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历史军事 > 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 第七十九章 这一拳,两百年的功力!(求首订!)

第七十九章 这一拳,两百年的功力!(求首订!)

    回到伦敦,米歇尔就带着强烈的创作欲望开始了《银额马》的创作。

    两天后,这篇稿件便完成了。

    这当然不是米歇尔不努力。

    没办法,虽然《银额马》在福尔摩斯系列里面算是篇幅较短的。

    但在这个写作全靠“手搓”的时代,写书依然是一件脑力与体力兼具的事情。

    看来有机会,一定要把打字机搞出来。

    给这个时代,一点“触手怪”的震撼...

    米歇尔转动着发酸的手腕,一边心想。

    “米歇尔,你居然出来了。看来你的稿子写的差不多了。”

    这天,迈克尔的声音从门外传来。

    随后门被推开,他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哦,迈克尔,你来了。”

    米歇尔伸了个懒腰,发出骨骼咯吱作响的声音。

    “新鲜出炉的午餐,快吃吧。

    迈克尔放下食盒,眉毛扬了扬。

    知道米歇尔在闭关写稿,这两天的伙食都是迈克尔带过来的。

    当然,从饭菜的口味来看,米歇尔严重怀疑是从狄更斯家打包过来的。

    米歇尔拿起手稿,递给了迈克尔。

    “帮我把这篇手稿送给查尔斯。”

    早在纽马克特,米歇尔就决定将《银额马》发表在二月份的《本特利月刊》

    上.

    《银额马》完稿,摆在米歇尔面前的,就是回伦敦大学的演讲了。

    米歇尔也需要一些时间,好好打磨一下演讲的内容。

    迈克尔接过手稿,他没有多问,只是拍了拍米歇尔的肩膀。

    “放心吧,我会办妥的。你只需要专注于你的演讲就行。”

    米歇尔点了点头。

    迈克尔的承诺无疑让他放松了不少。

    虽然演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他已经想好了该讲些什么新东西了。

    只是还需要丰富一下细节。

    他已经在伦敦文坛站稳了脚跟,是该给大英一点新时代的震撼了。

    这也是米歇尔重返伦敦大学演讲,最重要的意义。

    时间飞逝,转眼间就到了周三,和约瑟夫教授约定的日子。

    1837年的伦敦大学,在英国高等教育中,地位十分特别。

    要知道,此时的牛津剑桥可是要宗教审查的,背景不好的统统别想进来,说是“修道院大学”也不为过。

    而伦敦大学呢,则是第一所面向中等阶层家庭,不进行信仰审查,允许出生自任何宗教背景的年轻人入学的世俗大学。

    假如你不信教,背景又不好,又想上大学,那伦敦大学就是你唯一的选择......

    也因此,这所大学是出了名的“穷鬼和异端的聚集地”,里面汇聚了不少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学生和教授。

    这也是米歇尔接受来此演讲的原因之一.....

    就在去年年底,伦敦大学和它的死对头伦敦国王学院合并,诞生了后世伦敦大学的雏形。威廉四世颁发了皇家特许状,正式创立了伦敦大学,同时也解决了两校长期无法合法授予学位的困境。

    是的你没有听错,之前的伦敦大学仅仅是作为一个教育机构存在,没有正式的大学地位,也没有颁发学位的权力...

    通常在课程完成后,伦敦大学的学生只能获得一张课程完成证书,证明自己确实从伦敦大学完成了学业......

    听上去,象极了上一世的网课结课证书..

    任何一个学校都有保守派,哪怕是伦敦大学这种相对开放的大学也不例外。

    虽然约瑟夫教授极力推崇米歇尔,在听到米歇尔将来伦敦大学演讲的消息后,伦敦大学中,还是有不少自命清高的“学院派”教授或傲慢的贵族学生不以为意。

    毕竟,在他们看来:“一个连毕业证都没有的通俗小说家,也配站在神圣的讲台上?”

    格兰特.米切尔就是其中最坚决的一个。

    格兰特是伦敦某位伯爵的私生子,家境极为优渥。

    但私生子就是私生子,虽然伯爵宠他,但剑桥牛津什么的还是别想了...

    格兰特只能来到了在他眼里都是“下等人”的伦敦大学...

    在伦敦大学语言与文学系里,格兰特自诩是学生中的“领袖”,是正统古典文学的继承人。

    他总是穿着最体面的衣服,用最华丽的辞藻,发表着自以为高深的见解。

    事实上,只有一群凑过来巴吉他的跟班围着他..

