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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九章 蓝田大哥

    你要是见过这句词,咱俩就得对暗号了。

    “满地霜华浓似雪。人语西风,瘦马嘶残月。”

    看上去是宋词,形式也是词的形式,但却是近代国学大师王国维的名作,“蝶恋花”中的名句。

    这是近代词作品。

    恰好其中有霜华二字,用起来很应景,陆华拿来用用。

    但秦朝是没有词这种文学形式的。

    别说霜华只是个花魁,就是汉朝的赋圣司马相如来了,他也没见过。

    “我称之为长短句,形式灵活,可长可短,更能表达人复杂的思绪。

    而且还有个好处,适合用来唱。

    霜花姑娘可以试试。”

    词有词牌,每个词牌都有固定的曲调,可以用来演唱。

    “可是只有这一句,又该怎么唱呢?”

    陆华缓缓说出全篇。

    “满地霜华浓似雪,人语西风,瘦马嘶残月

    自是浮生无可说,人间第一耽离别。”

    听到后面,霜华眼中含有泪,不知是想到了什么。

    陆华没有打扰她

    认识诗词中的每一个字,只是品鉴的第一步。想要彻底读懂一首诗词,需要的不仅仅是品鉴能力,而是经历。

    人会在某一个瞬间,忽然明白,原来这就是那句诗词所讲述的内容。

    所谓触景生情。

    片刻后,霜华调整好情绪。

    “霜华失礼了,这就为客官弹奏一曲。”

    琴声响起,陆华却没有什么感触,他欣赏不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我再为客官舞上一曲。”

    换成侍女弹琴,霜华翩翩起舞。

    这回倒是能欣赏了。

    但陆华饱受短视频熏陶,什么舞姿没见过,各种换装见过不知多少,他的账号非比寻常。

    好在真人就在眼前,和隔着屏幕观看还是有差别的。

    “今日就到这吧,我要回去了,下次再见。”

    这首词很快就传了出去,陆华的身份也随着传了出去。

    “周县令,陆中郎将每天都流连青楼,和里面的花魁打得火热。昨天晚上去的,今天早上还没出来。

    我还以为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原来和我一样,也是个好色之徒。”

    哪怕陆华流连青楼,也免不了被人监视。

    蓝田县都是他们的人,走到哪都有他们的眼线。

    “不要大意,继续盯着他。

    无论怎么变法,咱们都不能吃亏。要是陆华真的好色,咱们就送他大把的美女,把他争取到咱们这边来,一起瓜分好处。

    蓝田县,是咱们的地盘。”

    此时的青楼中,陆华刚刚醒来。

    一睁眼,就看到霜华姑娘气鼓鼓的样子,像只河豚。

    “你怎么了?”

    大早上的生什么气。

    霜华银牙紧咬,恨不得撕了眼前的男人。

    但是一想到他的身份,还有他的诗词,还是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长得帅,有才华,就是太不当人了。

    “你自己睡床,让我一个女人睡地上,你不觉得羞愧么?”

    “为什么要羞愧。

    地上凉快,我让给你了,你还得谢谢我呢。”

    陆华理直气壮。

    “一会帮我约别的花魁,要钱有钱,要诗词有诗词。”

    霜华更气了。

    “陆中郎将不愧是年少有为,一个我不够,还想让别的花魁也睡地上么?”

    起来伸个懒腰,陆华又倒在床榻上。

    “人多热闹,我这人就喜欢热闹。”

    霜华气得不行,但还是帮他去找别的花魁。

    别说陆华没有诗词,就是光凭借他的身份,其他花魁也会愿意往他身上扑。

    陆华一人独占四大花魁,消息迅速从青楼内部传向蓝田县的色批圈子。

    “他就不怕累死么?”

    一时间,无数老色批恨得牙痒痒。

    青楼内,看着三楼位置,听着里面传来的嬉笑声,一众色批流下羡慕的口水。

    等陆华终于下楼后,立即被一群仰慕者围住。

    “中郎将,我这有上好的美酒,还请中郎将赏光。”

    “独占四大花魁,中郎将真是我等楷模。”

    “中郎将,一千钱的价格还算数么?”

    人生四大铁诚不欺我,哪怕没有同行,凭借独占四大花魁的本事,陆华也迅速成为人群的中心。

    “中郎将,我出两千钱,就为了要中郎将一首诗词。”

    一个相貌还算英俊的青年,凭借多财多亿的本事杀出重围,得到陆华的注意。

    这家伙真有钱,就是看起来有点虚,眼底发青。

    “兄台如何称呼?”

    那人一脸骄傲,觉得自己的姓氏很有名。

    “我叫乌氏安。”

    一听这个罕见的姓氏,陆华就知道自己遇到真正的有钱人了。

    “不知兄台和比封君的乌氏倮是什么关系?”

    那人更骄傲了。

    自己的姓氏果然很有名,立刻就被陆华猜出自己的来历。

    “那是我大父。”

    一个急于求教,一个有心结交,两人的关系立刻拉近。

    有乌氏安带领,陆华很快就融入到蓝田县世家豪族们纨绔子弟的圈子里。

    从身份来看,陆华是他们各自家族家主层次都难以比拟的存在。

    但是从年龄看,陆华和他们又是差不多的同龄人。

    更重要的是,陆华一人独战四大花魁的战绩,足以让他们顶礼膜拜。

    论正经事,这些纨绔子弟没兴趣分个高低;论不正经的事情,一个比一个好强。

    陆华毫无疑问是最强者。

    他顺利成为蓝田县纨绔弟子们的大哥,简称蓝田大哥。

    “大哥,霜华姑娘的滋味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棒?”

    乌氏安一脸暧昧的笑,其他人的表情也都带着几分猥琐。

    “大丈夫之志,应如长江东奔大海,何必怀恋温柔之乡。”

    陆华激昂慷慨。

    纨绔们却起哄道:

    “大哥提上裤子就是硬气。”

    “看来四个花魁让大哥彻底冷静下来了。”

    陆华摇着手指。

    “看过蜜蜂采蜜么,你要是朵花,蜜蜂自然会去找你。

    你要是坨屎,那就只能另想办法,委屈蜜蜂去接近你。

    大丈夫志存高远,建功立业,自有美人投怀送抱。

    你们大哥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一众纨绔面露苦恼之色。

    他们要是能志存高远,建功立业,哪还会当是个纨绔。

    “大哥,带带兄弟,怎么建功立业?”

    乌氏安一拍巴掌。

    “大哥不是来辅佐扶苏公子变法的么,这不就是咱们建功立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