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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红隼与兔子

    虽然找到了一处看起来条件绝佳的选址,但李昂并没有打算立刻回去,米勒印象中合适的地方还有十几个,其中说不定就有比这里更优越的,所以骑驴找马才是最好的选择。

    “走,咱们去下一个地方。”

    李昂拍了拍手,叫上略显失望的罗杰和卢克两个,带头跟在米勒身后。

    他们两人本来以为找到合适的地方后就能直接回去,现在看来是没有希望了。

    “是,老爷。”

    罗杰和卢克二人对视一眼,声音有些有气无力。

    李昂见状,回过头来没好气的教训道。

    “刚刚让你们不要去追那只赤狐,现在知道错了吧?”

    巴塞罗那夏季的正是万物勃勃生长的季节,野兔、赤狐、和獾是这里常见的野物。

    刚刚李昂他们一行人正在讨论该要如何改建这座水潭时,眼尖的罗杰一下子就瞥见了水潭边上的一抹亮色。

    “赤狐!”

    罗杰虽然不是猎人,但他自幼就生长在德格伦这个山沟沟的,没见过猪叫也见过猪跑,所以当即就认出了这是一只赤狐。

    赤狐是地球上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的野生食肉动物,在山区不算少见,一只成年赤狐的皮毛在皮货市场上一般能卖30个铜币左右,相当于15磅小麦的价格。

    真正值钱的是赤狐的亚种,银狐。

    “银狐”是赤狐的一种黑化变种,毛尖为白色,通体呈银色或者淡银色。因其美丽的外表和柔软的毛发而深受贵族们喜爱,一副完整的银狐皮毛常常能被炒到10枚银币的高价,相当于500枚铜币,价格是同等大小赤狐十好几倍。

    但贵自然有贵的道理,银狐的生成概率大约是五百分之一左右,也就是说,500只赤狐里面才可能出现一只银狐,除非运气足够好,否则许多猎人根本一辈子都遇不到。只有到了现代,人类掌握了基因技术,逐渐开始采用科技手段定向培育银狐,银狐皮毛的价格才慢慢被打了下来。

    “别去,那只狐狸不值钱。”

    李昂想要叫住眼底冒光的罗杰,但显然已经晚了。

    这小子就跟恶狼见了羊一般,兴冲冲拉着卢克去追逐这只颜色亮丽的赤狐。

    但他们低估了狐狸的狡猾程度,也低估了山区的复杂程度。

    不加掩饰的脚步声一下子就惊动了警剔的狐狸,它后腿蹬地,踩着石头边缘的苔藓径直扑向一侧的树干,随后抓住树皮俯身钻入灌木丛。

    先前因为有米勒在前面带路,所以罗杰并不觉得难走,现在突然一头扎进了茂密的森林,就如同泥牛入海一样,倾刻间所有方向感都消失殆尽。

    最后好不容易追上赤狐,他信心满满的拉弓射出一箭,却巧妙的被狐狸给躲过了。

    “该死!”

    望着火红色身影快速消失在林间,卢克在身旁暗骂一声,两人只好放弃继续追逐,转身回去。

    刚刚站在原地射箭的那一会儿,就已经跟赤狐拉开了十几米的距离,这个差距就算黑人博尔特来了恐怕也追不上。

    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在追击赤狐的过程中,二人消耗了大量的体力,现在就连说话时的喘气声也不自觉的大了许多。

    “老爷,我们错了,不该去追————”

    “我的意思不是这个!”

    李昂解下自己的水囊,走上前来递给两人。

    ——

    “谋定而后动,三思而后行!如果收益小于付出,那么为什么要去做呢?”

    “你们要知道,赤狐满山都是,但我们空闲的时间却不是天天都有————”

    罗杰和卢克喝完水,抹了抹嘴,脸上露出惭愧之色,局促不安的站在原地。

    “好了,继续走吧!”

    李昂不打算继续在这么一件小事上纠结,招招手示意二人跟上。

    赶路的过程很枯燥,森林里几乎没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全是一些众人司空见惯了的植物,不过李昂依旧精力充沛,兴致勃勃。

    主要是在前世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太少了!

