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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最后的近卫军(二合一大章)

底部的声音在清晨显得格外清脆。

    「咔哒。」

    打火机的火苗刚刚窜起,几个黑影就围了上来。

    那是七八个蹲在掩体里的老兵。他们穿着标准的英军作战服,袖子上挂着象徵老兵资历的伤亡条纹。

    「哟哟,瞧瞧这是谁?」

    一个声音传来,带着浓重的伯明罕口音和毫不掩饰的嘲弄,「这不是我们二营着名的「禁闭室常客」,苏格兰疯狗麦克塔维什吗?」

    说话的是个一脸大胡子的军士长,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搪瓷杯子,里面的红茶颜色深得像酱油。

    「我听说你为了躲避宪兵队的通缉,去给那个着名的花花公子当保姆了?」

    大胡子军士长走到麦克塔维什面前,自光挑剔地打量着他身上那件看起来不伦不类的战术背心,以及挂在胸前的德制MP40冲锋枪:「怎麽,在那位斯特林少爷手下当差,连把像样的恩菲尔德都配不起了?得去捡德国人的破烂?」

    周围响起了一阵低沉的哄笑声。

    这是部队里的常态。留守的看不起逃跑的,正规军看不起杂牌军。在他们眼里,麦克塔维什虽然也是冷溪近卫团出身,但现在跟着一个以「玩赛马和睡女明星」着称的贵族少爷混,简直就是自甘堕落。

    麦克塔维什当然没有生气,也没必要生气。

    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是深吸了一口那支昂贵的美国香菸,然後对着大胡子那张满是嘲讽的脸,缓缓吐了出来。

    「老哈里,你的嘴还是这麽臭。就像你那双三个月没洗的袜子。」

    麦克塔维什把手里那包刚拆封的「好彩」扔了过去。

    大胡子下意识地接住,看清烟盒上的标志後,眼睛亮了一下一这年头,美国烟可是硬通货,比子弹还值钱。

    「哟,看来那位少爷给了你不少好处。」大胡子熟练地抽出一支夹在耳朵上,语气稍微缓和了一点,「既然来了,就找个坑趴好。但我得提醒你,这里可没有香槟和鱼子酱,也没地方给你的那位少爷换尿布。」

    「听说他一听到炮响就会发抖?」旁边一个年轻点的下士插嘴道,语气里满是好奇和鄙视,「我看报纸上说,斯特林家的人除了会花钱,连枪栓都不会拉。」

    「尿布?」

    麦克塔维什听着就笑了。

    他笑得肩膀都在抖动,然後把抽了一半的菸蒂扔在地上,用沾满泥浆的皮靴狠狠碾灭。

    「跟我来。」

    麦克塔维什转过身,朝那两辆停在广场入口的玛蒂尔达坦克招了招手。

    他走到那辆名为「复仇者」的坦克旁边,伸手拍了拍那粗糙的铸造装甲。

    「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这是什麽。

    大胡子军士长凑近看了一眼,鼻子里哼了一声:「切,被德国人的37毫米敲门砖」啃了一口而已。就连我奶奶的假牙都能咬出比这深的印子。这能说明什麽?说明这辆破烂还没散架?」

    「没错,这确实只是个挠痒痒的印子。」

    麦克塔维什点了点头,眼神突然变得凶狠而又充满杀气:「但你们知道我们为什麽换了这辆车吗?」

    他猛地转过身,一把扯过自己半履带车后座上的防雨布。

    「哗啦」一声。

    那堆积如山的战利品暴露在清晨的阳光下。

    并不是什麽金银财宝,而是让所有军人都瞳孔地震的东西一那是成捆的德军M24长柄手榴弹、几挺崭新的MG34通用机枪,以及最上面那几顶被压扁了的军官大檐帽。

    大胡子军士长随手拿起一顶帽子。当他看清帽徽上那银色的钥匙和领章上的双闪电标志时,他的手抖了一下。

    「党卫军————警卫旗队?」

    大胡子倒吸了一口冷气。作为老兵,他很清楚一件事:宁可去硬扛装备更好,火力更猛的国防军装甲师,也不要招惹这群领章上挂着双闪电的疯狗。

    在这个战场上,遇到国防军还能投降,遇到党卫军通常只有死路一条。

    「我们在伯尔格把法国人的B1重型坦克开废了。那是个大家伙,可惜它跑不动了。」

    麦克塔维什的声音时高时低,就像在讲述一件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後怕的事情:「就在两天前,亚瑟少校带着我们,和这群疯子撞上了。」

    「没有支援,没有重炮。他就这麽带着我们,直接冲进了德国人的大本营。」

    麦克塔维什从腰间拔出那把缴获的鲁格手枪,那是一把工艺精湛的军官配枪,枪柄上甚至还刻着原主人的名字。

    他熟练地转了个枪花,然後将黑洞洞的枪口指向那个刚才出言不逊的年轻下士,吓得对方猛地後退一步。

    「小子,你知道这把枪的主人是谁吗?」

    麦克塔维什语气森然:「是一个党卫军的大队长。少校带着我们冲进他们的大本营并俘虏了他,真他娘的刺激。」

    「你们猜,那位花花公子」最後是怎麽处理这个俘虏的?把他交给宪兵?

