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兴邦没多一会儿功夫,便一头扎进了黑瞎子岭里。
盛夏林中,周围虫鸣声四起。
他按照前世狩猎的经验,开始在林中寻找起猎物的踪迹,目标也很明确,就是一些中小型野物。
忽然。
一团金色光粒子凝成的光团,像是奇幻电影里的小精灵一样,凭空出现在林兴邦视线之内。
他正好奇这是什么东西时。
金色光团就开始朝着林中深处飘去。
林兴邦当即追了上去,金色光团像是刻意在等他一样,飞飞停停,始终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
约莫追了一刻钟时间。
金色光团忽然悬浮在半空,眨眼间功夫,散成无数光粒,缓缓朝着下方落去。
林兴邦视线顺着光粒落下的方向看去,顿时瞪大双眼!
只见一头成年傻狍子,正在那里旁若无人地啃着草。
而它身上,竟有不同程度的金光闪烁,其中心脏和头部的金光最亮,肺部次之,腿部最黯淡。
林兴邦逐渐回过味来。
难不成,这就是前世电视剧和网络小说里,出现的叫做金手指的外挂?
他前世虽上了年纪,但一直对新鲜事物有所了解。
自然是看过一些年轻人喜欢看的网文,知道其中一些桥段。
当下他所看到那些明暗不同的金光区域,根据他的经验,应该是揭示了这头傻狍子的弱点所在。
打心脏和头部,致命效果最佳。
肺部次之,其他部位就没有那么好了。
林兴邦有些兴奋,看来自己不仅是重生了,还拥有了普通人所没有的特殊能力!
为了印证自己所想,他当即轻手轻脚地开始装填火药,快速夯实,然后填入了一枚大号弹丸。
一切准备好。
他二话不说,举起火铳瞄准那头袍子的心脏部位。
此时这傻狍子还在啃食草木,丝毫没意识到有人拿枪对着它,倒是非常贴合它的名号。
砰!
一声枪响震动山林,大号弹丸脱膛而出,精准命中了那头傻狍子的心脏位置。
傻狍子口中嚼着的草料还没咽下,便四腿一蹬,直直地倒在了杂草当中,四只蹄子还在不断轻微抽搐。
林兴邦有些惊讶,他刚才貌似没瞄得很准,居然一枪就精准命中了?
是运气,还是自己这个能力的另一个效果?
伴随着傻狍子的死亡,之前落在它身上的光粒,开始重新汇聚成一团金色光球,漂浮在半空。
林兴邦上前检查猎物,傻狍子身上就一处伤口,顺着弹孔往里边看去,还能看到已经被轰碎的剩下一部分心脏。
这头袍子体型不算小,约莫有三十多公斤,刨去内脏和骨头,估计能出个十三四公斤的肉。
收获倒是蛮不错!
他也没想到,自己效率居然这么快,本想着赶在入夜前打几头野兔野鸡回去。
结果上来就是一头傻狍子。
要不见好就收吧,十几公斤的狍子肉,他们一家人够吃一个星期了。
狍子皮和骨头拿到县城去,估计也能卖上点价。
北方的冬天非常冷,狍子皮可是不错的制作冬衣的料子,以往东河乡就常有来收皮子的掮客,专门收这些中大型野物的皮毛去卖,近些年是少了些。
至于狍子骨头,一些中药铺子会收,但价格林兴邦不太了解,到时可以去问问看。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
半空中的金色光团,又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飞去。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
林兴邦猜测,这附近估计还有猎物!
既然来都来了,猎一只狍子是猎,多猎一只也是猎,到时要是家里吃不完,还可以拿到县城里卖给那些餐馆。
之前他从几个狐朋狗友口中听说,这两年常有南方客商来北方买山货,倒腾一些红参,灵芝之类的珍稀中药材去南方买。
他们在县城里吃饭,最喜欢点的菜,就是这些野味。
于是他一咬牙,将那头狍子扛在肩头,脚步沉重地跟上金色光团,朝着黑瞎子岭更深出走去。
好在没跑多远,也就不到三百米的距离,金色光团就在十多米外散成无数光粒落下。
林兴邦眺望过去,双瞳一凝,脚步立即顿住,不敢再轻易动弹!
因为此时十多米处,一头体长一米七八,通体长满了黑色硬毛,嘴边长着两根狰狞獠牙,膘肥体壮的野猪,正在林中闲逛。
他小时候常听父亲和其他会猎户说起,一猪二熊三老虎,是猎户在林中最惹不起的三种动物。
其中排在最前边的,就是成年野猪。
此时这头野猪,显然已经嗅到了血腥味,正朝着林兴邦这边看过来。
他见状赶忙装填火药,动作比之前要快上了好几分!
那头大黑野猪似乎被林兴邦肩上的狍子血刺激到了,脚步逐渐加快地朝着他爆冲过来!
若是被它撞到,不死也得重伤!
万一倒地再被其踩踏到,那真就十死无生了!
一人一猪之间的距离,正在不断缩小!
为了行动方便,林兴邦耸了耸肩,将那头死透了的狍子甩在一旁,手上动作继续加快了几分!
就在那头野猪即将冲撞到他前,林兴邦终于是先一步开了枪!
砰!
伴随着一阵硝烟飘起,疾冲而来的大黑野猪,瞬间被金属弹丸的巨大冲击力阻停了脚步!
刚才他那一枪,直接命中了野猪的右眼,瞬间打爆了它的脑袋!
林兴邦在确定那头野猪没了生息之后,这才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他娘的!”
“回头得弄把猎枪来,这狗艹的火铳,差点害死老子!”
劫后余生的他,没忍住吐槽了一句。
同时他惊喜的发现,那金色光团,作用貌似不仅是揭露猎物的位置,还能辅助他瞄准!
刚才他情急之下,压根没时间进行瞄准,全程一直都盯着那头野猪的眼睛!
结果随手一枪,居然真就命中了野猪的一只眼。
但也说不准,或许是他走了狗屎运也不一定。
回头有机会再验证一下!
今天猎到了一头傻狍子一头野猪,已经足够,眼下还是先把猎物弄回家再说。
狍子是好带,三十来公斤的东西,他扛着回去花不了多少力气。
但那头大黑野猪,少说也有百来公斤,他一个人可折腾不回去,看来得回去喊人来扛了!
找谁呢?
那几个狐朋狗友肯定不能找,否则难保不会惹上点麻烦。
东河乡的其他人,他基本上都得罪了个遍,想找人帮忙扛猎物,还真成了个问题!
林兴邦心中思忖着,突然脑中想到了一个人。
他家对门张屠户家的傻大儿,张勇!
林家和张家在上一辈关系还是非常不错的,但自从林兴邦把他爹活活气死之后,两家就断了来往。
一是因为张屠户看不上林兴邦这个二流子,二是担心他把自家儿子带坏。
不过林兴邦对张家人的印象很不错。
这些年他这么混,若没有张家的暗中接济,杜家三姐妹和他老娘,早就要挨饿了。
张屠户对林兴邦是一万个看不上,但同时也看不下去老友的老伴和儿媳妇孙女跟着吃苦。
因此常会趁着林兴邦不在家的时候,让自家婆娘送些吃的过来。
前世林兴邦还是在后来衣锦还乡时,才得知了这些事。
如今他既然重活一世,自然得有恩报恩,有仇报仇!
借这次机会,争取缓和一下和他们两家的关系。
有可能的话,林兴邦打算带着张勇一起赚钱,让张家一起过上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