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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君王定春风

    围猎的最后一夜,主帐方向的喧嚣,象是另一个世界,隔着老远都能嗅到权力的醇美。

    李闲蹲在角落灶台边,往釜里丢了剔剩的鹿肉筋膜和几朵野菌,加了把盐,又从怀里摸出个油纸包,捻了一撮甘草末进去。

    这些东西能给伤员补充些许电解质,总比干喝白水强。

    伤员失血多,得补回来。

    这也算是他能为那个素不相识的士卒,做的最后一件事。

    “掌柜的,”石头鬼头鬼脑凑过来,“今天那个王将军,脸黑得跟锅底似的!我瞅他那眼神,象是要活吃了咱们!”

    “石头,咱们是野菜,人家是山珍。”李闲用木勺搅了搅汤,“一锅煮不到一块儿。”

    李闲盛了满满一大碗,递给石头:“去,送过去,让他趁热喝了。”

    “好嘞!”石头应了一声,端着汤,转身就要走。

    “站住!”

    王弘义身边一个亲兵什长,不知什么时候摸过来的。

    什长拦在路中间,斜眼扫了一眼碗里的汤,鼻子里哼出一声。

    “将军有令,王烈那厮今日犯了军纪,禁饮食一日。”

    石头愣住,汤碗端在半空。

    远处几个正在收拾灶具的伙夫,看见这阵仗,悄无声息地缩回了帐篷,帐帘落下,连灯都灭了。

    “什么军纪?”李闲没动,声音不高。

    “将军说的就是军纪。一个辱没门楣的痞子,也配喝这加了料的肉汤?”

    什长那一步步逼近,竟猛地伸手,一巴掌朝石头手里的汤碗扇去!

    李闲一激灵,那动作他太熟了!

    西市泼皮抢摊贩东西时,也是这般又快又刁!

    两年市井挣扎,他别的没学会,护食护碗的反应却刻进了骨头里。

    “啪!”

    一声脆响!

    汤碗没碎。

    李闲已挡在石头身前,单手扣住了什长的手腕。

    “放手!你一个伙夫——”什长脸色瞬间涨成了猪肝色,手腕被捏得生疼,却挣脱不开。

    一个厨子,哪来这么大的力气!

    “他是陛下的兵。”李闲没松手,声音压得很低,“圣驾在三十步外,你替谁传的令,自己掂量。”

    “好!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厨子!”什长猛地抽回手,后退两步,咬着牙甩了句“你等着”。

    狠话放完,拂袖而去。

    石头吓得碗差点脱手,李闲接过来,重新盛满。

    “去吧,快去快回。”

    待石头跑远,李闲长出一口气。

    哼!老子颠勺揉面,也是练过的,捏住一个虚胖什长的手腕,还是绰绰有馀的。

    方才那几句话,十分里有九分是在吓唬人。可在这围猎营地里,天子在侧,百骑遍布,一个什长还真不敢闹大。

    王弘义没亲自来,说明他还没蠢到家。但派人来试探,说明他还没死心。

    “李掌柜。”

    声音从侧后方传来。

    李闲早就察觉到了,方才那场小冲突中,不远处的帐篷阴影里,一直站着一个高瘦的身影。

    岑文本。

    依旧是那身半旧的青色圆领袍,手里却破天荒地拎着一坛酒。

    “忙了一天,圣上赏的,喝一杯?”岑文本走到灶台边,在另一张马扎上自然地坐下。

    这显然是那位爷的授意。

    李闲心中一凛,接过酒坛,给自己和岑文本各倒了一碗。

    “李掌柜今日这手,伸得够长。救人是大义,可也把太原王氏的脸,撕开了一道口子。”

    李闲心头一紧,面上却苦笑:“岑公,我当时只想着救人,没想撕谁的脸。”

    “是么。”岑文本轻笑一声,意味不明,“那你可知,你救的那人是谁?”

    李闲摇了摇头。

    “此子姓王,单名一个‘烈’字。按族谱,他该叫王弘义一声堂叔。”

    “王家子弟……为何在军中当个普通士卒?且为何被王将军如此对待?”

    自家侄子,哪有这样往死里整的道理嘛?

