只能问乔琪,道:“你喜欢哪一套?”
乔琪端详了一会,道:“黑的,相信我,亲爱的,今晚所有人都会为你神魂颠倒的。”
“是么?”
姜芬芳低头端详了一会裙摆,突然对着工作人员道:“我选这件白色的。”
“喂喂喂!”乔琪抗议。
“那件黑色的我也要了。”姜芬芳用下巴指着乔琪道:“送给我的朋友。”
一时之间,乔琪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道:“你的意思不会是——”
“我是说,我为你要来了一份请柬,明天晚上,你会跟我一起出席《July》的晚会。”
“我的上帝啊,你真的是我的天使!”乔琪扑过去,狠狠地亲了她一口。
无论对于一个时尚专业的学生,还是崭露头角的网红,这都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她对乔琪向来如此,只要她有的,就通通都给他。
乔琪欣喜若狂,兴奋的像个小女孩,道:“我一定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夜晚。”
“我也是。”姜芬芳望向远方,微笑着道:“一定永生难忘。”
《July》的现场布置,以金色为主调,仿佛到处都是流淌的黄金,不断的闪光灯则是白银,混合织就了一场煌然的欲望之梦。
姜芬芳挽着乔琪,走过红毯,在签名墙上留下她的名字:维多利亚,胜利女神。
然后,对着直播镜头,展示着她标志性的,富有感染力的微笑。
这个奖,其实也没有什么权威性,网友们大概就是八卦一阵她们身上的礼服,就会匆匆忘记。
但是,这是她事故之后的第一个公开露面。
但,她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最好的一面,通通都展示出来。
因为她知道,有人会看。
她的粉丝,她的黑粉,那些辱骂她、憎恨她的人,那些她爱过,也爱过她的人。
还有,那个隐匿于黑暗中,伺机杀死她的怪物。
她就是笑给他们看。
无论他们怎样机关算尽,不择手段,最后胜利的人,永远都是她。
“最具影响力时尚女性,是一位专注千禧年风格的博主,她多年来,专注慈善与环保事业,身体力行的帮助底层女性就业——维多利亚·姜!”
众人的掌声中,姜芬芳提起裙摆,朝着舞台中心走去。
乔琪和朱砂都在底下,朝她鼓掌,一个精致俊美,一个青春懵懂。
而她的余光扫过,人群中还有一个让她意外的人,周佛亭。
这位前夫目光沉郁,与她对视了一秒钟之后,她已经走上了舞台。
人太多,闪光灯太璀璨,她已经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这样也好,她可以假装,台下,她十六岁那年尚且青涩的阿柚和杠头,正用力给她鼓掌。
她清清嗓子,对着麦克风道:“女士们先生们,大家晚上好,老实说,我真的没想到是我拿这个奖——”
她本来准备的俏皮话,还没能说出口,变故突生——
众人的惊呼声中,场馆内,装饰的金色的幕布几乎同时下坠,本应该是窗户的地方,四面巨大的镜子,骤然出现在她的视野中。
这个场馆,本身就是没有镜子的,姜芬芳团队的工作人员,也跟主办方确认了很多次。
今天,她就是在化妆间、更衣室……所有的地方,都没有看见镜子。
偏偏在这里,偏偏是现在。
工作人员迅速去处理,主持人幽默道:“看来我们的现场,十分火热,连场布都跟着一同燃烧,维多利亚,继续吧。”
姜芬芳手持着麦克风,却迟迟没有回应,四面镜子,映出四个她,她的脸色,同她身上的礼服一样雪白。
2
镜子其实没有什么可怕的。
姜芬芳对镜子,最恐怖的回忆。
来自于那个夜晚。
她顺着窗户,爬回了维多利亚理发店。
她记得,前一天,她已经收拾好了能用的旧家具,它们都属于王冽。
不管王冽杀没杀人,他暂时都不会回来了,那这些东西,理所应当的抵他们的工资。
姜芬芳不太懂法,她只知道,她,还有阿柚、杠头,都已经活不下去了。
什么比活下去更重要。
结果她刚拿着东西,从二楼下来,一楼的大门,就打开了。
一片雪白的光映进来,刺痛的姜芬芳的眼睛,她抬手遮住眼睛,只能看清一个人站在那里,手里似乎提着什么。
“老板?”姜芬芳问。
墙上,无数破碎的镜子,反射着手电筒的灯光,也随之映出了他的脸。
姑苏夜·我心如铁
那一夜,杠头和阿柚眼巴巴的等了许久,姜芬芳却始终没有回来。
早晨八点,天光大亮,杠头顶着一头鸟窝一样的乱发,睡眼惺忪的蹲在医院门口,他很饿,可是兜里已经一分钱都没有了。
阿柚蹲在他旁边,打完了针,她还在发烧,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可是他们俩没有钱。
“再等等,老大会带钱回来的。”杠头说。
于是他们等,太阳从东边逐渐滑向正中,烈日炙烤得两人汗流浃背,阿柚吐过两次,因为没有吃饭,最后一次吐得是黄水。
“盒饭,荤的五块钱一份!素的三块钱一份!”
