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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我需要立马抖擞精神

    第74章 我需要立马抖擞精神【1866年,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敦,一个男孩出生在一个颇有来头的家族。

    对的是肯塔基州,不是你们喜欢的kfc老爷爷。但其实肯德基和肯塔基其实是同一个单词,我看这kfc也够忘本的。

    他的叔叔是南北战争时期南方邦联的著名将领,曾率领骑兵深入北方腹地,至今仍是肯塔基本地传说里反复被提起的人物。

    他的母亲也出身名门,家族在南方拥有相当的社会地位。

    用今天的话说,这个男孩是一个纯正的“南方红脖子”,血液里流淌著叛逆和骄傲。

    但摩尔根的童年并没有被家族的光环压垮。

    他喜欢在乡间野地里奔跑,收集各种小石头和虫子的尸体,把家里的窗台摆成一座小型自然博物馆。

    这种对自然界的散漫兴趣,在他进入肯塔基州立学院,今天的肯塔基大学,之后,被一套极其严苛的管理制度纳入了正轨。

    这所学校当时奉行近乎军事化的校规,几点起床几点熄灯精确到分钟,学生在走廊里走路都被要求保持队形。

    很多学生被管得怨气冲天,摩尔根却在这里养成了他一生最显著的品格:一种刀枪不入的乐观。

    他觉得规矩就是规矩,遵守就好,省下来的精力全被他用来泡实验室和野外考察站了。

    他在学校里遇到了几位好老师,摩尔根后来回忆,正是这几位老师让他明白,知识不是靠夸夸其谈堆出来的,而是一刀一剪、一镜一尺地磨出来的。

    这所学院当时是整个美国女子高等教育的标杆,生物系规模不大,摩尔根是仅有的两位生物学教师之一。

    他一个人扛起了好几门课的教学任务,从细胞学到胚胎学到基础解剖学,学生们的课表上只要有“生物”两个字,基本上都是他在讲。

    他讲课不枯燥,学生很喜欢他。

    正是在布林莫尔的这段教学岁月里,摩尔根创建了他最初的学术人脉网路。

    他和系里的另一位生物教师成了好友,又通过对方结识了一批在欧洲留学的美国青年学者。

    这些人后来有的在德国做胚胎发育研究,有的在英国搞海洋生物分类,有的在法国研究寄生虫。

    摩尔根和他们保持了多年的通信,每年暑假都会去欧洲待一段时间,站在那不勒斯海洋站的实验台前,和来自不同国家的年轻生物学家讨论进化、遗传和胚胎学问题。】

    “摩尔根?”一个佃户把歪著头回忆了一下,“这又是谁啊?看起来像是一个大生物学家。”

    旁边几个人凑过来,有人摸著下巴,有人掰着手指头数了数,“天幕之前讲过孟德尔,讲过达尔文”另一个佃户接话道,“这个摩尔根跟那两位,有什么关系吗?”

    如果找出你最熟悉的三个生物学家的话,达尔文和孟德尔毫无疑问的会出现在名单上,而第三个相信很多人会是摩尔根。

    有诗云:“我劝果蝇重抖擞,不拘一格传后代。”

    在当时的摩尔根是一个新来的后生仔,在欧洲的学术界看来,你个阿美莉卡的小资历也来班门弄斧。

    因为摩尔根当时是既不信达尔文那套,当时的小资历普遍认为没有严谨实验证明,达尔文你太老了,回去吧。

    小资历比较喜欢孟德尔这套,诶,摩尔根也不喜欢,天天捣鼓数学那套,不还是考猜吗?证据呢?

    虽说摩尔根后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回旋镖队长,但摩尔根主打一个叛逆,天天和孟德尔派互怼。

    但不可否认的,摩尔根是美国崛起的一代,美国偷窃欧洲国运了属于是。

    第二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奖或医学奖的生物学家,比巴甫洛夫更加纯粹的核心生物学。

    在当时生理学和医学来看,生物还是略显小众,你生物学什么资历啊,当然后面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生物学开始猛猛发力,直到大家耳熟能详的“21世纪是生物的世纪”。

    你摩尔根叔叔一个雷霆果蝇打开了现代遗传学的全新世界。

    此时的孟德尔正坐在修道院的花园里,面前摆着一只粗陶碗,里面满满一碗煮好的豌豆。

    他手里的勺子悬在半空中,目光落在天幕上那行“1866年”的字样上,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1866年,好熟悉的年份。他脑子里忽然有个念头正在缓缓浮上来。

    他想起来了,1866年,天幕说他的那篇关于豌豆杂交实验的论文发表的时间。

    他低头看了一眼碗里那些圆滚滚的豆子,沉默了片刻,又舀起一勺送进嘴里,慢慢地嚼著。

    摩尔根:黑转粉了家人们。

    达尔文蹲在书房的地板上,手里正轻轻按住一只虎斑猫的后背,他在研究自己的进化理论。

    看到天幕后他把草茎放下,达尔文的手指在猫的耳后停留片刻,然后低声自语:“看来在天幕又有一位大佬级别的生物学家要登台了。”

