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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玉米食用史

    篝火烧得正旺,橘红色的光映在每个人脸上,把石阶旁的这片空地照得像一个露天的大厨房。

    “啊哈哈哈——鸡汤来咯!”刘易斯镇长端著一只粗陶大碗,从人群后面挤进来,碗里的鸡汤冒着热气,油花在汤面上晃荡,几块鸡肉若隐若现。

    他脸上挂著一种“今天我是大善人”的得意笑容,把碗往石桌一份。

    ”何塞的声音从角落里炸开来,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他猛地跪倒在地,双手朝天空张开,仰著脸,眼眶通红,整个人像极了戏台上那些情深深雨蒙蒙的悲情主角。

    他的嘴唇哆嗦著,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哀嚎,“我的无敌斗鸡,我的宝贝疙瘩啊!”

    没有人理他,所有人的目光都黏在石桌上。

    石桌被几张粗木板拼接加宽了,上面摆满了琳琅满目的食物。

    薯条堆在一起,旁边挤著一碟红彤彤的番茄酱,蘸一下就能把整根薯条裹满。

    土豆炖粉条用一只大瓦盆盛着,番茄炒鸡蛋红黄相间,泛著亮光。

    辣椒粉撒在薯片上,红通通的,光是看一眼就觉得舌尖发麻。

    “这这都是啥呀?”一个佃户瞪大了眼睛,喉结上下滚了一下,手不自觉地伸了出去,在半空中顿了一下,又缩了回来,不好意思地搓了搓。

    “薯条蘸番茄酱,你没吃过?”旁边的年轻人一把抢过那碟薯条,作为加入薯门的老人,他已经见识过这些了。

    效仿别的宗教,刘易斯镇长也举办了一个节日,就叫疯狂星期四,尽情享受美食。

    而在石桌的另一头,一个安静得和周围格格不入的身影正蹲在炭火旁。

    牛顿师傅正低着头,双手沾满了面粉,面前摆着一只揉好的面团,旁边的小碗里装着蜂蜜、切碎的干果和半碗打散的鸡蛋液。

    性感牛顿,在线做菜。

    他的动作不紧不慢,把面团擀成薄片,刷上一层蜂蜜,撒上干果碎,再盖上一层面皮,用碗沿压出一个圆圆的饼胚,边缘捏出花边,最后用小刷子蘸了蛋液,仔仔细细地刷在表面。

    “牛顿师傅,您这做的是啥?”一个年轻佃户凑过来,歪著头看。

    “苹果派。”牛顿头也不抬,把饼胚小心翼翼地放进一只抹了油的铁盒里,盖上盖子,扒开炭火,把铁盒埋进热灰里。

    他拍了拍手上的面粉,盯着那堆炭火看了两秒,像是在计算时间,然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此时一匹小马蹿了出来,这是刘易斯养的小母马,喜欢吃苹果,刘易斯取名叫苹果嘉儿,估计是闻著味来了。

    而刘易斯镇长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钻进了人群后面的小棚子里,窸窸窣窣翻了好一阵。

    当他再次出现在篝火旁的时候,两只手各握著一根金黄色的、长长的、像棒子一样的东西,举过头顶,像举著两把火炬。

    “这是什么?”一个佃户眯起眼睛,凑近了一步。

    “没见过。”另一个佃户摇了摇头,伸手想去摸,被刘易斯一闪身躲开了。

    “这到底是”一个佃户刚开口。

    天幕亮了,拉开了帷幕。

    【在人类餐桌上的所有作物里,玉米是野心最大的那个。

    小麦和水稻老老实实地当主食,土豆蹲在地下埋头长块茎,辣椒缩在调料区里当配角。

    唯独玉米,不肯只待在饭碗里,它渗透进了汽油、塑料袋、婴儿尿不湿、可乐、口香糖和你手上的这瓶润肤露。

    如果你走进一家美国超市,随便拿起一件加工食品,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可能性,那东西里含了玉米的某个分身。

    这不是一个修辞手法,你走到大街上随便看一眼,每一个路人的肉身里都装着一大截玉米。】

    佃户们盯着天幕上那根金灿灿、颗粒饱满的玉米棒子,又齐刷刷地转过头,盯着刘易斯镇长手里那两根黄澄澄的“黄金棒”。

    一个年轻佃户挠了挠后脑勺,满脸狐疑地开口:“大刘,这玉米,又是您老从哪里偷来的?”

    刘易斯镇长的脸“腾”地红了,眼睛瞪得溜圆,梗著脖子反驳道:

    “胡说!吃饭的东西——能叫偷吗?”

