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间房里,一片死寂,只有一线日光,从狭小的窗口照进来。
照亮了……中间的躺着的尸体。
彭欢倒在那里,平日里清秀白净的面庞,此时狰狞得陌生,满屋都是喷溅的血液。
而那把刀,就插在他的胸口。
刺耳的尖叫声响起,姜芬芳很久才反应过来,是她自己在叫,她无法抑制的尖叫着,扑在铁门上,拼了命的想把它打开。
可是打不开,无论如何都打不开。
鼻涕眼泪一起流下来,她哭着砸门,一边砸一边喊着:“救命!救命啊!”
可是只有空荡的回响,她不知道,对门也是老彭的房子,本来给儿子准备的,结婚的新房。
喊到后来,喉咙里全是血腥味,已经发不出声音,她只能沙哑着嗓子,蜷缩在门边,用气音呢喃:“救救我呀,阿婆,救救我呀”
不会有人来的。
她突然想,杠头跟阿柚,根本就猜不到她在这里,阿柚还生着病……
他们会以为她回了老家,而别人更加不会找她。
她会被永远的锁在这里,跟这两个尸体一起,腐烂、生蛆……
姜芬芳想到这里,突然伏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呕吐起来,呕吐物和尸臭混杂在一起,空气更加浑浊。
不知道过了多久,恍惚中,她听见有人在笑。
是彭欢,那张英俊而苍白的脸上,扯起了诡异的微笑,他胸口插着刀,一边笑,一边朝她爬过来:“老婆,你过来呀——”
不要!不要!
姜芬芳手脚并用的往门口爬,可是一条腿挡住了去路。
她颤抖着抬起头,发现,那是野猪。
他浑身湿淋淋的,血水顺着头发涌下来,四肢着地,仿佛一只真正的猪一样,发出刺耳的嚎叫声。
是幻觉!是幻觉!
姜芬芳拼命抱住头,可这时一只手软的手,搭在了她的后背上。
“芳芳——”
她看见了姜美丽,穿着明艳的红裙子,诡异的微笑着,而她脸上、手臂上,所有露出的肌肤,全是尸斑。
“芬芳,你终于跟阿姐一样了,我真高兴啊。”
说罢,姜美丽轻轻地哼起歌来: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他们在跳圆圈舞呀,跳呀跳呀一二一——”
姜芬芳呆滞的坐在那里,无数鬼影围着她,狂笑着、哭嚎着……
姜芬芳终于想起了,一些很久远,很久远的回忆。
那时候她还不到两岁,整日待在一个散发着粉笔味道的房间里,有一个模糊的、散发着奶香的女人对着她轻轻唱着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姐姐也趴在一边,拿着拨浪鼓对她咯咯的笑着。
家里还有一个人,一个她已经完全忘记了的人。
报纸上说,他是县中学的老师,平时最温文尔雅,连大声说话都不敢。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个最平常的下午,突然拿起一把刀冲向操场,见人就砍。
没人敢阻拦他,他就这样带着狂乱的微笑,挥舞着刀,一边砍向虚空中的敌人,一边走回家。
他的妻子似乎有某种预料,他砸门的时候,她就已经把两个孩子锁进了柜子里,然后自己挡在了柜子之前。
姜美丽——那时候她还不叫姜美丽,她叫黄鹂,她被吓得哇哇大哭,用力抱紧了怀里的妹妹。
而姜芬芳,那时候她叫盼儿,只有模糊的印象
女人狂乱的尖叫,不断晃动柜子,重物砸在铁器上,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随后,一些粘稠的液体,落在她稚嫩的小脸上。
她舔了一下,是咸的,红色的。
随后,传来了枪声。
这件事,是轰动全国的恶性事件,他先杀学生,又回家杀妻杀子。
所有人都谈论着,那个斯文的老师,究竟是不是坏分子、间谍,亦或是经历了什么非人的折磨,才会做出如此恐怖疯狂的举动——
只有一个女人讲,这是疯病,代代相传,二十岁之前不发作,便一辈子顺顺利利,一旦发作过一次,人就会慢慢疯掉。
她穿了一身古怪的黑色褂子,头上戴着凤凰钗,她叫姜七娘,是姜家的族长,正好到县城买东西,正撞见男人被击毙,也看见了那两个蜷缩在角落里,吓破了胆的孩子。
她总放心不下,隔几个月,又去了一次,孩子们被养在孤儿院,瘦得像只两只小猴。
“别啊,好婆。”她身后的女人劝道:“你想养,族里多少孩子给你养,这孩子有病……”
阿婆横了她们一眼,道:“有病怎么了?我就是大夫,我巴心巴肺的宠着她们,护着她们,我不信老天爷会让她们歹命——”
随后,她蹲下身,对着那两个女孩张开苍老的手臂:
“过来吧,药王菩萨赐给我的孩子,过来吧。”
大一点的女孩,尚在不停地抽噎,小一点的孩子,已经踉踉跄跄的朝她走过去:“饿,饿。”
“从今天开始,你们都姓姜,长大了,就是顶天立地的姜家女人。
阿婆一手抱着姜芬芳,一手牵着姜美丽,道:“走吧,跟阿婆回家。”
这世间,只有阿婆一个人知道。
姜芬芳所惧怕的东西,不是镜子,而是狭小黑暗、无法逃脱的空间。
——这是她和姜美丽,永远的噩梦。
只是那天来临之前,她自己都不知道。
她只清楚的知道,自己疯了。
疯病来自父亲的血脉,是她和阿姐的宿命。
她看见了姜美丽,抱着野猪的头,在那个血色的客厅里翩翩起舞。
她看见了被她杀死的彭欢,血迹斑斑的手持剪刀,眼神空洞的为空气修剪着头发,突然对她道:“晚上要不要一起去金时代?”
