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解剖马鹿

    “砰!”

    突然炸响的枪声,在射杀了那头雄性公鹿的同时,也让一旁的十几头马鹿瞬间一愣。

    紧接着,看到雄性公鹿倒地,剩下那十几头马鹿就像树倒后的猢狲那样,撒开四蹄,四散着向四周奔逃。

    马鹿的四肢粗壮有力,尤其那双强健的后腿,爆发力极强,奔跑速度很快,“嗖”的一下子就能跑出去很远。

    只是,马鹿的奔跑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子弹。

    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七步之外,枪依旧很快。

    莫辛纳甘步枪的子弹初速在每秒800米左右,即使在高红梅开枪射杀那头雄性公鹿后,剩下的马鹿四散奔逃,而李云山又迟了五六秒才开枪,可随着一声清脆如水滴般的枪响,子弹还是追上了其中一头逃跑的马鹿。

    “噗”一声,血花四溅。

    一百米开外,那头体型约莫在三百斤左右的马鹿,便如同被一把无形的战斧击中,7.62毫米口径的子弹精准地命中雌性马鹿,从它的右眼钻入头颅,搅碎了这头雌性马鹿的脑组织。

    血花四溅,这头雌性马鹿应声而倒,它的四条腿无意识地乱蹬、抽搐,扬起地上的雪花,口中发出断断续续的哀鸣,那双鹿眼中的光彩,也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逝。

    打中那头雌性马鹿,李云山就没有继续开枪狩猎其它奔跑的马鹿了。

    一是狩猎到两头马鹿,这已经是很大的收获。

    古人说,竭泽而渔,虽然他有那个能力,再猎杀多一到两头马鹿,但再贪多猎杀下去,也会破坏马鹿的种群数量。

    再者,以他现在的能力,最多也就只能把这两头马鹿给弄回去。

    而且,还要花费好一番力气才行。

    毕竟,从马鹿的体型上看,那头被高红梅先打死的雄性马鹿体重超过四百斤,刚被他打死的这头雌性马鹿,体重也有三百斤左右。

    高红梅肯定是扛不动她打的那头雄性马鹿的,就连他打死的那头雌性马鹿,体型比雄性马鹿小一大圈,高红梅也扛不动。

    唯一能把这两头马鹿都弄回去的办法,就是先把这两头马路给开膛破肚,把里面的鹿血放干,把内脏都掏出来,减轻马鹿的重量。

    虽然说,鹿血也是不可多得的大补的好东西,但这里距离瓜皮沟村还有七八里的远,他们也没携带盛放鹿血的容器,目前也就只能将这两头马鹿的鹿血浪费了。

    另外,马鹿的内脏虽然可以拿来吃,但想拿去卖的话,也卖不了啥钱。

    毕竟,如今还是计划经济的年代,还有很多人吃不饱饭。

    即使老百姓有钱,要买肉的话,也会优先考虑猪肉,而且还是优先购买肥肉多的猪肉。

    因为肥猪肉可以熬油,油渣还可以经过简单烹饪,可以下饭。

    一般的人,可舍不得花钱去买鹿肉,花钱买鹿的内脏,就更别想了。

    甚至就算是白送,估计人家都还得考虑一下才会要。

    “李云山,我打死了一头马鹿。”

    这时,高红梅从隐藏的地方跳了出来,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那头倒在雪地上,看着已经彻底没了生命体征的雄性马鹿,眼神里有惊喜,也有不可思议。

    或许,高红梅都想不到,之前她虽然已经狩猎过一头野猪,但她自己肯定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还能猎杀到像马鹿这样体型硕大的猎物。

    只是,看着这头体型硕大的雄性马鹿,高红梅在经过短暂的惊喜后也开始犯难了。

    这马鹿体型这么大,要怎样才能把它弄回家里去?

    虽然她跟着李云山进山打猎的时间不长,打猎的次数也不多,但在她的潜意识里,也知道她们目前所处的位置,距离瓜皮沟村还挺远的。

    这么远的距离,两头马鹿,怎么弄回去,这是个难题。

    “瞧见了,你可真行,把最大的马鹿都给打死了,厉害,牛比。”

    看着高红梅那一副兴奋乐坏了的模样,李云山自然是不吝赞美,朝她竖起了大拇指,彩虹屁一顿夸,给足了她情绪价值。

    “都是你指挥得好,要不是你在旁边指挥着,我也打不到这头马鹿。”

    可让李云山意外的是,高红梅却破天荒地没有得意。

    她想起之前看到那头捕猎马鹿的斑斓猛虎,拖着马鹿离开时,自己冲动的样子,还有刚才接近马鹿时,自己冲动的模样,高红梅心里也暗暗庆幸,幸亏听了李云山的话,没有一股脑的冲出去,而是静下心来,安静等待猎物上钩,这才让自己,侥幸的猎杀了一头马鹿。

