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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进山打猎,收获巨大

    林兴邦没多一会儿功夫,便一头扎进了黑瞎子岭里。

    盛夏林中,周围虫鸣声四起。

    他按照前世狩猎的经验,开始在林中寻找起猎物的踪迹,目标也很明确,就是一些中小型野物。

    忽然。

    一团金色光粒子凝成的光团,像是奇幻电影里的小精灵一样,凭空出现在林兴邦视线之内。

    他正好奇这是什么东西时。

    金色光团就开始朝着林中深处飘去。

    林兴邦当即追了上去,金色光团像是刻意在等他一样,飞飞停停,始终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

    约莫追了一刻钟时间。

    金色光团忽然悬浮在半空,眨眼间功夫,散成无数光粒,缓缓朝着下方落去。

    林兴邦视线顺着光粒落下的方向看去,顿时瞪大双眼!

    只见一头成年傻狍子,正在那里旁若无人地啃着草。

    而它身上,竟有不同程度的金光闪烁,其中心脏和头部的金光最亮,肺部次之,腿部最黯淡。

    林兴邦逐渐回过味来。

    难不成,这就是前世电视剧和网络小说里,出现的叫做金手指的外挂?

    他前世虽上了年纪,但一直对新鲜事物有所了解。

    自然是看过一些年轻人喜欢看的网文,知道其中一些桥段。

    当下他所看到那些明暗不同的金光区域,根据他的经验,应该是揭示了这头傻狍子的弱点所在。

    打心脏和头部,致命效果最佳。

    肺部次之,其他部位就没有那么好了。

    林兴邦有些兴奋,看来自己不仅是重生了,还拥有了普通人所没有的特殊能力!

    为了印证自己所想,他当即轻手轻脚地开始装填火药,快速夯实,然后填入了一枚大号弹丸。

    一切准备好。

    他二话不说,举起火铳瞄准那头袍子的心脏部位。

    此时这傻狍子还在啃食草木,丝毫没意识到有人拿枪对着它,倒是非常贴合它的名号。

    砰!

    一声枪响震动山林,大号弹丸脱膛而出,精准命中了那头傻狍子的心脏位置。

    傻狍子口中嚼着的草料还没咽下,便四腿一蹬,直直地倒在了杂草当中,四只蹄子还在不断轻微抽搐。

    林兴邦有些惊讶,他刚才貌似没瞄得很准,居然一枪就精准命中了?

    是运气,还是自己这个能力的另一个效果?

    伴随着傻狍子的死亡,之前落在它身上的光粒,开始重新汇聚成一团金色光球,漂浮在半空。

    林兴邦上前检查猎物,傻狍子身上就一处伤口,顺着弹孔往里边看去,还能看到已经被轰碎的剩下一部分心脏。

    这头袍子体型不算小,约莫有三十多公斤,刨去内脏和骨头,估计能出个十三四公斤的肉。

    收获倒是蛮不错!

    他也没想到,自己效率居然这么快,本想着赶在入夜前打几头野兔野鸡回去。

    结果上来就是一头傻狍子。

    要不见好就收吧,十几公斤的狍子肉,他们一家人够吃一个星期了。

    狍子皮和骨头拿到县城去,估计也能卖上点价。

    北方的冬天非常冷,狍子皮可是不错的制作冬衣的料子,以往东河乡就常有来收皮子的掮客,专门收这些中大型野物的皮毛去卖,近些年是少了些。

    至于狍子骨头,一些中药铺子会收,但价格林兴邦不太了解,到时可以去问问看。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

    半空中的金色光团,又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飞去。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

    林兴邦猜测,这附近估计还有猎物!