    他学着孔乙己的语气把那个“偷”字咬得特别重,引得旁边的佃户们一阵哄笑。

    但佃户们随即露出狐疑的目光,这个刘易斯怎么什么都有,你要是说大刘其实有一个叫星露谷的世外桃源,然后天天从里面进货他都信。

    维多利亚女王坐在白金汉宫的长桌旁,手指轻轻敲著桌面,目光落在天幕上那根饱满的玉米棒子上,微微歪了一下头。

    玉米,她的厨房里确实有。不过都是磨成淀粉,加到布丁和糕点里,偶尔也喝点玉米汤。

    毕竟那时候种的是硬质玉米,不是天幕上这种可以直接啃的甜玉米,直接吃口感实在算不上好。

    她侧过头,朝侍立在门口的侍从招了招手,手指轻轻一勾,声音不高但语气干脆:

    “去,拿些玉米来瞧瞧。”侍从应声退下,脚步比平时快了不少。

    而在遥远的莫斯科,一场农业会议上,赫鲁晓夫正站在讲台前,手里高高举著一根金黄色的玉米棒子,在人群中用力挥舞。

    他的脸上挂著一种“我早就说过”的、得意洋洋的笑容,嘴巴咧得能塞进一个拳头。

    天幕上那段关于玉米的讲述刚落,他就把玉米举得更高了,像是在向全世界展示一样宝贝。

    台下的人群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笑声。

    赫鲁晓夫笑得更大声了,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而这一切的开端,是九千年前墨西哥高原上一棵毫不起眼的野草。

    那棵野草叫大刍草,长得和今天的玉米毫无相似之处。

    它的穗子只有指节大小,籽粒外面包裹着坚硬的壳,一根小棒子上稀稀拉拉挂著几粒又干又瘪的种子,剥起来比嗑瓜子还费劲。

    放在今天的超市里,你路过它八百次也不会多看一眼。

    但古印第安人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决定把它种下去。

    这一种就是几千年,他们一粒一粒地选,选那些籽粒稍微大一点、排列稍微密一点、外壳稍微好剥一点的个体,留下来做种。

    这大概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最无聊、也最伟大的基因编辑项目。

    等到哥伦布的船队抵达美洲时,原住民已经把大刍草变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玉米:棒子饱满,籽粒金黄,密密麻麻排列得像蜂巢。

    大刍草和现代玉米之间的差异,比吉娃娃和高加索犬还要大。

    生物学家花了几百年争论玉米的野生祖先到底是谁,直到基因测序技术拍板定论,所有人才心服口服,就是那棵没人瞧得上的杂草。

    再用木头造人,没有灵魂散了架;

    第三次,神用黄玉米和白玉米磨成粉,揉成面团,捏出了第一批真正的人类。

    在玛雅人的宇宙观里,人类就是玉米做的。

    所以玉米不仅是他们的食物,玉米还更是是他们自己。

    这个神话有一个极深的隐喻:人类驯化了玉米,玉米反过来也塑造了人类。

    美洲三大文明,玛雅、阿兹特克、印加,全部创建在玉米的供给之上。

    没有玉米,就没有特奥蒂瓦坎的金字塔,没有库斯科的太阳神庙,也没有那本让后世魂牵梦萦的玛雅历法。

    玉米不只是美洲的粮仓,它是美洲文明的脚手架。】

    佃户们盯着那根金灿灿的玉米棒子,脑子里有许多想法。

    “这么小的大刍草”一个佃户伸出手指比划了一下,拇指和食指之间只留了一条缝,“经过了那么那么久,变成了那么大的一个玉米棒子?”

    他的手从缝慢慢拉开,张到肩膀那么宽,像是在丈量时间的长度。

    另一个佃户抱着胳膊,眉头拧著,像是在认真思考什么人生问题:“我倒是有点好奇为什么天幕说玉米不仅是食物?”

    他顿了顿,歪著头,“那还能是什么呢?”

    第三个佃户举起手,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就我注意到了吗——这玉米,还是美洲来的!”!

    白金汉宫的长桌旁,维多利亚女王端坐在椅子上,手里捏著一根刚从厨房送来的玉米。

    她翻来覆去地端详了一会儿,颗粒不算太饱满,颜色偏淡,表皮有点发硬。

    她咬了一口,嚼了两下,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咽下去了,又把玉米拿开,放在盘子里。

    “这玩意”她拿起餐巾擦了擦嘴角,“真不好直接吃。”

    她看着天幕上那根饱满金黄、颗粒整齐的玉米棒子,又看了看自己盘子里这根,摇了摇头,“或许天幕说的是改良后的品种,又或者干脆就不是同一种玉米。”

    她把餐巾搁在桌上,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而在美洲大陆,在那些欧洲人尚未踏足的密林深处和安第斯山脉的坡地上,玛雅人、印加人、阿兹特克人已经沸腾了。

    天幕上出现大刍草的时候,他们皱起了眉头,那是什么玩意儿?