有人推着盒饭车过来卖,冒着热气的饭菜,散发着一种格外诱人的香味。杠头眼巴巴的看了一会,又道:“有什么了不起的,等老大回来了,我们吃肯德基去!”
说完,眼泪就落下来,砸在地上,两个圆圆的点。
阿柚有气无力道:“你怎么老哭,她又不是不会回来了。”
太阳一点一点西沉,姜芬芳始终没有回来。
阿柚再一次烧了起来,这次高烧更加猛烈,她靠在杠头身上,浑身不自觉地发着抖。
杠头一边抹着眼泪,一边道:“你说,老大还会回来吗?”
这个对话他们已经进行了无数遍了,阿柚不想说话,只是用捡来的自来水滋润了一下焦渴的嘴唇。
杠头犹豫了一下,道:“要不然,你给你爸妈打个电话吧,他们总不能看你病死吧……”
阿柚摇摇头,她不想打。
很久之前,在她意识到,他们只爱弟弟之后,她就下定决心了,她不要他们了。
是的,不是他们不要她,是她不要他们了。
宁死也不要。
阿柚看上去浅薄没有什么城府,但是实际上,她是一个执拗到有些疯魔的人,她认定的事情,宁死都不会改变。
杠头又道:“要不我……”
他没有说话,他还可以回家要钱,但他不想回去。
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旁人,他爸爸之前出去打工的时候,摔伤了腿,整日躺在床上,家里弥漫着一股屎尿的气息,已经十四年了。
母亲独自种地,养家,有一些男人会帮助她,但你又能责怪她什么呢?
“全是因为你!人家儿子是儿子!我儿子是个变态!”
母亲发狂的时候,会喊出来——时常在父亲打破了饭碗,或是把屎扔在她身上之后。
杠头不是不能忍受她的辱骂,他忍受不了的,是之后漫长的沉默。
父亲憎恨成为废人的自己,也憎恨出轨的母亲,母亲因为这份憎恨,感觉到委屈和愤怒,于是她加倍憎恨那个,让她当初没有离开家的儿子。
恨在这个家渊源流传,只有他把钱拿回来的时候,能稍微喘息一下。
夜色渐渐降临。
杠头终于绝望地意识到,姜芬芳大概不会回来了。
她那么聪明、漂亮,连剪头发都比他学得快,虽说背负着杀人的恶,但没有他们两个累赘,她随时可以远走高飞。
他们刚找到的家,再次抛弃了他们。
阿柚已经烧到说起胡话:“回家,回家!”
杠头抹掉泪水,突然间就下了决定,他道:“好,我们回去等她。”
千禧年的月光,照着两个六亲缘浅的孩子。
男孩子个子很矮, 气喘吁吁,豆大的汗水,不断顺着鬓角留下来。
他背上的女孩子,脸色发红,嘴里一直念叨着回家,回家。
他们走回了理发店,最后一丝希望,也破灭了。
门仍旧锁着,巷子里各家各户都在吃晚饭,空气中弥漫着冰啤酒和炒菜的香气,远远地,电视里传来球赛的声音。
原本杠头很愿意凑过去,腆着脸跟着看两眼,雅典奥运会他就是这么有一眼没一眼的蹭来的。
可是现在奥运会结束了,他平凡又稳定的生活,也结束了。
大家看到他们两个,没人打招呼,只是一声不吭的看着他们俩。
杠头艰难的来到理发店门前,把阿柚放到地上,自己坐到她身边。
他对她说:“我们在这里,等老大回来。”
他笑了一下,又补充道:“或者等死。”
他哭了太多次,脸上脏兮兮的,这个笑容如同小丑,分外凄楚。
火烧云染遍了巷子口每一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