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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豌豆丰收

    李昂盯着地图看到下半夜,他猜测宫廷的意思应该是让自己去试探南边有没有军事动作,比如大规模征召士兵或者调运粮草之类的,不过也有可能只是单纯的打击报复。

    拉里代谢赫国占领了坎特布里特堡,那么乌赫尔这边自然也要用相同的行动回击过去,否则就是在向敌人示弱。

    “呼——

    —”

    想通这一点后,李昂壑然开朗。

    “就是这里了!”

    既然主要目的是回击和侦察,那么就没有必要大规模的征召士兵,他在地图上一个写着“Sariente”的地方圈出了一个圆圈,打算等豌豆收割完毕后就去执行来自宫廷的命令。

    “萨连特和德格伦之间只隔着一座圣克里蒙斯山,也同样位于大山之中,防御力薄弱,是这次行动的绝佳目标。”

    “如果顺利的话,我甚至能将这座村庄据为己有,将其从异教徒的统治中解放出来。”

    通过地图上标注的山脉走向,李昂判断萨连特位于一个“V”字形的山谷中,是易守难攻之地。

    只要找到合适的地方修建堡垒,就能将敌人阻击在山谷之外。

    这个想法让他精神一振,疲惫感都消散了不少,原本汹涌的困意也减弱了许多。

    他放下笔,拆开桌子上的另一封信件,信件的落款是贡萨洛的签名。这一点不足为奇,塔齐亚斯骑士没有留下子嗣,老丈人帮忙主持葬礼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就在李昂皱着眉头仔细阅读信件时,小黑狗爱德华不知道从哪里窜了出来,爪子上沾满泥浆,见到李昂后,嘴里发出委屈的呜咽声,一头扑向李昂的裤腿。

    “该死,我的裤子!”

    等李昂察觉时,发现亚麻织成的裤腿上已经被印上了数个狗脚印,而爱德华则一脸兴奋的绕着他的腿转圈。

    “玛丽苏,玛丽苏!把爱德华带出去,脚洗干净了再放进来!”

    不一会儿,穿着围裙的女仆匆忙跑过来向李昂告罪,然后小心的将黑狗抱在怀里,走出门外。

    一个月不见,爱德华长胖了整整一圈,李昂估摸着它现在起码有四十斤重。

    好在玛丽苏生的膀大腰圆,以至于一点儿也不感到吃力。

    来到庭院,玛丽苏舀了一瓢清水,将爱德华的大屁股强行摁在地上,然后然后用一块粗糙的布沾了水,仔细擦拭着它爪子上和肚皮上的泥巴。

    爱德华似乎不太情愿,扭动着身体,发出不满的哼唧声,但最终还是在玛丽苏有力的臂弯里老实下来,只是湿漉漉的黑眼睛还时不时瞟向屋里,似乎惦记着主人。

    李昂则将注意力重新放回贡萨洛的信上。

    信的内容主要是告知塔齐亚斯骑士葬礼的具体时间,就在一周以后,在萨斯阿尔巴斯村的小教堂举行。

    信中语气沉痛,但也透着一丝公事公办的意味。贡萨洛在信末提到,葬礼之后,希望能与李昂私下谈一谈,关于未来的打算。

    这印证了李昂的猜测,贡萨洛恐怕是打定主意要让他娶塔齐亚斯的遗孀伊莎贝尔,只可惜李昂对塔齐亚斯留下来的领地并不感兴趣,也不想卷入继承权的纠纷。

    如果塔齐亚斯生前是一名男爵,那他肯定二话不说就会答应,然而对方只是一名骑士,这点微薄的利益不值得他花大功夫去争夺。

    次日清晨,李昂一大早起床,喝了碗燕麦粥,便和老杰克一起赶往农田。

    夏季的日照时间较长,相应的,日出时间也更早。

    当二人来到田埂上驻足环顾四周时,发现大部分农奴都已经下地开始劳作。

    李昂发现众人收割的不止有豌豆,还有一种长相酷似萝下的东西。

    “这是什么?”

    他在农奴心疼的目光下跳进地里拔起一颗,递到老杰克跟前,询问道。

    “老爷,这个叫芜菁!”

