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竹小说 > 都市言情 > 一粒红雨 > 100-105
宝,没人不喜欢你,我和你不一样,我是万人嫌,就像你反对我的做法一样,我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你走吧,我不想看见你。”

    屈承南离开了小镇,整整一周都没有回家,李家人也并不管他。

    一周后的深夜,李家的大门被一只修长的手推开,发出吱呀一声。

    屈承南走进屋里,一家子都在里面熟睡,睡得安稳踏实,一看就是问题解决了。

    李父披着衣服,出门起夜,一阵风凉嗖嗖地吹过来,吹得李父发了颤。

    高挑拔节的少年站在他面前,风鼓动着他的发丝与衣裳,他居高临下,面无表情。

    刀是李父以前用来干活的旧镰刀,上面早已经生了锈。

    镰刀起镰刀落,血唰地溅了屈承南一脸!

    脑袋与身体连接的脖颈断掉了一半,另一半还连接着。

    李爸下意识扶着自己断掉一半的脑袋,指缝中血如泉涌,他睁大眼睛,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下一秒,人直直地倒在了空荡荡的院子里。

    屈承南看都没看一眼,径直走进屋里,面对着熟悉的李母,挥刀砍下毫不留情,被褥都浸满了血。

    屈承南的头发上也沾了血,他喘了口气,转头碰见了门口睡眼朦胧的李哥,没等李哥反应过来,屈承南冲过去一镰刀砍烂了他的胸膛。

    血唰地溅到墙上!

    李家哥哥痛苦得连叫都叫不出,屈承南不着急杀了他,而是任由他在地上蠕动。

    屈承南转身进了李姐姐的屋子,举起镰刀,唰地插进她的肚子里,一连插了好几下,有种剁肉馅的感觉。

    最后,李家四口,全员倒在了屈承南脚下。

    镰刀啪嗒落在地上。

    屈承南有些累了,他一只手撑着桌子,长舒了一口,心里没有杀了人的恐惧。

    只有爽快。

    他笑了下。

    是他杀人,又不是人杀他。

    他有什么理由恐惧?

    李哥哥依旧在抽搐,他还没死透,这个贱人,全家属他最坏了。

    小时候欺负屈承南,指使他干活,还挑刺,恶意满满地掐得他满胳膊青紫,这些,屈承南都记得。

    但没人给他撑腰,只有李父李母笑呵呵地将事情揭过。

    屈承南把哥哥托起来,整个人挂到了墙上的钩子上。

    屈承南需要保留他们完整的尸体,又把李哥哥从墙上摘了下来。

    做完这一切,屈承南开始在家里翻箱倒柜地找钱,结果是只除了二百块现金,什么存折、银行卡、金银首饰什么都没找到!他们为了不坐牢,把所有的钱全赔了进去,一滴不剩。

    屈承南握紧了拳头,脸绷得紧紧的。

    屈承南想,如果这件事败露,那么他就要戴电子镣铐了。

    所以他毫无负担地走出门,找到了在路边傻傻站着的二傻李净。

    李净也长大了,他一见到屈承南,就立刻高兴的蹦起来,嘴里喊着南南、南南,欢喜雀跃立刻。

    周念喜欢喊他小南,就李净爱喊他南南,真是个臭傻子,屈承南反手给了他一巴掌,李净还不知疼似的,一直笑,一直喊他。

    屈承南拉着傻子的两个手,温柔道:“李净,过来,我请你吃枣糕,好不好?”

    这个可怜的孩子还天真地以为屈承南是想请他吃红枣糕,这是他出生以来接受过的最大的善意,尽管意识不到最大的概念,但他还是傻嘿嘿的笑,嘴里说着枣糕,甜……

    他跟着屈承南回了家,在路上,他确实吃到了红枣糕,蓬蓬软软的,甜滋滋的,美味得他一直嘿嘿笑。

    这枣糕,比他兜里揣着的“糖”还甜。

    来到李家的院子里,屈承南反锁了房门,转身对着李净笑了,露出了森白的牙齿,月光却将他的脸晕染得瘆人至极。

    “谢谢你,李净。”

    下一秒,屈承南举起镰刀,银光闪烁,手起刀落,又是一层新鲜血液溅在脸上。

    二傻李净倒在地上抽搐,血液又蔓延开来,他的手却抓着枣糕不松。

    月光如同银白丝绸从窗外照进来,为屈承南裹上一层薄纱。

    屈承南俯视着地上的五具尸体,面无表情,眼球漆黑,一动不动,仿佛冰冷无情的恶魔。

    他忽然就笑了,捂住眼睛,痛快至极。

    那一晚李家火光冲天,那架势仿佛要把整个村庄烧得片甲不留。

    天光照亮大地时,火势熄灭,村民们从废墟里抬出了五具烧焦的尸体。

    李家一家五口全部丧命!

