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二十日,周一,上午九点。杭慧走进办公室,手里拿着一份她连夜起草的《开发区公务拍摄活动管理办法(讨论稿)》。这份文件她写了三天,改了七稿。从拍摄前的资质审核,到拍摄中的现场监督,到拍摄后的素材保管,每一个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
她把文件递给刘萍。
“刘主任,你帮我看看,有没有遗漏的。”
刘萍接过去,一页一页翻。越看,眼睛越亮。
“主任,这个办法写得太细了。摄影师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拍摄现场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陪同,所有素材必须当天拷贝给办公室存档,摄影师不得私自保留任何影像资料……这些条条框框,以前从来没有过。谁请摄影师来拍东西,都是直接请,拍完就走了。哪有人管他拍什么、留什么。您这个办法要是能推行下去,姜华那种事就不可能再发生了。”
杭慧靠在椅背上。
“把办法印发给各部门征求意见。一周之内反馈。没有原则性意见的,就按这个执行。”
上午十点,意见征集通知发到了每一个部门的邮箱。下午两点,第一个反对意见来了。不是来自建设局,不是来自规划局,是来自宣传科。宣传科长姓赵,四十多岁,干了二十年宣传工作。他没有打电话,而是亲自跑到杭慧办公室,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份打印出来的讨论稿。
“杭主任,这个办法,是不是太严了?以后我们请记者来采访,还要先查人家有没有犯罪记录?人家记者会觉得我们不信任他们。而且,拍摄现场要两个人全程陪同,我们哪有那么多人手?宣传科就三个人,每天要应付好几拨记者,根本陪不过来。”
杭慧看着他。
“赵科长,你觉得姜华的事,问题出在哪里?”
赵科长愣了一下。
“出在那个摄影师身上。他变态,他偷拍,他上传。是他个人的问题,不是制度的问题。我们只要在请人的时候小心一点就行了。”
“你怎么小心?你请过的摄影师里,你知道哪个会偷拍?你查过他们的底细吗?你在他拍完之后检查过他的相机吗?你确认他没有备份吗?你什么都不知道。你只是把人请来,让他拍,让他走。他拍的时候做了什么,拍了什么,带走了什么,你一概不知。这就是问题所在。”
赵科长不说话了。他的脸涨得有些红。
“赵科长,这个办法不是针对你,是针对以后可能出现的姜华。你不希望再有一个姜华吧?”
“不希望。”
“那就按这个执行。人手不够,打报告申请增加编制。流程太繁琐,想办法简化。但安全这条线,不能松。”
赵科长走了。
下午四点,陈志刚来了。他手里也拿着那份讨论稿。
“杭主任,这个办法我看了。很好。但有一个问题——这个办法执行起来,需要有人监督。谁来负责审核摄影师的资质?谁来监督拍摄现场?谁来保管拍摄素材?你写在宣传科,宣传科只有三个人,赵科长说得对,他们忙不过来。到时候执行不到位,办法就是一纸空文。出了问题,责任还是你的。”
“陈书记,你觉得应该谁来负责?”
“纪工委。纪工委有监督职责。摄影师有没有前科,纪工委可以查。拍摄现场有没有违规行为,纪工委可以派人盯着。素材保管有没有漏洞,纪工委可以抽查。这个事,你交给我。”
杭慧想了想。
“好。办法里加上一条:纪工委负责监督执行。”
五月二十二日,周三。征求意见结束。反馈回来的意见有十七份,其中十二份表示支持,三份提出了修改建议,两份表示反对。反对的主要是宣传科和办公室,理由是“增加工作负担”“可能影响宣传效率”。杭慧把反对意见逐一看了,逐一回复。没有采纳的,说明了理由。
五月二十五日,周六。杭慧在办公室最后定稿。她把文件从头到尾又读了一遍,确认每一个字都准确无误,每一个条款都经得起推敲。然后她在签发栏签上自己的名字,盖上管委会的公章。
《开发区公务拍摄活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了。
五月二十七日,周一。文件下发到各部门。当天下午,省电视台打来电话,说想派记者来采访这个新办法。杭慧让刘萍接待了记者,她自己没有出面。记者问刘萍:“这个办法是在姜华事件之后出台的吗?”刘萍说:“是。”记者又问:“你们不怕别人说你们小题大做吗?”刘萍看了杭慧办公室的方向一眼,说:“不怕。出了事,谁负责?我们不希望再有一个姜华。”
六月三日,周一。杭慧主持召开办法实施动员会。参加会议的有各部门负责人、宣传干事、以及将参与拍摄监督工作的纪工委工作人员。会议室里坐得满满当当,有人低头看文件,有人用笔在本子上画着。
杭慧站在台上,打开投影。
“今天这个会,主要是讲《公务拍摄活动管理办法》怎么执行。我把重点条款给大家过一遍。”
她翻到第一页。
“第一条,凡是涉及公务拍摄的活动,必须提前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拍摄目的、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对象、摄影师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业资格证号。没有报备的,不得拍摄。”
台下有人小声议论。杭慧没有理会,继续往下翻。
“第二条,摄影师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外聘摄影师,由聘用部门负责审核。电视台、报社等媒体的记者,由对方单位出具公函,承诺该记者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如果对方无法出具公函,不予接待。”
赵科长举手。
“杭主任,大媒体的记者,人家会觉得我们事多。省电视台的记者来采访,我们让人家出具公函,人家会不会觉得我们不信任他们?以后不来采访了怎么办?开发区的形象还要不要宣传了?”
