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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章 让整个伦敦沉默的男人

    正如一位伟人所言:“党内无派,千奇百怪。”

    文学艺术自然也是划分为了种种主义。

    如果从宏观的历史角度来说,正如“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这些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一般,文学家们也要在一面旗帜下汇聚,凝聚成力量去推动思想的进步。

    但其实,本质上说白了,就在抢夺话语权。

    文学圈就这么大块儿地,你的话语权多了,我的话语权不就少了?

    不干掉上面的大佬,哪来的地方给你出头?

    所以新人报团取暖是很有必要的......而这时候,“主义”

    正如米歇尔所意料的那样,除了《伦敦快讯》这种米歇尔的铁杆,伦敦的舆论界对米歇尔的新理论的态度反响相当一般。

    反而把报道的重点放在了米歇尔戏剧性的演讲过程中..

    这文学圈的天是真他喵的黑啊......什么时候才能亮起来啊..

    看来自己还得继续沉淀沉淀....

    就这样,时间过去了好几天。

    转眼间,新一期的《本特利杂记》就要发售了。

    这天清晨,天还未亮透,伦敦的街头就上演了难得一见的奇景。

    以往只有在“王室庆典”或是“面包骚乱”时才会出现的长队,此刻密密麻麻地盘踞在各大报摊前。

    队伍里的人来自伦敦的每一个角落,彼此的身份差距悬殊。

    然而此时,他们却出现在了同一个队伍中。

    这里面,有穿着还算讲究,哈着白气,替主人排队的马车夫。

    也有裹紧了单薄外衣,冻得瑟瑟发抖,靠一身正气取暖的码头工人。

    甚至还有几个明显是工厂学徒的半大孩子,攥着好不容易一起凑齐的硬币,踮着脚焦急地向前张望。

    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同一种情绪。

    那是一种焦灼的等待与期盼。

    大半个月了!

    该死的米歇尔,你知道,这些日子我们是怎么过的吗?

    整整大半个月,整个伦敦都在为了那个该死的“RACHE”而疯狂!

    上半部《血字的研究》连载留下了一个太过刁钻的钩子,把所有读者的心都悬在了半空中。

    这简直就象蚂蚁在身上爬一般难受.....

    凶手到底是谁?

    那个叫福尔摩斯的奇怪侦探,究竟要如何解开这个谜题?

    这些都牵动着全伦敦读者的心。

    来了!

    当第一辆运送杂志的马车出现在街角时,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了一阵骚动。

    报童们甚至来不及叫卖,就被汹涌的人潮团团围住。

    硬币叮叮当当地砸在木板上,一叠叠崭新的杂志以惊人的速度消失..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整个伦敦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氛围。

    拿到杂志的人,没有一个发出胜利的欢呼。

    他们的第一反应,出奇地一致。

    无论是坐在马车里,立刻点亮了煤油灯的绅士,还是随便找了个台阶蹲下的苦力。

    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翻开了杂志,找到了那一页。

    然后,世界安静了。

    整座城市似乎被按下了暂停键。

    马车夫忘记了催促马匹,任由车辆停在路中央。

    吃着早餐的绅士忘记了咀嚼,任由嘴里的熏肉变得冰冷。

    办公室的书记员们,完全无视了上司愤怒的咆哮。

    伦敦只剩下了一种声音,那就是纸张翻动的“沙沙”声。

    读者们带着自己这大半个月来五花八门的猜测,一头扎进了故事的下半部分。

    他们跟着福尔摩斯的脚步,重新审视着那些他们早已烂熟于心的线索。

    墙上的血字....

    ...现场的烟灰.......出租马车的车辙印记...

    当看到福尔摩斯用那冷静到近乎残酷的“演绎法”,将所有看似无关的细节串联起来。

    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揭开真相时,无数读者感觉自己的头皮都要炸开了!

    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觉直冲天灵盖!

    “原来是这样!”

    一个年轻的银行职员在办公室里失声惊呼,立刻引来了同事们诧异的注视。

    但他毫不在意,只是用一种近乎颤斗的声音喃喃自语:“天啊.......所有的线索........原来都藏在上半部里!”

    是的!

    这才是最让人震撼的地方!

    作者米歇尔根本没有在下半部凭空捏造任何新的线索!

    所有的伏笔,所有的关键,都明明白白地写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们自己,就象故事里苏格兰场那两个愚蠢的警探一样,彻彻底底地视而不见了!

    这种感觉太奇妙了。

    就好象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灵魂深处却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一种被智慧和推理彻底征服的,酣畅淋漓的爽快!

    这样的故事在伦敦无数的场景中上演着..

    “混蛋!我怎么就没想到!”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老杰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飞溅。

    他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测而脸红。

    西区的诊所里,托马斯医生遵循了自己的诺言。

    专门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时间。

    当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无与伦比的成就感填满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

    “就是如果米歇尔不断章就好了!”

    整个伦敦,在这一刻,都沉浸在这种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冲击之中!

    如果说《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弹,将所有人的脑子都炸得嗡嗡作响。

    那么,同期连载的另一篇短篇小说《银额马》,则象一把锋利的刀刃,精准地剖开了他们思维的盲区。

    短小的篇幅,但同样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银额马》是完整的一篇。

    没有断章!可以一次看个爽!

    当读者们心满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犹未尽地翻到下一篇。

    当看到《银额马》这个标题时,他们本以为这只是个餐后甜点。

    可当他们读到福尔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个着名的问题时,刚刚平复下去的头皮,再一次绷紧了。

    “有没有什么别的细节,是你觉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间的不寻常举动。”

    “在那天夜里,狗的反应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没有什么异常反应啊。”

    “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没有异常就是最大的异常!

    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这段对话,象一道闪电,劈开了所有读者的思维定式。

    原来,没有发生的事情,居然比发生的事情更重要!

    这个理念实在太过新颖,太过震撼,以至于很多人反复读了好几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紧接着,一股狂热的模仿浪潮,毫无征兆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闪电街的廉价酒馆里,气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们不再鉴证或是抱怨工钱,而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彼此。

    “老杰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点是红色的,而且质地很粘。”

    曾经的书记员汤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镜,学着福尔摩斯的腔调分析起来。

    “根据我的推断,你早上一定去过泰晤士河下游的砖厂附近,因为只有那里的土壤是这样的。”

    老杰克愣了一下,随即大怒:“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帮隔壁寡妇修了烟囱!”

    “哦?”汤姆的眼睛亮了。

    “那么你袖口上这块不起眼的白色灰渍,想必就是烟囱灰了?”

    “还有你和寡妇的故事该说说了.

    “”

    酒馆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笑。

    伦敦的街头巷尾,在一夜之间,涌现出了无数个“野生福尔摩斯”。

    人们开始热衷于从朋友的衣着、谈吐、甚至是怀表上的划痕里,查找所谓的“线索”,并进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尽管这些模仿大多以笑话收场,但所有人都乐此不疲。

    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和他那独特的思考方式,已经成了一种新的时尚。

    其风靡程度,甚至超过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里的双头怪鱼.

    然而,当全伦敦的民众都沉浸在这场“全民侦探”的游戏中的时候。

    在伦敦有一个地方,却是一片愁云惨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