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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像是换了个人

    杜佳茹完全不相信林兴邦所保证的。

    别说三转一响和三十六条腿了,单单两百块彩礼,这家伙就不可能拿得出来!

    这年月,城里那些工人们,一个月工资就三十来块顶了天。

    两百块,得是他们不吃不喝攒半年光景!

    更别提是她们仨,一人两百了!

    就算林兴邦今天就去县里找活干,一个月内也保准掏不出这么多钱来!

    除非他去抢银行。

    林兴邦深知现在多说无益,于是三两下穿好衣服,带着几分歉意地看向屋子里的三人。

    “一个月,就一个月时间。”

    “要是我做不到,你再拿刀砍了我,我也认了!”

    他还真不是在信口胡诌。

    当年他身无分文南下闯荡,都能闯出一片天来。

    如今带着前世所有记忆重生,若一个月连这些东西都置办不上,那他干脆死了算了。

    现在可是个遍地是黄金的时代。

    赚钱,对于他而言,实在太简单了。

    林兴邦穿好衣服之后,走到陈招娣面前,满眼温柔地问道。

    “娘,爹之前打猎用的火铳呢?”

    “我上山一趟,家里没啥吃的了,这些年都怪我,让你们吃了不少苦,我去弄些肉回来给你们补一补。”

    陈招娣见儿子对自己态度居然变得如此温和和孝顺,一时间也感觉恍若隔世一般。

    难道真是老头子在天有灵,让儿子变好了?

    “搁东屋柴火堆里呢,娘给你找找。”

    陈招娣赶忙说道。

    林兴邦摆摆手,有些歉意地开口。

    “娘,您腿脚不好,前两天还下了雨,我自己去翻翻就行。”

    “中午不用做我的饭,晚上准备吃肉。”

    “下午我带些肉去把明珠找回来。”

    他说完,径直就朝屋外走了出去。

    等木门关上的闷响传来。

    三人这才回过神来。

    杜佳茹有些懵地问了一句。

    “他是不是冲着什么了?”

    床上只穿着一件肚兜的苏婉君也是一脸懵地摇摇头。

    “昨晚办事的时候还好好的,早上起来就这样了,也没听着有黄皮子啥的来过啊。”

    杜佳茹叹了口气,有些同情地看着苏婉君。

    “苦了你了婉君,你一个城里长大的大小姐,长得还这么漂亮,嫁给这么一个浑蛋,要是以后有机会,还是回城里去吧,离这倒霉催的远些!”

    苏婉君闻言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苦楚。

    其他地方被判为黑五类的,很多都摘了帽子,偏偏自己父母依旧没信,她估计是没有希望了。

    回城?

    城里房子早就充公了,哪怕日后摘了帽子,估摸着也回不去。

    留在林家,虽然日子苦了点,每天还得被折腾一晚上,但好歹还能活着,得过且过吧。

    另一边。

    林兴邦已经从东屋柴火堆最里边,翻找出了一把被包裹在油纸里的老式火铳。

    早年林兴邦父亲林大山,可是东河乡有名的猎户。

    凭借一手精湛的打猎技艺,愣是在最苦的那几年,让东河乡百姓门隔三差五都能吃上肉。

    同样是因为林大山在乡里的威望,才让林兴邦打小就性格霸道,后来逐渐成了个混不吝。

    将油纸剥开,林兴邦握着那把还很新的火铳,轻声感慨了起来。

    “爹,是儿子不孝。”

    “要能早重生几年,没准您也不会死了。”

    “现在我既然重活一世,就一定不会让悲剧再重演,娘还有佳茹三姊妹和梦妮,我一定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林兴邦将那把火铳摆好,毕恭毕敬地朝着它磕了三个头,权当做是给已故父亲磕的。

    火铳现在是有了。

    就是不知道火药还好不好使,毕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

    他把角落里那个落了灰的火药牛角壶拿好,挎上火铳,便走出东屋朝厨房而去。

    从里边拿了一根火柴划燃,取出些许火药试了试。

    一点就爆燃!

    看来这些火药还能继续用!

    前世财富自由之后,他没少包机去非洲大草原上狩猎,所以国内虽然禁枪,但他依旧练得一手好枪法。

    不过老式火铳,和猎枪还不太一样。

    并非是传统意义上,装填子弹,直接击发就行。

    火铳需要将火药和弹丸分别装填,先将黑火药倒入枪膛里,再用通条进行夯实,然后再进行弹丸填充。

    非常麻烦,不过这年代,专业的猎枪倒是很少在他们这种乡下地方流通。

    火铳一般才是乡民们的常用热武器。

    林兴邦没怎么用过火铳,这次上山,他也没有太大的追求,能打几只野兔或者野鸡就行,要能碰上傻狍子就更好了。

    现在这个年月,禁猎几乎不存在,山林里的野物种类也十分繁多。

    东河乡西边的黑瞎子岭里,据说连黑熊和老虎都有,就是近些年来,出去找活干的人多,进山打猎的人少了,倒是鲜有听闻谁遇到过。

    但林兴邦小时候,可是亲眼见过父亲和乡里的其他几个猎户,扛回来过一只体型巨大的熊瞎子。

    希望这次进山,还是别碰到老虎黑熊这种大型猛兽。

    否则是他去捕猎,还是被捕猎,就不好说了。

    林兴邦穿过乡道,朝黑瞎子岭走去的半道上,一个贼眉鼠眼,长相十分猥琐的男人,贱笑着朝他走来。

    “兴邦哥,你这是干啥去?”

    “今晚哥几个攒了个局,玩儿一块钱的打迷糊,隔壁西岭乡的那个牛大壮也来,你来不?”

    这人名叫侯三孬,绰号孬猴,是之前和林兴邦一起鬼混的狐朋狗友之一。

    他不是什么好鸟,吃喝p赌,基本上占全了。

    并且这小子对杜苏婉君还有些歪心思,林兴邦现在对他出了嫌恶之外,没一点好感。

    “你们玩儿吧,以后有啥局也甭叫我,我不赌了。”

    他撂下一句话,就径直朝着黑瞎子岭方向走去,脚步丝毫没停,看都没有多看侯三孬一眼。

    侯三孬见他不上套,眼底闪过一抹不爽。

    今晚的局。

    其实是他和另外几个二流子特意给林兴邦做的,目的就是林兴邦的现任妻子苏婉君。

    苏婉君虽出身不好,但在十里八乡可算是顶了天的美女,城里姑娘,他们这些二流子以往是想都不敢多想。

    结果他们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林兴邦先骗回了家。

    因此侯三孬和另外几个色懒二流子,就寻思着抓住林兴邦好赌的特性,做个局,让他输个底掉,最后把苏婉君拿出来抵赌债。

    不说能把她娶回家,就算是睡一晚,也足够了!

    谁知道林兴邦今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说他不赌了?!

    侯三孬想再游说几句,可回过神来时,林兴邦已经不见了踪影。

    看来想把苏婉君那个美妞弄上炕,得另外想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