    既然来都来了,猎一只狍子是猎,多猎一只也是猎,到时要是家里吃不完,还可以拿到县城里卖给那些餐馆。

    之前他从几个狐朋狗友口中听说,这两年常有南方客商来北方买山货,倒腾一些红参,灵芝之类的珍稀中药材去南方买。

    他们在县城里吃饭,最喜欢点的菜,就是这些野味。

    于是他一咬牙,将那头狍子扛在肩头,脚步沉重地跟上金色光团,朝着黑瞎子岭更深出走去。

    好在没跑多远,也就不到三百米的距离,金色光团就在十多米外散成无数光粒落下。

    林兴邦眺望过去,双瞳一凝,脚步立即顿住,不敢再轻易动弹!

    因为此时十多米处,一头体长一米七八,通体长满了黑色硬毛,嘴边长着两根狰狞獠牙,膘肥体壮的野猪,正在林中闲逛。

    他小时候常听父亲和其他会猎户说起,一猪二熊三老虎,是猎户在林中最惹不起的三种动物。

    其中排在最前边的,就是成年野猪。

    此时这头野猪,显然已经嗅到了血腥味,正朝着林兴邦这边看过来。

    他见状赶忙装填火药,动作比之前要快上了好几分!

    那头大黑野猪似乎被林兴邦肩上的狍子血刺激到了,脚步逐渐加快地朝着他爆冲过来!

    若是被它撞到,不死也得重伤!

    万一倒地再被其踩踏到,那真就十死无生了!

    一人一猪之间的距离,正在不断缩小!

    为了行动方便,林兴邦耸了耸肩,将那头死透了的狍子甩在一旁,手上动作继续加快了几分!

    就在那头野猪即将冲撞到他前,林兴邦终于是先一步开了枪!

    砰!

    伴随着一阵硝烟飘起,疾冲而来的大黑野猪,瞬间被金属弹丸的巨大冲击力阻停了脚步!

    刚才他那一枪,直接命中了野猪的右眼,瞬间打爆了它的脑袋!

    林兴邦在确定那头野猪没了生息之后,这才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娘的!”

    “回头得弄把猎枪来,这狗艹的火铳,差点害死老子!”

    劫后余生的他,没忍住吐槽了一句。

    同时他惊喜的发现,那金色光团,作用貌似不仅是揭露猎物的位置,还能辅助他瞄准!

    刚才他情急之下,压根没时间进行瞄准,全程一直都盯着那头野猪的眼睛!

    结果随手一枪,居然真就命中了野猪的一只眼。

    但也说不准,或许是他走了狗屎运也不一定。

    回头有机会再验证一下!

    今天猎到了一头傻狍子一头野猪,已经足够,眼下还是先把猎物弄回家再说。

    狍子是好带,三十来公斤的东西,他扛着回去花不了多少力气。

    但那头大黑野猪,少说也有百来公斤,他一个人可折腾不回去,看来得回去喊人来扛了!

    找谁呢?

    那几个狐朋狗友肯定不能找,否则难保不会惹上点麻烦。

    东河乡的其他人,他基本上都得罪了个遍,想找人帮忙扛猎物,还真成了个问题!

    林兴邦心中思忖着,突然脑中想到了一个人。

    他家对门张屠户家的傻大儿,张勇!

    林家和张家在上一辈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但自从林兴邦把他爹活活气死之后,两家就断了来往。

    一是因为张屠户看不上林兴邦这个二流子,二是担心他把自家儿子带坏。

    不过林兴邦对张家人的印象很不错。

    这些年他这么混,若没有张家的暗中接济,杜家三姐妹和他老娘,早就要挨饿了。

    张屠户对林兴邦是一万个看不上,但同时也看不下去老友的老伴和儿媳妇孙女跟着吃苦。

    因此常会趁着林兴邦不在家的时候,让自家婆娘送些吃的过来。

    前世林兴邦还是在后来衣锦还乡时,才得知了这些事。

    如今他既然重活一世,自然得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借这次机会,争取缓和一下和他们两家的关系。

    有可能的话,林兴邦打算带着张勇一起赚钱,让张家一起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