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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摸神仙的死丫头

    第469章 摸神仙的死丫头

    图门江流域在这个年代,下游还没有淤塞,也没有那座碍事的桥,大船尽可通过。

    自从船队到了图门江入海口,杨沅就站到了甲板上,不时观望着左右和前方的河道。

    李佑和余奉先、杨玄策一直跟在他的后面,却并不清楚他在干什么。

    或许只是因为终于看到了陆地的兴奋感?

    钝恩城有一个大码头、一个小码头。

    大码头就在东半城,位于潺春部落聚居区。

    不过,潺春部落和显星部落只是因为有限的生产资料的竞争,关系不太融洽。

    双方远没有发展到械斗仇杀的地步,因此并不禁绝对方到自己的地盘上来。

    只是如非必要,双方都自觉地不去对方的聚居区域罢了。

    东城码头虽然能够停泊大船,实际上却从未有过什么大用。

    停泊这里的,最常见的就是小渔船。

    因为没有什么海商会长途跋涉,和购买力如此低下的两个小部落做生意。

    至于从这条水道去上京城,也没有商人选择,因为金人崛起的速度太快了。

    当金国迅速成长为一个庞然大物的时候,就连嗅觉最灵敏的商人都来不及反应,把上京当成一个海上贸易的重要地区。

    等商人们想有所动作的时候,他们的政治中心南迁,大批权贵离开了。

    上京那边留下的权贵们当然也需要奢侈品,而且他们完全买得起。

    但是,仅仅供应权贵们奢侈品的话,需要为此开辟一条海上航道么?

    物资只要运到山东路,再由陆地商人分销下去就行了。

    经过燕京,进入辽东,然后再运往上京……

    一次也就十几车的货物,完全不需要开辟海道,要知道一条海船的货,就能卸装几十车的货物。

    所以,钝恩城的百姓还是头一回看到如此庞然大物。

    当他们看到第一条大船驶进码头的时候,他们就像船上的人第一次看到鲸鱼时一样,兴奋的大喊大叫起来。

    很多人急不可耐地呼朋唤友,叫大家出来看大船。

    接着,第二艘、第三艘……

    潺春部落的百姓们开始恐慌了。

    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来人是谁,对他们有没有敌意。

    有人赶紧去通知他们的“孛堇”(族长、首领)。

    早就知道这件事的凌戈闻讯,立刻带着人迎向码头。

    簇拥在他周围的,是族中一些长老和勇士。

    阿布带着他的七八个侍卫,就混在这些人中间。

    如今辽东局势复杂,东京城的完颜雍也不能抽调兵马北上。

    生活在绥芬河流域的乌古论家族虽然距钝恩城更近一些,却也同样不能派出大队人马过来。

    但是,只派几个使者,想要在广袤的东北大地上穿插过来,还是非常容易的。

    阿布是乌古论元忠派来的,他接受的使命只有一个:“杀死杨沅,抢回盈歌。”

    李太公把乌古论盈歌赐给了杨沅,这件事老太公怎么可能不宣扬出去。

    这种事,就是他绑定杨沅的一环呐。

    曾经,他是坚决不想杨沅和盈歌有什么关系的,他担心这位状元因此而倒向乌古论氏。

    但是,发生了辽阳城下那一幕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此事之后,由他做主,不管盈歌归了谁,于乌古论家族都是莫大的耻辱。

    这不是乌古论家氏嫁女,而是女儿被人掳作女奴,赏赐给了某人。

    把她赏给一个人还是一群人,有什么区别?

    都是乌古论家连自己的女儿都保护不了,被人把女儿当女奴处置了。

    李鸣鹤在离开老铁山城的时候,就把这件事散布了出去。

    完颜大睿虚张声势了几天,在完颜驴蹄已经不可能被追上之后,就撤了兵。

    他开始游击作战了,这一阶段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扩军。

    他扩军的方式简单粗暴,先砸碎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跟着我走,你就只能饿死,没得选择。

    如此一来,他的队伍就像滚雪团一般迅速膨胀起来。

    当然,这样征来的兵,忠诚度很成问题。

    但有兵总比没有好。

    而且,当这些兵一旦尝到了升官发财、为所欲为的甜头,也就不用担心他们不效忠了。

    乌古论元忠就是在完颜大睿撤兵之后,知道妹妹没有死,被李太公赏赐给了宋国使节。

    相对于令他更煎熬的其他种种可能,这个结局显然是比较叫人容易接受的。

    这个容易接受,只是说乌古论元忠至少不会觉得那么煎熬了,但耻辱感是一样的。

    所以,他派出了阿布,叫阿布赶到李太公一行人最有可能出现的图门江流域。

    阿布知道钝恩城再往西大船就过不去了,李鸣鹤的船队必将在这里登岸,再从陆路返回上京地区。

    所以他直接赶到钝恩东城,见到了潺春部落的首领凌戈。

    阿布要求凌戈到时候以款待二王北迁家族长者的方法,邀请客人们赴宴。

    到了他家之后,阿布就会和他带来的武士在酒席宴间,出其不意地斩杀杨沅,再夺回大小姐。

    凌戈当然不愿意因此得罪二王家族。

    就算两王造反死掉,他们的家族顶多是元气大伤,受到削弱。可瘦死的骆驼,依旧比他大。

    更何况,万一……二王造反成功了呢?

