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都市言情 > 悍警出狱:逆杀 > 第6章 法庭交锋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肃穆。国徽高悬,俯视着下方即将展开的、关乎一个人命运与法律尊严的激烈博弈。

    方默坐在被告席上,背脊挺得笔直。他的脸庞瘦削了一些,眼神却如同沉寂的火山,内里蕴含着压抑的火焰。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前面几排是各方关注此案的人士,后排则挤满了媒体记者。林晚和她的父母坐在离被告席不远的地方,林晚紧紧握着母亲的手,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她的目光几乎一刻都没有离开过方默。

    赵建国和一些派出所的同事也来了,他们穿着警服,面色凝重地坐在另一侧,与对面罗家那边衣着光鲜、气势逼人的阵仗形成微妙的对峙。

    审判长及两位审判员入席,宣布开庭。程序性地核实身份、宣读起诉书后,法庭调查阶段正式开始。

    公诉人,正是之前去过方默家的那位张检察官。他站起身,面向审判席,语气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审判长,审判员:本院指控被告人方默,在执法过程中,处置严重失当,过失致一人死亡,并故意伤害一人致重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被告席上的方默,继续道:“本案起因虽系治安纠纷,但被告人方默,作为一名受过专业训练的退役军人、警察,在对方部分人员已停止攻击、危险程度有所降低的情况下,未能冷静、克制地使用武力,导致被害人黑猴头部撞击马路牙子死亡;

    随后,更使用利器刺穿被害人狂犀肩胛,造成其重伤二级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依法不应认定为正当防卫,至少属于防卫过当,应依法惩处。”

    公诉方的立论清晰而尖锐,直接将方默的行为定性为“处置失当”和“过当”,避开了对方“暴力袭警”的核心前提。

    轮到方默的辩护律师发言了。赵建国动用关系请来的是一位以敢辩、善辩著称的刑辩律师,姓秦,五十多岁年纪,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眼神锐利。

    秦律师不慌不忙地站起身,先向审判席微微躬身,然后声音洪亮地开口:

    “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本案的定性存在严重偏差,未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案件事实。本案的根本性质,是一起恶劣的、有组织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案件!我的当事人方默,在整个事件中,始终处于被动防御和依法制止犯罪的状态,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他语惊四座,直接否定了公诉方的全部指控。

    “下面,我将结合证据,逐一驳斥公诉人的观点。”秦律师拿起一份材料,“首先,关于‘危险程度降低’一说,纯属主观臆断!请看现场同事王警官、张辅警的证词,以及我方当事人身上的伤痕鉴定——对方人数众多,手持钢管、砍刀、匕首等致命凶器,在公共场合公然截停警车,围攻警察!

    请问,在那种情况下,何来危险降低?我的当事人每一次反击,都是在生命受到直接、紧迫威胁下的本能反应!法律,不能要求一个身处刀光剑影中的警察,像外科手术一样精确计算自己的每一个动作力度和落点!”

    秦律师的声音带着激愤,目光扫过公诉人席,“黑猴的死亡,是一个令人遗憾的意外。但这个意外的根源,在于黑猴本人持凶器暴力袭警的行为!是其自身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后果!这个责任,怎么能由依法履职、自卫反击的警察来承担?这无异于让守护者流血又流泪!”

    法庭内一片寂静,只有秦律师铿锵有力的声音在回荡。林晚的眼中燃起一丝希望的火苗。

    “其次,”秦律师乘胜追击,“关于故意伤害狂犀。当时的情况是,黑猴刚死,狂犀这个身材魁梧、手持铁棍的悍匪,如同坦克一样从背后袭击我的当事人,目标直指后脑!这是赤裸裸的致命攻击!

    我的当事人在千钧一发之际躲过,随后反击,选择刺其肩胛非致命部位,使其丧失战斗力!这恰恰体现了我当事人极高的战术素养和克制!这是在阻止一起正在进行的、严重的暴力犯罪!如果这不叫正当防卫,什么叫正当防卫?难道要我的当事人站在那里,任由对方的铁棍砸碎自己的头颅吗?!”

    秦律师的质问,如同重锤,敲在每个人的心上。他成功地将视角拉回到了那个血腥、混乱的夜晚,让所有人去感受方默当时所处的绝境。

    “辩护人请注意你的言辞和情绪。”审判长适时地提醒了一句,但语气并不严厉。

    “抱歉,审判长,我有些激动。”秦律师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方默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对方暴力袭警是因,方默自卫反击是果。至于在激烈搏斗中造成的伤亡,是对方违法犯罪行为本身所蕴含的风险,这个风险,理应由违法犯罪者自己承担!不应转嫁给依法履职的警察!”