    说起来,格兰特还是米歇尔的同学咧。

    但正是同学,才让格兰特越发厌恶米歇尔。

    因为格兰特的文笔平庸至极,作品常常辞藻堆砌,空洞无物。

    而当时的米歇尔,虽然穿着破旧的廉价西装,却总能写出让约瑟夫教授惊叹的文本。

    尤其是约瑟夫教授曾当着全班的面,拿米歇尔的随笔批评格兰特的作业“华而不实”,这让心高气傲的格兰特怀恨在心。

    所以当米歇尔家庭破产、交不起学费时,格兰特不仅没有同情,反而带头孤立他。

    那些曾经与米歇尔交好的同学,在格兰特的煽动下,也渐渐疏远了他。

    米歇尔离开学校那天,格兰特曾冷嘲热讽:“平民就该回到阴沟里去,文学不是你这种穷酸鬼玩得起的。

    这让格兰特爽了很久。

    在他看来,米歇尔的一生也就这样了。

    直到前不久,约瑟夫教授常常拿米歇尔的作品当成范文分析。

    这让格兰特像吃了屎一样难受。

    俗话说,你若安好,便是晴天霹雳。

    这个法国移民的后代,居然靠通俗故事火了。

    米歇尔越火,格兰特的心里就越发憋屈。

    更为恼火的是,他居然拿米歇尔一点办法没有。

    毕竟,出了学校,谁认他这个伯爵的私生子呢?

    所以当得知米歇尔要回学校演讲的时候,格兰特发誓,一定要给这个法国佬一点颜色瞧瞧。

    而且,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

    借着狄更斯的马车,米歇尔回到了伦敦大学。

    马车停在熟悉的教程楼前,他下了车,目光扫过那些哥特式的尖顶和厚重的石墙。

    曾经,这里是他憧憬的知识殿堂,也是他因为贫困不得不离开的地方。

    那些日子,他穿着破旧的衣服,走在这些砖石铺就的路上,心里满是无奈和不甘。

    现在,他回来了,身份已经截然不同。

    校园里,学生们行色匆匆。

    不少人注意到这辆停下的马车,也认出了走下来的米歇尔。

    “这不是那个米歇尔吗?”

    “就是他,听说以前交不起学费,被学校赶出去了。”

    “他怎么回来了?还听说他在小报上写些街头巷尾的故事,这也有脸来?”

    “也不是这样,听说他诗歌写得很厉害,得到了伯爵夫人的赏识咧。”

    窃窃私语像潮水一样,从四面八方涌来。

    米歇尔只是平静地听着,嘴角勾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弧度。

    这些话,他早就预料到了。

    这时,一个身材高大、穿着考究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神色傲慢。

    米歇尔一眼就看到了自己前身的“老熟人”,格兰特.米切尔。

    “勒布朗先生,欢迎回到伦敦大学。”

    格兰特的声音带着显而易见的嘲讽。

    “我是格兰特.米切尔,是今天负责接待您的人。”

    格兰特看着许久不见的米歇尔,就连他也不得不承认,米歇尔这个穷学生的外表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从那个贫穷懦弱的学生,变成了一位充满自信的绅士。

    但好在,格兰特很快就找到了突破口...

    在看到米歇尔这身特别的礼服后,格兰特忍不住开口嘲讽:“勒布朗先生,您这身奇装异服是你家乡的新时髦?还是你根本不懂什么叫体面?”

    “按我看,这身衣服和您的血统一样,不伦不类。”

    格兰特说着还刻意提高了音调,一下子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

    米歇尔算是学校里的名人了,他的法国血统自然也不是什么秘密。

    在围观的人群中,修养好的只是嘴角微微上扬,刻薄一些甚至直接大声笑了出来。

    面对格兰特的贴脸开大,米歇尔却没有感到任何窘迫,甚至脸上的表情都没有发生变化。

    他只是也提高了音量,朗声回答道:“我的血脉至少能够数到我祖父这辈,您的血统就不知道了,因为您搞不清您的父亲究竟是谁。”

    这句话话语刚刚落下,全场安静,随后则是山崩海啸般的狂笑!

    米歇尔这一嘴实在太过超前。

    事实上,直到21世纪,如果在外网冲浪和老外刚正面,他们最怕的也是这两句话。

    第一个是,你没有朋友,你的朋友都不喜欢你。

    而第二个嘛,就是你不知道你爸爸是谁。

    放在当今,简直是核武器一般的存在....

    拳来!拳贯古今!

    这一拳,足足两百年的功力,就问你接不接得住!

    PS:两更六千字先送上,栗子继续写,争取八点前写完剩下的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