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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魏博形势大好

    第二天,

    温秀命人在田庄外和城门口各多了一个施粥点。

    两个大铁锅架在砖灶上,锅里的粥稀得能照见人影,米粒寥寥无几,但在这饿殍遍地的年月,一碗稀粥就是一条命。

    消息传出去,饥民从四面八方涌来,排著长队,手里捧著破碗,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口锅。

    温秀站在城墙上,远远地看着那些排队的人,对身边的赵大壮说:

    “盯着点。抢饭的打死,不抢的留下。”赵大壮点了点头,带着人去了。

    施粥点的规矩很简单!

    排队,领粥,一人一碗。但总有不想排队的人。

    第一天,就有七八个饿汉扑上来抢粥,把前面的人推倒在地,碗摔碎了,粥洒了一地。

    温秀的恶仆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一顿乱刀,抢粥的人全部砍翻在地,血溅在粥锅里,染红了那锅稀粥。

    剩下的饥民吓得跪了一地,再没有人敢抢。

    但温秀要的不是听话的人,他要的是狠人。

    那些在施粥点安静排队、不争不抢的人,他会多看一眼。

    但真正让他感兴趣的,是那些眼神不对的人那种蹲在角落里,不排队,不抢粥,眼睛却死死盯着粥锅,像一头饥饿的狼。

    那种人,才是他想要的。

    第一天,赵大壮从饥民里挑出了二十几个这样的人。

    第二天,又挑出了十几个。

    第三天,不到十个。

    温秀命人把人集中在田庄里,不给他们粥喝,饿著。

    饿了整整一天一夜,到第二天傍晚,才让人端了一锅粥进去,放在院子中间。

    粥锅冒着热气,米香四溢。

    那些人饿得眼冒金星,有人扑上去就抢,被守在旁边的恶仆一棍子打翻,拖出去扔了。

    剩下的人互相看着,没有人动。

    他们学会了在这里,规矩比饥饿更可怕。

    温秀站在院门口,看着那些人。

    “想吃粥的,可以。但吃我的粥,就要替我办事。”

    他拿出一把刀,扔在院子中间。刀落在泥地上,发出一声闷响。

    “杀人的,有肉吃。不敢的,去当佃户。”

    院子里安静了很久。

    然后有一个人走了出来,捡起地上的刀,手在抖,但眼神很稳。

    温秀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

    最后,从近百个饥民里,温秀挑出了五十个人。

    五十个敢拿起刀的人,五十个眼神够狠的人,五十个值得培养成不怕死的人。

    这就是他的死士,不在多,在精。

    温秀把这些人养在田庄里,给他们吃,给他们住,给他们训练。

    白天练刀,晚上练胆,隔三差五还要拉出去“试胆”!

    杀个俘虏,砍个犯人,或者去码头上收拾几个不长眼的私盐贩子。

    不敢下手的,赶去当佃户,当牛马使劲使唤。敢下手的,留下来,继续练。

    他要的不是一群只会听话的狗,是一群能替他咬人的狼。

    五十个人,够了。

    消息传到幽州的时候,温秀正在田庄里看佃户们插秧。

    周福小跑着过来,手里拿着一封信,气喘吁吁:

    “大人,沧州战报!”

    温秀接过信,拆开,一边看一边往回走。

    信是大舅写的,字迹潦草,但内容很清晰沧州破了。

    李公佺率军攻破沧州,刘守文全族三百余口,悉数斩杀。

    魏博牙兵对沧州城大掠三日,城中饥民死伤无数,遍地尸骨,尸臭熏天,魏博牙兵入夜不敢住在城中。

    温秀看完信,沉默了很久。

    沧州。

    那座城他围过,接触过,还差一点就赚城成功了。

    刘守文在城墙上声泪俱下的样子他还记得,那个少年刘延祚跪在城垛后面哭泣的样子他也记得。

    现在,那座城破了,那些人死了。

    三百余口,一个不留。

    这就是乱世。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没有对错,只有死活。

    信的最后还有一行字!

    刘仁恭次子刘守光,携带家眷逃亡途中被亲兵所杀,财宝尽数瓜分。

    刘仁恭本人仍不知所踪。

    温秀把信折好,揣进怀里。刘仁恭跑了,但跑了也没用。

    一个近六十多岁的老头,没了地盘,没了军队,没了儿子,他能跑到哪里去?

    就算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真正的赢家是李公佺。

    拿下幽州,攻破沧州,逼降成德。

    短短半年,李公佺从一个寄人篱下的亡命之徒,变成了河朔的幕后话事人。

    成德的王镕更是吓得送了二十万匹绢,外加牛、酒、黄金、钱币无数,还承诺每年送金银、绢帛、粮食给魏州。

    李公佺见他识时务,加上魏博牙兵连战半年已经无心恋战,百姓也需要休养生息,于是承诺与成德维持现状。

    温秀坐在田埂上,看着远处的麦浪,脑子里却在想着另一件事。

    此时的李公佺,会不会称王?

    自己越位称王,内部不会有任何阻碍,魏博牙兵甚至会拥立他。

    但他这种牙将出身,“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的行为,对李克用和朱温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好头。

    如果全天下的牙将都能称王开了先例,那底下的人还得了?自己称王,内部没问题,但外部压力极大。

    李克用不会答应,朱温更不会答应。

    到时候,魏博就要面对两大强藩的夹击。

    拥立罗绍勋称王,也不太行,那就等于把功劳全给了节度使。

    罗绍勋有了名望,就能做很多事情,历史会把所有功绩都记在他身上,李公佺就是一个打工仔。

    李公佺心里绝对不舒服!

    自己累死累活的,名声全给别人,凭什么?但倘若拥立罗绍勋称王,封李公佺为魏博节度使就名正言顺了。

    温秀想到这里就想笑。

    上层人要想的东西太多了,而他只是一个都头。

    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够了。

    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李公佺称不称王,跟他没关系。罗绍勋当不当皇帝,跟他也没关系。

    他在幽州待得舒服极了!

    这里只有一个被架空的老板,李公佺离他很远,他可以在没人管的幽州,油水大把大把地捞。

    码头上的抽头、商铺的平安钱、脚夫的孝敬、私船的放行费,加上三千亩良田的产出,再加上五十个不要命的死士

    这日子,简直不要太惬意了。

    “都头,”

    周福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本新做的账册,“田庄的账目理好了,您要不要过目?”

    温秀接过账册,翻了翻。

    数字很好看,粮食、银钱、佃户,每一笔都清清楚楚。

    他把账册还给周福,点了点头。“干得不错,这个月俸禄你有了!”

    周福笑得合不拢嘴,连连躬身:“都是大人栽培,都是大人栽培!”

    温秀没有再说什么。

    他翻身上马,朝幽州城的方向驰去。

    夕阳把他的身上,此刻正像一个正在巡视自己领地的君王!

    而罗绍勋的休养生息政策推行了半个月,幽州城的面貌竟然真的有了几分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