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姜美丽做了什么?”
“姜美丽是怎么死的。”
……
一开始野猪还在嘴硬,满嘴脏话,骂骂咧咧,可是一次比一次剧烈的疼痛,他痛得满地打滚。
他终于想起来了,姜美丽说过,姜家女人曾经统领一方,战胜过土匪。她们不是女人,是野兽。
他当时嗤之以鼻,因为他所看见的姜家女人,就是一些洗洗涮涮的农村妇女,还有坐在上座,那个散发着棺材板味,陈腐衰弱的老太婆。
可是眼前的女人,年轻、强壮、冷酷,她是奉还山上的天杀星。
“我是打她了!”野猪终于屈辱的开口了:“她疯的厉害,还给我带绿帽子,我怎么能不打她!”
姜芬芳道:“你凭什么说她给你戴绿帽子?”
“我走了一年半,她一个疯女人开网吧能赚那么多钱?还不是张开腿做生意!”
“所以你恨的是……”姜芬芳突然笑了一下爱,道:“所以,你恨的是……你蹲了监狱,她居然没饿死,居然活下来了……”
雨水顺着脸颊,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姜芬芳一脚踹在他脸上,他眼前发黑,脑子发出嗡鸣,半天没能爬起来。
他终于意识到,眼前这个女人,不是说着玩也不是花拳绣腿。
他在她身上,看到了杀机。
“她真的有!她真的有!”他疯了一样吼:“她要逃被我撞见,我从她兜里搜出了火车票,她被我锁在屋里,没有钱,没有身份证,谁给她买的火车票……”
“然后呢?你打死了她。”姜芬芳木然道。
“我没有!”野猪连忙道,他涕泪交横:“我问她奸夫是谁,她不肯说……我就打她,然后她就发病了,我知道不能再打了,我就睡了,想等醒了之后再问她。”
他语无伦次,好像也回到了那个癫狂的、绝望的晚上。
姜美丽如同死狗一样倒在地上,血迹斑斑,而他朝她咆哮:“你还跑不跑了!跑不跑了!”
她不发病时,是个很温顺的女人,也曾经用那种可爱的、温柔的眼神注视他。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眼睛里就写满了刻骨的仇恨,她说:“我跑,我就跑,我要跑回奉还山,我们姜家人不会放过你——”
他打她了,一巴掌,又一巴掌,往死里打,像要把她仇恨的眼神彻底打散,把她打回那个一心一意跟着他,充满爱意的女孩。
可是她笑了起来,开始唱歌:“七叶一枝花,深山是我家——”
她疯了。
“然后呢?”姜芬芳冷酷的问。
“然后等我睡醒,她就不见了,之后报纸上登,有个女人在火车站卧轨自杀,我看到衣服,才知道她死了……”
“不可能!”
姜芬芳一巴掌打在他脸上,双目赤红的咆哮。
怎么可能呢?
她想过姜美丽很多种死法,但唯独不可能是在火车站。
如果已经跑到了火车站,她怎么会死呢?希望就在眼前了,就差一步了,就差一步她就可以回到奉还山了。
她怎么可能会卧轨?
姜芬芳不知道打了多久,她脱力的坐在雨水中,一动不动。
野猪已经开始求饶了,他被打怕了。
那样不可一世的男人,此时却像一个吓破胆的孩子。
“我真的喜欢她,是她非要跑,我错了,我不应该对姜家不敬,对丈母娘不敬,饶了我吧……”
原来,你也会怕死,也会怕疼啊……
姜芬芳甚至笑了起来,她缓缓抽出那把刀,它已经被雨水洗涮的分外锐利。
她一边端详着,一边喃喃道:“五年前,我阿娘们的拆骨入瓮,你领教了一半,现在,我来教你另外一半。”
“只是我学艺不精,弄疼了你,忍着点。”
野猪拼命摇着头,寒冷和恐惧让他已经尿了裤子。
而姜芬芳这时候才想起,她没有带瓮。
拆骨入瓮,是要把人一点一点往里塞进去,没有瓮怎么能行呢?