    摩尔根:其实我也黑达尔文,家人们。

    【离开布林莫尔之后,摩尔根做了两个决定。

    第一个决定是结婚,对象是他从前在女子学院教过的一名研究生,后来成为他科研生涯中最重要的合作者之一。

    第二个决定是转去哥伦比亚大学,全身心投入遗传学研究。

    当时的遗传学界分裂成两个主要阵营:

    一边是信奉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的博物学家,喜欢在野外观察昆虫和鸟类,用肉眼和标本做推论;

    另一边是信奉孟德尔定律的数学派,用统计数字证明性状的分离和组合。

    摩尔根对两边都不完全满意,他觉得博物派太粗疏,缺乏精确的、可重复的实验验证;

    数学派又太抽象,沉溺于公式和概率,却对活生生的细胞内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感兴趣。

    他更倾向于实验派,这一派当时最响亮的口号是“突变”,认为新物种的形成不是靠缓慢积累有利变异,而是靠某种突然跳跃式的变化。

    这个学说的主要旗手是荷兰人德弗里斯,摩尔根读过他的书,觉得很有道理。

    为了验证突变理论,摩尔根需要一个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后代的实验材料。

    有人向他推荐了果蝇,这种小虫子在腐烂的水果上繁衍得飞快,十天就能完成一个世代,养一瓶子果蝇等于养了一支遗传学大军。

    摩尔根和他的学生们把哥伦比亚大学的实验室塞满了玻璃瓶,里面爬满了红眼睛的果蝇。

    他本来指望看到突变在实验室里成批涌现,结果头两年几乎一无所获。

    瓶子里孵出来的果蝇,除了偶尔出现几只眼睛颜色稍微深一点的,整体上子子孙孙都差不多。

    直到1910年,一只白眼果蝇出现在显微镜下。

    在野生型全是红眼的果蝇群体里,这只白眼的雄性个体像一颗掉进红色墨水瓶里的白珍珠。

    摩尔根立刻把它单独分出来,小心翼翼地让它与正常红眼雌蝇交配。

    子一代全部是红眼。

    他再让子一代互相交配,子二代出现了白眼,而且白眼只出现在雄性身上。

    这个比例,红眼与白眼之间的数学关系,和孟德尔定律预测的分离比完全吻合。

    而白眼与性别锁在一起的规律,则指向了另一个更深的结论:

    决定眼睛颜色的基因,可能就坐在那条与性别相连的染色体上。

    摩尔根突然想起几年前读过的一篇论文,作者提出过染色体是遗传物质载体的假说。

    那个假说当时被很多人当成异想天开,摩尔根自己也没太当回事。

    现在他的果蝇数据不偏不倚地砸在那个假说的正中心。

    白眼的出现是一个经典的单基因突变,但真正让摩尔根被彻底折服的,不是突变本身,而是突变之后的遗传规律竟然完全符合孟德尔那套他曾经不屑一顾的数学预测。

    他后来在一封信里半自嘲地写道:

    我用了两年时间试图推翻孟德尔,最后反而成了他的抬棺人。】

    “这该死的术语”一个佃户双手抱头,手指插进头发里,“和讲孟德尔的时候一样一样的,看得头疼!”

    旁边几个佃户深有同感地点头,只有角落里一个年轻佃户还撑著下巴,琢磨著天幕上那句“我用了两年时间试图推翻孟德尔,最后反而成了他的抬棺人”,忽然开口道:

    “所以这个摩尔根不喜欢孟德尔的学说,想证明突变派是对的。”他说著,眼睛亮了亮,“但最后却误打误撞,证明了孟德尔是对的?”

    事实上摩尔根当时也是相当懵逼,毕竟他天天在生物学的学术会议上骑脸孟德尔派,还怪尴尬的。

    摩尔根这人特老实,一直要讲究绝对的证据,不肯低头。

    好家伙,全部是孟德尔派的人,这是摩尔根奥特曼首次面对怪兽们的围攻,摩尔根简直是拔剑四顾心茫然了。

    摩尔根:一直在挑衅我!看我好好证明突变派给你们看吧!

    他向在德国的好基友德里希说他已经受够了这里的染色体和基因的可怕氛围了。

    摩尔根他就是死,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吃孟德尔派一口饭!

    真香!

    但说句实话,他们并没有非常激烈的学术斗争,也就是打嘴皮子战,摩尔根也不是那种死鸭子嘴硬的人,他只是只信实验。

    其实更受不了的是孟德尔派的人:你是说这个反孟德尔的小黑子发现了孟德尔第三定律。

    自己的失败固然痛苦,但对手的成功,不对这是直接在自己的领域被碾压过去了。

    摩尔根:我以为减速带呢

    孟德尔派(痛苦面具):我不得劲啊啊啊!

