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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起诉摄影师的全过程公开

    四月十八日,周四,上午九点。

    杭慧坐在办公室里,面前摊着两份文件。一份是检察院的《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另一份是方律师拟的《关于公开案件信息的声明》。

    姜华被判刑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开发区。有人说判轻了,有人说活该,也有人问那些照片到底删干净了没有。杭慧没有回应任何评论,但方律师建议她公开整个起诉过程。不是因为需要炒作,是因为只有公开,才能堵住那些“照片还在网上流传”的谣言;只有公开,才能让那些躲在暗处的人知道,她不是好欺负的;只有公开,才能让其他被偷拍的人知道,法律是可以保护她们的。

    “杭主任,检察院那边的案卷材料,我已经整理好了。”方律师坐在对面,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沓厚厚的复印件,“包括报案回执、立案通知书、姜华的供述、电子数据鉴定报告、网站后台数据提取记录。每份都有盖章。如果您决定公开,我会以您的名义起草一份声明,把这些材料的关键信息脱敏后附在后面。不公开受害人的具体身份信息,只公开案件的基本事实。这样既保护了您的隐私,又达到了澄清的效果。”

    杭慧翻着那些材料。报案回执上的日期是四月三日,她记得那天早上陈志刚打电话来说姜华被抓了。立案通知书上的案由是“传播淫秽物品案”。姜华的供述有十几页,她翻到其中一页,看到一行字:“我觉得她的腿好看,就多拍了几张。”她的手指在那一行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往下翻。

    “方律师,公开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第一,您的照片可能会被更多人看到。虽然我们会打码处理,但标题和描述中不可避免地会提到您的身份。第二,您会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有人会同情您,有人会攻击您。第三,您的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上级可能会觉得您‘多事’,同事可能会觉得您‘炒作’。您要有心理准备。”

    “方律师,照片已经在网上了。该看到的已经看到了。不公开,它们也在那里。公开了,至少大家知道我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舆论的风口浪尖,我在风口浪尖上待了两年了。不在乎多这一次。上级怎么看我?考核优秀等次,全市第一。他们不会因为我是受害者就看低我。同事怎么看我?同事的看法重要吗?我以前在乎过吗?没有。”

    方律师看着她的眼睛,合上了材料。

    “好。我回去起草声明。明天发您。您确认后,我们联系媒体。”

    四月十九日,周五。声明发了出去。不只是发给了媒体,还发在了开发区的官方网站上。标题是《关于杭慧同志被偷拍及网上传播一案的情况说明》。内容很简短:某年某月某日,杭慧同志在配合省电视台拍摄宣传片期间,被摄影师姜华偷拍。姜华将照片上传至不良网站,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姜华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杭慧同志积极配合调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杭慧同志在此案中是受害人,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希望大家尊重受害人的隐私,不要再传播相关照片。

    下面附了报案回执、立案通知书、判决书的复印件。关键信息打了码,但公章清晰可见。

    消息像炸了锅。省内的媒体纷纷转载,有的配了评论,有的只是原文转发。评论区里有支持的,有质疑的,也有恶意揣测的。杭慧没有去看那些评论,但刘萍看了。她挑了几条读给杭慧听。

    “有人支持您,说您勇敢。有人说您是炒作,想出名。还有人说照片拍得很好,问在哪里能看到原图。”

    杭慧放下笔。

    “刘主任,以后不要读这些给我听了。”

    “好。”

    下午,陈志刚来了。他把手机放在桌上,屏幕上是一条新闻推送。

    “杭主任,你公开案子的事,省里也知道了。周书记让我转告你,他支持你的决定。那些偷拍的人,就该让他们曝光。不曝光,他们永远不知道怕。”

    “陈书记,我不怕被议论。我怕的是,那些照片被人下载了、保存了、传阅了。我公开案子,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告诉那些下载照片的人——你们在传播犯罪证据。”

    晚上,杭慧回到安全屋。她打开手机,第一次点开了那条新闻下面的评论区。她告诉自己只看十条。第一条:“支持杭主任,勇敢站出来不容易。”第二条:“判一年半太轻了,应该多判几年。”第三条:“她自己不注意,怪谁?”第四条:“楼上的,你被偷拍了你也怪自己?”第五条:“女领导就是事多。”第六条:“这是炒作吧?想红想疯了。”第七条:“不管怎么说,偷拍就是不对。”第八条:“照片我看了,没什么啊,至于吗?”第九条:“楼上的,你三观呢?”第十条:“支持杭主任。”

    她关了手机。十条评论,六条支持,三条反对,一条中立。那些人支持的不是她,是“受害者不应该被指责”这个道理。她只是恰好成了那个受害者的面孔。

    四月二十日,周六。方律师打来电话。

    “杭主任,有几个媒体想采访您。省电视台、省报、还有几个网络媒体。他们想请您谈谈被偷拍的经过,以及公开案子的初衷。您接受吗?”

    “接受。但不是现在。等案子彻底结束。姜华不上诉,判决生效。检察院不再抗诉。到时候,我再说。”

    “好。”

    四月二十五日,周四。姜华没有上诉。判决生效。杭慧接到方律师的电话时,正站在窗前给绿萝浇水。

    “杭主任,姜华不上诉。判决生效了。他会被送到监狱服刑。”

    “好。”

    “媒体采访的事,您考虑得怎么样了?”

