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武侠修真 > 家師元十三限 > 第879节
    “身劍合一,這是不愁門林家的絕技。”

    方歌吟見多識廣,一下子認出來了,不過沒有片刻遲疑,迎了上去。

    “身劍合一”確實是不愁門林家至高絕技,這門武功是林鳳公所創,後來被林晚笑的哥哥林遠笑,也便是如今的不愁門門主所學會。

    早前,陳元在不愁門的時候,林遠笑為妹妹林晚笑打抱不平,曾用此招與陳元交手。

    林晚笑早已將林鳳公的武功全部告訴給了他,林家至高無上的絕技“身劍合一”,陳元當然也是知曉的。

    卻沒有修煉。

    倒不是不強,而是對於陳元來說,是食之無味的雞肋。

    但這一刻,他將雞肋撿了起來。

    因為現在他的攻擊手段實在太少,此功法配合血河劍法來用,簡直天作之合,正好可以幫他化解這份危機。

    所以,陳元使出來了。

    血光沖天,形成一跟血柱,然後變成一口血色的巨劍,直奔方歌吟而來。

    這一擊好似有開天闢地的神威。

    方歌吟咿D龍門神功,將血河神掌的威力提升到了極致,以強碰強,以堅攻堅,看哪一個更強更強。

    結果:

    方歌吟的血河神掌被破。

    陳元又一次令方歌吟驚訝。

    方歌吟不得已,拿出真正的絕招。

    

    第879章 神州結義

    方歌吟拿出真正的絕活。

    血河劍法雖然利害,曾一度被稱作天下第一劍法,但不是方歌吟真正的絕招。

    血河神掌雖然霸道,曾一度公認天下第一掌功,但也不是方歌吟真正的絕招。

    血河派還有三種功夫,這三種功夫則正是血河派為何多年來被公認為天下第一大派,這也是為何血河派的諸多掌門人被公認為天下第一高手的真正原因。

    這三種功夫分別是:

    解牛刀。

    餘地鞭。

    還有遊刃箭。

    世上真有解牛刀、餘地鞭、遊刃箭,此三種事物又被稱作血河三寶,唯血河派掌門人放能持有。

    至於曾在江湖上鬧得腥風血雨的血河車,“幽冥血奴”蕭蕭天曾馳騁天下,翱翔九天的血翼,比起這三種至寶還要遜色不止一籌。

    方歌吟拿出了他真正的絕招。

    金光燦燦。

    他的手中多了一口短刀。

    正是解牛刀。

    當解牛刀在手的時候,也代表一件事:

    方歌吟打算施展血河派最厲害的三種武功之一的解牛刀法。

    不錯。

    血河派是有刀法。

    而且不止一種刀法。

    但是,沒有一種刀法被稱作血河刀法。

    原因有二:

    一,血雨派的傳承也同樣悠久,到了如今已傳承至第十五代掌門人,他們自創的血雨刀法威震天下。假若血河派的刀法被稱作血河刀法,難免會將兩者聯絡在一起。

    血河派雖然從不怕事,但也不願平白成為眾矢之的。

    二,能有資格稱得上血河刀法的,必然是要媲美血河劍法,且有血河特性的刀法,否則縱然稱上血河刀法,也沒有任何意義。

    縱觀血河派的十多種刀法,卻沒有一種達成這兩點要求,故而血河派沒有血河刀法。

    然而解牛刀法卻是一門極可怕的刀法,比起衛悲回自創的血河劍法非但不遜色,而且在精妙之處還要更上一層樓。

    解牛刀法以解牛刀來施展,威力更是可達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當年衛悲回縱橫天下,所向披靡,真正倚靠的,不是血河劍法,而是血河三寶。

    方歌吟也算是被陳元逼出絕招了。

    多年前,方歌吟對付懸空寺之主倚天叟華危樓的時候,雖然已得到血河三寶,然而得到不久便參與了與華危樓的爭鬥,那時候他還並未練成解牛刀法、餘地鞭法以及遊刃箭訣。

    方歌吟是除掉華危樓之後,方才陸續練成這三門絕技,修成這三門武功之後,方歌吟的實力又更上一層樓。

    這三門武功,方才是方歌吟壓箱底的功夫,再配合“一氣貫日月神功”、“龍門神功”,簡直所向披靡,威不可擋。

    出道至今,只有為數不多幾人迫使方歌吟使出血河三寶,而這些人要麼是十三大世家之一的家主或者是第一高手,要麼是叱吒風雲無敵的高手,都是極可怕極難惹的人物。

    如今,陳元也躋身了這個行列。

    解牛刀在手。

    刀法施展出來。

    陳元“身劍合一”化成的巨劍,登時受挫。

    他發現自己在分解。

    這種分解不是肢體的分解,而是招式的分解、功力的分解。

    原本他的身劍合一是一個整體。

    可現在他的人與劍分開,劍法招式只見分開,招式中組成的基礎招式分開。

    此時此刻,陳元有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自己就是一頭牛,而對方是庖丁。

    在對方面前,自己無法反抗。

    最可怕之處在於,居然連反抗的心思也沒有。

    “解牛刀法”

