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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入城(上)

    贞观十三年五月十三日,长安城万人空巷。

    朱雀大街从皇城朱雀门一直延伸到明德门,全长十里,两侧天不亮就挤满了人。

    京兆府的差役全部出动沿街维持秩序,嗓子喊哑了也拦不住不断涌来的百姓。

    临街的坊墙上趴满了半大孩子,沿街铺面的二楼窗户全被推开,挤著密密麻麻的人头。

    卖胡饼的小贩把摊子支到了街边的水沟盖上,卖酸梅汤的担子被挤翻了三回,连东西两市的商户都关了铺子跑来看——今天不卖货,今天的货什么都比不上眼前这场热闹。

    明德门外,礼部三天前就开始搭建迎接的坛台。

    坛台高九尺,铺赤色锦毯,四周列十二面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旗,每面旗下一名执戟卫兵肃立不动。

    坛台两侧分列文武百官,文官在东,武将站西,按品阶排列,从坛台脚下一直排到护城河边。

    李世民的车驾在辰时三刻到了明德门。天子今日未乘銮驾,而是骑马来的,穿的是绛纱袍,戴通天冠,腰间佩著那把他用了二十年的环首刀。

    这个装束不是朝会的装束,是当年在虎牢关打仗时的装束。

    房玄龄站在文官首位。

    魏征站在文官第三排,依旧是那副不苟言笑的表情,但熟悉他的人能看出来,他的嘴角比平时多了一丝极细微的弧度。

    长孙无忌站在他对面,脸上挂著得体的微笑,但笑意没有到达眼底。

    程咬金在武将队列里伸长了脖子朝官道尽头张望,被身边的秦琼拽了两次袖子都没消停下来。

    太子李承干、魏王李泰、吴王李恪、齐王李祐等一众皇子全部在列,按长幼顺序站在坛台东侧。

    李承干脸上带着少年人特有的期待,不时踮脚望一眼官道方向。

    李泰站得端端正正,手里还捏著一卷书,只是眼神也不住地往官道上飘。

    日上三竿,远处扬起烟尘。

    先是一条细细的灰线,然后灰线变成灰柱,然后灰柱连成一片,遮住了半边天际。

    那是大队骑兵行进时马蹄踏起的尘土,在无风的初夏天气里久久不散。

    城门口的百姓先骚动起来。

    有人喊了一声“来了”,然后千万颗脑袋同时朝北面转过去。

    程咬金直接从队列里跨出去半步,被秦琼一把拽回来,他回头瞪了秦琼一眼,秦琼没松手。

    烟尘中,第一面旗帜破尘而出。

    那是一面赤红色的战旗,旗上绣著一个斗大的“唐”字,旗杆高丈二,旗面在疾风中猎猎展开。

    紧接着是第二面、第三面、第十面——各色军旗依次显现,赤的、黑的、青的,每一面旗帜都沾染著征尘和烟渍,有些被火烧过边缘焦黑,有些被刀劈过中间豁了一道口子,但没有一面倒下。

