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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三千对八千,优势在我

    当颉利率领主力出现在泾州的时候,陈玄玉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因为打泾州就两个结果,要么在泾州周边劫掠一番。

    但这里是穷乡僻壤,抢不到什么东西的。

    要么攻破泾州一路往东南方向打,顺着陇关道一直打到长安。

    颉利弄这么大阵仗,不可能只是为了劫掠一些浮财。

    那么他的目的就不言自明了。

    他派人攻打灵州、并州、兰州等地的战略意图,也就暴露了出来。

    并不是真的要攻破这些地方,而是为了牵制大唐边军,不让他们回防。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边军也压根就没有回防的意思。

    事实上,灵州、并州等地的兵力,经过抽调之后,已经只够防守了。

    主动出击能力严重不足。

    不过,秦琼和李世绩都不是普通将领。

    在防守的同时,总能敏锐察觉到突厥的破绽,派精锐力量出击在局部打一场反击战。

    等突厥人聚集力量想要吞掉他们的时候,他们要么带着对方绕圈子,要么躲回城内。

    让突厥人没有丝毫办法。

    灵州和并州的战局,就此陷入了胶着状态。

    兰州这边,原本有一万七千精锐,再加之本地青壮共有两万馀人。

    此时留守兰州城的,只有两千精锐和四千本地青壮。

    其馀主力在柴绍的率领下,躲在了城外。

    这其实是一种最简单的兵法运用。

    明知必被围城的情况下,最好不要把所有军队都放在城内。

    如果两万多军队全部都留在兰州城,对守城起到的作用也并不比六千人强。

    因为兰州城池就那么大一点,同时容纳的将士有限。

    这么多人,还是会浪费城内的粮食储备。

    而且被人围在城里,也太被动了。

    柴绍带人驻扎在城外,反倒是跳出了窠臼,能更好的发挥这支军队的能力。

    可以随时救援兰州城。

    可以四处出击,截杀突厥人的劫掠部队。

    也可以参与到对颉利本部的围攻。

    留守兰州城的将士们,也不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因为平阳长公主和陈玄玉也都留在了城内。

    由他们在,不用担心军心士气的问题。

    突厥人也察觉到了兰州主力不在,再加之大唐提前坚壁清野,他们没有抢到任何东西。

    就想攻破兰州城抢一波。

    于是他们就组织力量,试图围攻兰州城。

    然而,兰州城依山傍水,城池虽然不是特别高大,但标准的易守难攻。

    且周围数十里的大树都提前被砍伐,突厥人也没有足够的木料打造攻城器械。

    再加之草原族群本就不善攻城————

    所以就出现了滑稽的一幕。

    一群突厥人就这样提着弯刀,朝兰州城下冲了过来。

    远处还有突厥起兵朝城内放箭,试图给他们提供掩护。

    城头上,陈玄玉都被逗笑了,守城的大唐将士们也笑了。

    平阳长公主依然绷着脸,但从她不停抽搐的嘴角就知道,忍的很辛苦。

    “先不要放箭,等他们靠近了再发动攻击。”