    众人唏嘘不已。

    周念站在人群里,冷冷地望着这一幕。

    第102章 暴君的回归(2)

    夜晚冷风萧萧,屈承南独自一人走在大马路上,冷风吹拂着他的每一寸皮肤。

    他来到德伦后,身上的一点分文很快就花光了,他打不起车,想找人帮忙,可人们都不屑于帮他。

    他其实根本就不知道橡园在哪里。

    直到此时,一种对陌生环境深深的恐惧才开始笼罩他。

    屈承南握紧了拳头,想把傲慢的德伦人全部杀光!

    一想到这里,屈承南又红了眼眶,为什么他连回自己的家都那么如履薄冰,步履维艰。

    一道灯光刺破了他的双眼,急促的鸣笛声搅乱了他的脑子,他全身被定住,站在原地无法动弹。

    砰。

    车灯照地前方一片明亮,地面上擦出一块骇人的血迹。

    司机喝了酒,焦急地左右看了看,四下无人无监控。

    临了了,司机还往地上啐了一下,“呸,真晦气!”

    他的妻子说:“就是,大半夜的在路上走!跟鬼似的!可吓死我了!”

    车重新启动,扬长而去。

    屈承南被自己的血染红了双眼,在昏迷前的最后一秒,他记住了那台车的车牌号。

    他躺在大马路边上,从夜半三更到日出东方,到日上三竿。

    大马路的路面被太阳照得泛着金光,屈承南满身脏污地趴在地上,整整八个小时,人来车往,熙熙攘攘,无人在意他。

    像条死掉的流浪狗一样被丢在路边。

    他好像被整个世界遗弃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手指微弱地动了一下,又过了一会儿,他抖动一下,睁开了眼睛。

    却是下意识蹙眉,表情痛苦,蜷缩起身体,捂住了被撞得剧痛的腹部,手指抓紧了衣服。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

    他艰难地支撑起清瘦的身体,两只手撑在地上,踉跄着爬了一段距离,真就好像一条脏兮兮的野狗。

    他紧紧握住栏杆,双腿颤抖着,重新站了起来。

    橡园是他的目标,里面有他的爸爸妈妈,哥哥弟弟,他有家人,也即将拥有荣华富贵。

    屈承南靠着这个信念,一步一步,一脚一脚,艰难地往前走。

    以至于身后的悍马急促驶过来,喇叭摁的比天响,他也全然没有注意到。

    车迅速躲闪开来,车镜与他的肩膀只差了几厘米,只差这几厘米,悍马车就可以轻轻松松把他扇倒。

    屈承南本来就受了伤,反应自然就慢,直到与生死擦边之际,他才怔怔地望向车窗。

    牧恒田在副驾驶上,透过车窗,看清了那人的脸。

    苍白,瘦削,狼狈。

    牧恒田愣住了。

    车子疾驰而过,那人的脸迅速拉远,牧恒田努力向后看,却只看到一个模糊的人形。

    牧恒田转身狠狠扇了贝律恩的后脑一掌,大吼道:“早就说了慢点儿慢点儿!!你要疯是吧!开那么快!上赶着进警署是吧!”

    贝律恩紧紧扶着方向盘,盯着前方大骂道:“谁啊就这么在大马路上走!摁喇叭都听不见!聋啊!”

    “明明就是你非要玩洋气的!”

    豪华富丽的宴会厅,上方一盏巨大的钻石吊灯,下方人人光鲜亮丽身着华服,百万香槟堆成塔。

    今天是屈家小少爷屈随臣的六岁生日。

    屈家的大少爷屈泽亭在台上弹钢琴,与Y国皇家乐手合奏。

    那是一张极致病态的脸,少年身形高挑清瘦,脖颈洁白秀丽,乌黑的头发被雨水打湿,脸颊、额头擦伤出的可怕的血痕,嘴唇被喉管里的血染的半边嫣红,小腿和胳膊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屈承南浑身血污脏污,仿佛从地狱里厮杀而来的厉鬼。

    因为步行几天几夜没合眼,他的眼球的毛细血管爆裂,一部分眼白出现了突兀的艳红血块,在苍白俊美的脸上,仿佛锐利诡谲的玫瑰。

    他出现在这里,俨然成为全场焦点。

    他所到之处,人人目瞪口呆,捂嘴惊愕,纷纷避之不及,自动退散,形成了一块农场羊群式的空地。

    他们在窃窃私语。

    他的瞳孔微微转动,目光直直掠过宴会厅里的每个人,发现几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孩。

    男孩帅气,女孩美丽,他们穿得华贵洁净,手上戴着名贵的腕表或手镯。

    他们、她们同样用审视又震惊的目光注视着他,他听见一个少年口中蹦出一句。

    “……我的妈呀,这哪儿来的吸血鬼……”

    后来他才知道,那个王八羔子叫贝律恩。

    屈承南终于在人群中找到了这个传说中的父亲,他的眼眶透着腥红,黑红白交间的眼球里布满了泪水,一滴硕大的泪珠沾在下眼睑的睫毛上,慢慢滑落,那不是伤心的泪,是怨恨的泪。

    “他们说——我的爸爸——叫屈少庸——”

    他对惊恐的父亲张开六指的手,露出一半森白的牙齿,一副凄惨又诡异的笑。

    “爸爸,你还记得我吗,我回来了。”

    “我叫,屈——承——南——”

    一声女人的刺耳尖叫响彻大厅。

    “你是那个孩子!!!!!”