“我的瓮,我去拿。”
她转身向小巷的尽头走去,一个多小时前,走这条路,她还会怕。
可是现在,她什么都不怕,一种狂乱的兴奋控制了她,谁挡着她,她就杀谁。
她湿淋淋的,走向了理发店,爬树从二楼的窗口进去,把瓮拿出来。
但问题出现了,她不可能捧着那么大的瓮,再从二楼跳下来。
反正也是要死了,怕什么呢?她想,直接抱着瓮,从楼梯走下来。
她看见了王冽,而墙上的时钟。
原来,这一场血淋淋的对话,只用了半个钟,王冽还没打扫完卫生,而卷帘门也没有关。
王冽拿着扫帚,怔怔的看着她,灯光将一切染上了温柔的暖黄色。
门外,狂风将树木吹得左摇右摆,雨水在玻璃门上形成了瀑布样的水柱,王冽没有问她什么,她也没有解释,他们无声无息的擦肩而过。
就在她打开门,即将走入那无边无际的黑色暴雨之中时。
王冽突然开口了,他说:“我等你回来。”
少女怔住了,她缓缓过头,苍白的脸如同一弯清冷的月亮。
王冽看着她,很温和的笑了一下,就像是一个兄长,嘱咐即将参加春游的小女孩。
“门一直开着,等你回来了,我给你吹头发。”
姜芬芳转回来,她硬着心肠,继续走着
可是眼泪,不知道为什么,无声无息的流下来。
她很想洗个热水澡,让王冽给她吹干净头发,换上干燥温暖的衣服,然后睡一觉。
让这一切,这暴雨中发生的一切,就像一场噩梦一样散去。
姑苏夜·图穷匕见
姜芬芳最终没有杀死野猪。
原因简单得几乎荒谬。
那个暴雨夜,等她抱着瓮回到原地时,泥泞中只剩下一截被泡软的麻绳。
野猪,消失了。
她站在原地,发了好久的呆。
可能是她走后,有人路过将他救了,或者野猪自己乱动的时候,将脱臼的肢体复位,逃走了。
她只知道那一刻,她的心情不是绝望,而是庆幸。
就像死地里骤然开出大朵大朵的花朵。
从理发店到这条暗巷,每走一步,她都在挣扎。
虽然还有不少谜团,并没有查清楚,但她知道,这是她最好,也最后的机会。
野猪绝对该死。
那她呢?
她到底要不要就此变成杀人犯,她的命换野猪的命到底值不值得。
以及,这些都指向那个最重要的问题:姜家,同她自己,究竟哪一个更重要。
恍惚中,王冽温和的声音,不停地在她脑海里响起:
“你跟他去拼命,无论输赢,你都输了,因为你的命,比他的命贵多了。””门一直开着,我等你回来,给你吹头发。”
到底该怎么做,阿婆没教过她,她只能沉重地、茫然地,一步一步的朝她既定的结局走去。
姜芬芳不信鬼神。
但是看到野猪消失的那一刻,她相信那是上天的指引,是阿婆九泉之下拽住了她的衣角。
姜芬芳抹掉满脸的雨水,笑了一下,随后转身就往回跑去,青色的大瓮被遗落在巷子中间,盈盈承接着夜雨。
她以为,第二天野猪会来寻仇。
但他没来,第三天,第四天……传来了他的死讯。
如果是落水之类的死法,还有可能是野猪自己挣扎不过,一头栽倒进水里。
可是他是被人分尸的,头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总不可能是她走后,他自己把自己大卸八块吧?
现在想来,那个雨夜里,还有第三个人。
说不定,她当时盯着麻绳发呆的时候,凶手就藏在暗中,静静地看着她。
姜芬芳、杠头和阿柚,一同将二楼收拾了出来。
野猪那群混混兄弟,只是为了泄愤,二楼倒是破坏不多,至少床还能睡,被子搓去泥脚印,也照样盖。
一楼的锁已经修不好了,怕人再来,他们也不敢锁。
只能三个人把二楼的门锁住了,杠头打地铺,姜芬芳和阿柚仍睡在上下铺上。
电扇被砸坏了,只能大开着窗户让夜风吹进来,蚊子多得吓人,只能把碎了的蚊香拢起来,放在饼干盒里点燃了。
就这样睡了,谁也没有多说什么,空气里有种酸楚的温柔,叫做相依为命。
杠头觉得自己应该给两个女孩守夜,本来他觉得提心吊胆的,肯定睡不着,可是一闭上眼睛,他就陷入了深而沉的梦境。
梦里,依旧又热又潮,翻涌着红色,突然,一道人影笼罩了他,随即重重地压在了他身上,
杠头想喊,可是嗓子喊不出声音,对方的脸是模糊的,隐匿在黑暗中,压在他身上的重量,却那样真实,他几乎可以闻到对方嘴里烟臭味。
“让我摸一把!都是男的!你怕什么!”
对方的手直接探向他的下体,杠头想哭,想叫,可是根本就发不出声音,只能拼命扭动着身体,装作凶悍的模样:“滚!滚你娘个蛋!”
可是对方看透了他的色厉内苒,乐不可支的笑起来:“脸红了!小子,你挺享受嘛!哈哈哈哈!”
杠头想起了他的名字,他叫房桥,是野猪的远方亲戚。
那时候杠头还在一个饭店打工,房桥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把杠头压在身底下,一边胡乱摸着,一边说着下流话。
杠头红着脸挣扎,又不敢挣扎得太剧烈,只能笑骂道:“艹,变态吧你,离我远一点!”