    还是请他喝杯茶?」

    麦克塔维什摇了摇头,嘴角露出毛骨悚然的冷笑。

    他指了指身後那扇紧闭的教堂大门:「亚瑟少校让人找了一根麻绳,当着全城人的面,亲手把那个党卫军大队长————」

    麦克塔维什做了一个向上提拉的手势:「踹了下去,吊死在了城墙上。」

    「而我们的B1,也是在伯尔格撤退殿後的时候报废的。」

    全场死寂。

    这比说什麽他们的坦克「硬抗88炮」更让这群士兵们信服。因为硬抗88炮需要运气,而亲手处决党卫军军官,需要的是一种比纳粹更残忍的兽性。

    老兵们互相对视着。眼神中原本的轻视和嘲弄,正在被一种寒意所取代。

    尽管对於麦克塔维什这个全团着名的苏格兰酒鬼,大伙儿向来是抱着「听一半信一半」的态度。

    但摆在眼前的证据做不了假。

    那把刻着党卫军军官名字的做工精致的鲁格手枪做不了假;那几顶被压扁了的、带着或骷髅或钥匙徽章的大檐帽做不了假;这辆251半履带车破碎的挡风玻璃,更做不了假—一那些东西都是从德国人手里抢来的。

    这支队伍身上,他们闻不到失败者的味道。

    老兵的眼睛是毒辣的。逃命的人只会嫌身上的东西太重,恨不得把水壶都扔了,就像那些溃兵;只有准备去杀人的人,才会像贪婪的强盗一样,恨不得把德国人的军火库搬空。

    这帮家伙,显然是後者。

    众人的目光不由自主地投向了那扇紧闭的教堂大门。

    在那扇厚重的橡木大门後,那个曾经只活在《每日邮报》花边版块里、用来给伦敦贵妇们在下午茶时间提供谈资的名字,那个总是和赛马、女明星联系在一起的「纨絝子弟」,此刻在他们的脑海中,突然褪去了那一层轻浮的金粉装饰。

    取而代之的,是一副令人胆寒的、属於掠食者的狰狞面目。

    一个敢把党卫军吊死在城墙上的贵族。

    这听起来————比任何豪言壮语都要让人觉得踏实。

    那个身影不再是穿着燕尾服、在舞会上举着香槟的少爷。

    而是一个满身血污、踩着党卫军屍体、在修罗场里谈笑风生的疯子。

    麦克塔维什把鲁格手枪插回枪套,看着这群被震慑住的战友,冷冷地补了最後一刀:「比起他,我觉得那个只会背条令、遇到轰炸就知道喊隐蔽的团长,简直就像个只会绣花的娘们儿。」