    其结果自不用提,这群突厥人留下两三百具尸体,就这样灰溜溜的撤走了。

    但他们依然不死心,试图从攀上两边的山峰,居高临下进行攻击。

    然而在设计城池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

    两座山上都有堡垒。

    看起来有坡度的山比九十度直角的城墙好爬,然而山路的长度远远超过城墙的高度。

    就算无阻碍爬山都很累人,更何况山上还有人不停发起进攻。

    滚石、滚木什么的,从山顶顺着山坡往下滚,一路滚到山脚。

    沿途所有的一切都会被无差别摧毁。

    这次突厥人丢下了七八百具尸体,终于放弃了攻城的打算。

    只是派出一支军队盯着兰州城,其他军队则分成小股四散开来,试图搜寻被遗漏的财物。

    这就给了柴绍机会。

    他率领麾下骑兵四处出击,不停的截杀突厥小股部队,给对方造成了不小的损失。

    只是,他的注意力始终放在了陇关道之上。

    镇守泾州的是李靖和苏定方,两人都是用兵大家。

    自然也不会一味守城。

    李靖留在城内防守,苏定方则带着一支骑兵,在城外不停骚扰牵制颌利精力。

    围绕泾州城展开的攻防战,就非常的残酷了。

    颌利派出大军收集到了足够的木料,打造了攻城器械,日夜不停的进攻。

    突厥每天都会损失一两千人,唐军伤亡也在数百人。

    第二天的时候,李靖就被迫登上城头鼓舞士气。

    第三天,突厥人以阵亡同胞的尸体为垫脚石,几次登上城头。

    苏定方则一直按兵不动,他在等待一个时机。

    第四天双方再次厮杀一天,唐军付出巨大伤亡才勉强守住了城头。

    就在这天晚上,苏定方率领骑兵骚扰突厥后军,吸引了颌利的注意力。

    也就在这个时候,李靖带着剩下的将士突围而去。

    等颉利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拿下泾州就等于打开了陇关道的大门。

    战略目标达成,颌利还是很高兴的。

    就下令全军休整一天,并派出小股部队劫掠地方。

    只是可惜,并没有什么太大收获。

    当然,他也没忘记派出一支八千人的骑兵,追击李靖军。

    且说李靖,与苏定方汇合后,就按照计划往豳州撤退。

    他要去那里,和吴黑闼合兵一处,继续牵制颉利大军。

    但他率领的军队多是步兵,还有许多伤员,行军速度并不快。

    随时都有可能被突厥追兵给追上。

    一旦被咬住,基本就是全军复没的结局。

    李靖将目光看向了苏定方,和他身后的三千骑兵:“苏将军,可有把握拦住突厥追兵?”

    苏定方面容冷峻,道:“请大总管备好庆功酒,我率儿郎们去去就来。”

    李靖大笑道:“哈哈————好样的,我大唐的坏小子们就要有这股睥睨之气。

    “”

    “但将军不差饿兵,该有的奖赏一分都不会少。”

    说着,他当即就喊来参军等人,下令道:“给这些小子们全部加一级军功,伤者加二级军功。”

    “若不幸战死,加三级军功,许其家族一人入府兵。”

    当这个消息被传达下去后,三千将士眼睛里,都似乎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军功爵制下,军功就是改变命运的阶梯。

