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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汗国法典,明正典刑

    郭绍和靳月华在酒楼的大堂中吃着肉夹馍、羊肉泡馍,喝着小酒的时候,二楼那里却传来一阵不和谐的声音。

    原先招待郭绍的姑娘颇有姿色,被歹人看上了。

    一群歹人让姑娘陪酒卖笑,后者死活不同意。

    这姑娘是店家的女儿。

    店家眼看着自己的女儿受到欺负,赶紧上了二楼,好说歹说,陪着笑脸,却引得众歹人的气焰更加嚣张。

    “军爷,小女还年幼,不懂事,请你们见谅。”

    “今天这顿酒钱,小老儿做主,给你们免了如何?”

    在酒楼里调戏民女的,正是清涧城当地的驻军将士。

    而且听口音,听语言,有的人还是蒙古兵。

    此时,店家的服软退缩并没有让众兵痞放过那个姑娘。

    一名兵痞抓着店家的衣领,怒目圆睁,大着舌头叱道:“混帐!我等还能少了你的酒钱不成?”

    “我看你女儿颇有几分姿色,让她陪酒,今晚伺候我们几个,那是她的荣幸,也是你这老头的荣幸!”

    “你还不乐意?”

    “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你这酒楼还想不想开下去了?”

    言罢,几个兵痞喝酒上了头,已经不管不顾,开始在二楼一阵打砸。

    店家想要冲过去阻止,却被兵痞一把推开,“骨碌碌”的从楼梯摔下去。

    “阿爹!”

    那姑娘惨叫一声,赶紧跑下去抱住自己的父亲。

    店家摔下楼梯的时候,磕到脑袋,后脑勺都出了血,两眼一黑,竟然晕死过去。

    姑娘用手试探了一下父亲的鼻息,忽然浑身颤巍巍的,眼泪夺眶而出,哭道:“阿爹,你走了,女儿可怎么活啊!呜呜呜呜……”

    眼看着闹出了人命,酒楼中的食客们纷纷离开,不敢多做停留。

    有的人喜欢看热闹,也只敢远远的望着。

    生怕惹祸上身!

    几个兵痞喝得醉醺醺的,头大脚轻,脸色都红得跟猴屁股一样,扶着楼梯来到大堂。

    见到这死去的店家,他们还不以为意,不屑的啐了一口,深感晦气。

    “站住!”

    郭绍看到五个兵痞杀了店家,还跟没事人一样想要离开,立马出声叫住。

    其中一个蒙古兵目露凶光,不怀好意的瞪着郭绍:“怎么,你要多管闲事?”

    “今天这事,我管定了!”

    “你是什么来头?咱们都是蒙古人,你怎么还向着这老不死的汉人?”

    蒙古兵很是凶悍,为人也跋扈,但是听见郭绍说的是一口流利的蒙古语,暂时冷静下来。

    有话好好说。

    他将郭绍当成了蒙古人。

    见状,郭绍云淡风轻的回道:“我乃大蒙古国百户、权知绥德军州事——郭绍!”

    “啊,这……”

    知道郭绍的身份之后,几个兵痞不禁瞪大眼睛,浑身上下打了一个寒颤,倍感恐惧。

    毕竟,他们的顶头上司正是郭绍。

    “将军,这老头的死,可怪不到我们头上!”

    一个兵痞赶忙出声为自己辩解:“他是不识抬举。”

    “如果他能老老实实的让女儿过来陪我们喝酒,焉能有这出破事?”

    “正是。他是自己找死!”

    “将军,我们可并非是故意杀人的。”

    一众兵痞好说歹说,为自己开脱。

    郭绍只是瞟了他们一眼,道:“闲话少说,你们先跟我回军营吧。”

    “诺。”

    五个兵痞战战兢兢的跟着郭绍回了清涧城外的军营。

    在他们看来,只是失手杀了一个汉人,就算郭绍再怎么严厉,也不该严惩自己的。

    然而,他们却是低估了郭绍要整肃军纪的决心。

    翌日一早,郭绍就吩咐马跃带人将五个兵痞绑起来,押解到校场上,旋即击鼓聚兵,让几千名将士到校场上来围观。

    对于这五个兵痞,郭绍直接判了他们“斩立决”。

    明正典刑!

    这五个兵痞当中,有三个都是蒙古人。

    还是那思齐的心腹。

    那思齐很是不服气,当即就跳出来要跟郭绍掰扯掰扯。

    “住手!”

    “我看谁敢动!”

    那思齐很是愤懑,直接拔出马头弯刀,来到牙旗之下的台上,阻止郭绍的行刑。

    郭绍见到那思齐这般模样,气定神闲的问道:“那思齐,你要做什么?你要造反吗?”

    “我看要造反的人是你!”

    那思齐的眼睛瞪得浑圆,仿佛要喷出火来一般,吐沫星子横飞的指着远处的郭绍,大声道:“郭绍,他们不就是失手杀了一个汉人吗?何必较真!”

    “成吉思汗法典规定:杀害穆斯林者需缴纳黄金四十巴里失作为罚金,而杀害汉人者的偿价仅等同驴价!”

    “让他们赔偿一头驴了事,不就成了?”

    “……”

    郭绍的眼神渐渐冷漠下来。

    铁木真立国之初,制定了一部蒙古汗国的法典。

    然而,在汗国的统治局域之内,汉人的地位低下。

    蒙古人杀了汉人只需要赔偿一头驴的价钱。

    不平等!

    这也就罢了,郭绍现在要杀鸡儆猴,岂容那思齐的阻拦?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本来是天经地义之事!”

    郭绍沉声道:“现在的绥德州,现在军中,是我郭绍说了算,不是你说了算!”

    “大汗之前制定的法典,只是一个标准,并不能以偏概全。”

    “我在来时,大王授予我先斩后奏之权。这五个士兵调戏民女,杀害平民,破坏了我绥德州的军民之情,罪不容赦!”

    “他日金兵来犯,我们也要指望着百姓能协助守城,共御外敌。”

    “这次我若不能秉公执法,岂非失了民心,置我绥德州于危难之地?”

    郭绍越说越严重,那思齐的嘴笨,说不过他。

    于是,那思齐咬着牙关,哼了一声道:“郭绍,你怕失了民心,就不怕使军中将士寒心吗?”

    “在绥德州,我郭绍既是三军主将,也是父母官。这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不会偏袒谁。”

    “那好。一命偿一命,只死了一个汉人,你却要五个士兵偿命,未免太过分。”

    “这也无妨。”

    郭绍瞥了一眼被摁在砧板上的五个兵痞,语重心长的道:“你们谁愿意自己偿命?”

    “……”

    五个兵痞都没有吭声。

    显然,他们全都不愿意独自赴死。

    这次郭绍是铁了心要将这些害群之马从军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