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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9章 重逢

    沈重仁是有点恶趣味的。

    自从他发现谢凛一边和他说着叶醒醒不会来,一边偷包专机回了国,就越发的往“遗·笺”跑。

    打着修改策划案的旗号,在叶醒醒那里,一坐就是一个小时。

    周冉看不下去,凑在一旁问道:“沈总,你对我们叶老板有想法?”

    沈重仁嘴都要吓歪了,忙挥手,“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他可是知道谢凛的手段,这两年情绪不好,单是许家那些旧人落到他手里,没一个囫囵的。

    掐着要害整。

    最轻的都判了三年。

    更别说之前只是有人提了句,叶小姐也不过如此,第二日企业股价下跌之快,令人咋舌。

    谢凛那种疯子性格,认准了就死磕,叶醒醒早晚会和他重新在一起。

    他从中当个润滑油,日后必能得些好。

    周冉说话直,“那你三天两头过来做什么?这方案你也说不出个修改点,”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叶老板了,过来叙叙旧。”

    叶醒醒立刻一个眼神刹住,“我跟你没什么旧,你把心思用我这,还不如直接去找谢凛,我俩分手分的挺干净的。”

    沈重仁顿时大笑了起来,拍着手,“要不说你们两个般配,一个比一个聪明,我走了,活动那天记得去。”

    叶醒醒没应他,活动那天自然也不打算去。

    只是多存了个心眼。

    沈重仁这般热切,只有一个原因。

    谢凛回国了。

    叶醒醒给谢瑾焉发了条信息。

    对方给她回了电话。

    “我没见到三哥,我刚刚问了二姐,他也没回半山台,他这两年在国内的时间少,一般回来都会住在半山台。”