“会。他们会觉得我们事多。但他们也会知道,开发区不是随便能糊弄的地方。他们来采访,我们欢迎。但要按规矩来。不按规矩的,不接待。开发区的形象靠的是实打实的工作成效,不是靠记者的几篇报道。他们把工作成效写出来了,我们欢迎;他们不写,开发区照样发展。赵科长,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
赵科长没再说话。
杭慧翻到第三页。
“第三条,拍摄现场必须有纪工委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陪同人员负责监督摄影师的行为,确保其不拍摄与公务无关的内容。如果发现摄影师有不当行为,陪同人员有权立即中止拍摄,并报告纪工委。”
陈志刚坐在台下,点了点头。
“第四条,拍摄结束后,摄影师必须将所有素材当场拷贝给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将素材交给办公室存档。摄影师不得私自保留任何影像资料,不得将素材用于任何非约定用途。如需使用素材,必须经过管委会书面授权。”
她翻到最后一页。
“以上规定,自即日起执行。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确保每一位涉及公务拍摄的工作人员都知晓规定的内容。”
她合上文件。
“散会。”
六月十日,周一。第一次按照新办法执行的公务拍摄来了。省报要来拍科技创新中心的专题图片,用于省里的一个展览。宣传科提前三天报备了摄影师的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从业资格证号。纪工委查了那个摄影师的背景,没有犯罪记录。拍摄当天,纪工委的小周全程陪同,从上午九点跟到下午四点。摄影师拍完一张,小周就凑过去看一眼。摄影师拍完所有照片,当场把存储卡交给小周。小周把照片拷贝到自己的电脑里,又把存储卡还给了摄影师。摄影师没有多说什么,收了设备走了。
刘萍把这次拍摄的总结报告放在杭慧桌上。
“主任,第一次执行新办法,很顺利。摄影师很配合,没有抵触情绪。纪工委的小周说他拍的照片都很正常,没有偷拍、没有低角度、没有连拍。都是正常的工业摄影角度。”
杭慧翻着那份报告。
“告诉小周,不要因为是第一次就放松警惕。以后每一次都要这样。”
“好。”
六月十五日,周六。杭慧在安全屋整理材料。手机响了,是省妇联的一个熟人打来的。
“杭主任,你们开发区的那个拍摄管理办法,省里有人看到了。觉得很好,想在全省推广。你方便把文件发给我吗?我转给领导。”
“方便。明天上班发你。”
“好。还有,你被偷拍的那个案子,我们也在关注。妇联领导说了,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全省机关建立公务拍摄规范。你的经验,很有价值。”
“谢谢。”
挂了电话,杭慧看着窗外那条河。河面上有月光,银白色的,碎成无数片。她想起姜华被宣判的那天,法院门口没有记者,只有她和方律师。她没有接受采访,没有发表感言,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法院的门关上。现在,那个办法要在全省推广了。不止是开发区,不止是江州,是整个省。以后,每一个被请来拍摄的摄影师,都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都要接受现场监督,都不能私自保留素材。不是因为她做了什么,是因为她遇到的事,别人也可能遇到。她只是把挡在前面的那堵墙推倒了。
六月二十日,周四。省妇联的文件下来了。标题是《关于在全省机关推行公务拍摄规范的通知》。附件里,是杭慧起草的那份《开发区公务拍摄活动管理办法》,只改了抬头和落款。
刘萍把文件打印出来,放在杭慧桌上。
“主任,您看,全省都要推您的办法了。”
杭慧拿起文件,看了很久。
“刘主任,这不是我的办法。是开发区的。是纪工委、宣传科、办公室一起推的。我只是把大家做的事写成了文字。办法不能只靠一个人推,要靠制度推。”
“您太谦虚了。没有您,他们根本不会想这些事。以前宣传科请人来拍照,哪有人管摄影师拍什么?拍完就走,爱拍什么拍什么。是您出了事,才让大家意识到,不管不行。”
杭慧没有接话。窗外阳光很好,那面超白玻璃把整个房间照得亮堂堂的。她看着窗台上那盆绿萝,叶子比上个月更绿了。
六月二十五日,周二。省电视台来拍全省开发区巡礼的专题片。这次来的不是姜华,也不是那个姓王的女摄影师,而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摄影师,姓周。他主动出示了无犯罪记录证明,还带来了省电视台的公函。拍摄过程中,纪工委的小周全程陪同,一步都没有离开。拍完之后,周摄影师主动把存储卡交给小周,说:“你们检查一下,没问题我再走。”
小周把照片拷贝到电脑里,一张一张检查。确认没有违规内容后,把存储卡还给了周摄影师。周摄影师收好设备,走到杭慧面前。
“杭主任,我拍过很多单位,第一次遇到这么严格的流程。”
“你觉得麻烦吗?”