    先锋三百骑兵到了。

    清一色的陇右健马,马身上还带着北地戈壁的风尘,马蹄铁在官道的青石板上踩出密集清脆的响声。

    马上骑兵盔明甲亮,腰佩横刀,手持长槊,目视正前方,三百人的动作整齐划一。

    有人脸上缠着伤布,有人铠甲上的刀痕还没补,但他们坐在马上的身姿比任何一支仪仗队都更让人移不开眼睛——这是真正从血里火里杀出来的兵,不是演武场上操练的花架子。

    先锋之后,是俘虏队伍。

    一万两千名突厥俘虏被绳索拴成五十一串,沿官道排成一条望不到头的长龙。

    他们身上的皮甲已经被缴了,只穿着单衣,从北地走了十几天路,人困马乏,嘴唇干裂,垂头丧气。

    曾经在代州城外烧杀劫掠的草原铁骑,此刻走在朱雀大街上,头都不敢抬。

    围观的百姓先是沉默,然后有人猛地朝俘虏队伍啐了一口,接着便是一阵山呼海啸般的骂声。

    差役们死死顶住人墙,不让百姓冲过去。

    俘虏之后是缴获的战利品。

    颉利的金色狼头大纛被横放在一辆平板车上,旗面上满是血污和践踏后的泥印。

    大纛旁边放著颉利的金刀——刀鞘上镶嵌的宝石在日头下闪著刺眼的光,颉利的金印用一块红布托著,印钮上的狼头雕刻精细传神,印面上刻的是突厥文字。

    然后是堆积如山的兵器甲胄,弯刀、长矛、弓矢、铁甲、皮盾,一车接一车,辚辚的车轮声碾过朱雀大街,碾得石板路面微微震动。

    每一车缴获经过,两侧百姓的欢呼声就拔高一层。

    最后,是一辆囚车。

    囚车由四匹马拉着,车身用粗木新钉而成,比寻常囚车高出一截。

    车板上跪坐着一个身穿突厥王袍的中年男子,头发散乱地披在肩上,脸上沾著干涸的泥点,手腕和脚踝都锁著铁镣。

    王袍是靛蓝色的,用金线绣著狼纹,穿的还是战败那天的袍子,十几天没换,领口袖口都磨得发了毛。

    他低着头,目光落在车板上一动不动,就像一尊泥塑。

    但所有人都认出了他是谁。

    十二年前,渭水边。

    十万突厥铁骑隔河列阵,长安城头上连守城的滚木都不够用。

    那时候李世民刚登基,天下还没坐稳,颉利趁火打劫,逼得新天子在渭水便桥上签了白马之盟。

    说是盟约,其实就是城下之盟——大唐给突厥纳贡,换突厥退兵。

    那一天站在渭水北岸耀武扬威的草原霸主,和今天跪在囚车里的阶下囚,是同一个人。

    长安百姓沸腾了。

    欢呼声从明德门炸开,沿着朱雀大街一路向南滚去,十里长街上十万人同声呐喊,声浪冲天几乎要把城墙掀翻。

    有人激动得满脸通红,有人喊破了嗓子还在喊,有人挤在人堆里又哭又笑,有人跪下来朝皇城方向磕头。

    刚才啐骂俘虏的怒气在这一刻全部化为了狂喜,十二年的耻辱,今天终于洗干净了。

    李世民站在坛台上,看着那辆囚车缓缓驶近。

    他的手背在身后,没有人看到他的手指在微微发颤。

    十二年前渭水边的事,他从来没有忘过。

    每一个细节都刻在他骨头里——渭水河的波浪、突厥骑兵的旗帜、颉利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笑容。

    十二年后,颉利跪在囚车里从他面前经过。

    群臣的目光齐刷刷看向天子的脸色,想从那上面找到掩饰不住的快意或者志得意满,但李世民的面色稳得像一块铁板,只是眼睛里有一种极深的、沉淀了十几年的东西在翻涌。

    然后,所有的目光都开始在队伍中寻找另一个人。

    长安百姓踮起脚尖朝队伍后方张望,两侧楼上的富商和女眷扶著栏杆探出身子,坊墙上的孩子们伸长了脖子,程咬金干脆忘了队列直接站到了道牙子上——每个人都在找那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大军从明德门前鱼贯而过。

    先锋、俘虏、战利品、囚车,一一在坛台前停驻片刻供天子检阅。

    终于,队伍末尾,一面写着“李”字的将旗下,一匹大宛黑马踏着稳健的步伐从烟尘中走了出来。

    马上坐着一个身穿明光铠的年轻人,铠甲上还留着刀劈斧斫的痕迹,精钢马槊横在鞍前,面色平静。

    他身后是三千精骑,马速压得很低,队列整肃,刀甲齐整,三千人的马蹄声踏在朱雀大街上,比刚才任何一支队伍都更沉更稳。

    欢呼声在那一刻达到了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