    叶醒醒挂断了电话,心却没有放下。

    是以沈家晚宴的那天,是周冉去巡的场。

    她留在槐荫胡同,做完了最后一个策划案。

    彼时进入六月。

    天气燥热,水汽足,也大,难得京市这样干燥的城市都汗蒸似的,一出门,就能浸了满身的汗。

    叶醒醒窝在工作室躲懒,迟迟没有回家。

    人靠在长椅上,看了一天的电脑,眼疼、头疼。

    合着眸子,空调吹得肩膀隐隐作痛,就又开了窗,热浪袭来,躲都躲不得。

    万宁给她发信息,说天气预报,今晚有大暴雨,让她早点回家,关好门窗。

    她应着好。

    头探出去,半片乌云也没看到,就又缩了回来,琢磨着,就算这雨要下,也要半夜的事情。

    她一天没有正经吃饭,现下总要去填饱肚子。

    是以终于把自己从椅子里拽了出来,换了件吊带衫,短裤,尽可能的拒绝布料贴在身上的黏腻感。

    人出门的时候还看了眼门口放的长柄伞,最后还是侥幸心里作祟,只拿着手机和钥匙出了门。

    棠荫里新开了家日料Okase,万宁说是吃独食的绝佳地方。

    她其实更想去南苑吃红烧小排,但从这里走到司马胡同还要二十分钟。

    叶醒醒的懒惰和嘴馋在疯狂打仗。

    脚却没有停下,径直向前,路过徽明斋时,余光瞥了一眼。

    只有门口的两盏长灯亮着。

    这灯还是以前叶醒醒抱怨胡同里路灯少,每每寒冬腊月,黑漆漆的吓人。

    谢凛那时候揽着她,笑捏着她的小鼻子,说多大点事,让人加装几个路灯便好。

    叶醒醒又变了卦,说路灯多了会影响周遭邻里,胡同房子矮,路灯挂的又亮又高,若是谁家有失眠的人,定要投诉的。

    她那时候尚且不知,原来这周围的宅子都是谢凛的,怕是遗笺租住的这两栋,也是经了他所谓白手套的手。

    背后还是他的产权。

    可谢凛纵着她,寻了个折中的办法,让人在门口挂了两盏长灯,日日亮着。

    现下叶醒醒看着,想起她以前和芳姨说过的。

    她也不过是个庸俗的人,曾经和那样好的人谈过恋爱,也值得纪念很久很久了。

    人突然念起了旧人,口舌就念起了旧味道。

    叶醒醒看了眼时间,九点十五,走到南苑,恰好可以赶上老贾最后一波餐。

    南苑不好约,饶是提前数月,也都只会给个大概得时间。

    但因了以前叶醒醒和谢凛来过多次,后来再来时,老板也愿意给她几分薄面。

    上两个时令菜。

    主厨决定,她没什么选择的权利。

    好在不论吃些什么,南苑的口味都是一顶一的。

    胡同里黑,叶醒醒转到大路上去,盘算着,是否要沿途寻个自行车。

    却不曾想,车没找到,天色突变。

    明明刚刚还微凉的夜,陡然大风席卷,雨点啪嗒啪嗒落下,根本没有反应的机会。

    路上行人多和她相似,慌不择路。

    叶醒醒选了个公交车站牌躲雨。

    不是个多好的选择,豆大的雨点拍击地面,落到她的脚上,越下越大的阵势。

    甚至风卷过雨,直接溢进站牌下面,叶醒醒被淋了个措手不及。

    衣服和裤子已经被打湿。

    叫车软件上,显示着前面排队的还有二十余单。

    她叹了口气。

    早知道就听万宁的话,老老实实拿着伞去吃所谓的Okase,也不至于落得现在这个境地。

    怕是车还没来,她已经彻底湿透了。

    人果然不能想念前男友,会倒霉的。

    叶醒醒一顿,还会花眼。

    比如现在,眼前那辆宾利,非常像谢凛的,车牌号也像,颜色也像。

    车上下来的人也像。

    叶醒醒在原地站着未动,眼睛也未动,直扑扑的看着他,直到谢凛人和伞一起站在了她的面前。

    这一幕巧合的让人觉得不像巧合。

    她有些呆。

    大雨从啪嗒啪嗒落到广告牌上,变成了落到伞面上。

    她被缩小在了一个近乎密闭的空间里。

    声音被陡然收紧的空间放大,在她耳边炸开。

    混合着车流的声音、风的声音和她自己心跳如鼓的声音。

    扑通扑通、哗啦哗啦、噼里啪啦。

    像是夏日里的交响乐,立体环绕在她的身边。

    明明已经两年多没有见过的人,她却觉得熟悉的仿佛他们根本不曾分开。

    他就应该在她落魄的时候举着伞出现。

    谢凛是这样,无所不能的人。

    “还要在这站着吗?”

    许是她眼底焦距太散,谢凛终究是先开了口。

    声音熟悉,却又好像比之之前多了几分沉,低声回荡在雨伞形成的回声带里,合着雨声。

    一字一句从她的耳朵滑进胸腔里,形成共振,回荡。

    叶醒醒这才抬眸看他,对上那双墨黑的瞳子,问了个不合时宜的问题,“你一直跟着我吗?”

    他今晚应该在瑞士,哪怕不在,也应该在赵令義的欢迎晚宴,她就是为了避开他,才拖到这样的时间回家。

    哦,她想,让她饿着肚子淋雨的罪魁祸首其实是他。

    这样想着,她看向他的眼神里,比之之前的呆滞,多了一丝怨怼,独独没有慌乱下的心动。

    谢凛低眸看着眼前的小姑娘。

    头发湿漉漉的,眼睛湿漉漉的,只穿了个黑色的吊带衫,露着细白的脊背和胳膊,仰着头望他,比他第一次见她时,还要让人止不住的心动。

    谢凛轻叹了口气,他若是刻意为之,定然不会让她在这里平白多淋了这么久的雨,“我说巧合,你信吗?”

    “信,”叶醒醒干巴巴的应了声,“伞给我吧,一会儿车就来了,谢谢。”

    好一个没良心的丫头。

    谢凛持着伞,勾唇低声道:“我只有这一把,给了你,今晚我怎么办?”

    “你既然不是诚心给我送伞的,你回去吧,我再淋一会儿。”

    叶醒醒的脑子迷糊的很,现如今想到什么说什么,半点没有叶小姐的圆滑。

    谢凛被她这副无所谓的态度噎住,若非担心硬来她会生气,他定径直把她抱进车里。

    还在这里和她费这些没有用的口舌。

    只耐着性子的多说了句,“现在上车,去哪里我送你。”眼看着对方要拒绝,又加了句,“今天这里就算站这个其他我认识的人,我也会捎这一程的。”

    哇哦,叶醒醒心里腹诽,她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谢凛是个这么热心的人。

    但雨明显越下越大,伞面的声音震得伞柄都在颤。

    叶醒醒到底没有再矫情,说了声谢谢,跟着他上了车。

    驾驶位有人回过头来热情的打了个招呼,“叶小姐,好久不见。”

    叶醒醒绽了个灿烂的笑容,“郑哥,好久不见。”

    郑修开车,好过车内只有两个人。

    叶醒醒的一颗心落了落。

    “叶小姐去哪里?”