    认不出来。但当天幕上那个熟悉的、金黄色的、饱满得像太阳光芒凝结而成的棒子出现的时候,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一位玛雅老人双手捧著空气,仰头望着天幕,眼眶湿润,嘴唇哆嗦著,用古老的语言不停地念叨著什么。

    旁边的人群已经开始跳舞了。

    “玉米神!”有人高喊,双手举过头顶,像是在迎接什么,“玉米神在看着我们!”鼓声敲起来了,脚铃响起来了,羽毛头饰在火光中摇晃。

    人们围成圈,绕着篝火转,踩着鼓点,嘴里唱着古老的歌谣。

    玉米,不只是食物,玉米是血肉,是骨骼,是灵魂,是他们之所以是“人”的证明。

    阿兹特克人的祭司举起了玉米穗,对着天幕的方向深深鞠躬。

    印加人的太阳神庙前,玉米被撒在地上,金色的颗粒在石板上跳跃,像一颗颗微型的太阳。

    整个美洲大陆,从尤卡坦半岛到安第斯山脉,从阿兹特克帝国到印加王国的每一条街巷,玉米的香气和赞颂玉米神的歌声,在今夜同时升起,汇聚成一片嗡嗡的声浪,穿透夜色,穿透云层,不知道能不能传到天上去。

    【1492年哥伦布登陆加勒比群岛,当地泰诺人送给他一种金黄色的谷物。

    哥伦布觉得这东西味道还行,带回西班牙种在皇家花园里。

    欧洲人的第一反应相当冷淡,小麦是上帝钦定的圣粮,做成圣饼才能领圣体;

    玉米呢?圣经里连个名字都没有,纯属异教徒的东西。

    但农民很快发现了玉米的秘密:小麦亩产大约两三百斤已经算丰收,玉米轻轻松松翻倍。

    它对土壤不挑,对雨水不嫌,旱涝保收。

    对于几辈子在饥饿线上挣扎的欧洲穷人来说,这不是粮食,是救星。

    从伊比利亚半岛出发,玉米沿着贸易路线和殖民航线席卷全球,非洲、印度、东南亚、中国。

    明朝末年传入中国时,玉米和土豆、番薯一起,被称为“救荒三剑客”。

    它们种在坡地上、山沟里、梯田边上,不占良田,不抢水稻小麦的地盘,默默养活了整个明清人口爆炸的那几亿人。】

    天幕上的讲述刚落,俱乐部里的绅士们便晃着酒杯笑了起来。

    一位穿着深红色马甲的绅士翘著二郎腿,手指轻轻敲著杯壁,语气里带着一丝慵懒:

    “怎么到欧洲的都是在贵族的后花园里?番茄、辣椒,现在又是玉米。”

    他呷了一口酒,眼睛眯起来,“说不定,还能再淘到一些宝贝呢。”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旁边几位贵族和小姐的眼神微微亮了一下,目光却不约而同地飘向了窗外,好像在想象自家的花园里,什么时候也能长出点什么新鲜东西来。

    依旧路径依赖:

    长桌旁,维多利亚女王把手里那根玉米翻来覆去地端详了好几遍,眉头微蹙,嘴唇轻轻抿著。

    她放下玉米,拿起餐巾擦了擦手,偏过头对身旁的侍从说了一句,语气里带着一种不服输的认真:“这玩意儿怎么培养才好吃呢?怎么做才好吃呢?”

    侍从愣了一下,赶紧点头应下,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该去请教哪位农艺家了。

    侍从之后著书by like:《侍奉维多利亚女王三个月,我成了顶级大厨》

    在那些欧洲人尚未踏足的密林深处,玛雅人的炊烟正袅袅升起。

    一块铁板架在火上,烧得滚烫,金黄色的玉米粒撒上去,噼里啪啦炸开了花,像一朵朵小小的白色云朵,在铁板上跳跃、翻滚。

    一个玛雅女人伸手从铁板上拈起一颗爆米花,塞进嘴里,嚼得咔嚓作响,嘴角浮起一丝满足的笑意。

    孩子们围在铁板旁边,眼睛瞪得溜圆,伸著小手去够那些炸开的玉米花,被烫得缩回手指,放在嘴边吹一吹,又伸过去了。

    爆米花被串成串,挂在脖子上,金黄色的颗粒和白色的花朵交错排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一个年轻的母亲把一串爆米花项链挂在女儿的脖子上,女孩低头看了看,笑得露出一排小白牙,蹦蹦跳跳地跑开了。

    爆米花在胸前晃荡,像一串小小的铃铛,随着她的脚步发出细碎的声响。

    一个佃户抱着一根煮熟的玉米正在啃,满嘴金黄色的颗粒,嚼了两下,含混不清地开口:

    “这美洲来的食物怎么都是好货?”

    他把嘴里的玉米咽下去,掰着手指头数,“好养活,产量大,而且又不难吃。”

    旁边几个人纷纷点头,有人把手里的玉米棒子转了一圈,像是在重新审视这个不起眼的新朋友。

    【今天全世界每年生产的玉米超过十亿吨,在谷物总产量中排名第一。

    小麦跟在它屁股后面,水稻再往后排。

    但你说你天天吃玉米,你肯定觉得我在骗你,你明明吃的是米饭、面条和馒头。

    答案藏在一扇窄窄的铁门后面,美国艾奥瓦州,一片方圆几百公里的玉米田中央,矗立著几座灰色的巨型工厂。

    每天有数百辆卡车满载玉米开进去,然后从这个厂区里运出来的不是玉米粒,而是果葡糖浆、玉米淀粉、玉米油、酒精和饲料。

    这些“玉米精炼产物”沿着高速公路网运往全美各地的食品加工厂。

    果葡糖浆倒进可乐,玉米淀粉做成饼干、酱料、酸奶增稠剂,玉米油灌进薯片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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