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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老汉嗤笑一声,道:“别瞧不起人,你要不就是为了狐小霜难过,要不就是为了沈嫣然难过,我说得对不?”

    老汉说话的时候,包子的气味还在不断的喷出来,但是,林家康此时已经不在意这一点了。他看着对方,有些小小的激动:“你也知道寻仙这篇小说?”

    “怎么不知道?刚开始我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不如那些侠义小说。现在看着看着,倒是看进去了。很不错,但是我不喜欢那两个女子。寻仙嘛,就该好好追寻成仙大道,情情爱爱有什么意思?”老汉不屑的说道。

    林家康啪的一下放下报纸,手舞足蹈的说道:“怎么会没意思?成仙虽然好,但是也太孤独。身边必须得有一位红颜知己相伴,那才叫做完美啊!”

    “都成仙人了,还要什么女人?”老汉显然不同意他的想法。

    “仙人也是人啊,仙人就不会感到孤独寂寞了吗?想一想,一个人孤零零的活上几千上万年,不觉得可怕吗?”林家康与这个老汉,激烈的争论起来。你来我往,谁也说服不了谁。

    最后,老汉固执的说道:“反正,我都是跳着看的。有那两个女子出现的部分,我都是不看的,只喜欢看宋蔷变强的过程。”

    此时,一直站在老汉对面,默默听着他们争论的一个大学生模样的男子开口道:“你老人家都没有看过,自然不会知道那两个女孩子的好处。”

    闻言,林家康宛如找到了知己,看向大学生:“你也看过寻仙?你喜欢狐小霜还是沈嫣然?”

    “当然是狐小霜。”大学生回答道:“毛绒绒的耳朵和尾巴多么的可爱啊,真想要摸一摸……”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陷入到了无限的遐想当中。“而且,她的性格也可爱。天真活泼,热情纯洁。这样的女孩子,一想到只是小说里的人物,世界上不会真的存在,我就感到非常的落寞……”

    “我跟你不一样。”林家康说道:“我更喜欢沈嫣然。”

    大学生撇撇嘴:“沈嫣然有什么好的?冷冰冰的像个假人,抱着这样的老婆睡觉,怕是就跟抱着一块冰差不多吧。”

    林家康闻言,皱起眉头,正要说话。忽然,一个娇媚的嗓音在前方响起:“先生,我的手包掉了,你能不能帮我捡一下呢?”

    说话的人,便是之前那个穿蓝紫色旗袍的女子。她粉白的肉嘟嘟的脸颊上泛起一抹桃红,眼睛水汪汪的。一看,便知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家康低头捡起地上一只半月形绣花手包,递了过去,然后继续跟大学生争辩道:“那是你看小说只看表面,压根就没有认真去了解沈嫣然这个人……”

    “谢谢你,先生。我的名字叫曲婉柔,先生你呢?”

    大学生道:“寻仙的每一期我全部都看完了的,怎么可能不了解沈嫣然?”

    林家康认真的说道:“那也不能证明你就了解她这个人的性格了,在最新一期中,你还看不出来吗?其实,她的内心并不是冰冷的,她也渴望着爱情。表面的冰冷,只是在掩饰自己,保护自己。她失去一魂一魄之后,内心一直埋藏的情感,就表现了出来。身为一个金丹期大修士,她对于爱情还是懵懂的状态,与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多么的诱惑人。周墨先生真的是将沈嫣然这个人给写活了,完全不是那些侠义小说中千人一面的女子可以比的……”一谈到沈嫣然,他便喋喋不休起来,根本停不下来。

    “先生,请问你叫什么名字……”

    “沈嫣然这个人……”林家康接着吧啦吧啦,完全沉浸到自己的世界中了。外界的一切,他都不再关心。

    “先生,谢谢你帮我捡了包,我请你喝咖啡怎么样……”

    “沈嫣然她的内心……”继续说得口沫横飞,眼神闪亮,十分投入。忽然一阵疼痛袭来,他不由得“哎哟”一声叫了出来,愕然的看向转身离开,努力挤入人堆里的旗袍女子。

    “她为什么要踩我一脚?”林家康问那个戴眼镜的大学生。

    大学生摇摇头:“我刚才在听你说话,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

    林家康只不过随口一问,转眼便将其抛在了脑后,继续吧啦沈嫣然。又说了一大通她的好话之后,才叹道:“这样的女人,我什么时候才能遇得到啊!唉……”

    大学生道:“像你这样的人,会没有女人喜欢吗?”

