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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银额马》(求首订!)

    狄更斯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些神秘与诗意。

    米歇尔简单讲述起了这个故事的情节。

    “在英国的达特穆尔,每年都会举行一次着名的威塞克斯杯赛马大会。”

    “然而,就在大赛前夜,一匹名叫“银额”的冠军赛马离奇失踪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驯马师在荒野里被发现,头部受到重击,当场毙命。”

    “这个离奇的案件,一下子连续占据了好几天伦敦报纸的头条。”

    迈克尔和狄更斯听到这里,都屏住了呼吸。

    这个故事的开篇就充满了悬念,一下子抓住了他们的心神。

    而且这个驯马师的结局,和眼前的景象何其地相似.

    让他们极有代入感.......颇有种现场断案的感觉..

    “当地的警探,一个名叫格雷戈里的人,很快介入了调查。他逮捕了一名名叫辛普森的嫌疑人,因为辛普森在案发当晚曾潜入马厩。至于凶器嘛,就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杖。”

    毕竟,手杖可是集实用性、美观性、致命性于一体的绅士版物理学圣剑...

    “当然据他所说,他只是个赛马探子,并没有犯案。”

    就怪你取这个名字了,辛普森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就是凶手嘛。

    米歇尔讲到这里,心里忍不住吐槽。

    “福尔摩斯在报纸上看到了这则新闻,他本以为这是一件简单的案件。。于是,他决定亲自出手,带着华生,来到了达特穆尔。”

    “看来这个辛普森不是真凶啊。”

    狄更斯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自己就是华生,跟随着福尔摩斯亲临现场破案。

    米歇尔没有正面回答。

    而是微微一笑,享受着这种掌控听众情绪的感觉。

    能够让狄更斯沉迷其中,让他的成就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是的,因为狗没有叫。

    1

    “啊?”

    狄更斯听到这里有点懵,完全没有懂狗叫不叫和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间的联系..

    “福尔摩斯到达现场后,他首先注意到的是,马厩的看门狗在案发当晚,竟然没有发出任何叫声。”

    “这让他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一定是狗熟悉的人。

    “狗熟悉的人?”

    迈克尔重复了一遍,虽然他不是专门的警探,但他的记者直觉告诉他,这其中蕴含着非同寻常的逻辑......

    “没错。”米歇尔点了点头。

    “辛普森是一个陌生人,如果他潜入马厩,看门狗一定会狂吠不止。”

    “但狗没有叫,这说明凶手是马厩里的人,或是经常出入马厩的人。

    这正是《银色马》最标志性的贡献,也是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范式!

    反常的“无”比可见的“有”更有价值。

    而真相往往藏在“本该发生却未发生”的细节里。

    优秀的侦探不是看见更多未知的信息,而是在已有的线索中看见缺失与反常!

    听到这,狄更斯和迈克尔都陷入了深思。

    总觉得,米歇尔这套推理逻辑似乎带来了一些更为新颖的理念。

    “接着,福尔摩斯又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火柴棒以及一把手术刀,刀刃上留有血迹。警探认为这是驯马师与凶手搏斗时留下的...

    ”

    “而那天,马倌之所以昏睡,正是那天的晚餐,添加了鸦片酊!”

    听到“鸦片酊”这个词,迈克尔和狄更斯都不由得一震,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远处那匹仍在不安躁动的“公爵”。

    现实的悲剧与故事的巧妙重合,在此刻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难道凶手是驯马师的太太?”狄更斯提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不。”

    米歇尔则是摇了摇头。

    ”的驯马师身上。

    就是死去的那位...

    “可是驯马师自己又怎么会死呢?凶手怎么会是受害者呢?”迈克尔追问道。

    “因为这位驯马师是一个赌徒,他欠下了巨额赌债,还在外面金屋藏娇。”来做一场惊天骗局。”爆冷输掉,他早已下了重注,计划从中获利。”

    包养小三、赛马作弊、喂人鸦片,黄赌毒他是一样不差呀。

    珍惜生命,远离黄赌毒!

    “驯马师为了实”的肌腱,让它轻微跛足。却没想到他划亮火柴的动作,却让赛马受惊,一脚爆头。”

    “那些伤口,都是驯马师抽搐时候自己弄伤的。”

    “至于为什么要让马倌昏睡嘛,因为切的时候马会高声嘶鸣,他怕惊醒马倌。”

    “驯马师甚至还提前做了准备,他家羊圈里跛脚的羊,就是他练习的成果...

    ”

    ”在哪,福尔摩斯最终在附近的一个驯马场里找到了它。正是罗斯爵士的一位“好心邻居”

    “最后,比赛顺利进行。”顺利拿到了冠军。”

    米歇尔的故事讲完了,众人陷入了一片沉寂。

    迈克尔和狄更斯,都象是被施了魔法一般,一动不动。

    他们没有想到,米歇尔的才华居然如此离谱。

    刚刚发生在他们眼前的悲剧,那匹被药物折磨的“公爵”,那倒在血泊中的骑手......

    所有的痛苦和不公,竟然能被米歇尔在短短的时间内,构思成一个如此精巧、如此引人入胜的侦探故事!

    尽管只是粗略的情节,没有具体的描写,但这个故事本身已经足够迷人!

    “我的天呐!”

    狄更斯第一个打破了沉寂,他脸上的表情流露出一种深切的敬佩。

    “米歇尔,你.......你简直是个怪物!刚刚发生的一切,你竟然能把它变成一个如此精彩的故事!”

    迈克尔也回过神来,他看着米歇尔的眼神中充满了震撼。

    他知道米歇尔有天赋,但没想到这份天赋竟然如此强大,强大到能将现实的残酷,瞬间转化为文学的魅力。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迈克尔喃喃自语。

    他无法想象,一个人的大脑是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将零散的线索和现实的刺激,编织成一个如此完整且富有逻辑的故事。

    “这篇《银色马》...

    “”

    狄更斯激动地在客厅里来回踱步,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被这个故事所占据。

    “它不仅是一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它更揭露了赛马场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黑暗!

    往深处想,还和英国赛马背后作弊成风的现状不无关系..

    迈克尔也重重地点头,他的眼中闪铄着新闻人特有的敏锐。

    “没错!这不只是一个故事!它会让整个伦敦,不,整个英国,都重新审视赛马这项运动!”

    米歇尔看着他们激动的样子,心中也涌起一股强烈的创作冲动。

    这篇故事情节设计极为精妙,短短的篇幅中却蕴含了三重反转!

    第一重反转就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加害者!毕竟在常规逻辑中,受害者往往得到更多的同情,而忽视了受害者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的角色。象这篇案件中的驯马师一样。

    第二重反转就是,杀人与偷马并不是同一个案子,这也是当地警探徒劳无功的重要原因......而福尔摩斯却能看出这一点,这也是他这么快能够打开局面的原因。

    而第三重反转嘛,就是凶杀案的凶手并不是人。谁能想到,动物居然是杀人凶手呢?

    其实这个情节,应该是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在1841年的《莫格街凶杀案》里面首创的.....一只红毛大猩猩是杀人凶手..

    当然,现在就是福尔摩斯首创的了!

    米歇尔将故事的主体情节和今天的经历相结合,去除了原文中福尔摩斯戏弄马主的情节。

    这算是原文当中的bug,毕竟现在的英国赛马并不允许易容参赛..

    他知道,这个故事,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

    更是为了那些在黑暗中挣扎的无名者,为了那些被金钱和权力所践踏的生命。

    如果能让这个世道好一点,马匹、骑手、驯马师能够得到一点点善待,那这篇作品就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