    “贞观二年,渭南大水。王家一处别业淹了,主支的人坐船走了,旁支佃户死了百馀。王烈是唯一留下来的王家子弟。虽是半大孩子,十里急流,硬是救回七个佃户的孩子。”

    岑文本端起酒碗,浅浅啜了一口。

    “回太原后,族老说他‘不顾祖业,与贱民厮混’,夺了他田产。他便投了军。”岑文本抬眼,目光如针,“现在,你还觉得你只是救了一个兵吗?”

    原来,王弘义要“清理门户”,清的不只是王烈这个人,更是王家那段“弃民自保”的丑闻。

    王烈活着,就是太原王氏那张光鲜体面的脸皮上,一道永远无法愈合的伤疤。

    他在军中默默无闻还好,可今天他在御前受了伤,偏偏又被一个名叫李闲的厨子,用匪夷所思的手段当众救了回来。

    这事儿一旦传开,好事之徒深挖一层,当年渭南大水的真相就会被翻出来。

    世家门阀最害怕的,从来就是天下人的嘴。

    “那个兵……他自己知道吗?”

    “知道又如何?”岑文本反问,“知道了,就不姓王了?就不欠王氏的恩情了?”

    岑文本站起身,拍了拍袍子。

    “李闲,这世上的事,没那么简单。有时候,好人坏人,分不出来的。”

    李闲一个人坐在那儿,对着跳动的篝火,久久出神。

    他端起碗中酒,一口闷了下去。

    辛辣的酒液象一团火,从喉咙烧到胃里。

    去他娘的世家门阀,去他娘的阴谋算计!

    老子救人,凭的也是本心!

    ……

    与这边的剑拔弩张截然不同,主帐之内,酒酣耳热。

    程咬金大概是白日里看王弘义吃瘪,心里痛快,又或是想在同僚面前显摆自己的“先见之明”,竟不知从哪儿又摸出一坛“烧刀子”,献宝似的呈给李世民。

    酒坛一开,霸道的酒香瞬间压过满帐香气。

    “好酒!”角落里一个穿着半旧儒衫的文士,双眼放光,活象闻到了鱼腥的猫。

    席间几位太原出身的官员,脸色当即一沉。

    “王无功!他怎么也来了……”

    王绩。字无功,号东皋子,太原王氏嫡系子弟中的异类。

    平生不好名利,只爱三样——酒、诗、琴。

    在太原王氏那一众汲汲于功名的子弟中,他是最不“入流”的一个,却也是才情最高的一个。

    李世民嘴角勾起一抹玩味,命人给他满上。这位天子对王绩此人,向来有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欣赏。

    王绩也不客套,接过酒爵,先是深嗅其香,随即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满脸通红,闭上眼,细细回味半晌,抚掌大赞。

    “痛快!痛快!入口如刀,刮骨涤肠!回味却又甘醇绵长,真乃酒中仙品!”

    他乘着酒兴,竟当众讨来笔墨,在素绢上大笔一挥:

    “何须竹叶青,莫恋蒲萄红。一爵穿肠过,三军起雄风!”

    诗句霸道,充满了铁血豪迈!

    诗句虽与他历史上那首旷达的《题酒瓮》相似,意境却已然不同。少了几分避世的萧索,多了几分入世的酣畅与快意。

    这或许,已经是李闲这只小蝴蝶,煽动翅膀后,在历史长河中激起的,第一丝不易察觉的涟漪。

    满帐公卿武将,不少人抚掌叫好,连程咬金都难得地没有骂他酸儒,反而觉得这诗写得“够劲儿”,正合沙场脾胃!

    只那几位与太原王氏素来交好的官员,脸色变得颇为古怪。

    自家门楣刚在西市被这酒的主人踩在脚下,你这王氏子弟不思同仇敌忾,反而为仇人作嫁衣裳,这是何道理?

    王绩却对周遭的异样目光浑然不觉,依旧沉浸在美酒与诗兴之中,自顾自地又满饮了一爵。

    李世民也当没看见,他接过素绢,目光灼灼。

    这正是那北地边关,将士们痛饮此酒、迎风傲雪的景象!

    “好!好一个‘三军起雄风’!此酒之烈,正如我大唐将士之勇!既出于贞观朝,当壮我军威,便赐名‘贞观春’!愿我大唐国运,如春日初升,势不可挡!”

    “贞观春”三字一出,如金口玉言,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