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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不要年轻气盛

    马嗣勋的脸色从来没有这么难看过。

    四千州兵倒戈,就像抽掉了他脚下最后一块砖。

    刚才还是铁板一块的阵型,转眼间就碎成了一盘散沙。

    那些魏博人昨天还跟他称兄道弟、一起喝酒吃肉的人,现在正把刀口对准他的士兵。

    “罗绍威这个废物!”

    马嗣勋咬牙切齿,“堂堂节度使,在自家城里,被几个牙兵给杀了!”

    他身边的亲兵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接话。

    谁能想到呢?

    三千牙兵,主力被调走,军械库被毁,被人从睡梦中惊醒,连甲都来不及穿就这样,居然还能反杀?

    不,不是反杀。

    是翻盘。

    马嗣勋看着战场上的局面,心一点一点沉下去。

    大营里的牙兵已经杀出来了,虽然衣甲不全,但那股不要命的狠劲,连他麾下最精锐的亲军都扛不住。

    而倒戈的州兵越来越多,有些人甚至比牙兵还卖力,这帮墙头草,知道新主子要上台了,急着递投名状。

    “全军听令!”

    马嗣勋猛地勒住马,声音里带着不甘,但他知道,再拖下去,这两千多梁军就要交代在这里了,“我们撤!”

    传令兵立刻挥动旗帜,梁军开始收缩阵型,试图向城外突围。

    但想走,没那么容易。

    温秀一直在盯着他。

    从马嗣勋下令撤退的那一刻起,温秀的眼睛就没离开过那面“梁”字大旗。

    他知道这个人必须死不是因为什么建功立业、封侯拜将的野心,而是一个更现实、更残酷的理由:

    马嗣勋是朱温的人。

    如果让他活着离开魏州,把这里的消息带回去,朱温会怎么做?

    答案是肯定的。

    立即发兵,然后报仇,屠城。

    魏博牙兵就算打赢了这一仗,也挡不住朱温的大军。

    三千残兵对十万宣武军,结局用脚趾头想都知道。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马嗣勋永远留在这里。

    温秀从地上捡起一根铁枪,翻身上了一匹无主的战马。

    这马不知道是哪个梁兵留下的,鞍具还在,口鼻喷着白气,显然受了惊。

    温秀夹紧马腹,伏低身体,朝那面“梁”字大旗的方向冲去。

    “温秀!”

    李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又惊又急:“你干什么,别冲动,快回来!”

    温秀没回头。

    他知道自己冲动了。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单骑追敌将,这在评书里是英雄事迹,在战场上叫送死。

    但他没办法,周围的牙兵都头们正在跟溃兵纠缠,只有他离马嗣勋最近。

    马嗣勋的旗子就在前面,不到五十步。

    “狗贼休走!拿命来!”

    温秀的声音在战场上炸开,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尖锐和莽撞。

    “什么??”

    马嗣勋回头,以为哪个大将,结果看到一个身穿明光铠的少年骑兵正朝他冲来。

    那少年浑身是血,脸上还带着一道未干的刀痕,手里的铁枪平举,枪尖在火光中闪烁。

    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诧异。

    哪来的愣头青?

    但这种诧异只持续了一瞬。

    马嗣勋是朱温麾下宿将,跟过黄巢,打过朱瑾,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

    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来取他的项上人头?

    他冷笑一声,拨转马头,提起了马槊。

    那柄马槊通体漆黑,槊锋三尺,血槽深深,在火光下泛著幽冷的光。

    这是马嗣勋的成名兵器,跟随他二十年,杀过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两马相交,只在电光石火之间。

    马嗣勋出手了。

    马槊带着破风声刺出,那声音不像是兵器破空,倒像是闷雷低沉、浑厚、带着一股摧枯拉朽的力量。

    槊锋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直奔温秀的面门。

    温秀脸色骤变。

    这一槊太快了,快到他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他本能地往后一仰,整个人平躺在马背上,槊锋擦着他的鼻尖掠过,带起的劲风刮得脸颊生疼。

    但马嗣勋的变招更快。

    槊锋尚未收回,他手腕一翻,马槊猛地往下压!这一下要是压实了,温秀的胸口就是一个血窟窿。

    温秀亡魂大冒,拼尽全力举起铁枪格挡。

    “铛——”

    金属撞击的声音震耳欲聋。

    铁枪应声而断,半截枪杆飞出去老远。

    一股巨力从手上传来,温秀整个人像被铁锤砸中,从马背上飞了出去,重重摔在地上。

    后背着地,明光铠撞在泥土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闷哼一声,嘴里涌出一股腥甜,眼前一阵阵发黑。

    马嗣勋勒住马,回头看了一眼地上的少年,不屑地啐了一口。

    “不自量力。”

    他正要拨马离去,身后忽然传来一声暴喝:

    “欺负少年算什么本事!”

    一匹战马从斜刺里杀出,马上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面容粗犷,颌下短髯,手持一柄大铁枪。

    温秀认出了他,是张彦,牙兵都头之一,李横的老搭档,也是魏博牙兵里数得上的猛将。

    张彦也不废话,铁枪一抖,直取马嗣勋咽喉。

    马嗣勋举槊格挡,两马交错,兵刃相击,火星四溅。

    两人都是沙场宿将,招式狠辣老到,一时间竟杀得难解难分。铁枪对马槊,枪枪夺命,槊槊封喉。

    但张彦毕竟比马嗣勋年轻了十几岁,力气更足,枪法越来越猛。

    马嗣勋被他逼得连连后退,额头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

    就在这时李横到了。

    他没有骑马,而是从地上捡起一柄陌刀,大步流星地冲过来。

    陌刀是步战的重器,刀身三尺有余,刀刃宽阔,一刀下去,连人带马都能劈成两半。

    这个时代可没什么公平道义。

    李横更没有。

    打得就是人多势众!

    他趁马嗣勋与张彦缠斗的间隙,一个箭步冲上去,陌刀横扫!

    “嘶——”

    战马惨嘶,两条前腿被齐刷刷斩断,庞大的身躯轰然倒地。

    马嗣勋从马背上摔下来,滚了两圈,铠甲上沾满了泥土和血。

    温秀从地上挣扎着爬起来,正看到这一幕。

    他胸腔里那颗心差点跳出来不是怕的,是兴奋的。

    马嗣勋摔在地上,马槊脱手飞出老远。他挣扎着想爬起来,但铠甲太重,加上摔得七荤八素,动作比平时慢了半拍。

    就这半拍,够了。

    温秀从地上捡起一根铁枪枪杆上还带着血。他握紧枪杆,踉踉跄跄地朝马嗣勋冲过去。

    李横看到了他,也看到了他手里的枪。

    老狐狸心里一转,立刻明白了这小子的心思,这是要抢首功啊。

    他嘴角一咧,没有阻拦,反而提起陌刀,大步上前,一刀砍向马嗣勋的右侧。

    马嗣勋本能地向左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