    下一秒,他仰头,喉结滚动,咽下一口带着血腥锈气的唾液,又疲惫地吐出一口气,大团大团的白炽灯光恍然出现在眼前,他的瞳孔慢慢失去焦点,整个人控制不住地向后倒下去,现场一阵阵尖叫惊呼。

    而想象中落地的疼痛没有传来,好像有人接住了他,这个人穿着蔚贴的西服,胸前的钻石胸针闪到了他的眼睛,或许是求生的欲望在作祟,他的手虚虚地向上够了两下,用最后的力气把那枚胸针拽了下来,手和胸针一块摔到了地上。

    “喂!怎么是你!你怎么了?!别睡!醒醒啊!”

    “愣着干嘛!快叫医生啊!!”

    屈随臣的生日宴就这样被屈承南毁了,救护车的到来打碎了所有人纸醉金迷的幻境。

    贝律恩的大平层里,时不时有游戏厮杀的声音。

    牧恒田放下游戏手柄,嗤笑一声:“他把我胸针抢走,我不得去问候问候他?”

    “何梵去不去?”

    何梵低头摸摸怀中的布偶猫:“我不去,要去你们自己去,这事怪麻烦,凭空冒出来一个屈老二,还是以这么夸张的方式回来的,我们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屈家对他到底什么态度也不知道。”

    贝律恩问:“那你觉得是什么态度?”

    何梵吃着零食说:“我觉得没感情,毕竟克死了自己的亲叔叔,又从小没养在身边。”

    牧恒田看向白笠。

    这个向来乖巧的女孩摇摇头。“我也不去,等他好了,我再去。”

    牧恒田蓦地站起身,拎起车钥匙,邀上跟着他胡闹的好哥们儿:“走,咱俩去。”

    两次见面,这人都是脏兮兮的狼狈样儿,脸上都是血痕和脏污。

    现在却全身洁白,脸上的伤好了七七八八,清瘦的身躯隐在病床里,骨感冷白的手透着青绿的血管,眼睫秀丽,眼角下有颗小小泪痣,嘴唇苍白,薄薄的。

    还挺……漂亮。

    牧恒田有些看呆,忍不住伸手触碰他。

    手腕蓦地被攥住,牧恒田吓得差点升天。

    屈承南蹙眉,嗓音沙哑:“你谁?”

    牧恒田指着自己:“我谁?”

    他装模作样地赢了个绅士礼:“鄙人姓牧名恒田,牧草牧,恒星恒,田地田,那天你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省人事,是我接住的你,你才没摔着。”

    屈承南抿抿苍白的唇,没讲话,显然是伤没好,浑身难受得要命,眼角都红了,脑子也懵,刚才那一下是肌肉所做出的条件反射,出于对人的防备与恶意。

    “牧恒田?太难听了……”

    牧恒田:……

    屈承南慢悠悠地坐起来,牧恒田说你躺着吧,屈承南不听。

    他偏头冲一旁俊逸的少年:“你呢。”

    贝律恩插着兜笑一声,“贝律恩,贝壳,法律,恩情。”

    屈承南干呕了一下。

    贝律恩:……

    一旁的病床柜上有个东西闪闪发光,屈承南昨天醒的,今天才想起来。

    他拿起来看。

    “这是什么?还挺好看?”

    “你忘了?哦,对,那时候你都站不住了,反正就是在你昏迷的前一秒,把我的胸针摘了下来,算了,送给你了。”

    屈承南翻来覆去地摆弄羽毛胸针,挑刺道:“这是真的吗?”

    牧恒田瞪眼:“我能戴假货?看不起谁呢,你仔细看看,闪不闪!闪的这叫这叫火彩!有火彩就是真的!”

    屈承南翻了个白眼:“对对对,你们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戴假东西呢?”

    两个大小伙子趁屈承南昏迷,光天化日之下闯进他的病房,一睁眼是两个活的陌生人。

    这人竟然也不害怕,反而十分自然地和他们呛嘴。

    牧恒田觉得有趣,越来越好奇这个人。

    牧恒田本来挺松弛的,目光却在随意扫过那漂亮的手时突然定住,乍一看,那是一双很漂亮但也很普通的手,仔细一注视,却有万般的不对劲。

    他震惊地默数。

    一、二、三、四、五、……

    一、二、三、四、五、六。

    “卧…去……”

    屈承南诧异:“干嘛?”

    “律恩你看他手!”

    贝律恩直接捏住他的手眯着眼数了一遍:“一二三四五六……我天!”

    他瞪大眼睛:“……六根手指,你这是要立地成佛啊?!”

    屈承南蹙眉甩开他的手:“别碰我。”

    牧恒田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双手看。

    屈承南的手虽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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