    「在这该死的地方,绅士救不了我们。」

    麦克塔维什拍了拍大胡子的肩膀,咧嘴一笑:「但一个屠夫可以。」

    与此同时,教堂地下室入口。

    这里的空气比外面要冷得多,亚瑟一下子就闻到了空气中那股淡淡的血腥气。

    亚瑟踩着石阶,一步步向下走去。

    楼梯两侧的墙壁上,挂着一排排画像。有些是因为震动而歪斜了,有些镜框玻璃已经碎裂,但依然被顽强地挂在那里。

    那是历代冷溪近卫团营长的肖像。

    从17世纪拿着火绳枪的圆颅党人,到滑铁卢战役中穿着鲜红军服的威灵顿公爵的部下,再到索姆河泥泞中戴着防毒面具的幽灵。

    三百年的战争史,就被这样挂在这个随时可能坍塌的地下室里。

    即使是在这种即将全军覆没的绝境中,这支部队依然没有丢掉他们的祖宗牌位。他们甚至专门派了一个卫兵站在楼梯口,负责擦拭这些画像上的灰尘。

    「真是群可爱的疯子。」

    亚瑟停在一幅画像前,那是这支部队在克里米亚战争时的指挥官。画像上的人眼神傲慢,嘴角挂着一丝对死亡的不屑。

    亚瑟看着画像,就像是在照镜子。

    他能感觉到自己体内那个名为「野心」的怪物正在苏醒。

    在这场动辄投入数百万兵力的工业化战争面前,所谓的「士兵」,本质上只是参谋部作战地图上一串冰冷的统计数据,是随时可以被牺牲掉的消耗品。

    只要大英帝国的徵兵体系还在运转,只要本土的适龄男性还没死绝,那些新兵训练营就能像流水线工厂一样,源源不断地把农夫和工人变成填塞战壕的沙袋。

    1940年的远征军虽然只有四十万人,但他们大多都是大英帝国的职业军人。

    他们把战争当成手艺,把杀戮当成工作。

    而四年後在诺曼第登陆的那三百万盟军?那其中绝大部分不过是一群穿着军装的武装平民。

    对於那些量产的炮灰来说,只要能在泥坑里活过第一周,学会听到炮声不尿裤子,就已经算是个合格的「老兵」了。

    尤其是眼前这支部队。

    这是一支无法被「量产」的军队。

    这不是简单的人头堆砌,也不是靠配发几支恩菲尔德步枪就能随便武装起来的。这是一座经过了三百年血火淬链、由无数前辈的头盖骨堆砌而成的精神图腾。

    从蒙克将军建立兵团的那一天起,到滑铁卢的方阵,再到索姆河的泥潭。

    这是一种叫做「传统」的力量。

    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却能让这群人在面对必死的绝境时,仅仅为了不让那枚帽徽蒙尘,就心甘情愿地去和坦克拼刺刀。

    这是属於大英帝国的私产,也是亚瑟眼中最昂贵的筹码。

    如果能把这支部队握在手里,如果能让这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御林军对他死心塌地————

    那麽当他回到伦敦,回到那个充满了政治阴谋和权力倾轧的威斯敏斯特时,这支部队就是他最坚硬的底牌,是他手中的「王者之剑」。

    亚瑟伸出手,轻轻扶正了那幅歪斜的画像。

    「别担心,各位。」

    他在空旷的楼梯间里低声自语:「既然我来了,冷溪近卫团的历史就不会在今天终结。」

    「它只会换一个更有趣的主人。」

    他转过身,继续向下走去。皮靴踩在石阶上的声音,在这个狭窄的空间里回荡,像是一声声沉重的战鼓。

    地下室的大门就在眼前。

    门缝里透出昏黄的煤油灯光,隐约传来了电报机的沙沙声。

    亚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确保每一颗扣子都扣好,然後推开了那扇门。

    【当前区域:冷溪近卫团第1营临时指挥部】

    【区域特性:死守(士气锁定,不会因伤亡而崩溃)】

    【兵员素质:极高(全员老兵,精英单位占比80%)】

    【指挥官状态:霍克少校(重伤/虚弱/等待接替)】

    亚瑟的视网膜上跳出一行行绿色的数据。

    他看到了房间中央那张行军床上躺着的人。

    爱德华·霍克少校。

    他不仅仅是亚瑟在伊顿公学时的学长,更是战前伦敦社交季当之无愧的「舞会之王」。

    如果翻开1938年的《泰晤士报》社交版,或者有幸偷看到梅费尔区那些初次踏入名利场的名门闺秀的日记本,爱德华·霍克这个名字出现的频率,绝对比当时任何一位内阁大臣都要高。

    和亚瑟一样,他也是这套古老阶级体系中最顶层的掠食者。

    毕竟,在冷溪近卫团那张长长的军官名录里,很难找到一个血管里不流淌着蓝血的名字。

    这是一个不仅看军衔和资历,更看家谱的地方。

    在这里,所谓的「阶级差别」指的不是贵族与平民的鸿沟,而仅仅是:

    你的家族纹章是可以追溯到征服者威廉时期的世袭公爵,还是仅仅在约克郡拥有几千英亩土地、家里只有几十个仆人的「乡绅」。

    大贵族和小贵族的区别而已。

    而像麦克塔维什这样纯靠资历的,混个士官当当基本也就到头了。

    此刻,这位昔日的舞会宠儿正躺在一张沾满血迹的行军床上。他的左臂已经不见了,断口处缠着厚厚的绷带,依然在往外渗血。脸色苍白得像是一张白纸。

    尽管如此,他依然保持着最後的体面。

    他的勤务兵刚刚帮他刮过脸,头发也梳理得一丝不苟。在他的右手边,放着那把着名的韦伯利指挥转轮手枪,枪口朝外。

    听到开门声,霍克艰难地转过头。

    当他看清来人是亚瑟时,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极其复杂的笑容既有惊讶,也有释然,更多的是一种属於同类之间的默契。

    「亚瑟·斯特林?」

    霍克的声音很轻,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有些飘忽,「我听说这里来了批新人————没想到是你。」

    「除了斯特林家的人,没人会开着敞篷车在战场上兜风。」

    亚瑟走到床边,摘下那双脏兮兮的手套,握住了霍克那只冰冷且完好的右手。

    「你看起来糟透了,爱德华。我们在萨伏伊酒店见面时,你可比现在精神多了。」

    「是啊————那时候我还有两只手,还能拿得动香槟杯。」

    霍克惨笑了一声,想要挣扎着坐起来,但剧烈的疼痛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别动。」亚瑟按住了他,「省点力气。」

    霍克喘息了几下,目光越过亚瑟的肩膀,看向他身後的赖德少校,以及那个空荡荡的门口。

    「如果你是来救我们的,亚瑟,那你来晚了。」

    霍克的目光落在那台依然在发出微弱电流声的电台指挥机上。

    那名通讯兵满头大汗,手指在发报机上疯狂地敲击着,试图呼叫敦刻尔克,呼叫多佛尔,甚至是呼叫任何一个能听到的友军单位。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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