“一开始觉得麻烦。但后来想想,你们是对的。我们这一行,确实有些人手脚不干净。你们管得严,对守规矩的人是一种保护。以后我们去别的单位,也可以说,你看开发区就是这么要求的,不是针对你一个人。”
他走了。
杭慧站在窗前,看着他的车驶出停车场。那个人说得对——这个办法,保护的不是领导,是守规矩的人。那些不守规矩的人,不会因为这个办法就守规矩。但他们至少知道,在开发区,他们没机会下手。
晚上,杭慧回到安全屋。她没有开灯,坐在窗前。河面上有月光,碎成无数片。她看着那些光点,想起了姜华。他被判了一年六个月。一年六个月之后,他出来了。他还会不会再偷拍?她不知道。但她知道,在开发区,他不会再有机会了。即便他来了,也需要先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他有犯罪记录,过不了审核这一关。那个办法,是她留给开发区的最后一道防线。
手机亮了。是刘萍。
“主任,今天省妇联又来电话了。说各地市都在问我们的办法,想要电子版。他们已经把文件发下去了,但有些单位还是想直接跟我们对接,咨询具体操作流程。我把您的电话给他们了吗?没有,给了我的。我替您回答就行了。您太累了,这些事我来做。”
杭慧回复:“好。”
她关了手机,望着河面。办法推下去了,全省都在学。但那些已经被拍过的照片,还在某个角落里。她不知道它们在哪,她也不去找了。找也找不到,不如把力气花在以后。让以后不再发生同样的事。
六月二十八日,周五。杭慧在办公室见到了张晓雯——就是那个给她写信的姑娘。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头发扎着马尾,看起来很年轻。
“杭主任,我是来谢谢您的。我按您说的去报案了,警察找到了那个偷拍我的人。他承认了,道歉了,删了照片。派出所没有立案,因为情节轻微,给了他一个警告。但对我来说够了,至少他知道错了。至少他知道,有人会追究他的责任。”
杭慧看着这个姑娘。
“那就好。以后遇到类似的事,不要怕。越怕,他们越猖狂。”
“我知道了。谢谢您。”
张晓雯走了。
杭慧站在窗前,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那扇门关上了,走廊里又恢复了安静。她转过头,看着桌上那份全省推广的文件,看着那盆绿萝,看着全家福上母亲的笑容。她们都在往前走了。不是因为她,是因为她们自己。她只是让她们知道,前面有人。
六月三十日,周日。杭慧在安全屋里,把那部诺基亚放在床头柜上。窗外没有月亮,河面黑得像一块布。她想起姜华在供述里说的那句话——“我觉得她的腿好看。”好看,不是罪。但偷拍是罪,上传是罪。好看不应该成为被侵犯的理由。她不是腿好看,她是人。她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她是杭慧。
她翻过身,把被子拉到肩膀上。明天还要上班,还有新的文件要签,新的会议要开,新的项目要推。那个办法在全省推广了,但陈宏远还在,刘副市长还在。他们不会因为一个办法就收手。
她闭上眼睛。黑暗里,那些照片又浮了出来。但她不看了,她闭着眼,把它们挡在外面。外面有月光。
天快亮了。