    谈到自己,林家康变得有些羞涩起来:“我没什么女人缘的,不会讨人喜欢……现实中跟人交往,对我来说有点难度。”

    “我也跟你差不多……”大学生也跟着感叹起来。

    蓝紫色旗袍女子站在车厢另一端,恨恨的朝这边瞪了一眼。

    所以说,能够单身,靠的都是实力。

    这边两个人继续相谈甚欢,末了等电车到站,林家康起身下车的时候,还感叹道:“所以说啊,我最爱的女人,永远只存在于我的想象之中……”

    同时跟他一起下车的旗袍女子,再次遥遥的瞪了他一眼。正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又犹豫了一下,停住了脚步。

    对于这一切,林家康完全没有察觉。他拿着报纸看了又看,还高高兴兴的对着同样下了车的大学生说道:“就冲着沈嫣然这个女主角,周墨先生以后的文,我都会看的。他处理小说中感情这一部分,一点儿不比专门写鸳鸯蝴蝶派言情小说的作家差。”

    由此可见,这一位,也算是老书虫了。什么样的小说,都有所涉猎。

    听了他的话,大学生点点头,说道:“我也很佩服周墨先生,他实在是太有想法了。最近的桃花源这一部分,是又惊险又刺激,看得我头皮发麻。”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红脸老汉又凑了过来,说道:“这才对嘛,谈什么情情爱爱,就该多谈谈剧情,那才是最精彩的部分!”

    林家康说道:“我不同意你的想法,感情戏也是必不可少的部分。当我看到宋蔷吞下狐小霜的妖丹,终于明白了她的心情的时候,那种感觉,一点不比看到宋蔷击杀强大敌人的时候差!”

    老汉咂咂嘴,摇头晃脑的说道:“年轻人就是这样,将那些情情爱爱的事看得太重。等你们到了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那些都是虚的。只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

    林家康道:“我还是不同意你老人家的意见,就拿宋蔷来说吧,孤独一生只追求实力和报仇,生命中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啊……”

    三个书虫说得热闹,完全忽略了周遭的一切。旗袍女子等了半晌,最终,还是悻悻然的离开了。

    *

    ☆、第35章 新家

    字数:3044

    日期:2020-03-11 10:31:35

    清晨的鸟儿啁啾声, 叫醒了睡梦中的人。

    周大有已经醒了,但却仍然躺在床上,不想起身。

    身下是柔软厚实的被褥, 精纺纯棉的布料, 盖在身上舒服极了。暖暖的, 厚厚的,香香的, 让他无法离开被窝。

    昨天跟关翠云两个人忙了一天,置办好了家里所需的各种东西, 累得不行。到现在, 还觉得腰酸背痛的。

    但是,心情却非常好。

    这是, 新家的第一天啊……

    他身下这张床不是租房子送的那种老式红木架子床, 是一张西式的四柱铸铁床, 带着几分田园风情的墨绿色。上方挂着浅蓝色的纱帐,散发着新布料特有的香气。床边挂帐子的铁钩上, 各挂着一只竹编小花篮, 里面装满鲜活的嫩黄玉簪花,有清幽的淡香默默飘逸。

    晨光透过大大的窗户照进来,屋子里很是敞亮。却原来,是昨天睡觉的时候忘记了拉上窗帘。

    窗帘也是昨天新做的, 浅淡的灰蓝色, 像是夜幕底下的大海。

    周大有的脑袋搁在散发新棉花清香的枕头上, 透过纱帐看着高高的屋顶。一时间, 不由得生出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

    不是从前那逼仄的屋子, 鼻端不再弥漫着潮湿的霉味。窗户外面, 不再有嘈杂的人声。不再有复杂的臭味, 透过窗纸飘散进来。那拥挤不堪的环境,你就是站在窗前打个呵欠,也有人站在外面窥视到。

    这就是,新的生活啊……

    他现在睡觉的这间屋子,并非卧室,而是书房。

    靠墙搁着的便是他现在躺着的这张铁床,床对面是大大的窗户。窗下搁着朱漆的大书案,上面还空空的,什么都还没有来得及购置。书案旁边靠墙的两面高大书架,里头也是空的。毕竟新居。但瞧着确实不大好看,他预备等以后,再将各种东西都添置起来。反正,渐渐的,他们家也算是富裕人家了。

    笔墨纸张肯定是第一个要添置的,这是必需品。书本也要有,他其实对这个时代的书,还是很感兴趣的。现在越是写小说下去,越是感到自己知识面的匮乏。多看看以前的传统文学,对于他应该也是很有帮助的。

    也不能就是一门心思的写书,还得培养一下个人爱好。毕竟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没有电脑,整天宅在家里真的非常无聊。或者,可以学一门乐器。吉他?钢琴?还是传统乐器呢……想象一下自己对着竹林抚琴的画面,他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算了,还是学简单一点的乐器吧。琴这种高雅乐器,还得讲究一个意境和心境,对于自己实在是太难了……

    对于自己独自一人住在书房这一点,他虽然没有说,其实,心里是非常满意的。从前在现代,她就是一个比较“独”的人,并不习惯长期与人住一个房间。尽管,这个人,现在是他名义上的妻子。

    其实,当时看到这栋房子的时候,他就有这个想法了。但是,这个想法,他并不好对着关翠云说出口。

    这个提议,是关翠云主动提出来的。

    当时,他们购置物品路过一家专门售卖床铺的店,关翠云便停下脚步,笑看着他,说道:“他爹,咱们再买一张床给你睡,怎么样?”

