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其他小说 > 宋末兵王 > 第1章 死囚逢春
    “你只有一炷香的时间,把这娘们睡了,就该上路了!”

    昏暗阴湿的地牢中,一双猩红中满是杀气的眸子猛地睁开。

    凌风撑着身体坐起身,看到狱卒领着一个女子走了进来。

    那女子身穿白裙,生得明眸皓齿,香娇玉嫩。

    随着柳腰扭动,长腿迈开,整个人风姿绰约,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无论相貌,还是身段,都属极品!

    关键狱卒刚走,她便立即躺下,一副任人采摘的模样道:“还请官人怜惜……”

    “靠,这么直接的吗?”

    凌风一阵恍惚,难以置信。

    他明明在执行任务的时候牺牲了,怎么会遇到这种好事?

    当一股陌生的记忆在脑中散开后,他顿时震惊不已:“不是吧,老子穿越了?还穿到了北宋灭亡前夕,一个同名同姓的酒楼杂役身上?”

    数日前,雄州神霄宫的观主到和乐楼饮酒听曲,结果发生了地震。

    原主在护着营妓逃离时,不小心冲撞观主,被扔进大牢,沦为死囚。

    适逢牢城营在用死囚组建敢死队,执行一项秘密任务,承诺临行前可享受营妓服侍。

    一旦完成任务,还能彻底免去刑罚,得到赏银百两,并给安排个好差使。

    原主不想就这么窝囊地死去,也就报了名,还入选了。

    结果又突发心肌梗死,拥有了新的灵魂。

    躺着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那日他护着的营妓苏春儿。

    “官人莫不是嫌弃奴家?”

    见凌风迟迟不动手,苏春儿眉头紧蹙道:“奴家是自愿来服侍官人,以报官人救命之恩的,而且尚……尚是完璧!”

    还是处子?

    低头看向脸色微红,含苞待放的美人儿,凌风感觉像是在做梦。

    自己前世军伍闯荡,光棍一个,不曾想一到古代,不光有女人主动送上来给他睡,还这么漂亮!

    他试探着拉起苏春儿的玉手,见她没有反抗,郑重道:“姑娘说笑了,我不过一酒楼杂役,姑娘能以这样的方式为我践行,若我平安归来,必不负姑娘。”

    “那你还等什么?只有一炷香。”

    “……”

    这怎么搞得跟临阵磨枪似的?

    看着凹凸有致的绝妙曲线,凌风急忙双手齐出,伏了上去。

    莺啼婉转,雏菊绽放。

    死气沉沉的大牢迅速有了春色,甚是撩人。

    待云收雨歇,看着枯草上的点点红梅,凌风抱着雪腻柔软的身子道:“等我!”

    苏春儿强忍着泪水道:“你一定要小心呀……”

    “嗯!”

    凌风带着她穿好衣服,狱卒赶来催促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能睡到这等绝色,你特娘的已经赚了。快走吧,就你最弱,可别让他们等了。”

    他被带到了城西的一片树林中,其他人陆续赶到。

    总共有九人。

    除了凌风外,一个个都壮得跟牛一样,而且凶神恶煞,戾气很重。

    其中挺着腰杆,脖颈处有道疤的大汉冷声道:“我是这支敢死队的队长,你们可以喊我三爷。”

    “卖命才能活命,富贵也要险中求。不瞒你们,咱们得到契丹的地盘上去救个人,只要你们按照我说的做,我有信心把你们全部带回来!”

    契丹?

    众人都是心头一紧。

    大半个月前大宋和辽国打了一仗,大宋输得很惨,导致许多人被俘。

    听他这意思,应该是要去救其中的一个。

    能给这么优厚的条件,估计是官家子弟。

    与他们不同,凌风想的要更多一些。

    按照历史走向来看,再过几个月,宋辽还要打一仗,大宋输得比这还惨。

    而金国看到宋军如此孱弱,在灭了辽国后,便南下把大宋给灭了,并且制造了惨不忍睹的“靖康之耻”……

    紧接着偏安一隅的南宋建立。

    胡汉不两立!