    修道院的花园里,孟德尔的手顿住了。

    他低头看了一眼碗里剩下的几颗豌豆,他的定律,再一次被证明是正确的。

    那些当年被忽略的、被认为是“模糊的数学游戏”的实验,在一个世纪后由另一个物种证实了。

    “原来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性状。”他顿了顿,目光落在豌豆上,“果蝇的眼睛颜色和性别绑定了,而我当时,没有找到这么好的性状。”

    豌豆的好处说完了,果蝇作为现代遗传学的实验材料有哪些优点呢?

    从豌豆,果蝇到噬菌体,生物本身也见证了人类对生命的深刻理解。

    它不需要人类像天文学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寻求,而是尺寸间的微小距离便洞悉了生物的本质。

    当然这也离不开摩尔根的研究,他一眼看到了孟德尔的定律,第二眼就看到没人注意到的性状与性别挂钩,没有这种天才般的洞悉,果蝇估计还要不知道抖擞精神多久呢。

    达尔文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下巴搁在交叠的手背上,望着天幕上那行“博物派太粗疏”的字样,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他目光有些复杂:“什么叫老一代的科学家,没有严谨实验,全靠猜?”

    他的声音不高,带着一点对自己境遇的无奈,“我也是想搞些数学的,奈何实力不允许啊。”

    无内鬼,来点达尔文数学笑话,但话说回来,很久之前作者对生物学的印象就是接触不同生物,感受它们的美妙。

    什么时候主流变成一堆严谨的数字和实验了呢?

    摩尔根在加州理工大学的时候给学生开设课程,他创造性地将林奈的分类这类课程删减,加入更多基础的实验,数学等课程。

    生物学的画风主流逐渐从抽象到严谨转变。

    学生们:你一定要幸福啊,摩尔根!不对,哈基摩你这家伙,娶了自己的研究生是吧。

    作为一名名门后代,长得帅,学识高,还踏马

    【发现伴性遗传之后,摩尔根的研究重心转向了一个更棘手的问题:

    除了性染色体,其他染色体上的基因是怎么排列的?

    常染色体不像性染色体那样有明显的性别对应关系,杂交实验做出来的数据经常对不上预期的比例。

    一些性状之间似乎存在连锁,但又不是百分之百一起遗传,偶尔会出现重组。

    这就需要一个更大的研究计划,不止是观察单一基因,而是绘制整条染色体上的基因相对位置。

    摩尔根身边聚集了三位注定要写进遗传学史的年轻人。

    第一位是斯特蒂文特,一个极其细心、做事一丝不苟的人。

    他的眼睛像是长在显微镜上,能连续数小时盯着果蝇的性状标记,不错过任何一只变异个体。

    他的实验记录本整洁到让印刷厂都想挖他去排字,摩尔根后来常说,果蝇研究的地基是布里奇斯一个人打下去的。

    第二位弟子布里奇斯与斯特蒂文特截然相反。

    他也有一双极其锐利的眼睛,肉眼观察果蝇突变的能力强到近乎特异功能,但实验之外的私生活完全不受任何道德教条的约束。

    他是一个坚定的性自由派,经常同时拥有多位女友。

    摩尔根的夫人后来回忆,每当实验室在晚上举行家庭学术讨论会,这位弟子往往会带不同的年轻女性一起出席。

    摩尔根本人对此从不置评,只要讨论会上你能拿出足够好的数据和论点,你带谁来是你的事。

    第三位弟子缪勒是个思想上的激进派。

    他同情共产主义,对主流遗传学之外的各种冷门理论抱有强烈的兴趣,尤其喜欢研究突变、染色体异常这类不那么四平八稳的方向。

    三人当中他的性格最尖锐,但科学洞察力也最独特,很多被主流忽视的问题,往往是他第一个提出来的。

    正是在这个时期,细胞学家发现了一件重要的细胞内部结构:联会。

    在减数分裂过程中,同源染色体会两两配对,然后交换部分片段之后再分开。

    这个发现立即点燃了果蝇小组的想象力:

    如果在染色体交换片段的频率和基因之间的遗传距离之间存在某种函数关系,那就能从概率数据反推出基因在染色体上的相对位置。

    摩尔根让斯特蒂文特,实际上他是小组里最年轻的成员,一个刚满十九岁的本科生专门负责这件事。

    斯特蒂文特把自己关在实验室里,不眠不休地算了整整一晚,第二天早上交出了一份草图:

    世界上第一张基因连锁图谱。

    他用的是五个基因之间的重组频率数据,排列顺序和相对距离全部与后来的物理图谱吻合。

    摩尔根的实验室有一个很奇特的气氛。

    他自己在学术讨论中从不板著脸,喜欢一边抽烟斗一边和学生开玩笑,偶尔把最严肃的实验结果比喻成棒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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