    现代社会的城市几乎完全被钢筋混凝土所占据,偶尔能看到的一抹绿色也是人工栽培或者移植的,完全没有大自然原生态的那股纯粹性。

    就算有些公园能勉强复刻出一片森林或者湖泊,但却无法展示出其原始的样貌。

    而在这里,松脂混杂着泥土的气味清淅的告诉李昂,这些全是真的!

    “老爷,快看那儿!”

    米勒惊喜的声音从前方传来,李昂以为到达了目的地,于是加快走上前去,不料眼前什么东西都没有。

    “老爷,上面!”

    米勒夹着嗓子小声的提醒道。

    李昂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向上看去,只见蓝蓝的天空中盘旋着一只林鸮。它下方的灌木丛中,有只灰褐色的野兔幼崽突然从枝叶繁茂的岩蔷薇中冒出来,刚跑了不多远,仿佛察觉到什么异常,立刻撒腿狂奔。

    林鸮见状,立刻降低高度低空飞行,追赶着这只慌不择路的幼崽。

    林鸮又称灰林鸮或长尾林鸮,是伊比利亚半岛山林中常见的猛禽。它体型中等,翅膀宽大,飞行时几乎无声,是出色的夜间猎手,但白天也偶尔捕食。此刻,这只灰林鸮显然将那只离巢的野兔幼崽视为了唾手可得的早餐。

    别看野兔幼崽体型小,保命的本事也很厉害。每次林鸮往下俯冲想要抓住它,这只小兔子总能抓住时机,精准的躲开。

    李昂跟着米勒来到一处地势较高的山坡,这里可以俯瞰林鸮追逐野兔的全过程。

    这场生与死的较量总共持续了将近半小时,林鸮的耐心相当不错,每次失去野兔幼崽的踪迹后,就站在树枝上静静地守着。

    森林里面危机四伏,食物难找,好不容易遇到了,哪会轻易放过。

    小兔子倒是没有他聪明,躲个十几二十分钟就喜欢钻出来,看看捕食者有没有走,嘴里还叼着干草,有节奏地咀嚼着。

    一路逃一路追。

    当这只林鸮找准时机,往下俯冲伸出尖锐的爪子,以为野兔幼崽这次在劫难逃的时候,翅膀突然勾到了什么,紧接着翅膀被一股外力瞬间收紧,这只林鸮被吊在了半空中。

    无论他怎样挣扎都难以逃脱,白色和带有暗点的羽毛,在林鸮挣扎期间掉落了好几根。

    眼看天敌落难,野兔幼崽茫然不解,钻进草堆里躲了几分钟,吃完几根干草后,还有闲心思凑近看了看林鸮,接着拆钻进灌木丛里继续吃草,似乎已经忘记了刚刚被猎杀这件事。

    小型动物在荒野里生存,时不时就会面临生死危机,能够延续至今,凭借的不是智慧或者力量,而是惊人的繁衍速度。

    比如眼前这只欧洲野兔,最多一年可以生四胎,通常每台都有三到八只幼崽,妊娠期只有短短一个多月,幼兔出生后一个月就可以独立生存。

    估计这只林鸮自从出生以来,吃过成千上万只老鼠或者兔子,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会栽在一只野兔幼崽的手上。

    “老爷,那只林鸮怎么倒挂在半空中不动了?”

    罗杰跑上前来疑惑的问道。

    “走,咱们上去看看!”

    死的林鸮并不值钱,但活得可就不一定了,领主们从不吝啬金钱去购买各种猛禽以彰显自身的勇武。

    在中世纪,贵族们向来就有驯养各种猛禽的传统,而在中世纪后期,这种传统甚至发展为了一种运动和身份象征。

    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必须时刻准备几只稀有并且价值不菲的猛禽以备狩猎和展示,公爵一般被要求只能驯养苍鹰和猎集,而其馀的低阶贵族只能饲养体型更小的雀鹰。

    李昂虽然无法判断出林鸮在市面上的具体价格,但想来四五十枚银币还是有的,毕竟他长这么大,看到的从来都是死的林鸮,今天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抓到活的。

    而且就算卖不出去,当作礼物送给上级封君或者同僚封臣也是极好的,相信大部分人都不会拒绝这份独属于勇敢者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