    老杰克将芜菁拿在手里,解释道。

    “芜菁虽然长的跟箩卜相似,但是味道,口感都不同,很受村民的欢迎。”

    ——

    “大多数人会将采摘到的芜菁制成干,留到冬天万物肃杀的时候吃,是农奴们冬天为数不多的几种可以吃到的蔬菜。”

    “原来如此。”

    李昂不禁有些汗颜,自己当了这么久的领主,居然连领地里的几种农作物都认不全。

    根据老杰克的说法,芜菁被认为是下等人才会食用的蔬菜,老爷们冬天一般都吃白嫩嫩的大萝下。

    箩卜通常被削成薄片,然后用粗盐腌制一段时间,再倒入苹果醋中浸泡,一段时间后,一坛简易的泡菜由此诞生。

    听到老杰克的讲述,李昂慢慢的想起了从前的记忆,发现确实是这样。

    而且因为盐巴的价格不菲,泡菜都还必须省着点儿吃。

    搞清楚前因后果后,李昂又和老杰克来到豌豆田。

    在条田的最东侧,数十垄翠绿的豌豆荚挂在一片片的茎叶下面,曾经干瘪的豆荚如今膨胀圆滚,微风吹过,带动绿叶颤斗,豆荚却纹丝不动。

    “收获不错啊!”李昂见此情形,顿时笑容满面。

    老杰克也在一旁频频点头。

    和芜菁不同,豌豆可是能拿来当主食用的!

    农奴们不可能天天啃又酸又硬的黑面包,他们基本上会维持一餐豌豆粥,一餐黑面包的习惯。

    这一方面是因为产出的麦子无法支撑一家人一整年的嚼谷,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摄入足量的蛋白质。

    豌豆富含蛋白质和淀粉,是极好的主食补充,尤其是在小麦产量有限的山区。

    老杰克蹲下身,小心地摘下一个饱满的豆荚,用手指捏开,露出里面圆滚滚、绿油油的豌豆粒,“照这个涨势,估计每亩地能收到两三百磅干豆子。”

    李昂接过豆荚,将几粒豌豆倒在掌心。发现豆粒硬度适中,也没有干瘪,以此来看,今年应该是个丰年,“抓紧时间收割,然后晒干,入仓。”李昂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尘土,“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下雨,总之收割的越快越好。”

    “是,老爷!”老杰克也抱有同样的忧虑,闻言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两人沿着田埂慢慢走着,检查着其他作物的长势。远处山坡上,羊群在悠然自得的吃草,时不时发出柔媚的咩咩声。

    李昂突然意识到现在正是羊产仔的季节,心里突然有点小期待。

    “希望能够顺利一点,给德格伦多添几只小羊羔。”

    美利奴羊和山羊的孕期相差不大,都是五个月,因此,羊群通常在秋冬季节发情交配,这样就刚好可以在春夏水草丰美的时期生下幼崽,提高种群的存活率。

    “对了,老爷,”老杰克象是想起什么。

    “那个皮匠托雷,今天我让他试着鞣制一张山羊皮,不过还没有去看,另外三个,马可、塞尔吉和那个姑娘伊内斯,今天一早就去村东头搬石头了,看着挺卖力气的。”

    “走,咱们看看去!”

    李昂也很好奇这个家伙到底是不是皮匠,如果是的话,那么就意味着德格伦又将增添一笔收入。

    仓库里存储了不少兔皮和其他动物的皮毛,当作原材料卖出去赚不了几个第纳尔,但将一张兔皮制成一副手套或者靴子,价格立马就翻了三四倍。

    两人来到村边一处临时搭建的工棚,这里靠近水源,老杰克专门将这块地方划出来供托雷处理皮革。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混合了动物油脂、树皮和某种矿物的复杂气味。

    托雷此时正蹲在一个大木盆边,双手浸泡在浑浊的液体里,用力揉搓着一块灰褐色的山羊皮。

    山羊皮看起来只有薄薄一层,但实际上很厚实,钝一点的小刀根本划不破。

    听到脚步声,托雷马上抬起头,看到来人是李昂和老杰克后,连忙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徨恐站起身,有些局促地行礼:“老爷,管家大人。”