    但是,在人屋檐下,怎敢不低头?

    乌古论部落生活在绥芬河流域,和钝恩城(吉林延吉市西南卡兴洞)不到十天的行军路程。

    现官不如现管,他还是更惧怕眼前就能对他产生直接威胁的乌古论部落。

    所以,他只能自我催眠:我是被逼的,到时候动手的是阿布,和我无关……”

    ……

    船上,杨沅一边观察着自海入河之后的沿途水情、地理,一边随口吩咐,叫李佑记下来。

    李佑根本不明白他在干什么,但是太公已经吩咐了,要听他驱策。

    所以,李佑只好像个起居郎似的跟在杨沅的屁股后面,随时记录着他交代的东西。

    至于奉先和玄策这对卧龙凤雏,他们不识字。

    杨沅严重怀疑,他们的父母当年不知道从哪儿听说过这样两个名字,觉得挺威风的,就用在了他们儿子身上。

    “这个码头吃水倒是比较深,可惜不够大。”

    杨沅丝毫不在意越来越近的码头上那些等候的人群,这种事,有李老太公他们出面,本也轮不到他去管。

    杨沅指着河对岸道:“那边地势较缓,可以掘宽一些、挖深一下,扩大港口。同时,在那边铺设一条道路……”

    李佑听到这里,终于明白了杨沅的意思。

    “杨学士,你是在考虑将来商队抵达后,在此靠岸,并运往上京。”

    杨沅道:“不错,所以,除了地理的问题,我们还得考虑一路上要经过哪几方势力,要把人的关隘也打通了才行。”

    李佑撇了撇嘴,不阴不阳地道:“杨学士,事关多国,你不是和太公说,还需要多方斡旋,不确定能否成功吗?现在就考虑这个,是不是太早了些?”

    杨沅看了他一眼,道:“首先,未雨绸缪,你懂吧?

    如今顺道就可为之的事情,却不去做,难道要等真的可行时,再大费周章的从头梳理一遍?再者……”

    杨沅似笑非笑地对李佑道:“谦逊只是一种美德。

    就像谦称自己的儿子为犬子,女人为拙内,难道真是自己的儿子太狗、自己的女人太蠢?”

    “啪!”杨沅的屁股被正好走过来,要招呼他下船的盈歌踢个正着。

    用的是脚背,声音挺脆的,却并不痛。

    只听到后半句的盈歌柳眉倒竖,杏眼含嗔:“你说谁蠢呢?”

    杨沅拍了拍屁股,答非所问地笑道:“你这腿法可是愈发精进了,举重若轻,举轻若重,灵活自如啊。”

    盈歌嫩脸儿一红,又想踢他。

    臭男人,人家现在腿法好,还不是因为你喜欢穷折腾。

    以前人家使竖一字马都有点吃力,现在横一字马都轻轻松松。

    见杨沅闪了过去,盈歌又瞪了他一眼,嗔道:“李太公喊你过去,要下船了。”

    “好!”杨沅笑答一声,跟着盈歌向码头一侧的甲板走去。

    奉先和玄策立即按刀跟了上去。

    捧着小本本、捏着铅笔头的李佑却又感觉抑郁了。

    杨沅刚刚提到了拙内、犬子。

    我那拙内,到底有没有对不起我?

    我那犬子,到底是不是我的儿子?

    一想到此前他的岳父大人,纥石烈部落的一位长老过寿。

    他的妻子千里迢迢回上京给岳父大人过寿,还把年幼的儿子也带上了。

    当时并没觉得有什么疑点的事儿,现在却是越想越不对劲儿。

    “等我回到上京,见到那贱人再说,我一定要查个明白!”

    李佑把小本本夹上铅笔揣进怀里,顺手把刀挪到了一个更易于拔出的角度,追着杨沅走去。

    ……

    岸上人群中,阿布看着凌戈领着几位长老殷勤地迎上前去,和李鸣鹤等二王族中长辈们寒喧起来。

    阿布凌厉的眼神儿,便已盯在了那群老头子中间,唯一一个身材颀长的年轻人。

    杨沅站在那帮老头子中间,如同鹤立鸡群,很显眼。

    这个人……应该就是宋国使节杨沅了吧?倒是一表人才。

    阿布想着,就看到了盈歌。

    盈歌站在杨沅另一侧,从阿布的角度第一时间没有发现她。

    这时盈歌上前一步,抬眼和杨沅说着话,阿布才看到盈歌。

    阿布作为元忠的亲信,自然认得自家大小姐。

    虽然他已经扮作潺春部落的武士藏在人群中,还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挡住了自己的脸。

    看到盈歌小姐那张甜甜的笑脸,似乎真的喜欢了这个宋人?

