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时期,士兵通过与公牛搏斗来训练勇气与搏击技巧,俗称斗牛士。
而今在大景艾龙山,李鸣为报袭击抢食之仇,便悍然发起了一场针对暴熊的挑逗。
但直到那头熊携带着腥风与咆哮向李鸣扑过来时,那种大型猎食者的压迫感才随之而来。
即便有着充足的心理准备,但还是不可避免心跳加速,神经紧张,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又齐刷刷的立了起来。
这是身体的本能反应。
因为这不是玩乐,也不是游戏,更没有喊停的选项,这是一场以性命为赌注的豪赌。
即便李鸣在脑海中模拟过很多次,但当做出实际行动后,压力还是大的惊人。
可有时候压力是真的能转化成动力的,所以面对追击,李鸣转身就跑。
起步就是巅峰,完全没任何预热,那真是完完全全的弹射起步。
速度与一周前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差距,百米的距离甚至都逼近了十秒的范围内。
但那头熊与李鸣的距离还是在以肉眼可见的距离在缩短着。
从彼此相隔四十米,到三十米,再到十米。
李鸣除了心跳声,甚至都能听见身后那逐渐逼近的脚步声与呼吸声。
但越是这种时候,李鸣反而不紧张了。
或者说是紧张到达了上限后便得到了一种空灵。
那是一种超越本能的冷静,都说人死之前会在几秒内回忆起一生的记忆,俗称走马灯。
现在李鸣就进入到了类似的状态,不紧张了,没压力了,甚至在奔跑的过程中能感受到风的低语。
风在告诉李鸣如何跑才能化阻力为助力,如何才能更好的与风融为一体,而这种状态下的李鸣也很听劝。
所以本应该是已经到达极限的速度,便肉眼可见的又提速了那么一丝。
而就是这一丝,让这最后十米的距离,成为了可见而不可越的天堑。
前面追赶了三十米,只用了不到十秒,然而这最后的十米,每缩短一米的距离,所用的时间,都是前面的数倍。
直到最后两米,李鸣与那头熊的距离就成了某种镜像,或者是两条平衡线,再难有一丝的寸近。
在身后那头暴怒的棕熊看来,前面那只不知死活挑衅自己的死猴子,明明触手可及,但就是差那么一丝。
明明只要一巴掌,就能解决掉对方,可这一巴掌无论如何努力,就是挥不出去。
即便自己再怒都没有用,最后怒的嘴巴子都开始倒白沫子了,也没追上那只无毛猴子。
而当双方的追逃持续到了一公里的距离后,李鸣就能感受到身后那头熊的速度慢了,因为对方的呼吸已经开始大喘了。
事实证明,李鸣的感受很正确,双方的距离确实又拉开了,那在自己的速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只能是那头熊跑不动了。
但当那种生死迫在眉睫的压力开始消散时,那种与风对话的状态也一下子断掉了。
这让李鸣的速度也有了一丝的减慢,但与那头熊相比,状态显然要好的多。
所以当距离重新拉开到四十米的距离后,李鸣回头了。
因为那头熊已经不追自己了,顿时李鸣的就急了,这才哪到哪呀,不追能行嘛!
开始的时候你说了算,但啥时候结束可就是我说了算,所以小半个拳头大的石子劈头盖脸的就又砸了过去。
虽然棕熊皮糙肉厚,这点攻击算不上什么,但也要分是打在哪里。
眼睛,鼻子,菊花,滴里嘟噜等要害的地方,被砸一下它也疼,并能迅速的为其积攒怒气。
别说是一头熊了,就是人也受不了这种骚扰呀。
所以新一轮的追逃很快就又开始了,都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个道理用在熊身上同样有用。
体力最充裕的时候,都没追上李鸣,那累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
可等一熊,一人,一追,一逃的行为,跑了差不多两公里的时候,任由李鸣如何挑衅,那头熊都不再理会了。
往地一爬,熊掌护头,可以说是把自己保护了个周全。
见此,李鸣知道差不多是极限了,不止是对方的极限,自己也差不多到极限了。
别看跑的总距离不远,但速度可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的,耗费的体力自然不能同慢跑挂钩。
一百米冲刺和五千米就不是一个跑法。
所以现在的总体力值已经不足一半了,因为自己已经能感受到疲惫对自己造成的影响了。
这就证明,轻微疲劳抵抗这个天赋特性,正在失去作用。
虽然现在自己依旧能跑,但想复刻最开始时的速度那是痴心妄想了,状态已经下滑了。
更何况李鸣也不敢把体力全部耗尽,毕竟这片山林内,不是只有那头熊才是危险。
准确的说它只是危险之一。
那头熊累了,但依旧是这片森林区域内的霸主,正常来讲,很少有动物会把一头成年的公熊当成猎物的。
可如果自己把体力消耗干净,导致丧失了抵抗能力,那把自己当猎物的动物可不少。
所以李鸣也就不再继续挑逗棕熊了,直接绕了一圈慢跑往回赶,要回去取自己的猎物了,可不敢在野外放太久。
毕竟挑衅棕熊只是过程,抢夺猎物才是目的,可不能本末倒置,自己现在呀,饿的很。
而那头棕熊看见李鸣的行为,仿佛也反应过来他要干什么了,毕竟对于食物的着重,野兽可要敏感的多,在野外能吃一顿饱的不容易。
所以张开大嘴对着李鸣便咆哮了起来,看的出来,骂的挺难听。
可李鸣哪里会理会它的咆哮,那不过是败者的哀鸣罢了。
连头都没回就朝自己的鹿肉跑去了,而那头熊见此,也只能强撑着身子往回跑。
可嘴角的白沫子和那沉重的呼吸声,都在证明,它已是樯弩之末了,不好好散散热,别说跑了,走都费劲。
但李鸣也高估了自己的解刨的手艺到刀具的锋利,都说隔行如隔山,初次面对一头鹿,想庖丁解牛一样分割它,无疑是妄想。
鹿皮的韧性,鹿骨的坚硬,都让李鸣吃足了苦头。
而没有技巧,只靠蛮力,手中刀具的作用,就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用了。
否则以前农村杀猪,就不会专门请杀猪将了,会杀的,那骨头是骨头,肉是肉,但不会杀的那头猪你就解去吧,一解一个不吱声。
所以当那头熊一步步挪回来时,李鸣也就完整的弄下来一条后腿,并取了些许的胸肉。
这个时候不能贪,别看李鸣溜棕熊如溜狗,但那是溜,不是对抗,好在李鸣也懂的这个道理。
所以狠狠的朝那头熊比了一下刀子,便在咆哮声中,扛着鹿腿就一溜烟的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