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那会,浓浓就跟养父母偷渡到香港。
养父养母都精通双语,随着身份证落实,他们的优势很快就会发挥出来。逐渐从底层体力工转型进入洋行。
夫妻俩都很有事业心,工作一稳定下来,两人就分开了。浓浓从六岁开始就只有保姆带着,基本上和他们没见过几次。
浓浓觉得这两人还挺负责的,捡了个姑娘,即便分开了还养着。养父母不在意她考多少分,有没有考上大学。中七毕业后就给她安排在北角公共图书馆当馆员,每天下楼走两三百米就到工作地方了。
养父母对她只有一个要求——低调不要惹事。
图书馆的工作乏味无聊。北角是老牌居民区,平日里跑来吹免费冷气看书的,除了借着温习谈恋爱的学生,就是些退休的爷爷奶奶。
浓浓每天上下班,回家做饭,打理养在阳台的花草,提前过上了养老生活。
至于找对象这事,对她来说有点难。
她读的学校不是什么好学校,考上大学的就那么几个,智商情商个人能力都没有很突出的。现在的工作更加没有机会让她认识优质的对象。
可能是在图书馆待久了,她现在一看到夕阳黄昏就开始感慨人生,二十不到就过上这样的日子真没意思。
或许是老天听到了她的请求,第二天就给了她一个大奖。
和往常一样,天刚亮,浓浓就去菜市场买菜。她毕竟在这住了十几年,哪个摊位老板不认识她。今天却有点反常。
卖鱼的林伯平时总是笑脸迎人,今天刚抬头瞧见她,眼神飘忽着往旁边斜,嘴里含糊地应了声,连招呼都没打。
隔壁相熟的菜档阿婶更是夸张,本来和客人们聊得热火朝天,她一走近,噤声了,摊位前几个阿婆眼睛在她身上刮来刮去,从头扫到脚,又意味深长地互相对视,撇了撇嘴角,假装挑拣手里的芥蓝。
浓浓天真以为自己是不是衣服没穿好,还是裤子破洞了,一路上都在检查衣服。拎着刚买好的菜走出去时,脚步停在菜市场门口一个铁皮报摊前,定住了。
摊位上其中一本刚出炉的《香蕉周刊》。
封面上赫然印着两张长焦偷拍照。照片里的女孩子非常眼熟,一张是她在图书馆踮脚放书本的照片,一张是一个身形和她有七八分像的背影,正踩着细高跟迈进霓虹闪烁的玻璃旋转门。
看到标题时,她浑身血液都凉了。
《清纯馆员日光下借书,惹火妖姬夜幕中卖身!北角惊现双面艳姝!》
《知情人揭秘:日薪几百蚊,夜夜赚千金,神秘独居女郎的下海账簿!》
报摊前几个叼着烟的烂仔正看得津津有味,一抬头就瞧见正主就俏生生地立在三步开外,顿时安静了一瞬。紧接着,打头的那个染着黄毛的古惑仔咧开嘴,冲她吹了声口哨:“哇,靓女,真人比封面还要正点啊。今晚得唔得闲?哥哥出双倍包你收工饮茶啦!”
浓浓冒了一肚子火,买了本周刊杀到电话亭,投进硬币。
听筒里盲音响了足足半分钟,才被人懒洋洋地接起来,“喂!边位啊?催稿去排版房,爆料去报料热线,没事咪阻住阿叔发财!”
浓浓捏紧了听筒,气得声线发抖:“我是今天《香蕉周刊》头版封面上的人。图书馆那个。”
听筒那头静了一瞬。
紧接着,那男人显然直接捂着听筒冲屋里喊了一嗓子:“哇塞!兄弟们,头版那个纯情妹妹打电话过来了!哎呀,图书馆小姐?点样啊,是不是看到封面上自己甘靓,想跟我们总编谈谈版权费啊?还是说……被拆穿了夜总会的兼职,想求我们下期笔下留情啊?”
