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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计划

    “装备在县衙武器库,去领。

    洛羽的声音简短而干脆。

    沈冲转身就走。

    洛羽看着他消失在鼓楼楼梯口的背影,转头对牛大壮说了一句。

    “跟着他,开库房。该给的都给上。”

    牛大壮应了一声,小跑着追了上去。

    半个时辰后。

    县衙内院武器库。

    沈冲站在一排排整齐码放的黑漆精钢扎甲面前,眼珠子几乎瞪出了眼眶。

    这些扎甲和他第一次在矮墙后偷看测试时见到的一模一样。

    甲片漆黑油亮,每一片都经过冲压成型,大小完全相同。

    甲片之间用精钢铆钉和牛皮绳编缀,活动自如且毫无松垮。

    沈冲伸手拎起一套,掂了掂。

    约三十斤。

    比京城军器局的制式铁甲轻了将近一半,但他清楚地记得,这种甲在测试中硬扛住了二十步外的三矢连弩齐射。

    “全套穿上。”

    牛大壮在旁边翻出了配套的冲压钢盔。

    钢盔呈圆顶形,前沿压低至眉骨,两侧延伸出护颊。

    后方有一块下垂的钢片保护后颈。

    沈冲接过钢盔扣在头上。

    严丝合缝。

    视野不受影响。

    “绣春刀还你。”

    牛大壮从另一个木架上拿下了三十把绣春刀。

    这些刀半个月前被保安队员从锦衣卫身上搜走后一直锁在库房里,保养得很好。

    沈冲拔出自己那把,刀身上的寒光在油灯下一闪。

    他又将刀插回鞘中。

    “另外。”

    牛大壮指了指角落里一排码放整齐的黑色短弩。

    “洛大人说,给你们配三矢连弩。每人两把,备箭一百二十支。”

    沈冲的手微微发颤。

    三矢连弩。

    他在采石场远远看过这东西的测试。

    扣动机关,三支精钢箭矢同时射出,五十步穿皮甲,三十步破铁甲。

    上弦速度快,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每分钟可以射出两轮六矢。

    这种武器交到锦衣卫手里

    沈冲咽了口口水。

    锦衣卫的校尉们是大明朝最精锐的近身格斗手。

    他们不缺刀法,不缺胆量。

    唯一缺的就是远程打击手段。

    京城配给他们的手弩射程只有二十步,精度感人。

    而这个三矢连弩的射程、精度和杀伤力,至少是手弩的十倍。

    “穿上甲,带上弩。”

    牛大壮的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情愿。

    虽然他已经认可了沈冲的人品和能力,但把最好的装备交给曾经的“俘虏”,这种感觉还是怪怪的。

    “洛大人说了,你们今晚的任务是出城清理北元斥候。杀一人,赏银十两,活捉一人,赏银二十两。”

    沈冲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不是因为银子。

    虽然十两银子确实不少。

    而是因为那种被信任、被委以重任的感觉。

    半个月前,他是被麻袋套头扔进采石场的囚犯。

    半个月后,他穿着全天下最硬的铠甲,拿着全天下最利的武器,接受全天下最慷慨的悬赏,去执行一个光明正大的杀敌任务。

    这种落差感,让沈冲的心脏在胸腔里猛烈跳动。

    他深吸了一口气。

    转身面对身后的二十九名锦衣卫校尉。

    这些人也已经换上了全套钢甲。

    黑漆甲片在油灯下闪著幽暗的金属光泽。

    冲压钢盔下是一张张黝黑精瘦的脸。

    半个月的采石场劳作让他们比在京城时更加结实。

    每日三餐管饱的红烧肉和排骨汤让他们的气色比在京城时更好。

    但眼神没变。

    那是锦衣卫特有的冷厉和敏锐。

    “弟兄们。”

    沈冲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

    “咱们在平遥县吃了半个月白饭。”

    “红烧肉,排骨面,烧鸡,牛肉。”

    “绩效奖金,工伤补贴,加班费。”

    “日子过得比在京城还滋润。”

    三十名校尉齐刷刷地点头。

    这是事实。

    “今晚,洛大人给了咱们一个还债的机会。”

    沈冲拔出绣春刀。

    刀身反射着火光。

    “城外有北元斥候在刺探平遥的底细。”

    “这些蒙古人想来抢洛大人花了一个多月建起来的一切。”

    “想来抢咱们每天吃的红烧肉和排骨面。”

    “想来杀那些在街上卖烧饼、扫马路、建房子的百姓。”

    他顿了一下。

    “咱们答应吗?”

    三十名校尉齐声低吼。

    “不答应!”

    沈冲的嘴角挑了一下。

    “那就出去,把那些斥候的脑袋给我带回来。”

    “杀一人赏银十两,活捉一人赏银二十两。”

    “但是。”

    沈冲的声音冷了下来。

    “安全第一,不许逞英雄,我要三十个人活着出去,三十个人活着回来。”

    “听明白了吗?”

    “明白!”

    沈冲将绣春刀插回刀鞘,转身走出武器库。

    三十名全副武装的锦衣卫鱼贯而出。

    黑漆精钢扎甲没有发出任何碰撞声。

    每一步都轻如猫行。

    这是锦衣卫的基本功。

    洛羽站在县衙大门口等着他们。

    火把的光照在洛羽的脸上。

    他看着眼前这支脱胎换骨的精锐小队,目光中带着满意。

    “沈百户。”

    “属下在。”

    “斥候一般在什么位置活动?”

    沈冲抱拳回答。

    “根据哨卡前两天的观察,北元斥候主要有三个活动区域。一是城北丘陵口的高处,可以远眺平遥城。二是丘陵西侧的树林边缘,那里可以观察到从城西工坊冒出的浓烟。三是官道两侧的低洼处,那里有几个废弃的田埂棚子,适合藏身。”

    洛羽点了点头。

    “三个点,每点多少人?”

    “白天一般两到三骑。夜里可能会撤回去,也可能留一两个人原地蹲守。”

    “你的计划?”

    沈冲已经想好了。

    “属下把三十人分成三组,每组十人。同时扑向三个据点。”

    “利用夜色和地形优势接近。进入三十步射程后,先用连弩齐射制造混乱。”

    “然后抽刀近战,不给对方上马逃跑的机会。”

    “每组留两人负责切断退路,防止漏网之鱼回去报信。”

    洛羽听完,沉默了两秒。

    “补充一点。”

    “大人请讲。”

    “蒙古人的马留下来,活的马。”

    沈冲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

    马是洛羽最缺的战略资源。

    平遥县的工业体系再发达,也变不出战马。

    “属下明白,尽量不伤马。”

    “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