他不喜欢这样,也不想笑。
可是房桥带他一同上网、打牌、踢球……
从小,村里的小孩就不爱带他玩,哪怕他腆着脸,趴在地上给他们当马骑,偷他爹的烟出来孝敬大孩子。他们也会趁他不备,一溜烟的甩开他跑走,然后大笑着怪叫“雌婆雄!”
他们叫他雌婆雄的原因,是因为他矮,而且文静柔弱,打架就哭——杠头他爸很早就瘫痪了,家里只有他妈,没人给他出头。
所以出去打工之后,杠头就表现得特别凶悍,满嘴脏话,他很怕自己又成了孤零零一个。
可是很奇怪,一起打工的同乡,不知道看出来什么,都不爱跟他玩。
只除了房桥。
房桥也是本地人,当时在念职高,很爱跟他搭话,还带他去上网,认识了野猪哥一群人。他第一次有了“兄弟”,还是一群很凶悍的“社会人。”
他应该感激才对,但是他却越来越难受。
房桥喜欢叫他老婆,然后经常请一群同学吃饭,让“老婆”来结账,脏衣服臭袜子也丢给“老婆”去洗。
然后经常对杠头上下其手,摸他最隐私的部分,甚至开玩笑的顶撞——不,他很多动作已经大大超出了开玩笑的范畴。
但是在人前,他们似乎又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普通朋友都算不上,房桥会很自然的跟自己之前的兄弟勾肩搭背,完全忘记了杠头的存在。
这让杠头很难受。
他到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上了房桥,他只知道,房桥的存在好像填补了一些他内心的一些空洞。
——虽然只是错觉。
所以他写了那封信给房桥,尽量婉转——可他只有初中文化水平。
“房桥,你是真的把我当老婆吗?”
“如果是,我们就好。”
“如果不是,别老摸我那里,行吗?”
“看完之后撕掉。”
他想过房桥看完之后很多反应,可是唯一没想到的一种是,房桥勃然大怒,就像受到了什么侮辱一样。
他一脚踹在杠头腿上,怒骂道:“你是不是有病啊!变态啊你!”
当天夜里,杠头刚从打工的饭店出来,就看见了野猪,只说了一句话:“跟我走。”
野猪把他带到了一个巷子里,他才发现,巷子里都是人,房桥站在那,表情冷漠。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一只脚就踹在了他后腰上。
“去你妈的,死变态!”
无数只脚踹在杠头身上,连同无数污言秽语,他只来得及抱住头,蜷缩着身体,不停地求饶:“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
不知道打了多久,他像一只死狗一样倒在地上,人群散开来,房桥走过来,一口吐沫吐在他身上,嫌恶道:“真他妈恶心。”
真他妈恶心。
真他妈恶心。
杠头后,被饭店辞了,他本想换个地方找工作的,远远地离开这群人,可是这里东西是最便宜的,也是距离他家最近的——骑自行车一个小时,就能回村,他妈年纪越来越大,他不敢离太远。
他只能还在这附近找工作,穷人就是,连耍自尊的资格都没有。
房桥职高毕业,去了外面工作,可是野猪那群人还在,每次遇见了,他们就要把他“写情书”的事情拿出来,嘲笑一番,甚至心情好了,会像房桥一样把他压在身下,怪叫着:
真他妈恶心。
真他妈恶心!
杠头挥舞着拳头,拼了命的挣扎,他想把压在他身上这些杂碎,通通都砸烂!砸得稀巴烂!
可是一使劲儿,他就醒了,一轮冰冷的月色,正打在他鼻尖。
一摸脸,满脸都是眼泪,他叹了口气,抬头看了一眼,却发现门大开着,姜芬芳的床上没有人——
杠头一下子慌了。
很久以来,姜芬芳就是他的主心骨。
“老大?老大——”
他蹑手蹑脚的下楼,却发现姜芬芳正借着月色,打扫着一片狼藉的一楼。
杠头松了口气,道:“你大半夜不睡觉,怎么跑这里来了?”
姜芬芳道:“我洗了个澡,顺手收拾一下,毕竟是彭叔的房子,他是好人。”
杠头道:“你歇一会,我来吧。”
他开始打扫,姜芬芳坐在地上,抱膝看着外面,天色虽然还是一片漆黑,但凌晨的鸟叫声已经响起。
这一年,杠头十九岁,阿柚十八岁,而姜芬芳只有十六岁,是他们中最小的。
可是他们俩都心甘情愿的叫她老大,因为她最聪明,也因为,她是三个当中最有力量的人。
杠头读书少,他形容不好,他只觉得,自己就算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