    第一轮的法庭辩论,秦律师凭借清晰的逻辑和充满感染力的陈述,隐隐占据了上风。

    接下来是举证质证环节。

    公诉方出示了现场照片、尸检报告、伤情鉴定,以及……那份关键的、改了口的证人李小雅的询问笔录。

    当书记员宣读李小雅的证词时,特别是听到“开玩笑有点过火”、“可能表述有些夸张”等字眼时,方默的拳头在桌下悄然握紧。林晚更是气得浑身发抖,几乎要站起来。

    “公诉人,”秦律师立刻要求质证,“这份证人证词,与她在事发当晚以及次日的首次证词存在根本性矛盾!辩护人想问,是什么原因导致证人在短时间内做出如此颠覆性的改变?证人是否受到了外界的压力或干扰?这份证词的证明力存疑,不应采信!”

    张检察官平静回应:“证人有权利修正自己的证词。其改变的原因,证人表示是当时情绪过于激动,记忆可能存在偏差。目前并无证据证明证人受到胁迫。其证词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具有证明力。”

    “相互印证?”秦律师冷笑一声,“与谁的证词印证?与那个同样‘记忆出现偏差’,甚至直接消失了的男服务员阿杰吗?还是与那些‘恰好’失灵的关键监控?”

    “辩护人,请注意你的推测性言论。”审判长再次提醒。

    秦律师深吸一口气,他知道在这一点上纠缠,没有直接证据很难推翻。他转而攻击另一个薄弱点:“审判长,我方申请传唤证人李小雅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及法庭的当面质询!”

    张检察官微微蹙眉:“公诉人认为没有必要。证人证言已经以笔录形式固定,且证人情绪可能不稳定,出庭可能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这关系到案件关键事实的认定!”秦律师据理力争,“仅仅凭借一份存在重大矛盾的书面证词,就否定之前清晰一致的证言,对被告人是极不公平的!法庭有必要当庭查明证词反复的真实原因!”

    审判长与两位审判员低声商议了片刻。

    “合议庭经过评议,驳回辩护人申请。证人李小雅可不出庭。”审判长最终宣布。

    这个决定,像一盆冷水,浇在了方默和支持他的人们头上。无法与关键证人对质,就意味着无法揭穿其改口背后的真相。

    秦律师的脸上闪过一丝失望,但他没有放弃。在后续对法医、对现场同事的质证中,他极尽所能地强化“对方暴力袭警的突然性、严重性”以及“方默行为的被动性、防卫性”。

    他甚至请来了一位刑侦和战术专家作为辩方证人,当庭阐释在那种被多人持械围攻的极端环境下,执法者判断力和控制力的局限性,以及方默所采取动作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在这种你死我活的瞬间,”专家强调,“法律不能苛求执法者做出完美无缺、毫发无伤的选择。生存,并制止犯罪,是唯一且最高的准则。”

    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控辩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秦律师拼尽全力,试图在法律的框架内,为方默撕开一道口子,争取那微乎其微的“正当防卫”认定。

    然而,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一股无形的、强大的压力始终笼罩在法庭之上。证据的“意外”缺失、证人的“合理解释”、以及某些程序上的微妙倾向,都像一道道无形的绳索,缠绕在方默的脖子上,越收越紧。

    休庭合议前,方默做了最后陈述。

    他站起身,目光平静地扫过审判席,扫过旁听席上那些熟悉和陌生的面孔,最后落在林晚满是泪痕的脸上。

    “审判长,审判员,”他的声音不高,却异常清晰沉稳,“我叫方默,曾是一名军人,现在是一名警察。穿上这身警服的那一刻起,我就发誓忠于法律,守护人民。那天晚上,我接到报警,去处理一起纠纷。我看到了无辜者被欺凌,看到了我的同事被围攻,看到了警车被截停,看到了砍刀和钢管向我袭来。”

    他顿了顿,仿佛在回忆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我做的,只是一个警察,一个人在那种情况下,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情——保护群众,保护同事,保护自己,制止犯罪。我从未想过要杀死谁,重伤谁。但如果时光倒流,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面对那些致命的攻击,我依然会反击。因为,那不是斗殴,那是战争!在战场上,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和战友的残忍。”

    他的目光重新回到审判席,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坚定:“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它应该惩罚的是罪犯,而不是惩罚那些在绝境中为了守护秩序而奋起反抗的人。我接受法律的审判,无论结果如何。但我恳请法庭,能够看到那天晚上发生的真相,而不是被扭曲、被粉饰后的‘事实’。”

    说完,他缓缓坐下,不再言语。

    法庭内一片寂静。他的陈述没有慷慨激昂,只有平静的叙述和坚定的信念,却比任何呐喊都更具力量。

    林晚早已泣不成声。赵建国和同事们眼圈泛红,紧紧咬着牙。

    审判长敲下法槌:“本案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宣判日期另行通知。”

    方默被法警带离法庭。在转身的瞬间,他与旁听席上罗灿那充满戏谑和恶意的目光短暂相遇。

    他知道,最终的判决,不仅仅取决于法律条文,更取决于那只看不见的、操纵着棋盘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