    汉业不偏安!

    凌风觉得既然穿来了,自然要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

    不过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要活下去。

    在这吃人的世道想要活下去,绝非易事。

    大家伙一看也都懂行。

    长官让救谁就救谁。

    契丹人虽不好对付,但他们本就是将死之人,又有什么可怕的?

    所以不约而同地抱拳道:“都听三爷的!”

    三爷满意点头道:“很好,换上黑袍,人手一把刀!”

    待准备妥当,他用刀尖在地上画着,特意冲凌风道:“瞧你这小身板,这次能够入选,是因为你在和乐楼当杂役时,常和你们东家一起到易州(今河北易县)谈生意,对那一带很熟悉。你看我琢磨的这条路线如何?”

    “三爷有所不知,我也曾多次往返易州!”

    一个彪汉躁动不安地扭着脖子道:“你这从雄州城(今河北雄县一带)出发,沿着容城北上,利用塘泊、树林、河流等地形避开契丹骑兵巡逻,显然是最好的救人路线,绕道太行山太远了。”

    说到这,他突然把刀架在凌风的脖子上道:“这小鳖孙细胳膊细腿,一看就是个拖后腿的,要我说索性一刀砍了,别带了!”

    其他人都很赞同。

    “对对对,这种累赘去了能干啥?”

    “说不定见到契丹人就直接吓尿裤子了。”

    “想来诸位都是宰过人的,他宰过吗?”

    ……

    三爷被说得动摇了,面露杀气道:“凌风,此行不需要废物,之前选你时我便犹豫再三,如今他也熟知地形……”

    “扑哧!”

    他话都还没说完呢,一把锋利的长刀贯穿了彪汉的身体,刀尖滴着热腾的心头血。

    “你!”

    彪汉低头看了一眼,两眼瞪得跟驼铃一样。

    怎么回事?

    一个最弱的杂役竟敢杀他!

    “三爷,他他他……杀人了!”

    一帮凶徒也全都看傻眼了。

    一言不发!

    一刀毙命!

    好狠啊……

    而且这手法,比他们都娴熟,应该杀过不少人。

    “混账!”

    三爷同样始料未及,勃然大怒道:“你敢杀同伴?老子剁碎了你喂狗!”

    凌风将死不瞑目的彪汉踹到一边去,淡然道:“首先,他要杀我;其次,三爷看起来更想要一个能杀人的向导,而不是所谓的废物;最后,他服食了五石散,亢奋癫狂,也必随身携带了,他才是真正的害群之马。”

    “五石散?!”

    三爷半信半疑地在彪汉身上搜了搜,还真搜出了几包,脸色铁青道:“他一个死囚,怎会有这种东西?看守他的狱卒,真是该死!”

    “他奶奶的,这小杂役不简单啊!”

    其他死囚皆是不得不重新打量起凌风来。

    幸亏被他及时发现了,不然遇到契丹人,那厮的瘾上来了或者要行散,还不把他们全部害死!

    三爷一把抓住凌风的肩膀,逐渐用力道:“看来往日里和乐楼服食五石散的客官不少,都让你给看出门道了。不过未禀先杀,你眼里还有老子吗?”

    原主是有这方面的经验积累,凌风又是军医。

    刚才闻到彪汉身上散发的气味混合了硫磺的刺鼻、矿石的腥涩,还有酒精的辛辣,自是判断得出来。

    面对三爷责怪,他不咸不淡道:“塘泊林木间容易迷路,易州村落和营寨犬牙交错,又极易认错,三爷选路还是谨慎些好。”

    三爷怔了怔,迅速松开手道:“既如此,你来带路!不过,杀自己人可不算什么真本事,等到了北边,有种你杀个契丹人给老子瞧瞧!”

    “只杀一个?”

    凌风笑了笑道:“我还以为要杀一窝呢,到时候你们别眨眼便是。”

    “你这是小母牛荡秋千,狂得没边了,呵呵呵。”

    不仅三爷,一众死囚都是讥笑不已。

    无知者无畏!

    契丹人要是真那么好杀,十五万宋军就不会败得一塌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