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前面有情况。”
皎洁的月光照耀下,从县城通往向阳公社的路上,周五叔他们一行人正前方,黑暗里忽然冒出几道有绿色的光芒。
出于谨慎,周五叔立刻让大家停了下来,骑着自行车的李云山三人,把自行车支好,也拿出放在拖拉机车斗上的猎枪。
“前面是啥玩意儿?”
赵栓柱端着猎枪,好奇地看着前方的黑暗里冒出来的几道幽绿色的光芒。
在晚上,在黑咕隆咚的村道上,忽然冒出好几道幽绿色的光芒,必是山里的野兽无疑。
只是,因为天黑,距离又远,看不清是老虎、熊瞎子,还是狼而已。
“应该是狼,狼的眼睛在黑暗里是泛绿光的。”
蔡二说道,因为他以前进山打猎,在山里过夜时,就碰到过野狼。
“熊瞎子的眼睛也是放绿光的,上回熊瞎子进咱们村,我看得真真切切。”
彭友廉说。
“是狼没错了,只有狼才会成群结队,熊瞎子可向来是独来独往的。”吴胜鸿笃定道。
“十有八九是狼,不会是熊瞎子。”
“可惜要,要是碰到熊瞎子,咱们就又要发了。”
“……”
虽然是在荒郊野外碰到山里的猛兽,尽管前面有好几对泛着绿光的兽瞳,但这会儿大家心里也没多少紧张的意思。
甚至还有人可惜碰到的是野狼,而不是熊瞎子。
狼肉不值钱,唯一值点钱的就是狼皮子。
可论值钱程度,比起熊瞎子,狼是远远比不上的。
至于老虎,根本就没人往老虎身上想。
老虎和熊瞎子一样,独来独往的,而且老一辈儿传下来的经验,老虎的眼睛在黑暗里是放金光的,就像天上的北斗星,一闪一闪的。
再说了,他们要是碰到的是老虎,按照老虎的凶性,早就朝他们冲过来了,可不会像现在这样,在黑暗里徘徊。
果然,这时候,前面忽然传来一声狼嚎,就让蔡二他们更加确认遇到的是野狼了。
李云山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往猎枪的枪管里塞进去两颗子弹,压上膛,关上保险。
凭借着夜视的能力,他早就看到出现在他们前面的是野狼,数量是五头。
“走,我们过去看看。”
这时候,蔡二对张三哥和赵栓柱几个人说道。
“嗯。”
张三哥点了点头,然后几个人便端着枪,亦步亦趋地朝前面走过去。
因为天黑,出于谨慎,他们的距离间隔也不是很远。
李云山没有跟过去,而是守在拖拉机旁。
不多时,黑暗中传来一阵枪响,还有野狼中弹倒地的呜咽声。
李云山没说话,却把枪口压了下去,打开猎枪的保险后,把枪管里面的子弹取了出来。
过了一会儿,张三哥和蔡二等人就拖着五头野狼的尸体回来了。
“嘿嘿,周五叔,保田叔,五头野狼,都被我们给打死了。”
“这几头畜生,个头还挺大,估摸着每头都有七八十斤,又能剔出不少肉来,够咱们好好过个年了。”
“……”
把野狼的尸体放到拖拉机的车斗上的时候,蔡二和张三哥他们满脸都是笑容。
谁能想到,在这回家的路上,还让他们发了一笔小财。
这野狼的肉虽然柴,但炖烂后也是一样的。
这年代,很多人连饭都吃不饱呢,他们打到野狼,能吃上野狼肉,柴一点也没啥,炖烂后照样吃得喷香下饭。
不过,比起野狼肉,他们更加在意的其实是野狼身上那件狼皮子。
野狼的皮毛,按照品相、大小,价格有高有低。
他们刚才打死这几头野狼,基本上都是一击毙命,没在狼的身上造成多少创伤口,加上这几头野狼的个头大,这剥出来的狼皮子也不会小到哪里去。
因为,在蔡二和张三哥他们看来,这五头野狼的狼皮子,应该也能卖上一个好价格。
这可都是钱,他们说不高兴都是假的。
“呵呵,先回村吧,等到家了,再把这狼皮子剥下来,把狼肉也分一分。”
李保田笑着给拖拉机挂上了档,李云山等人也骑上自行车,赶着夜色,在车头灯和头上戴着的矿灯的照路下,往向阳公社的方向去。
等到了向阳公社,他们又转了个弯,拐上了回村的路。
晚上八点多,瓜皮沟村的村口,拖拉机的“突突”声由远及近,响了起来。
“周五叔,保田叔,我们就先回去了。”
“我们也回去了。”
村口,蔡二、赵栓柱等人说。
“行,今晚上好好休息,明天再到我家里去,好好的吃一顿。”
周五叔说道。
如今,时间也不早,加上他们前前后后忙碌了好几天,周五叔也没让他们连夜先把回村的路上打的那几头野狼给先剥皮拆骨,而是让他们先回家好好休息。
毕竟,他们之前打死了进村的老虎,这趟进山又打到九头马鹿,鹿肉基本上也都卖完。
总的来说,短短的大半个月时间内,大家都挣了不少钱。
而且,现在天寒地冻的,收拾那几头野狼也不急于一时,可以等明天大家都休息够,睡足了精神再收拾。
和周五叔等人分开后,李云山也骑着自行车,赶着夜色往自己家走。
回到家的时候,李云山打开堂屋的门,看到桌上还亮着一盏灯。
这个点,林秀兰已经带着豆豆睡下,李云山也没吵醒林秀兰,蹑手蹑脚地把自行车放好在堂屋里,把猎枪和子弹袋也都放好,才去厨房给灶膛里添柴,往大锅里添水。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就在锅里的水烧开,李云山正准备舀水去洗澡的时候,厨房门口人影一闪,林秀兰披着一件军大衣,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出现在厨房门口。
看到李云山,她疑惑道。
“半小时前回来的,我看你都睡着了,也就没喊你。”
李云山笑着说。
“噢,鹿肉也都卖完了?”