    李昂摆摆手,走近木盆,观察那块正在制的皮子。

    皮子已经初步脱毛,看起来比生皮柔软一些,但还远远谈不上细腻。

    他伸手摸了摸皮子的边缘,触感依旧有些僵硬,不过那股强烈的生皮腥臊味确实淡了许多,看样子托雷这人还是有本事的。

    “进展怎么样?”李昂面色不改的问道。

    托雷擦了把汗,指着木盆:“回老爷,这是第一遍鞣,用的是橡树皮和明矾水,得泡上好几天,中间还要不断揉搓、换水。”

    “这项工作急不得,等这遍好了,刮干净油脂,再用鱼油或者蛋黄油鞣一遍,皮子才会真正软和,也不容易坏。”

    听起来流程没错,确实是传统制皮革的方法。李昂点点头。

    “需要什么材料就跟老杰克说。仓库里有些兔皮和其他小兽皮,你鞣制山羊皮之馀,也可以试着处理那些。如果做得好,我就找人给你专门建一座皮匠作坊。”

    闻言,托雷眼中闪过一丝亮光,连忙躬身。

    “谢老爷!我一定尽心尽力!”

    从工棚出来,李昂和老杰克又去了村西头的坡地。

    这里原本碎石峋,长满了荆棘灌木,是开荒的难点局域。

    马可、塞尔吉、伊内斯正在几个本地农奴的带领下,用简陋的工具,主要是撬棍和筐搬运着大小不一的石头。

    三人显然并不习惯这种重体力活,动作有些笨拙,尤其是伊内斯,搬起一块稍大的石头就摇摇晃晃,脸色涨红。

    “看起来还算老实。”李昂点了点头。

    “是的,老爷,这四个人应该和他们所说的一样,确实是来自费拉尔庄园的逃奴。”老杰克在身后回应道。

    “哎!相信流窜在巴塞罗那的逃奴肯定还有不少,只可惜我们没办法明目张胆的大规模接收,否则的话德格伦的人口或许还会再翻一一翻。”

    李昂低头露出惋惜的表情,而老杰克则一脸庆幸。

    “老爷,事情不能这么看,德格伦不比那些地理位置优越的平原地区,这里资源承载力实在有限,短时间内大量引入人口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这么说也对!”

    李昂想了想,以德格伦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地理位置,产出的粮食最多只能养活一千人左右,再多就必须从外界进口粮食。

    而这还是在所有荒地都开垦出来,不发生战争,不发生自然灾害的理想情况下。

    回去的路上,李昂看到小黑狗爱德华跟在几只加泰罗尼亚长毛牧羊犬屁股后面,鬼鬼祟祟的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见状,他心里忽然升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

    果然,当他走上前查看时,几只脏不拉几的长毛牧羊犬纷纷畏惧的跑开,只留下爱德华一狗在津津有味享用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家伙留下来的粪便。

    “不行,不能让这群狗把爱德华给带坏了,我必须亲自训练他。”

    村子里大部分看家狗都是长毛牧羊犬,这种犬种的起源可以追朔到罗马帝国时期,罗马人一边征服伊比利亚,一边带来了东边的各种牲畜和作物,其中就包括长毛牧羊犬。

    这几只牧羊犬的主人应该是村子里的自由农,农奴自己都吃不饱饭,不可能有闲工夫饲养宠物。

    李昂皱着眉头走上前去。爱德华看到他,欢快地摇着尾巴,嘴里还叼着那恶心的东西,似乎想和主人分享。

    李昂又好气又好笑,呵斥道:“爱德华!吐掉!”

    或许是听出了主人语气里的严厉,爱德华尤豫了一下,不情不愿地松开了嘴,但那黑溜溜的眼睛还恋恋不舍地盯着地上的“美食”。

    “看来得想想办法才行。”李昂叹了口气。

    他知道狗改不了吃屎这句谚语,既然无法改变爱德华的习性,那干脆就改变环境,让他找不到屎吃。

    11世纪的巴塞罗那,堆肥和沤肥技术已经相当成熟,由于靠近穆斯林政权的原因,这里的宗教氛围偏向于实用主义,只要有用那就是符合教义的,所以农民们往地里堆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也不会有哪个神甫跑出来说这是在亵读上帝的土地。

    此前德格伦的堆肥是由老杰克负责,但肥料一直以来都是处于供小于求的状态。

    现在看到道路上的粪便,在联想到土法制硝,李昂心里突然蹦出了一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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