“两张照片根本不是同一个人。你们看图造谣,移花接木,这是犯法的。”
“犯法?哈哈哈哈!靓女,你第一天在香港地混啊?告我们啊!去请大律师写律师信发给香蕉周刊啊!知不知我们老板是谁啊?知不知全港几百间空壳公司,你告得赢边个啊?”
“你们老板是谁?”
“想识大佬啊?洪兴肥佬黎啊!点样,惊唔惊啊?不过靓女,睇在你个样生得够正,不如你听日亲自上来杂志社搵黎哥斟茶认个错?黎哥最中意照顾你这样的妹妹啦,话唔定下一期直接捧你做封面女郎,包你红透全港啊!”
洪兴的……
挂了电话,浓浓那手还在发抖。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委屈?被一个素未谋面的人造谣,凭什么?
报警?香江要是有王法的话,就没有洪兴这么一个大社团。她一个在图书馆里一个月拿两三千块死工资的小职员,去差馆录口供,除了被人当皮球踢来踢去,还能指望什么?
找大状打官司?刚才电话里都说了全港几百间空壳公司,她倾家荡产去告能换回名誉吗?
想了想,她小心翼翼地给名义上的母亲打了电话,说完了,对方只是冷静地说道:“这种下流小报过几天就没人看了,你晚上来拿钱,出去玩几天,回来就好了。”
给养父打电话,措辞几乎一样。
浓浓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他们没有骂她。但那种公事公办的冷静,比骂她一顿还要让人难受。
她每天两点一线,上班理书下班买菜,她招谁惹谁了?
玻璃门被屈起的指节敲得梆梆作响。
电话亭外站着的是那个卖杂志给她的阿伯。
“别在北角白费力气了。肥佬黎在这里一手遮天,连差人见了他都要递根烟。他那本破杂志每个礼拜都要出刊,没新闻就编新闻咯!听阿叔一句劝,忍一忍,挨过这阵风头,下礼拜大家转头就忘了。”
“他这样无耻,没人能管吗?”
“怎么管?在这香港地,有钱的讲法律,有势的讲家底,黑社会的讲拳头。像我们这种拿几千蚊月薪,手停口停的普通市民,除了讲一个忍字,还能讲乜啊?”
阿伯叹了口气,摆了摆手:“听阿叔话,回去把门反锁上,请几日假。下礼拜出了新八卦,街坊转头就忘了。”
“我不忍,我现在就去杀了他。”
阿伯原本已经准备转身回摊位,听到这浑话,吓得眼皮狠狠一跳,“扑街啊!你个黄毛丫头讲乜鬼话!去拿菜刀?去撞死?你连他杂志社的铁闸门都摸不到,就先被楼梯口嗑药的马仔拖进后巷了!到时候你连命都没得赔!”
浓浓已经听不下去了,她那存款够买枪了。既然没人管得住,她管。
阿伯看着她那副死不回头的倔样,连忙拽住她的手臂,心惊肉跳地往街面环视了一圈。菜市场依旧嘈杂,几个巡逻的交警正慢悠悠地在路口抄牌,根本没人往这阴暗的铁皮棚下多看一眼。
“……你真要找死,也别死在肥佬黎脚底下。”
浓浓抬起眼,通红的眸子里泛着一股孤注一掷的戾气。
“你要真不想认命,就出北角。”阿伯深吸了一口气,眼神闪烁,“肥佬黎靠这种下三滥行当捞钱,在洪兴内部早就犯了众怒。
我天天在这卖报,道上的闲话听得比谁都多——铜锣湾新上任的陈浩南跟黎胖子不对付,陈浩南好几年前就把黎胖子的报社砸过一次。他现在是铜锣湾的扛把子,开了间新酒吧,手下那帮人最讲江湖道义和名声,跟肥佬黎根本不是一路人……你去碰碰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