“卖到下午五点左右,眼看天快黑了,还剩下几十斤,周五叔也不打算卖了,我们就回来了。”
“呵呵,半路上,我们还遇到几头野狼,张三哥他们把那几头野狼也给打死了。”
听到林秀兰问起,李云山就把今天进城,在县城农贸菜市场卖鹿肉的事儿,和回村路上遇到的事儿捡了个大概,和林秀兰说了一遍。
林秀兰听完后大感好奇,因为她知道李云山他们之前进山打猎,弄到了一千三四百斤的鹿肉,还有几百斤的鹿骨。
上一次,李云山和高红梅打到两头马鹿,去县城卖鹿肉的时候,据说都是花了大半天才卖完,这次一千三四百斤的鹿肉,竟然这么快就卖完了?
“因为快过年了,大家都忙着囤过年的年货,咱们的鹿肉不用肉票,价格也合理,卖得也快。”
如今这年代,猪肉都是限量供应的,每个人也就几两或一斤,可过年的时候,肉食的消耗量大,这几两肉,或者斤把肉根本经不起消耗。
除了自己家里要吃,走亲访友也总得拎点东西,总不能空着手上门吧?
猪肉就是个硬通货。
可因为限量供应,大家想要多买肉,就要花更高的价格去买,不要肉票的猪肉,在临近年三十的时候,一斤猪肉甚至能卖到一块五六毛钱。
而他们的鹿肉才卖两块二一斤,比高价猪肉的价格也高不了多少。
况且,鹿肉还是难得的山珍野味。
几种因素叠加,或许就是他们的鹿肉卖得快的原因。
“卖得快就好,省得你们还得花钱在县城住一晚招待所,这不回来的路上,还打到几头野狼,就相当于省了一笔钱,又多挣了一笔钱。”
林秀兰笑道。
“你说的倒是挺有道理,呵呵,卖完鹿肉,明天去周五叔家吃顿好的,等分了肉,再有十来天也过年了,没什么事的话,我应该是不会再进山打猎了,趁着这段时间,我也可以好好在家陪陪你和豆豆,想去县城吗?我们可以去县城逛逛,买点年货。”
上辈子,他不仅没对林秀兰好过一天,反而因为林秀兰生的是个闺女,就没给过林秀兰好脸色,对豆豆也不好。
他上辈子浑蛋过,富裕过,也风光过,到最后穷困潦倒,身患绝症,最后却是林秀兰和高红梅,还有苏丽华守在他身边,送了他最后一程。
重生后,虽然他幡然醒悟,改过自新,可陪伴林秀兰的时间确实不多。
忙着进山打猎,忙着去卖猎物,去挣钱,去处理各种各样的事……
忙完今天的活儿后,再过十来天就是过年,基本上也没啥忙的了,李云山也想趁着这段时间,好好地陪伴一下林秀兰,陪伴一下豆豆。
“去县城玩?”
林秀兰愣了一下。
她嫁给李云山已经四年,去县城的次数屈指可数,而和李云山去县城……有去过吗?
林秀兰在她为数不多的去县城的记忆里搜刮了一阵,还真没找到和李云山一起去县城的记忆。
“对,去县城,咱们带上豆豆,好好地在县城玩个三五天。”
李云山把桶舀满了热水:“你嫁给我好几年,我们都没一起去过城里。以前是我浑蛋,我对不起你们娘俩。现在,咱们有钱了,咱们去县城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