    这样的时候,总不能再去南苑,一会儿回家都是问题,可若是回了家,这晚饭就成了难题。

    叶醒醒半垂着眼皮,终究还是做了个最保守的选择,“您送我回家就好。”

    谢凛在一旁瞥了她一眼,“回家你走这条路,去南苑,我也没吃晚饭,一起吃。”

    叶醒醒的嘴张张合合,最后还是老老实实的闭上。

    以前尚未在一起时,她就拒绝不了谢凛做的任何决定,现下也不愿再去和他争辩。

    他总有的是办法,堵住她的嘴。

    更何况,她是真的饿了。

    一天没有吃些什么东西,现下周身还湿漉漉的,她家里连颗鸡蛋都没有,只能干吃泡面。

    有情饮水饱,她现在没情,就要吃饭。

    郑修开车快而稳,叶醒醒本就已经走了一半,车加速转进胡同里,不过五分钟,已经送到。

    有人撑着伞迎了出来。

    前台那个不算好说话的小姑娘端着笑,把叶醒醒接了过去。

    “先和我去换衣服吧。”

    “谢凛安排的?”

    “对,谢先生刚刚打过电话来,你放心,是我们去徽明斋取的您的衣服,不是没有洗过的新衣服。”

    这话说的叶醒醒皱眉。

    徽明斋的衣服最新也是两年前的,那宅子这两年没有住人,就算是日常有人洒扫,怕是衣服久不穿,也会生了味。

    可被小姑娘挂出来时,她愣了半响。

    谢凛以前给她买衣服时,留了她的邮箱,每个月都会有品牌方发送当月的新款订单。

    她那时候偶尔会随意翻翻,后来分开了,也只当了解下前沿资讯,每期都看。

    这些衣服,都是今年的新款。

    还有淡淡的,清洗后的味道。

    “徽明斋的衣服?”

    “对,彭特助说,里面的衣服都可以拿,”说着,小姑娘露了羡慕的神情,藏都藏不住,“全都是最新款的,叶小姐太幸福了。”

    叶醒醒的眸色敛起,选了一身最简单的分体小套装,换了下来。

    南苑没有人。

    不知道是谢凛早一步包了场,还是大雨之下,无人前来。

    桌上的菜上的齐整。

    靠在她面前的,就是一碟红烧小排。

    叶醒醒叹了口气,前任当成谢凛这个样子,让人如何招架。

    她吃的安静。

    耐性性子把骨头上的肉用舌尖和牙齿剔除,吐出一根干净的小骨。

    主食是自己烙的杂粮多谷薄饼,小小的一个,卷上配菜,当作小食吃。

    南苑本就是作创意中餐,咸甜酸辣,下饭。

    叶醒醒把小饼卷了肉,吃了四五片。

    再想吃的时候,就被谢凛拦了下来。

    “太晚了,让他们给你上个肉糜豆腐。”

    叶醒醒捏着饼的手就有些抖,头垂着,呼吸加深,半响没有抬头。

    静置了数秒后,才微微抬起头来。

    肉糜豆腐自然是吃不下了,她以前也常这样,经常不记得吃饭,但饿起来,总要把自己塞到饱。

    晚上撑的胃疼,就会拉着谢凛,绕着槐荫胡同一圈圈的走。

    是小时候跑堂口落下的毛病。

    筷子放下,客气的说了声,“谢谢。”

    她没有看谢凛吃了多少,也不知道他是否是真的饿,还是只是想来和她吃这一顿饭。

    都不重要。

    他们不过是大雨里的萍水相逢,雨停,还是要散的。

    今天晚上的这些行为,都冒昧了。

    谢凛眼看着她停了下来,顺势起身,“走吧,送你回去。”

    “我从前厅拿一把伞自己走回去就好,已经很麻烦你了。”

    “叶醒醒。”

    “哎,”她立在原地,抬头看他,人也委屈,扁着嘴,好好地都分手了,她好不容易才收拾了心情,他这样突然出现又算什么。

    就应该让她在大雨里淋个清醒才对。

    而不是这样,撼动着本就不牢固的心。

    好的前任就应该和死了一样,万宁的话在很多时候都颇有道理。

    “谢凛,你让我自己回去嘛。”

    她这样说着,谢凛便半个不字也说不出口。

    无奈的轻点了头,“让郑修送你回去,我不跟着。”

    叶醒醒说好,说谢谢。

    谢凛站在前厅,看着门外瓢泼的大雨,和打着伞,撑进了车里的人。

    伸手捏着眼头,怕是今晚又要睡不着了。

    -

    知道了谢凛回来,叶醒醒多少就有些不敢轻举妄动。

    今年毕业季一过,“遗·笺”招了三个新的应届生。

    年轻有活力的专业青年,把工作室带的一天天喜气洋洋的。

    本就不大的场地越发的不够用。

    周冉指挥着,要把叶老板的办公桌搬到隔壁院子里。

    叶守成生病以来,那间院子也就跟着闲置。

    平日里接待些客人,但花草无人打理,死的死、枯的枯,没点样子。

    叶醒醒则琢磨着,趁机把“遗·笺”从槐荫胡同里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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