    陳元想到了這門血河派只曾聽過,卻從未見過的絕世刀法,解牛刀法果然厲害。

    陳元暗歎了口氣。

    他知曉的身劍合一失敗了。

    假若他對這門功夫更熟練一點,將其如血河四式融匯的再貫通一點,或許未必會被方歌吟得手。

    但這世上之事,從來沒有如果。

    面對解牛刀法,陳元有很多法子可以用,但一種都不能用:因為這些法子沒法子需要用血河派以外的功夫。

    頑強掙扎了一段時間,最終沒有扭轉乾坤。

    陳元手一沉,見血河神劍射向方歌吟,人一個翻身後退,拉開距離。

    方歌吟沒有乘勝追擊,解牛刀半空一轉,血河神劍上的功力被化去,血河神劍穩穩落在了方歌吟手裡。

    同一時間,耳畔傳來陳元的聲音:“方巨俠不愧是方巨俠,你的餘地鞭法、遊刃箭訣都還沒有出手,在下便已敗了。”

    他聲音微喘,但語氣諔l也聽得出陳元對於這一戰並無怨言。

    “雖然你敗了,但並非技不如人,我所修煉的大部分武功,都源自於血河派,而你卻只練成了血河劍法,你以一門血河劍法衍變出來的諸多武功,無不令我既驚又喜,你創造的本事果真繼承了韋三青的真傳。”方歌吟語氣真眨瑖@了口氣道:“原本以為無論你招式如何變化,我只需用血河劍法便可以將你擊敗,卻不想連解牛刀法都用出來,方才勉強勝過你。假若你我二人不受限制的痛快一戰,勝負如何還真不好說。”

    陳元笑了笑,沒有反駁方歌吟的話,他對於自己的實力相當自信,許多創意剛才根本沒法子使出來。

    不過,陳元沒有順著方歌吟的話說下去。

    只是平靜道:“此戰確是巨俠您勝了,巨俠也不用寬慰在下。晚輩雖然擊敗過不少強敵,卻也曾被不少強敵所敗,甚至不戰而逃的次數也已有了兩三次,這算不了什麼。”

    聽完,方歌吟原本打算鄭重其事解釋,但聽到最後一句話,忍不住道:“你所說的不戰而逃可是說的取暖幫一戰?”

    雲貴武林自成一體,但取暖幫陳元和龍會稽的對決卻是轟動天下,早就傳到中土,雲貴武林不少人對陳元十分鄙夷。

    因為這場萬眾期待,勝者便成為取暖幫幫主之位的決戰,陳元在最後也沒有出現。

    至於其中原因如何,沒有幾人知曉。

    “不錯。”陳元大大方方陳元,笑著道:“還有即將錯過的無妄山之戰,當然還有一些前輩可能從未聽過大大小小決戰,再也都不戰而逃了。”

    方歌吟見他神色自若,語氣平靜,完全沒有避戰的慚愧,內心更加欣賞了。

    方歌吟非常欣賞蘇軾,蘇軾有一篇文章他非常喜歡,其中有一句是:天下有大勇者,猝然臨之而不驚,無故加之而不怒。

    他認為陳元就是這種人。

    因為內心有所堅持,外界的一切都無法干擾他內心的平靜與抉擇。

    “或許將血河派交給這後生晚輩,未嘗不是好事,畢竟他也得到了司徒十二的認可。”

    念頭剛一浮現,便又被方歌吟掐滅了。

    不能這麼做。

    原因倒不是捨不得血河派掌門之位,而是有兩點原因:

    一,方家上下高手反對。

    方歌吟很清楚方家諸多高手修煉的都是血河派武功,雖然不以血河派弟子自稱,但血河派在他們心中有重要的意義,而且明白血河派對於他來說,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若他將血河派就這麼傳給陳元,是一定會引來反對的,甚至可能導致一向團結的金字招牌方家又發生動亂。

    二,陳元的性情作風不適合當血河派掌門人。

    昔日衛悲回執掌血河派的時候,血河派的實力堪稱天下第一,然而最終正道覆滅,這其中固然有衛悲回與蕭秋水一戰,被打入龍門旋渦,但很重要的原因是衛悲回與天下各大門派為敵。

    陳元的惹事能力比起當年衛悲回還要更勝一籌,衛悲回招惹的也只是武林、江湖、綠林中人,而陳元將朝堂權臣以及封疆大吏都招惹了個便。

    這種情況下,假若陳元成了血河派掌門人,恐怕會重蹈衛悲回的覆轍。

    方歌吟一向惜才,可即便如此,還是強迫自己壓下了這個誘人的念頭。

    方歌吟親自領路,帶陳元觀賞金字招牌方家。

    前一刻雙方還劍拔弩張,但如今卻氣氛融洽。

    沈耕雲等人瞧見這一幕,誰也不覺得奇怪。他們早知曉門主方歌吟身上有一種可與任何人化敵為友的奇特魅力。

    “其實這第四關本應該由我一門得意弟子看守的,但他奉命處理一些事情去了,並未在此,否則我相信你們一定能交談的很愉快。”方歌吟臉上帶著笑容,腦海浮現了那名弟子。

    “哦,敢問此人是誰?”陳元也頗為好奇。

    “他叫高小上,和你一樣是熱血男兒,喜好打抱不平,而且武學天賦極佳,我這一身本事他學去了七八成。”方歌吟笑容更愉快,顯然很欣賞高小上。

    陳元當然知曉方歌吟說的是玩笑話,他不認為那個高小上學去了方歌吟七八成武功,而且也明白即便高小上學會了方歌吟所有功夫,也不可能是方歌吟的對手。

    原因無他,方歌吟一身功力之深厚精純,不僅算是天下第一,也覺得損失古今前三,或許也只有服下無極仙丹的燕狂徒最全盛時期方能比肩,至於神州奇俠蕭秋水比起來,或許還遜色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