    而且军功是可以被子孙继承的,也就是说,拿到军功改变的是整个家族的命运。

    但要说最吸引人的奖励,还是府兵名额。

    一旦被选中府兵,朝廷一次性发放五百亩地。

    之后不会再发任何饷银,军粮、武器装备都要自备。

    说白了,就相当于国家用五百亩地,买下了这条命。

    但府兵免赋税徭役,战利品归自己所有,立下军功还能获得升迁。

    军功还能被子孙继承。

    可以说,一个人被选中府兵,立马就能改变家族命运。

    至少在初唐时期是这样的。

    然而府兵的选拔标准非常严格,个人素质就不说了。

    还有一条硬性标准,必须是良家子。

    说的再具体点,就是家里有田,或者是读书人家出身之类的,才有资格被选中。

    象什么商人、倡优、地痞流氓之类的人,是压根就没机会的。

    就连佃户的孩子也几乎没有机会。

    至于原因,很简单。

    有恒产者有恒心,良家子没有后顾之忧,纪律性强,战斗力也更强。

    现在大唐的军制还没有正式确立,府兵比例并不高。

    原本历史上,要等到打败突厥后,李世民才会对军事制度进行改革。

    直到那时,初唐的常备军才会以府兵为主,募兵为辅。

    等到战时,会根据战争需要临时招募募兵参战。

    募兵的军功计算方式,与府兵想通。

    区别是,战争结束后募兵就解散回家了。

    如果立下军功,则可以转为府兵。

    但现在军制还未改革,唐军的构成比较复杂,府兵只占少数,大部分士兵都是募兵。

    这些募兵最大的希望,就是能转为府兵。

    所以,李靖这次给出的封赏,可以说是非常重的。

    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三千骑兵的士气直接就攀上了顶点。

    别说是八千突厥骑兵,就算是八万又如何。

    简单而有效的动员结束后,李靖带领主力继续前往豳州。

    苏定方则率领三千骑往泾水河谷而去。

    他不准备在山区打埋伏之类的,骑兵就要骑战,而骑战需要场地。

    泾水河谷就是他选定的决战地点。

    泾水是一条古河流,是渭水的支流之一。

    河谷较为平坦,正适合骑兵冲锋。

    他只是一眼,就选中了最适合发起冲锋的点。

    东岸的一道缓坡。

    坡度不高,能让马匹更快的加速,但又不会因为坡度太大导致战马栽倒。

    然后他带领摩下骑兵,来到坡上调整阵型。

    身披明光铠的将士排在最前列,组成锥形阵。

    身着镶铁皮甲的将士排成长龙,跟随在锥形阵之后。

    如果有熟悉大唐军阵的人,马上就能认出,这是凿穿阵型。

    大唐骑兵最常用,也是所向披靡的战法。

    凿穿阵型说穿了很简单,就是骑兵冲锋,撕开敌军阵型。

    来回撕,直到将敌军阵型撕的七零八碎。

    但想玩凿穿很难。

    因为这种战术,对军队素质要求很高。

    首先一点就是不怕死。

    骑兵最强大的地方就在于移速,依靠机动能力拉扯对方。

    正面冲击军阵,是非常危险的。

    但凿穿战术的精髓,恰恰是正面冲击敌军。

    其危险程度有多高可想而知。

    历史上,也只有初唐到盛唐时期,才能玩得转凿穿战术。

    后来就再没人用过了。

    至少再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如初唐和盛唐这般,将凿穿作为常规战术使用了O

    苏定方本人,不顾参军的反对,站在了锥形阵的最前列。

    主将如此,全军士气瞬间又高涨了三分。

    后军,身着镶铁皮甲的老苟,对身旁的小年轻道:“小苟啊,这次你大和你说点正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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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苟冷冷地瞥了他一眼,道:“你再占老子便宜,老子就干你婆娘信不信?”

    老苟和小苟都姓苟,因为姓氏特别稀有,俩人的关系自然就好了起来。

    老苟今年三十多岁,所以大家喊他老苟。

    小苟今年才二十岁,自然就成了小苟。

    小苟家里很穷,当兵是为了混口饭吃。

    老苟全家都死于战乱,他仅以身免,后来参军入伍。

    前年靠着战利品,在老家买了宅院和土地,还娶了个十六岁的婆娘。

    那婆娘长的特别水灵,还给他生了个儿子,老苟把婆娘看的比命根子都宝贵。

    平日里谁要是拿他婆娘开玩笑,他准和人急。

    小苟对老苟听尊敬的,从不拿他婆娘开玩笑。

    但有一种时候例外,那就是老苟总是开玩笑说小苟是他儿子,他俩是上阵父子兵。

    每当这个时候,小苟就会回敬他:干你婆娘。

    每次老苟都会生气,声称要和小苟绝交。

    但要不了一会儿,俩人又是好兄弟了。

    只是奇怪的是,这次小苟说要干他婆娘,老苟竟然没有生气,还嘿嘿一笑道:“你真想干她?”

    这下反倒是给小苟整不会了,道:“你吃错药了?发什么神经?”

    老苟却认真的道:“我说真的,我婆娘今年才十八岁,长的那叫一个俊,还贤惠,和你正般配。”

    小苟这会儿也意识到他要说什么了,打断他道:“你什么意思?想玩托妻献子是吧?”

    老苟看着远方扬起的遮天蔽日的烟尘,说道:“三千对八千,有多凶险我不说你也懂,咱们谁死在这里都不奇怪。”

    “所以我想和你做个约定。”

    小苟心情也不由的一沉,道:“什么约定?”

    老苟说道:“若你死了,我就把你娘接过来,当亲娘一样伺候。”

    “以后我要是儿子多,就让其中一个跟你姓,继承你的香火。”

    “若我死了,你就把我婆娘娶了,把我儿子养大成人。”

    小苟看着他严肃的表情,深吸口气,斩钉截铁吐出一个字:“好。”

    老苟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打趣道:“我婆娘是真俊,这次你小子可是占了个大便宜。”

    小苟回怼道:“呸,我想娶个黄花大闺女呢,结果要娶个寡妇还带个累赘。”

    老苟笑骂道:“你懂个屁,生过孩子的女人才是宝————”

    说话间,滚雷般的马蹄声越来越响,大地也开始震颤。

    突厥人要来了。

    在苏定方率军转向的时候,后方的突厥追兵就发现了异常。

    他们立即就明白了唐军的打算。

    然后毫不尤豫的选择转向,跟随苏定方来到泾水河谷。

    骑兵向来是突厥人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怎么可能会在唐军面前示弱。

    更何况,还是己方人数占优的情况下。

    还有一点就是,消灭这三千骑兵之后,再去追李靖也来得及。

    盛夏的烈日炙烤着泾水河谷,蒸腾的热浪扭曲了视线,使得远处连绵的黄土塬如同摇曳的鬼影。

    东岸缓坡之上,三千唐骑肃然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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