    “约在下周吧。五月六日。让他们来开发区,我在办公室接受采访。不要太多家,省电视台、省报、还有一家网络媒体。三家够了。”

    “我帮您安排。”

    五月六日,周一,上午九点。三家媒体的记者准时出现在杭慧的办公室。省电视台来了两个人,一个记者,一个摄像;省报来了一个文字记者;网络媒体来了一个记者和一个摄影师。六个人挤在那面超白玻璃前面,有人站着,有人蹲着,有人靠在书架上。

    杭慧坐在办公桌后面,面前没有稿子。她看着那些镜头,想起了姜华。他拿的也是这种相机,他蹲的也是这种角度。但今天这些人不同。他们的镜头对准她的脸,不是她的腿。他们问的问题,也是她愿意回答的。

    省电视台的记者第一个提问。

    “杭主任,您当时发现摄影师在偷拍您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什么?”

    “第一反应是他在拍什么?他的角度不对。我要求看照片,他删了。但后来发现他删之前已经用手机翻拍了。”

    “您当时有没有想过报警?”

    “想过。但当时没有证据。他删了照片,我没有拍到他的翻拍动作。我只是怀疑。后来照片出现在网上,我才确认了。”

    “照片出现在网上的时候,您是什么心情?”

    “平静。不是不愤怒,是愤怒过了。知道的那一刻,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果然。他果然没有真的删掉。他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我要让他不能再做。”

    省报的记者接着问。

    “您公开案子全过程,有没有想过会给自己带来负面影响?”

    “想过。但负面影响不是因为我做错了什么,是因为有些人觉得受害者不应该说话。他们觉得你应该沉默,应该忍,应该让事情过去。我不觉得。我觉得做错事的人应该受到惩罚,受害者不应该因为害怕被人议论就放弃追究的权利。”

    网络媒体的记者问了一个更直接的问题。

    “网上有人说您是在炒作,您怎么看?”

    “炒作?我炒作什么?炒作我被偷拍了?还是炒作我的照片在网上被人看?如果有人觉得这是炒作,那他一定没有被偷拍过。他不知道那种感觉——你的照片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被人看,你的身体变成了别人的消费品。这不是炒作,是维权。”

    采访进行了四十分钟。记者们走后,办公室里安静下来。那面超白玻璃透进来的阳光正好,刘萍端着一杯水走进来,放在桌上。

    “主任,您刚才说得太好了。那个记者问您是不是炒作的时候,我都想替您骂他了。您受的罪,他们不知道。他们只会在网上敲键盘。”

    杭慧喝了口水。

    “刘主任,帮我约一下方律师。我想让他把采访的视频存一份,以后如果有人再问,直接发视频。”

    “好。”

    五月七日,周二。采访的视频在网上播出了。省电视台的晚间新闻,三分钟。省报的头版,一千五百字。网络媒体的首页,视频加图文。杭慧没有去看评论,但她知道评论不会少。有人会说她勇敢,有人会说她作秀,有人会说她早该把姜华告了,有人会问她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报警。她不在乎。她在乎的是,那些人——那些被偷拍过但不敢声张的人——她们看到这条新闻,会知道有人站出来了。不是只有她们一个人在承受。

    五月十日,周五。刘萍拿着一封信走进办公室。

    “主任,有人寄给您的。”

    杭慧拆开。信是手写的,字迹娟秀,落款是一个不认识的姓名。

    “杭主任:您好。我叫张晓雯,是江州一个普通公务员。今年三月,我在一次公务活动中也被偷拍了。照片也被人传到了网上。我一直不敢声张,怕被人议论,怕影响工作,怕父母知道。看了您的新闻,我才知道,受害者不应该沉默。我今天去派出所报案了。谢谢您。”

    杭慧把信放在桌上,看了两遍。

    “主任,这是谁写的?”

    “一个被偷拍过的姑娘。她说她看了新闻,去报案了。”

    刘萍的眼眶红了。

    “主任,您看,您做的事没有白做。”

    “刘主任,你帮我回一封信。就说谢谢她的信任,祝她一切顺利。”

    “好。”

    五月十五日,周三。陈志刚来了。他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报纸,是省报那篇报道的剪报。

    “杭主任,你知道你公开案子之后,省里有多少人打电话来问我吗?”

    “多少人?”

    “十几个。都是各地的女干部。她们说,她们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有的是被偷拍,有的是被言语骚扰,有的是被领导暗示。她们以前不敢说,现在看到你站出来了,她们也想站出来。”

    “她们想让我做什么?”

    “她们想让你组织一个交流会,大家坐在一起,说说自己的经历。不用公开,内部交流就行。”

    杭慧想了想。

    “可以。但不是现在。等配套项目的事定了,等新能源项目投产了。到时候,我来组织。”

    “好。”

    晚上,杭慧回到安全屋。她坐在窗前,河面上没有月光,黑得像一块布。她拿出手机,翻到那条新闻下面的评论区。她没有看评论,只是看着那条新闻的标题——“江州开发区主任被偷拍案宣判,摄影师获刑一年半”。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受害人杭慧公开案件全过程,呼吁受害者勇敢维权。”

    她看了很久,关了手机。

    那个叫张晓雯的姑娘,她已经去报案了。还会有更多的人,像她一样。不是因为杭慧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因为她做了她们想做但不敢做的事。她公开了,她们才知道原来可以公开。

    她站起来,拉上窗帘。那些照片还在吗?也许还在。在某个人的硬盘里,在某个人的手机里,在某个人的收藏夹里。她不能把它们全部删除,但她可以让他们知道——你们在看的是犯罪证据,不是风景。

    这就够了。

    她关了灯,躺到床上。窗外没有月光。她闭上眼睛,那些照片又浮了出来,但这一次,她没有躲。它们在那里,她也在这里。它们不会消失,她也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