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一句,历来注家众说纷纭。郑玄注曰:‘学者,觉也。习者,数飞也。’朱子注曰:‘学之为言效也。习,鸟数飞也。’……”
贾雨村讲得极细,从字义到句义,从句义到章义,再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将历代注家的说法一一列出,最后才给出自己的见解。
孟令淮听得很认真。
不得不承认,贾雨村的学问确实扎实。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他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而且讲得条理清淅,深入浅出,连孟令淮这个古文底子一般的人,也能听得明白。
待“学而篇一”讲完,一道白光突然从孟令淮眼前的面板上闪过,没入他的眉心。
孟令淮身体微微一僵。
脑海中,一段陌生的画面毫无征兆地浮现出来。
一只手捏着一支毛笔,在纸上游走。
“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每一个字写下去,便有相应的释义、注疏、历代名家的解读涌入脑海。
画面消散。
孟令淮睁大眼睛,看着自己面前摊开的那本《论语》。
方才贾雨村讲了近半个时辰,他听得认真,记得也牢,
但那些知识终究是“听来”的,象是隔着一层纱,看得见轮廓,却摸不着质地。
可现在不一样了。
那些关于“学而篇一”的注疏、义理、历代名家的争论与共识,此刻象是被人嵌进了他的脑子里,形成了一棵根系分明的大树,主干、枝干、枝叶,清清楚楚,历历在目。
只是孟令淮还未来得及高兴太久,就见面板上写着:
【技艺:
【效用:识文断字,粗通浅近诗文。作句平仄不谐,用典生硬,难登大雅之堂。】
孟令淮盯着眼前这行字,嘴角微微抽了抽。
……这也太扎心了。
虽然他心里清楚,这评价确实符合他目前的真实水平。
可被系统这么直白地写出来,还是有一种被人当众揭短的羞耻感。
不行,得赶紧把这个“文才”练上去。
他可不想在黛玉面前闹出什么“作诗平仄不谐”的笑话。
那也太丢人了。
“孟公子?可是在下讲得有什么不妥?”贾雨村见孟令淮神色有异,停下讲读,关切地问道。
孟令淮回过神来,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先生讲得极好。在下只是方才想到一些杂事,走了神,实在失礼。”
贾雨村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无妨。头一日听课,精神不济也是常事。往后习惯了便好。”
他说着,又翻开《论语》下一章,继续讲解。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孟令淮收敛心神,认真听讲。
有了方才那块面板的刺激,他听得比之前更加专注。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努力往脑子里记,生怕漏掉什么。
白光再次闪过。
又涨了一点!
孟令淮心中微动。
【医术】的熟练度靠抄方子涨,【武学】的熟练度靠站桩涨,【文才】的熟练度靠听课涨……
每一种技艺,开启的方式都不一样。
他穿越过来这几日,除了抄医书,也抄过别的书。
譬如昨夜临睡前,他在东厢院的角落上翻到一本《千家诗》,随手抄了两首。
抄完之后,面板毫无反应。
当时他还纳闷,以为系统只认医书,不认旁的。
现在看来,不是系统不认,而是他没找对方法。
抄医书能涨医术熟练度,是因为他抄的是方剂,是具体的、可操作的医术实践。
而抄《千家诗》,只是机械地复制文本,没有真正去理解诗的意境、格律、用典,自然不算“学习”。
今日听课就不一样了。
贾雨村把“学而篇”掰开揉碎了讲。
孟令淮自己也听得认真,记得仔细,那些知识便真正入了脑。
所以系统才判定他“学到了”。
那如果他自己看书呢?
会不会涨?
应该也会。
但“看书”和“听讲”一样,也需要他真正理解,不能囫囵吞枣。
就象抄医书,他若只是照葫芦画瓢,不思考君臣佐使、药性归经,恐怕也涨不了。
“原来如此……”孟令淮在心中暗暗记下这个原理。
……
酉时将至。
“今日便讲到这里。在下有一题目想与诸位讨论。
贾雨村从袖中取出一张叠得方方正正的纸笺,缓缓展开。
“在下前几日翻阅旧箧,偶然寻得一道策问题目,乃当年在下参加乡试时,所考的一道‘经史时务策’。今日便拿出来,请二位一试。”
“问:《论语》云‘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此圣人论为政之要也。然今世有言:法度不立,则敬事无从;赏罚不明,则信义难彰。二者当如何兼得?诸生其昌言之。”
孟令淮将这道题目反复读了两遍,心中已然明白了几分。
这道策问,表面上是问“敬事而信”与“法度赏罚”之间的关系,实则是在探讨儒家“德治”与法家“法治”之争。
出题人显然不满足于让考生空谈经义,而是希望他们能结合古今治乱之理,提出切实可行的见解。
贾雨村捋了捋胡须,笑吟吟地看着二人:“这道题,当年在下答得不算好,只得了乙等。今日拿出来,一是想看看二位的见解,二来也是想借这个机会,与二位探讨探讨这‘德’与‘法’的道理。”
他说着,目光先落在黛玉身上:“林姑娘,你向来敏思,不妨先说。”
黛玉斟酌片刻后,直接道:“学生以为,‘敬事而信’与‘法度赏罚’,看似两端,实则一理。敬事者,为政者之心也;法度者,治事之具也。心不正则法不行,法不立则心难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贾雨村眼睛微微一亮:“哦?林姑娘继续。”
“《论语》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此圣人重德而轻法之言也。然学生窃以为,圣人非不言法,只是以德为本、以法为末耳。
何以知之?《尚书》有云:‘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五刑者,法也;五教者,德也。以法辅德,以德立教,二者并行不悖,方是治世之道。
若一味尚德而废法,则善者无所劝,恶者无所惩,是谓‘姑息养奸’;
若一味任法而弃德,则民畏威而不怀德,是谓‘虎狼之政’。
故学生以为,为政者当以德化民为本,以法禁奸为辅。本末既明,则‘敬事而信’与‘法度赏罚’自然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