    阿布胸中怒火顿时炽烈起来。

    乌古论家族的女人,怎么可以服侍一个卑贱的南蛮子!

    杨沅,必须死!

    ……

    “杨沅如果死了,我将唾弃你、背叛你、永不信你!”

    剑,就握在艾曼纽贝儿的手中。

    在她前方,是她供奉的一尊“十字苦架”。

    那是她亲手雕刻出来的圣像。

    “因为信仰你,我和我的父兄,远离了家乡,踏上遥远的征程。

    我用我的剑、我的血、我的生命,维护着你的荣耀。

    可是你给了我什么?我的父兄被夺走了生命,我被掳为了奴隶!

    现在,你要把我最后的光,也要剥夺,让它熄灭吗?”

    贝儿眼中噙着泪,悲愤莫名地质问着。

    她举起了手中的剑,沉声道:“如果,这就是你对我的试炼,那么恭喜你,你赢了!”

    贝儿一剑劈去,小小的圣像被她一剑劈成了两半。

    贝儿的金发也因为她劈剑的动作,猛地飞扬了一下。

    “如果在宋国的皇帝改元之前,我的黑眸骑士还不能归来,我将从此成为你的不信者,永远唾弃你,哪怕永不超生!”

    艾曼纽贝儿恶狠狠地威胁起了她的主。

    “贝儿,贝儿!”

    院中响起了海伦的声音。

    艾曼纽贝儿提着剑,走向门外。

    “贝儿,你在干嘛?”

    海伦好奇地问了一句,但是马上发现,贝儿情绪似乎不太对劲。

    一头漂亮的金发披散在贝儿的肩头,此时的她,就像一只发怒的母狮。

    海伦不敢再问了,急忙让开身子道:“宋小娘子要见你,你看。”

    院中,宋鹿溪带着李凤娘,正站在那儿。

    李凤娘看到贝儿,顿时两眼一亮。

    她没见过这种肤色白的出奇、头发金光闪闪、双瞳如湖水一般颜色的女人。

    但是,虽然对她而言贝儿的长相是如此的奇怪,却还是能够感觉到贝儿惊人的美丽。

    尤其是……,贝儿现在的气势。

    如果李凤娘是现代社会的小女生,此刻只怕已经两眼星星地大喊“好A、超A”了。

    此时的贝儿,攻气十足、性感与强势混然一体。

    鹿溪把她的来意告诉了贝儿。

    李凤娘被晋王府送回来了。

    因为……不管李凤娘真心接受了多少,晋王妃能教的,李凤娘全都学会了,不说倒背如流吧,也是八九不离十。

    而且,在容嬷嬷、莫嬷嬷的观察下,李凤娘日常的言谈举止、行为规范,也已经毫无挑剔。

    她,经两位嬷嬷盖章认定,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小淑女了。

    李凤娘欢天喜地的被送回了杨家,然后她就听说,杨叔叔去北国了。

    而她的准婶娘,小厨神宋鹿溪,打算教她烹饪的本领。

    这是要“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吗?

    凭什么啊!

    哦!我长大了以后,侍候好自己男人还不行,我还得拍姑婆的马屁?

    这是嫁人还是受罪?

    李凤娘不乐意了。

    不过,她不敢说,她怕宋鹿溪再把她送回晋王府继续深造。

    容嬷嬷的戒尺她都能忍,她实在是受不了晋王妃的嗡嗡嗡了。

    于是,她就乖巧地央求鹿溪,说她想学习骑射。

    因为她爹爹是大将军,她将来大概率也要嫁个大将军,她要成为和梁红玉一样了不起的女英雄。

    可她以前太贪玩,父亲又不舍得她吃苦,所以在父亲身边时,她也没有学过这些本领,现在她想学。

    鹿溪一听也有道理,她可以为二哥烹制可口的美食,但是当二哥遇到大危难时,她的烹饪本领便全无用处了。

    可要说到学本事……

    冷、薛二女学的是个人技击之艺,东瀛的那位姬香姑娘也不合适。

    鹿溪怕送羊入虎口。

    艾曼纽贝儿曾经做过骑士团的军官,不仅骑射俱精,而且懂得打仗,更适合这位将军之女。

    所以,宋鹿溪就把李凤娘给艾曼纽贝儿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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