她看见客厅里长出一条又一条长长的暗巷,这些巷子逼近她,她逃跑着,每跑过一个拐角,就能看见一个新的、死不瞑目的人。
“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他们在跳圆圈舞呀,跳呀跳呀一二一——”
没人理会她的癫狂,就像没人理会她的呼救一样,客厅里的鬼影越来越多,越来越满……
燃烧的夕阳渐渐暗下去,最深的黑夜,即将来临。
王冽去了趟银行,把工资给了阿柚和杠头,又额外数了五百给他们。
阿柚的烧已经褪了,只是整个人仍然很虚弱,蔫蔫的靠在医院的墙壁上。
王冽道:“我要走了。”
阿柚和杠头猛地抬头看他,杠头问出来:“老板,你要去哪?”
王冽道:“可能去其他理发店打工吧。”
他之前存了一些钱,开店全部都花光了,现在一夜回到了起点。不比眼前的两个人强多少。
但他看起来,仍是温和平静的,笑笑道:“再见。”
随即,他转身离开。
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想:手里还有几千块钱,但是不能动,要留着,赔给老彭。
这一片应该找不到工作了,他要去更市中心的地方,才能找到工作。
虽然他已经习惯了在观水街,安静的日子,人多的地方,会让他觉得很难受,可是没办法,他得活下去。
王冽从大桥上走过,夕阳的余晖映亮了翻涌的河水,和青黛色的远山。
江南山水秀美,一代一代人爱恨嗔痴、苍老死亡,只有它们不曾改变。
王冽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
他想起了姜芬芳第一次来店里,从下午待到黄昏,夕阳的光线下,她脊背挺直的坐在那里,像一个债主。
无端的,他笑了一下。
他很少笑,大部分时间,他都尽量让自己的情绪不要有什么起伏。
直到她出现。
鲜艳的、热烈的、不甘的、野心勃勃的。
她好像是在江南烟雨夜里,燃烧的一团火焰。
他想看着她,哪怕终究会熄灭也好,他想看着她。
可是以后,大概再也见不到她了吧。
走下桥,就是公交站,他可以坐公交到市里,去找工作。或者去火车站,换个城市生活似乎也好。
他有些厌倦了姑苏的阴郁和闷热了。
他两手空空的来,也将两手空空的走。
就在走下大桥时,他突然停下脚步。
路上的行人匆匆与这个漂亮的青年擦肩而过,他们看着他呆呆站了许久,突然间朝另外一个方向跑去。
他跑得那样疯狂,那样疾速,就好像在追赶行将沉落的夕阳,晚一秒钟就会万劫不复一样。
刘警官接到报案,说找到了分尸案的凶手找到了。
他赶到现场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王冽报的警。
青年不复他印象里的沉静斯文,他满头是汗的站在单元楼前,对刘警官道:“分尸案的凶手,就在这里面,他……囚禁了小芬!”
“小芬?你说你们理发店那个洗头妹?”
“是。”王冽道,他语速极快:“我为我说的每一句话负法律责任!”