    听到这话,他转头看向她,面露愕然,还有一点窃喜:“怎么突然这么说?”

    他确实有这个想法,但实在不好说出口,便也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在听到关翠云主动提出来,不由得在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同时,也有几分疑惑。

    关翠云道:“我看书房挺宽的,可以放得下一张床。当家的你整天要写小说,基本都是待在书房里,床放在那里,也比较方便。”她笑了笑,又接着说道:“你整晚整晚不睡觉,得开着灯,我也休息不好哇。所以,倒不如咱们各睡一间房,互不打扰,这样不好吗?”

    嘴上这样说着,但其实,她的内心,根本不是这样想的。像她这样以夫为天的女人,怎么可能嫌弃自己的丈夫呢?之所以这么说,都是为了周大有着想。

    她发现,自从……那改变她命运的那一天之后,丈夫再跟她躺在一起的时候,就会非常的不自在,总是避免挨到她。看起来,他从前,是习惯一个人睡觉的人。似乎,就没有看到他睡得很沉过。稍稍有一点动静,就会惊醒他。

    既然这样的话,现在有了这个条件,何不成全他呢?反正,她要的,是平稳安定的生活,而不是什么,虚无缥缈的爱情。实际上,在她的脑子里,根本就没有“爱情”这个概念。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在她朴素的观念里,这就是嫁人的全部概念了。

    艰辛的生活,教会了她脚踏实地。也同时让她,成为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她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不觉得有任何不足的地方。

    实际上,大部分旧时代的女人,对于生活的要求,真的不高。这,也是因为几千年男尊女卑压制的结果。只要日子稍稍过得去,她们就感到非常满足了。

    可能,这也算是一个时代的悲哀之处吧。

    按照我们现代人的眼光看来,现在的周大有确实是一个好爸爸,但是,他还算不上是一个好丈夫。最起码,他不愿意履行丈夫在床上的职责。但是在这个地方,在旁人看来,他已经是一个难得的好丈夫了。就连关翠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哪怕与她分床而居,她也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甚至,未免丈夫难做,自己主动提出来,还将责任揽在了自己身上。

    这其中的缘由,自然,周大有稍稍一想,就明白了。他的心里,涌上来暖意与感动。暗自决定,以后要对关翠云更加好才行。

    原本他承担的,只是原主的责任。但是现在,他与关翠云和三个孩子之间,渐渐的,已经生出了亲情来。原本心里一丝丝的不甘愿,现在,也已经逐渐消散了。

    ……从回忆中走出来,他打了一个呵欠,终于起身了。

    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夹杂着草木的气息,飘了进来,令人感到心胸爽朗。

    院子里墙根底下,明珠正在照顾她的花圃。看到他打开窗户,连忙站起身来,乖巧的说道:“爹,我给你端水进来洗漱。”

    周大有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去就行,你继续做你的事就好了。”

    他穿好衣服走出书房,在旁边卫生间里面洗漱完毕之后,脑子顿感清醒无比,精神也好极了。

    搬家,果然是个极其正确的决定。

    他慢慢散着步,走进宽敞的厨房。顿时,闻到了令人垂涎的食物香味。

    他还记得从前那个杂居院落的厨房是什么样子的。低矮狭窄,光线黯淡,墙壁上糊满了黑漆漆的油烟污渍,瞧着十分肮脏。尤其是,那个厨房还是公用的。用完了,厨具等东西还得再搬回家里去,非常的麻烦。而时不时的丢一些调味料和食物什么的,更是常见的事,非常的烦人。

    而现在这个厨房,就显得干净宽敞很多。由于灶台正对着宽大的窗户,油烟都飘了出去,因此墙壁上也不怎么显得脏污。橱柜和米缸等物件儿被关翠云擦得亮亮的,东西都摆得整整齐齐。令人一见,就感到心情愉悦。

    现在,灶台上的蒸笼正冒着白汽,散发出一阵阵的香味来。关翠云正站在灶台前忙碌着,心情很好的哼着小曲儿:“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提起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泪花流……”(出自歌曲走西口)

    他微笑着开口道:“唱的什么歌儿?还怪好听的。”

    关翠云见到他,更加高兴:“你起来了?刚好,包子也要出锅了,正好趁热吃。”

    “什么馅儿的?”他随口问了一句。

    “香菇猪肉馅,你喜欢吃吗?”

    “嗯,喜欢。”

    明玉牵着小宝走进来,笑嘻嘻的说道:“我也喜欢吃,最喜欢香菇了!”

    小宝傻乎乎的笑着,嘴角有亮晶晶的口水痕迹:“小宝也喜欢,嘿嘿……”

    周大有伸手摸了摸明玉的脑袋,然后弯腰抱起小宝,在他胖乎乎的脸蛋上亲了一口,笑道:“好,咱们一起吃早饭啦!”

    “吃早饭啦……”小宝憨憨的重复着父亲的话,吸溜了一下口水。

    胖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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