    “哟,红梅,少见啊,很少见你有这么谦虚的时候。”

    李云山忍不住笑着调侃了一句。

    “人是会成长的嘛,我知道我之前是挺冲动的,让你费了不少口水劝我、训我,以后再进山打猎,我都听你的。”

    被李云山调侃了一句,高红梅忍不住俏脸一红,打着包票说道。

    “以后你还想进山啊?别来了吧,我知道你跟我进山,是想打猎,挣钱还我那笔钱,现在这头马鹿卖掉的话,估计还我那笔钱也够了,等还完我的钱,你就别冒险跟着我进山了吧。”

    一听到高红梅说以后还想跟他进山,李云山就头疼。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现在,他大多数时候进山打猎,都是独自一人进山,早就独来独往惯了。

    之前他之所以答应带高红梅进山打猎,也是心里对高红梅有愧,对高占奎有愧,加上他知道就算自己不用高红梅还他那笔债,但以高红梅恩怨分明的性格,也会把那笔债给还了。

    所以,他才答应带高红梅进山,目的就是想让高红梅尽快把钱挣到手,把欠他的债还了。

    债还完,也免得高红梅心里有压力,或者胡思乱想。

    现在,如果卖掉这头马鹿,挣的钱够高红梅还他的债,李云山是真不想带高红梅进山打猎了。

    因为,高红梅性格大大咧咧,有时候做事也容易冲动。

    就像刚才,这虎娘们儿竟然还想打那头斑斓猛虎,这不纯纯给他找麻烦吗。

    最后,还不是要他训斥几句,才将高红梅给压了下来。

    “还能怎么办,只能先给这两头马鹿开膛破肚,把鹿血都放干,把不值钱的内脏都掏出来,减轻一下重量,再把鹿肉扛回去咯。”

    李云山说着,就从腰间抽出一把尖锐锋利的短刀。

    看着那两头倒在雪地里,已经彻底没有了生命体征的马鹿,他眼中没有丝毫的怜悯,手上的动作也没有任何的迟疑,手里的锋利短刀精准地刺入雄性马鹿柔软的腹部,然后将雄性马鹿的腹部划开。

    随着马鹿的腹部划开,还冒着热气的马鹿内脏也就露了出来。

    李云山把短刀放一边,直接上手,探入马鹿腹部,慢慢地将马鹿的内脏,慢慢地掏了出来。

    而随着他的动作,浓烈的血腥味和马鹿内脏独有的那种味道,也在无形中向四周弥漫。

    “你拿着枪,注意观察四周,血腥味会引来山里的食肉动物,发现有这类动物靠近,就喊我一声。”

    李云山一边处理着马鹿,一边叮嘱高红梅。

    解剖两头马鹿的工作量十分巨大,尤其是在这么寒冷的天气里解剖马鹿就更是如此。

    在手脚都受到天气的影响,而变得不像天气暖和的时候那么零活时,解剖两头马鹿需要花费的时间,会比平常多得多。

    “行。”

    高红梅点了点头,立刻便往枪管里装填了一颗子弹。

    这样,枪管里的子弹就再度补齐,变成了两颗。

    这样做,能让她在遇到猎物或者野兽时,能够做到连续射击两次。

    眼角的余光看到高红梅给猎枪补充子弹的动作,李云山也满意地点了点头。

    高红梅跟着他进山打猎才几次,只经过他那几次为数不多的言传身教,倒也把他的经验学去了不少。

    可别小看这一个给猎枪补充子弹的动作,高红梅之前打那头雄性马鹿的时候,已经击发过一枚子弹,那猎枪的枪管里就只剩下一颗子弹。

    如果再遇到猎物,高红梅如果不提前往枪管里补充一颗子弹,那她在遇到猎物时,就只能再击发出一颗子弹。

    而她现在往枪管里补充了一颗子弹后,遇到猎物就能进行连续两次击发。

    可别小看多出来的这一次击发子弹的机会,在身处危险的环境里,多一次击发子弹的机会,能保护自身安全的几率就比只有一颗子弹可以击发时强得多。

    当第一发子弹击发射出,如果没打中猎物,或者只给猎物造成有限的伤害时,就能快速调整击发第二颗子弹,然后再快速装填弹药。

    从高红梅身上收回目光后,李云山也不敢耽搁,便开始专心地处理起马鹿来。

    此时,时间已过正午,悬在头顶上的太阳、虽然散发着耀眼的光芒,但温度却依然低于零度。

    高红梅站着端着枪,警惕地盯着四周,时不时也看一眼正在处理马鹿的李云山。

    经过约莫半个小时的处理,李云山才将那头雄性马鹿的内脏,全都从它的肚子里掏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