刘警官狐疑的看着那扇门,破旧、锈迹斑斑、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他们敲门,里面也没有任何声音。
他还是安排人破门了。
门打开的那一刻,所有人都震惊了。
墙上、沙发上、地板上,到处都是飞溅的血液,地上躺着一具尸体,已经开始腐烂涨大。
而一个满脸是血的女子,就坐在地上,呆呆的注视着众人,嘴里还哼着歌:“洋娃娃和小熊跳舞,跳呀跳呀一二一——”
那一幕,仿若传说中的食人的罗刹鬼女。
刘警官还没反应过来,王冽已经扑了过去。
他紧紧的把姜芬芳抱在怀里,道:“没事了,没事了,我在这里。”
还有
“姜芬芳,对不起。”
洛杉矶·指虎
垂泪的圣母像之下,姜芬芳的讲述告一段落。一时之间,两人谁都没有说话。
夜风骤起,带来一阵寒凉,周佛亭脱了西装,给姜芬芳披上。
许久,他问道:“他是怎么找到你的?”
姜芬芳道:“因为我的瓮。”
野猪死的那一夜,她浑浑噩噩的回到了理发店,王冽为她吹了头发,她头一歪,就睡着了。
王冽将她放在了床上,然后,他的确出去了。
暴雨之中,他走入了那条杀人的小巷。
他看见了他们搏斗的现场,断裂的麻绳,也看见了她遗留在那里的大瓮。
他沉默了片刻,开始低头清理地上的痕迹。
就在这时,野猪歇斯底里的哀嚎声,隔着雨幕。隐隐约约的传来。
王冽走了过去,就在这时候,一个仓皇着逃走的人影闪过,王冽也看清了,那是杠头。
“杠头,我草你妈!你给老子等着!救命——救命啊——”
王冽走到他身边,蹲下身,问道:“你这是怎么了?”
“王冽?杠头那个王八蛋,他杀我!他要杀我!”
“还有呢?”
“什么还有!你他妈的!拉我起来!”野猪一边狂乱的吼着,一边朝王冽伸出手。
王冽没有动,他静静地看着他,道:“刚才还有谁攻击了你,你看清楚了吗?”
一道闪电划破天际,照亮了王冽那张总是温和安静的脸,苍白、冰冷、没有任何的表情。
野猪已经神志不清了,只是本能的感觉到恐惧,他茫然道:“是个女的……没看清脸……”
王冽静静地盯着野猪,许久,他伸出那只骨骼分明的手,将野猪拉了起来。
“我送你回家。”他说。
他的手,冰冷得刺骨,野猪没来由的打了个寒颤。
其实缓过神来,野猪是知道的,杠头那种货色,绝对没有杀人的胆子。
而那个女人……她还是个孩子,也未必真的能下的得了手。
但是,王冽是真的会杀人,也杀过人的。
王冽帮着野猪把脱臼的手脚复位,野猪呲牙咧嘴的起身,强撑着道:“不用,我,我自己走。”
他现在不想同任何人待在一起,迅速离开了,就像是后面有鬼在追。
王冽目送着他远去,然后捡起地上的伞,往回走去。
他没有回理发店,而是拐到了大路上。
大雨磅礴,街道上空无一人,他把可能会让姜芬芳惹上麻烦的东西,剪碎了,一点一点扔进沿途的垃圾桶里。
而那个瓮,被他藏在了一个妥善的位置。
路上会不会有人看到他?他想,如果看到了,也好。
做完一切之后,天已经蒙蒙亮了,回来的路上,他甚至在早餐店买了鸡汤馄饨。
提着热情腾腾的早餐,慢慢地,走回了理发店。
此时,姜芬芳刚刚醒来,揉着惺忪的睡眼,问:“老板,你干什么去了?”
“买早饭。”
他举起手里的袋子,朝她微微一笑。
“就因为一个瓮,他就找到了你?”
“他猜到我没走。”姜芬芳叹了口气,道:“他其实根本不知道这个瓮是做什么的,他只知道,它对我很重要。”
他猜对了。
事实上,第二天她发现把瓮丢在了巷子里后,立刻就去找,可是没找到,后来疲于奔命,就暂且搁置了。
但是,如果她真的要走,就算把整个姑苏翻过来,她也会把它找出来的带走的。
凤凰钗和瓮,是她的力量来源,它们在她身边,她才会觉得,所有的姜家女人,此刻都同她在一起。
后来大瓮陪着她远渡重洋,此刻,正在她的中药房里,像一尊镇宅的大佛。
看着她的神色,周佛亭心中涌上来一阵酸涩,他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个女人,她已经是你的前妻了,她爱过谁,和你无关。
可是……
他还是忍不住问:“他在那么短的时间,是怎么找到你的?”
姜芬芳笑了一下,道:“准确来讲,他是在天黑前,找到了凶手。”
王冽在接受审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他,野猪有没有在理发店吃过东西。
王冽说没有。
警察又问:“喝过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