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早晨的阳光比工作日慷慨得多,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客厅,在地板上画出一道明亮的金色条纹。
第一个起床的人是陈浚铭。他穿着一件宽松的运动背心和短裤,踩着拖鞋从二楼下来,头发还翘着一缕,但精神状态已经满格了。
他走到厨房倒了杯水,仰头灌了半杯,然后放下杯子,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二楼,回到陈思罕旁边叫他起床。
“起来了!打球!”
房间里安静了两秒,然后传来陈思罕不紧不慢的声音:“几点?”
“现在!太阳都晒屁股了!”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是床垫弹簧发出的声响和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
陈思罕站起来了,头发倒是整齐的,显然已经醒了有一会儿了,只是因为没起床,所以陈浚铭不知道。
他看了陈浚铭一眼:“你吃早饭了吗?”
“打了再吃。”
“空腹打球容易低血糖。”
陈浚铭被噎了一下,正要反驳,走廊另一头的门开了,张桂源走出来,已经换好了一身深色的运动服。
他手里拿着一颗篮球,在指尖转了一圈:“走吧,先打球,回来再吃。我带了面包,中场的时候可以垫一下。”
陈浚铭立刻找到了同盟,朝陈思罕扬了扬下巴:“你看,龙哥都说了。”
陈思罕没有再争辩,转身换了衣服。三个人换好鞋出门的时候,客厅的钟刚指向七点四十。
清晨的空气里带着草木和露水的气息,街道上还很安静,只有几个晨跑的人和遛狗的居民零星经过。
小区后面的篮球场空无一人,地面被昨晚的露水打得微微潮湿,在晨光中泛着一层湿润的光泽。
张桂源走到三分线外,抬手投了一记——篮球划过一道弧线,空心入网,在空旷的场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擦网声。
“手感不错啊龙哥。”陈浚铭小跑着去捡球,在跑动中接球转身,直接起跳投篮,球在篮筐上弹了两下,滚了进去。
陈思罕没有急着投篮,他先在场上走了一圈,检查了一下地面有没有明显的湿滑区域,然后才站到罚球线附近,接过陈浚铭传来的球,稳稳地投了一记。
球应声入网,动作干净利落。
三个人没有正式分队,打的是半场轮换——一个人进攻,两个人防守,进球换发。节奏不快不慢,但每个人都很投入。
陈浚铭的跑动最活跃,像一只不知疲倦的兔子,在场上窜来窜去,时不时喊一嗓子“传一个”。
陈思罕的打法更偏技巧型,运球节奏多变,投篮选择也很合理,很少勉强出手。
张桂源则是三个人中最均衡的一个,能突能投,防守端的站位也很扎实,不怎么吃晃。
打了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三人的额头都沁出了一层薄汗。
陈浚铭扶着膝盖喘了几口气,然后跑到场边的长凳上,从张桂源带的包里翻出那袋面包,撕开袋子,先自己拿了一片塞进嘴里,然后把袋子递向另外两个人。
陈思罕走过来,拿了一片,靠在篮球架的立柱上慢慢吃着。
张桂源也走过来,接过袋子,但没有立刻吃,先拧开一瓶水喝了几口,然后才拿起一片面包。
“下午还打吗?”陈浚铭嘴里含着面包,含糊不清地问。
“看你上午的表现。”陈思罕说。
“我表现还不够好?我刚才在你头上进了三个球。”
“那两个走步了,我没好意思说。”
“你——那叫节奏,懂不懂啊。”
张桂源没有参与他们的斗嘴,靠在篮球架的另一侧,慢慢地吃着面包,看着晨光中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
他们又在球场上打了将近一个小时,直到太阳升高,气温开始变得有些灼热,才收拾东西往回走。
三人的运动服都被汗浸透了,但步伐都很轻快,陈浚铭一路上还在复盘刚才的某个进球,陈思罕偶尔纠正他对规则的理解错误,两个人一路争论到了别墅门口。
推开院门的时候,院子里已经有人了。左奇函正蹲在枇杷树下,手里端着一杯咖啡,看样子已经起来有一会儿了。
杨博文坐在院子角落的藤椅上,手里拿着一本书,但目光落在远处,像是在发呆,又像是在想什么事情。
看到三个人满身大汗地走进来,左奇函抬起头,上下打量了他们一番:“赢了输了?”
“又没有比赛,哪来的输赢。”陈浚铭说,“不过我感觉今天我状态挺好的。”
“你哪天状态不好?”左奇函笑着问了一句。
“也是。”陈浚铭毫不谦虚地点了点头,然后大步走进了屋里,直奔浴室。
陈思罕跟在他后面走进去,步伐依然不紧不慢。
张桂源在院子里站了一下,把手里的篮球放在墙角的架子上,然后走到院子里的水龙头旁,拧开,弯腰洗了把脸。
冰凉的自来水冲在脸上的感觉很舒服,他直起身,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用袖子随便擦了一下脸上的水。
他转过身的时候,看到张函瑞正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后面,手里端着一杯茶,隔着玻璃看着他。
看到他转过身来,张函瑞没有移开目光,而是隔着玻璃朝他举了一下手里的茶杯,像是在说“早”。
张桂源也朝他点了一下头,然后走进了屋里。
周末的阳光正好,透过客厅的落地窗洒进来,在地板上铺了一大片温暖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